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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我大约以后都吃不到这么奇怪而好吃的宫保鸡丁,不期然有些难过。

西南诸省,因为山高水长,所以物产丰富而多局限于本乡本土,尤以过去交通不便的贵州为甚,基本上没有流变全国的土产,除了老干妈辣酱之外,但老干妈据说味精添加过多,本地人并不爱食用。

再就是酸汤鱼。第一次知道酸汤鱼,是和朋友去拜访马连良故居,北京的马连良故居是幢精巧的四合院,长安街畔,周围拆的精光,独剩此一院落,全国政协大楼对面,应该不是为马先生而留存,那些人未必会因为马先生而不拆。而是不知道怎么落在政府手里,又不知道怎么就卖起了酸汤鱼和花江狗肉,大约是某个有实力的贵州人干的?不过也亏得如此。

我们坐在四面绿廊柱的小院里吃鱼,四合院建筑我不懂,就知道柱子是绿的,上面有异常鲜艳的民间故事彩画,忸忸怩怩,十分俊雅。那时候也没吃过这东西,只觉得酸汤有异香,后来查书知道是木姜子油的缘故,不知不觉,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虽在一个城市,也没有再去过那里,暗哑无声的电影似得。

不过那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是木姜子,而且汤里的木姜子也闻不到本味,先爱才知道,是一股清新的柠檬草的香味,清凉的,乡野的,不登大雅之堂。

后来在单位旁边餐馆吃,那家又个胖泡堂,和三联的诸位打得火热,记得很多美貌女同事的名字,我们搬走了,餐馆还一直在,但似乎没有那时候的兴旺之气,跑堂也落寞了不少,偶尔回去一次,就听他问,那谁怎么养了,还好吗?那谁呢?都是些好看的女生,在离开这里之后,纷纷成家怀孕,也就他还惦记着。他家的酸汤鱼,吃起来很香,但来贵州方才知道,那香,是混沌的,乌糟糟一片,味觉不清晰,里面不知道多少添加物,据说北京因为气候条件所致,发酵条件不够,这里的酸汤,都是添加醋和柠檬酸,难怪味觉混沌。难怪我那时候每次吃完,都有难受的呕吐感,开始的时候,还怀疑自己是木姜子油中毒。

这次在贵阳,看着酸汤鱼的制作过程,只觉得清新喜悦,像是苗族人的刺绣,一朵花,一片树叶,都明白地躺在花布上,一点不掩饰,赤裸而坦荡。给我们做酸汤鱼的,是个血统复杂的苗侗汉几族血统混合的老太太吴笃琴,为了需要,现在归宗苗族,人瘦而精明,有点汉族人的狡滑感,看得出年轻时候的漂亮利索,开了无数家酸汤鱼店,几乎遍及贵州主要城市,本来在她之前,酸汤鱼只是当地稻谷成熟季节,捕捉稻田鱼的节气庆祝菜肴,但被她发扬光大,成了贵州菜的典型代表。

因为迷信,也因为确实酸汤带给了她很大的成就感,她自己酿制酸汤的酸房,不允许外人进出,酸汤更不能送外人,因为送了外人,常常下一波就发酵不好。

似乎是自己家的儿女,不愿意流落到别人家受委屈,用米浆做的白酸,她用大勺舀给我们喝,酸而甘,全是米的发酵味儿,有点像清酒,完全没有外人以为的浓香——但这种酸汤,反倒是好的。这是酸汤的基本原料,这种米酸汤,即使加上当地的野葱蒜,毛辣果和浓稠的木姜子油后,还是味道清晰而有层次,一点都没有混合在一起的浓酸味儿,觉得自己以前的酸汤鱼都把白吃了,都是添加柠檬酸的结果——很多味觉系统的清晰化,其实没有奥秘,就是吃到。

就像建立一个味觉地图似的。

这种天然的酸汤,最好还不是煮鱼,而是煮青菜,煮多久,青菜也不会软烂,大白菜在里面还是脆生生的,更不用说本来就脆的罗卜和土豆,妙处难与君说。

酸汤的故乡凯里,还出产一种广菜,是疏松的菜梗,当地人喜欢切片放在酸汤里食用,没有吃出好来,据说特别珍贵。但是相比之下,还是这老太太的故事有意思,19岁摆摊,丈夫去世后,自己独立支撑家庭,带着孩子卖酸汤鱼,做大后还是免不了各种事件:被拆迁,被合作伙伴欺骗,被敲诈,被驱赶,可是都支撑下来了,就靠这酸汤,也难怪把酸汤看得这么重要。

本来以为贵州人的酸汤离不开西红柿,当地人叫毛辣果,真接触了才知道,酸汤的红色源于糟辣椒,和西红柿没啥关系,后面切几片扔在米酸汤里,只是为了汤的口感。

也有酸汤和西红柿关系密切的。贵阳新开了红汤丝娃娃店,牌子很大,叫丝恋,还是连锁店,被朋友带去吃。才知道这里的丝娃娃,全部用酸汤调味,而它家的酸汤,就是西红柿发酵成的。

本来一直觉得丝娃娃是街边小吃,多年前来贵州,在小摊上和一群中学女生一起吃,桌子又破又脏,上面摆满了小盘小碗,像小孩子过家家,里面全是各式蔬菜,多的是泡菜和豆芽,菜梗,最后加上酱油醋水,老板娘按饼收钱,一叠小饼,大约巴掌大小,加上菜,也吃不了多少,纯粹属于吃着玩耍的典型,而且全是素菜,感觉上很健康。

感觉像汪曾祺在写昆明时候提及的那些街头的泡菜,有泡酸罗卜,有泡梨子,女生咔咔地啃食,属于吃了不会胖的食物。

丝娃娃据说也是女学生最爱,同理:嘴馋能吃个滋味,也不会增加多大身体负担。我诺大的个子,夹杂在一群女人中,有点羞愧。可是馋占据了主流心态,久久不能离开,照说也并部多好吃,就是玩耍,有种偷回到童年的羞涩感。

哪想到这次去贵阳,对丝娃娃印象大变,这种食物,现在简直是男女老幼通吃,所有人挤在桌子旁,排队的人一堆,侥幸早到的人们各自包着饼,说笑着,看谁能包得菜最多,因为丝娃娃是按面皮收钱,菜属于自吃自拿,充分满足了占便宜的心理,恍惚是早年必胜客到中国来,沙拉自取,还有各种教人如何取到最多的各种帖子。

觉得好吃,倒不是占了便宜,而是各种蔬菜丝,加上西红柿发酵成了红汤,变得滋味清爽,一下子能吃到多种蔬菜,简直是素食者的天堂。

不是素食者,但是这么多蔬菜浸满了甘酸汤汁,加上一些碎花生,包裹在小小的面皮里,一口吞进,有种淋漓尽致的快感,属于半烹饪吃食,特别容易吃多,其实也没少吃。

老板姓周,比我小,穿着华丽,据说刚从海外玩跳伞回来,一问才知道也是厨师出身,特别聪明能干,说是小时候家穷,家里长辈请人吃饭,经常就吃丝娃娃,菜在贵州这种地方便宜,贵的是面饼,红汤属于家里的方子,用西红柿和红辣椒发酵数月,然后成汤汁后,再加进新鲜西红柿熬煮,最后成的主料,作为调料特别合适。据说贵州过去盐少而贵,当地不少人用酸调味,既能补充盐分的缺失,又有好味道——这是第一次听到的说法,非常残酷,盐,居然都是贵重物品。

但是现在看,真是好事——盐少多酸,是健康饮食的必须,所以这家店空前的人多,也卖各种贵州小吃,都是老板去各地寻觅来的,我觉得好吃的,是一种名叫摊摊的食物,出自近年各种群体性事件不断的贵州瓮安,由炸豆腐皮,上面浇一种酸甜酱,然后再浇上一层腌洋白菜,当地人叫莲花白,听起来就诗意一些,是很少的不用鱼腥草做调味料的食物。

其实很多县城都有这种寒酸的小吃,走在当地,一般不会尝试,这次在餐厅里吃了,觉得非常好。北方县城喜欢炸火腿肠之类,这些在贵州倒不多见,也许是本地食材多?用不着用这么外来的并不好吃的食物。

贵州不少地方做糯米肠,糯米混合猪肉,肉量极少,烤着吃,也香。

最香是贵州大方的臭豆腐。夜市满大街的大方豆腐,有点类似在昆明吃到的石屏烤豆腐,一问,果然大方靠近云南,小小的炉火,大家板凳围坐,吃豆米火锅,或者吃什么烙锅也都是这样的座位,黑暗中望过去,只觉得一群人簇拥在路边,吃相不好,而且座位的局促,只觉得彻底的穷,几年前来就是如此,心里想,怎么连高凳都不坐。

这次来,还是入乡随俗,坐在街边,现烤臭豆腐,这豆腐外面嫩,里面微腐,正好在转换期,像是某种奶酪,软弱,颤抖,非常美味。

穷人的美味。

肠旺面其实也是穷人的美味。肠和血,过去都属于下水一类,但是现在却已经风靡了。一大早去吃早餐,几家著名的店,全部排队,有几位已经买好面的若干老年舞蹈团的队员,大概是一起相约做头发,头上还包着塑料套,没有座位,站在街边拿着碗,面貌凶悍地吃着,上面一层红油,看着都辣。

我排队也是无聊。看盛面的小妹动作熟练,一位管烫面和烫血旺,另一位,往里加肠,加汤,加面上那层红油,大部分人是规矩的吃肠旺,只有我们这些贪婪的游客,才加鸡胗,加软哨,加肠,加大排,满满当当一碗,然后四处找地方坐,不知道贵州何以也吃大排——我一直以为这种杀猪的方式,局限于长三角。

多年的训练,让这些店的小妹们非常利落,旁边的一家湖南面,小妹是把面汤和上面的肉丁加完后,主动往里叉一双筷子,异常麻利也古怪,后来才看到,那筷子插在胡椒粉罐里,直接就等于给你加了胡椒粉,大约是这店的习惯,淳朴乡俗,非常可纪念,我照例又加了豆腐干和炸鸡蛋,总觉得这些平凡而庸碌的食物,在异乡就会好吃。

湖南面,是贵阳特有食物,据说是抗战时期湖南人带来贵州的,战后很多湖南人留在这里,面也留了下来,一点不放辣椒,用鸡汤肉汤当底汤,面上洒软烂的鸡肉和猪肉丁,吃起来非常香,但是和湖南似乎也没什么关系,时间越久,慢慢这些食物也就徒留了名字,并没有多少故事留存了。

上海的红房子也是如此,所谓法式菜,不过是流浪异乡的厨师留下来一些当年口味,越传之久远,越不知道当时的缘故,也是一种食物考古,现在在法国肯定吃不到,就像湖南面,在当下喧腾热闹的湖南街头,注定只是传说。

流浪的食物,也回不到老家,背后的人的故事,更是隐没了。

还去了一家老餐馆吃宫爆鸡丁。丁宝桢原籍贵州,所以贵阳人当然觉得他们的最正宗,在一家公园的茶楼里,公园破败,也就是当地人闲逛的地方,茶楼沦为棋牌室,不知道怎么就以美味家常菜著称。老板戴了一串硕大的蜜蜡,特别像常年游走在古玩城的那类人,看人眼睛也厉害,我因为和同事在一起,很有簇拥之势,他也就皮笑肉不笑地说,只是家常菜,随便吃吃。然后去了后厨监督。

真好吃。不加花生,也不加豆瓣酱,用贵州当地的数种辣椒,炒出来的鸡丁嫩滑芳香,像个梦。

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我大约以后都吃不到这么奇怪而好吃的宫保鸡丁,不期然有些难过。

 

说起来简单,但也没那么简单……

其实就三招,一是辨认方向,二是记路,三是问路(认路牌、看地图)。

辨认方向是一切的基础。

那时候, 小孩子两三岁就开始学着认方向;走个亲戚,出个远门,路上歇息时,家长就会问:“哪边是东?”“哪边是北?”“现在刮的是什么风?东风还是西风?”

有的小孩子就会犹豫着,指一个方向。指对了,大人就乐呵呵的;指错了,只好从头教。

方向感必须从小训练,练到到哪都不迷向,家长才能放心。不然农村地大,小孩野,稍微大点就跟着别的孩子到处乱跑;万一在哪耽误了、或者一时走岔了,别的小孩子往往也还没学会操心,有人丢了,他们也不知道找,直接就回家了 —— 那么,这时候,你如果能辨别方向,就可以想办法自己走回家;不然小孩子迷失在田野中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夭折的并不罕见。

其实辨认方向也有诀窍。

比如,房子大多面南背北;尤其是修的比较讲究的老房子,上房必然门朝南。只有路边店铺或者田边看护庄稼的临时房不讲究。

再比如,北方的树,枝叶偏南方往往比偏北方茂盛;路上见了向日葵,花盘可以向东向西向南,但绝不会有朝北的。

墙根北侧满是青苔,而面南、向东、向西的墙根、崖根是干的。

离本地不太远、且地势比较平、空气能见度较为理想的话,记住周围的山。远远看一眼地平线上熟悉的山的轮廓,大概就能知道方向了。

还有太阳的位置,早上在东方,晚上在西方,中午在南方。

晚上,天空有两个 “七星勺”,比较大的那个就是 “北斗七星”;勺口两颗星(自底部到勺沿)的连线指向的就是 “北极星”,它所在的方向就是正北方。

总之,我们小时候都会经过这样的训练,其中方向感好的,嗯嗯,比如在下,哪怕才五六岁、在父母怀抱中睡了一觉,醒来,到了个陌生的地方 —— 问 “哪里是北”,俺都能毫不含糊的指出来。甚至都很难说是怎么认出的方向,总之脑子里有个感觉,绝大部分情况下不会出错。

当然,方向感有时候也会出错,而且往往非常的 “个性化”。比如深圳西丽一带就比较怪,我知道哪边是北,但总觉得那边是东,别人就没这个问题;而到了西安雁塔区,我们都能说对方向,我爸就总把东当北……

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发现并想办法纠正就很重要了。此时有个指南针之类就会好一些,但指南针在多铁矿的山区并不靠谱。

在当时,不 “迷向” 的人才有资格独自出远门。否则……

反正,有的人一辈子没到过离自家十几里地的小镇,过去也就那么过了。

学会辨认方向的同时,我们也从小被教着 “记路”。

那时去亲戚家,一路走,家长就一路问:“如果去你舅家,该走哪条路?去表舅爷家呢?”

去了陌生的地方,去的时候不知道路;该回家了,家长就假装迷路了:“咱回家该走哪条路啊?我咋不记得了?”

我五六岁时,去舅家走的是一条老路;后来修了桥,就不从那边走了。

过了十几年,我上高中了,忘了去做什么,又走了一次老路。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我还是一下子认出来了:“这地方,我来过…… 以前去舅家就走这里,前面上了坡应该往南拐……”

记路,在当年也是重要的生存技能。

路都记不住,那当然是一辈子都别出远门了。太危险。

记路也有技巧。这个技巧就是记路口、记 “地标”。

路口就是每次重新选择方向的 “节点”,不到路口沿着路走就是了,没必要记;而 “地标” 是地面上的一些固定的、独一无二的特征,可以用来辅助记忆 “路口”。

注意,“地标” 必须固定。你不能说 “啊,我知道,这里有棵很大的青草,过了青草的下一个路口右拐”,拐过去没多远有片瓜地 —— 这至多能管一年;甚至,运气不够好的话,一个月、一个星期后,草就没了、瓜罢园了……

好的地标必须是固定的、有辨识度的。比如,村头历史悠久形状独特的老槐树、路边长在一起的三棵大树、一座石桥、路边的商店、河流、山脉,等等。

如果找不到地标,一连若干个十字路口看起来一模一样,那这地方就非常危险,一不小心就迷路了。

但只要有地标,借助地标、辨认路口,然后沿着路走,想迷路,很难;尤其公路上有路标、路牌、里程碑,比乡间小路好认的多。

在学会认方向、记路之后,下一个问题来了:第一次去陌生地方,怎么办?

答案是:问去过的人怎么走,或者,看地图。

注意,问路或者看地图和记路是一样的,并不是说你要巨细靡遗的都记下来 —— 没必要,也做不到。

你应该做的,仍然是记住每一个需要选择的岔路口、找到识别岔路口的 “地标”。

比如,沿着某某路走 1 公里,经过两个十字路口,在下一个三岔路口右转……

问路也有技巧。

一般来说,找自己认识的、可靠的人问路,不要找陌生人;迫不得已必须找陌生人问路,不要找年轻的、尤其是看上去有点痞气的人问路。他或者不知道路,或者会恶作剧整你 —— 出门在外,被整了,后果可大可小。最轻让你走错路、浪费体力、耽误时间;最重…… 小命丢掉都有可能。

你可以找路边的小店问路,最好先随便买点东西,这样被人坑的可能最小 —— 但要注意,财不露白,拿零钱买点不值钱的就行,别掏百元大钞出来,人心叵测……

另一个就是,因为安全问题,男人到处乱闯的多,女生一般不敢乱跑;加上当时出远门也是一项技能,并不是人人都会。所以问路也要判断一下,找看起来精明的、经常在外的人问路,太老实巴交的要么浪费时间、要么信息是道听途说来的,可能并不可靠。

但精明人心眼多,注意别被 “套话”,留心人身安全。

我外公讲过个故事,解放前,有人(本家亲戚,但早好几辈了)做生意赚了点钱,搞到十几两银子,藏包袱里带回家;结果半道遇到个人,那人看他走路姿势不对,脚底带土 —— 据说是当时贼人的专业技能,带金银的人体态步态和正常人不一样,盗贼 / 土匪眼光毒,能看出来 —— 就悄悄跟上了。

幸好这人机灵,走没多远发现有人跟,便怀疑自己不小心钱财露白了;于是马上拐去附近的村子,说自己是工匠,来做活的。贼人看这情形,也知道自己露了行藏,对方有了准备,怕栽在村子里,就放弃了。

当时各村都有防贼的防御工事,叫做 “寨子”,青壮年都有组织起来保卫家园的心理准备;贼子踩点被发现后果严重;当然他也不敢让村民知道自己带了银子,万一勾起歹心就完了。说白了就是借势吓一下而已,还不能被村民看出贼是跟自己来的…… 也算是踩着钢丝跳舞了。

这些,都是当时必知必会的生存技能;现在当然没过去那么可怕,但出门在外还是得小心。

到陌生的城市生活,一般来说,能看懂地图的,最好先买一份当前城市的地图。这东西当时路边随便一个报刊亭就有卖,很容易得到。

然后,你要认准城市里的 “地标性建筑”—— 前面讲过如何记路,这些建筑帮助很大。

最粗糙的,你可以记住市内主要公交换乘站。大部分城市就是火车站,更大的城市可能有两个甚至三个,比如深圳的上海宾馆和世界之窗,你一定要记住从那里到自己住处怎么走(可以坐哪几趟车、到哪下车、下车后怎么走)—— 真迷路了,路边很容易就能找到去这些地方的车,“重置” 然后再来就是。

同样的,要去陌生地方了,看地图,市内找到该坐哪趟公交车、到哪换乘、到哪下车,然后经过什么路口、到哪条路哪个位置、附近的地标是什么(较大的建筑往往会在地图上标注);市外记住重要节点,比如顺哪条省道走多远、到哪换哪条路。

无论去哪,记住节点非常重要,不然问路成功概率很低 —— 比如你在巩义问到北京帽儿胡同怎么走,问 10 年你都问不出个所以然。你只能问就近的 “节点”,比如你知道从巩义去北京要走 G30 高速,那就问怎么 G30 高速路口在哪、离郑州还有多远,别乱问;瞎问一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其实,哪怕有 GPS,我仍然习惯这样看地图,而不是一味的听导航提示 —— 开过车都知道,导航很坑的。尤其跑城郊,导航经常会把你 “骗” 上小路,好好的国道不让走,非让你走乡道、村道……

学会自己看路,就不需要替导航探路,跑到狭窄的、仅容一辆车的小道上去了。

最 “可怕” 的,我曾被导航骗走过山道,两侧几百米深的悬崖、路上某处水带着黄泥铺了厚厚一层稍微一快就打滑的那种,吓的一车人一个劲儿的 “不行咱还是回去吧,太危险了”—— 问题是路太窄了,掉头都没法掉头;而且已经走大半个小时了,回去…… 也太亏了。

更坑的是,走着走着,附近地名成了 “百家坟”“狼窝子”“撞鬼崖” 之类,一副灵异事件爆发的样子…… 又是山区,山高林深,天昏地暗,一下子到了晚上六七点太阳要落山的架势,实在瘆人。

幸好又走了半小时,到了个大村子,才注意到其实天色并不晚,下午五六点的样子。之前一直在山坳,阳光照不到,这才给人一种天黑了的感觉。于是下车吃了饭、问过路,又开车晃了二十分钟才回到省道上。

从那之后,我就养成了先通览整条路线、粗略记住重要路口、自己识路为主导航为辅的习惯。

当然,城区道路还是导航方便。免得被立交桥、环行道绕晕,或者误入单行道……

傍晚自雷克雅未克前往米兰的航班,舷窗外夜色正在涌起,墨色的潮水一点一点漫过金色的阿尔卑斯山脉。

坐在机舱口的1A位置,对面是两位青春秀气不再却姿态雍容的空乘。播放过降落通知和地面温度、时间之后,她们用英语聊起天来。来自冰岛的空乘说她只去过米兰,没有去过罗马。来自意大利的空乘说,她没有去过纽约。

冰岛空乘点头:‌‌“我也没去过,听说那里很好,有新年倒数,还有走过高楼大厦的街道的那种感觉。雷克雅未克有些剧院,有演唱会,大小演出,也不错。‌‌”没想到,旁人眼中满世界飞行的空乘,也有很多不曾去过的城市。

在这之前我驾车自雷克雅未克出发,十天内顺时针环岛一周,一路经过西北端的峡湾、北部的火山地带、东部的冰川,独自驾车的疲惫和永远不落下的太阳让我近乎崩溃。下了火车搭出租,深夜开出租车的老爷爷在听歌剧,车厢里回荡着咏叹调。突然想起我也还没去过纽约。

‌‌“我们去纽约住一段时间可好?‌‌”曾有人这样问我。但我觉得人人都知、都可去的大都市,太不酷。就像班上女生中流行的裙子,我绝不肯买相同样式来穿。少女时代曾有过的叛逆心偏在此时复发,很不是时候。

之后的数年,我去荒野、沙漠、丛林、冰川,在地图上寻找别人没有听说过的城市。在陌生机场的深夜里读难懂的历史书籍。等我游历之后回头,那个身影早已不在。他等过,输给我的迟缓和意兴阑珊。他说,如果你以后决定写作,那应该会视野开阔、思路清晰、行文整洁。

如今我常不经意间写出情绪泛滥的句子,但已不介意自己未能达到他的期望。就像,我始终不曾去过纽约。有时候我们会爱上自己的反义词,踮着脚远观羡慕。那是我们到不了的彼岸,因为无望所以没有遗憾。

生活继续,旅程继续,我们的喜乐悲伤继续。

我是个容易气馁的人,往往将别人无心或有心说过的话记得很深,但缺乏直面的勇气,因此无从消解。像年幼时把一颗不敢咀嚼的苦杏仁遗忘在某个抽屉的角落,时时闻到苦味,却不知究竟是什么这么苦,闻着令人想哭。就这样如困兽在暗中疾走,把自伤当成寻找出路的方式。

如今在这么远的远方,我又想起了当年的那句邀请:我们去纽约住一段时间可好?起身去厨房煮一壶热茶。‌‌“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幸运……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有了一种幻觉,认为生存成了一种唾手可得的东西,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本原因。‌‌”对于爱情与幸福,我们也曾有过这种理所当然的推断,直到一败涂地。

但如果没有那个人,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爱本就是两个独立完整、并不需要彼此依靠的人变得互相依赖。如果没有那个人,我们依旧可以独自面对这个世界,把风景看透。活着本就是赤手空拳,不计来路。

爱恨太多,半生蹉跎。但我愿你到最后的最后,学会表面不动声色,内在依旧心似淬火。我愿你如今终于学会,笑着羡慕。

 

孤独不是能被逃避或化解的东西。它一直都在,但不是生活的全部,就像旅行箱里那件并不可少的睡衣,你不需要随时都穿,但终有穿它的时候,并且它很实用。

去年秋天在威尔士旅行。

背着旅行袋,坐上火车出发:‌‌‌‌“是我青山独往时。‌‌‌‌”但威尔士的秋天来得特别早,又特别美。其实已经满山层林尽染,第一次知道黄与橙这两种颜色原来有这么丰富的层次,与绿色和蓝色配搭之后,这样赏心悦目。

去Snowdonia(斯诺登尼亚)的前夜在港口边的小镇过夜,那是一幢粉色小屋,楼下有宽敞的厨房和客厅,楼上是卧室和纯白色的浴室,暖气开得暖烘烘的。

深夜有暴风雨要来,我早早去隔壁餐厅吃晚饭。入秋之后天黑得早,餐厅里很热闹,人声砌成一道厚厚的墙,将室外的冷风都挡住。

记得菜单上写着,本餐厅提供的所有野味都由小镇附近3.1英里范围内猎捕而来,有些可能会有弹片(may contain shots)。3.1英里,这是份很精确的菜单,保险起见我点了鱼。如果记忆没有愚弄我,头一盘是汤,甜点里有糖渍无花果。味道很好。

吃完晚饭,在墙上层层叠叠的外套中挖出我的粉红风衣,顶着大风回住处,到厨房烧水泡了茶,上楼坐在卧室窗口看码头的船在墨色的风浪里起起伏伏,成串的路灯晃晃悠悠。暖气越来越足了。

想起小时候,我的房间邻近马路,无法安然入睡的晚上,我就看着流过天花板的各色灯光,聆听着各种引擎和车轮驶过路面的声音,猜想着这些车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车厢里有多少人,如果是数人同行,他们是在交谈还是各自沉默。如果交谈,他们会谈论什么?又或者只是一个孤单的驾驶者,那么他会不会把音乐打开?或者他打开了广播,那么他又会调到哪个频段?

无数的可能是无数条分岔的小径,将尚且年幼的我带往很远很远的,唯有凭借思绪才能到达的地方。

也有车流稀少的晚上,四周寂静安宁,幻想中,世界在黑暗里失去了形状与颜色,夜色变成了海,风掠过树枝如海水抚摩礁石,深海中鱼群的歌唱终于被听见。偶尔照进房间的灯,迅速闪过,那是灯塔的光,划开沉沉夜色,照亮灰色的海和黑色的山崖,在水汽弥漫的半空铺设出一条狭窄却无比温暖的路。

回忆是一帧帧黑白照片,只留下不连贯的片段,那些似是而非的模糊影像,就在你靠近一点想更仔细地检视一番的时候,斑驳碎裂。

其实在我出发以前,就已独自去过很远很远的地方。孤独不是能被逃避或化解的东西。它一直都在,但不是生活的全部,就像旅行箱里那件并不可少的睡衣,你不需要随时都穿,但终有穿它的时候,并且它很实用。只是在这样未被人类染指的天地之中,你会更敏锐地感知它。

旅途中,我总是以按快门代替交谈。取景框确实是我所有要说的话:之所以会拍这张照片正是因为它的光线、颜色、构图都符合我对美的理解,这按快门的轻巧动作里包含着我以多年阅历做出的选择。你也会惊讶,原来光线有这么多你不曾见过的颜色,晨曦与晚霞是不同的粉色,冰川的蓝有几十种……以及寂静。它们有这么多质地,像布料商店的货架上层层叠叠的布料,只有亲手触摸才能感觉它们纹路的微妙变化。

第二天清晨出发的时候,锁好门觉得应该和这间粉色的屋子合影留念。路过的小姑娘拿过我的相机去路对面按快门,停了很久的大风突然又刮起来,我的头发瞬间盖到我脸上。后来发现,焦点对在了我身后的墙上。但这是我那年秋天拍的最喜欢的到此一游照。

我说这些废话,大概想说的是,旅途中有太多美好的、琐碎的、神奇的、平淡的经历,我好像没有那么多时间孤独。况且,孤独是人生中无法避免的事,如同饥饿、如同死亡,在我看来它们都是中性词,是我们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又何必惧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