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散文 下的文章

这眼看就要到端午了,小区门口菜市场摆摊卖咸鸭蛋的大爷又多了起来。10块钱8个咸鸭蛋,而且还是煮好的,各个都出红油。汪曾祺老爷子对北京咸鸭蛋的描述是“蛋黄是黄的,这算什么咸鸭蛋呢?”显然当时北京的咸鸭蛋是不入汪老之眼的,因为心目中最好吃的咸鸭蛋当然是故乡高邮的咸鸭蛋啊。如果汪老还在世的话,看到现在北京街头流油的咸鸭蛋,或许会少些遗憾吧!

初识汪曾祺还是中学时代,读了他的《胡同文化》,一直以为他是地道的北京“老炮儿”,才能写出如此有韵味的老北京文化。直到看了他的散文《端午的咸鸭蛋》,才知晓他原来不是北京人,而是地道的南方人啊。只是后来在北京待的时间久了,入乡随俗,写了很多关于北京饮食文化的文章,让人误以为他就是一位朴实的老北京人儿。至此以后,对汪老更增添了几份敬意,愈发喜欢上了他笔下平淡而又充满治愈系的美食。

在平淡的生活中发现诗意和情趣,在小小的咸鸭蛋中也能尝出生活的滋味,这就是汪曾祺散文的魅力所在。19岁离家时还是少年,直到数十年之后才回到家乡,仅凭借着儿时的记忆和偶尔的探望,写下了家乡的特色美食——咸鸭蛋。《端午的咸鸭蛋》只是汪老爷子众多美食作品中的一篇,活活灵活现的文字,不禁让人联想起儿时过端午节的画面感。

记得上学时代学到这篇文章的时候,真是被他笔下的咸鸭蛋给吸引住了。朴实的文字、生动的描写,儿时的故事,每一处都牵动着人心,仿若写的就是自己的故事。即使是现在读来,仍然是感慨万千。在他的笔下,仿佛所有的菜,都可以下酒,所有的菜,也都不如一杯酒,一口烟,一口茶。

《端午的咸鸭蛋》原文片段: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

放到现在,汪老一定是一位拥有千万粉丝的美食大V博主,这样的美食描写让人看了不关注真是很难做到哇!

又是一年端午时,吃粽子、咸鸭蛋的习俗仍旧继续。读到此处,我又想起小时候妈妈腌制的咸鸭蛋了。五月份,插秧的农活刚刚忙完,家里种植的栀子花此时开的正旺,这个时候左邻右舍也就开始忙着包粽子腌制咸鸭蛋了。栀子花旁,微风一吹,香气弥漫在整个院子。妈妈将从河边养鸭人那里买来的鸭蛋一个个洗干净,再准备半碗白酒,上门前的小山坡挖一桶红色的土壤(这样腌制出来的咸鸭蛋蛋黄红亮)。先将土里加入适量的水,活成稠一点儿泥糊。再将鸭蛋放在白酒里滚一遍(用白酒滚过的鸭蛋才能出油),紧接着裹上一层红黄泥巴,鸭蛋两头蘸上盐,码放整齐入坛,放在阴凉处保存。

25天的静静等待往往是比较难熬的,但等待终究会是有回报。时间到,开坛洗去表面的泥巴,放入锅中煮熟,用筷子一敲,果真是红黄沙瓤流油。这个神奇变化一直吸引着我,忍不住好奇心问妈妈鸭蛋为什么会流油啊?但我似乎已经记不得妈妈当时怎么敷衍着回答我的了。直到现在我也没能完全弄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只知道学着妈妈的样子腌制咸鸭蛋。吃了无数个咸鸭蛋,但终究觉得还是课本里的咸鸭蛋最好吃。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的味道,好的美味就应该得以传承。在今天看来,汪老那些关于美味的文字,治愈着读者,也治愈着他那三起三落的人生。

最后借老爷子的一句话,“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

五点半到了。收了小提琴,放松弓弦,把琴和弓藏进匣子里,坐在北窗下的藤椅子里休息一下。一种歌声,从屋后的田坂里飘进楼窗来:

上有凉风下有水,为啥勿唱响山歌?……

辽廓的大气共鸣着,风声水声伴奏着,显得这歌声异常嘹亮,异常清脆,使我听了十分爽快。半个月以来的身体疲劳,和精神的苦痛,暂时都恢复了。

半个月以前,我进城去参加运动会。闭幕后,爸爸同我去访问新从外国回来的研究音乐的姨丈。姨丈说我很有音乐的天才, 于是爸爸出了二十五块钱,托他给我买一只小提琴,并且在他的书架中选了这册枯燥的乐谱,教我天天练习。当时我们听了姨丈的演奏,大家很赞叹。爸爸曾经滑稽地骗我,说姨丈娶了一位外国姨母,很会唱歌的。我也觉得这乐器的音色真同肉声一样亲切而美丽,誓愿跟他学习。为了我要进学,不能住在城里,爸爸特地请姨丈到我家小住了一个星期,指导我初步。我每天四点钟从学校回家,休息半小时,就开始拉小提琴,一直拉到五点半或六点。姨丈去后,由爸爸指导练习。练到现在,已经半个月了,弄得我身体非常疲劳,精神非常苦痛:我天天站着拉提琴,腿很酸痛;我天天用下巴夹住提琴,头颈好像受了伤。我的左手指天天在石硬的弦线上用力地按,指尖已经红肿,皮肤将破裂了。想要废止,辜负爸爸的一片好意,如何使得?他以前曾费七十块钱给我买风琴。为了我的手太小,搭不着八个键板,我的风琴练习没有正式进行,如今又费二十五块钱给我买提琴,特地邀请姨丈来家教我,自己又放弃了工作来督促我。这回倘再半途而废,如何对得起爸爸?倘再忍耐下去,实在有些吃不消了。

怪来怪去,要怪这册练习书太没道理。天天教我弹那枯燥无味的东西:不是“独揽梅,揽梅花,梅花扫……”便是:“独揽梅独,揽梅花揽,梅花扫梅……”从来没有一个好听些的乐曲给我奏。老实说,七十块钱的风琴,二十五块钱的提琴,都远不如一块钱的口琴。那小家伙我一学就会,而且给我吹的都是有兴味的小曲。凡事总要伴着有兴味,才好干下去。现在这些提琴曲“味同嚼蜡”。要我每天放学后站着嚼一个钟头蜡,如何使得!……今天的嚼蜡已经过去,且到外面散步一下。我从藤椅子里起身,对镜整理我的童子军装,带着沉重的心情走下楼去。

走到楼下,看见外婆一手提着手巾包,一手扶着拐杖,正在走进墙门来。姆妈上前去迎接她。我走近外婆面前,大喊一声“敬礼”,立正举手。外婆吓了一跳,摇了两摇,几乎摇倒在地, 幸而姆妈扶得快,不曾跌跤。啊哟,我险些儿闯了祸。但最近我们校里厉行童子军训练,先生教我们见了长辈必须如此敬礼。对外婆岂可不敬?不过我自知今天因为提琴练得气闷,不免喊得太响了些。对面的若是体操先生,我原是十分恭敬的;但换了外婆,我刚才好像就是骂人或斥狗,真真对她不起!幸而姆妈善为解释,外婆置之一笑。然而她的确受了惊吓,当她走过庭院,到厅上去坐的时候,她的手一直抚摩着自己的胸膛。姆妈因此不安,用不快的眼色看我。我自知闯祸,就乘机退避。

走到门边,听见门房间里发出一种声音,咿哑咿哑,同我的小提琴声完全相似。听他所奏的曲子,委婉流丽,上耳甜津津的。这是王老伯伯的房间。难道王老伯伯也出二十五块钱买了一 口提琴,而且已经学得这样进步了?我闯进门房间,看见他坐在椅子里,仰起头,架起脚,正在奏乐。他的乐器是在一个竹筒上装一根竹管和两弦线而成的,形如木匠的锯子,用左手扶着,放在膝上拉奏。看他毫不费力,而且很写意,外加奏得很好听。他见我来,摇头摆尾地拉得越是起劲了。我一把握住他的乐器,问他这叫什么,奏的是什么曲。他把弓挂在乐器头上,全部递给我,让我观玩。说道:“哥儿有一个琴,我也有一个琴,你的值二十五块钱,我的只花三毛半。这叫做‘胡琴’,我刚才拉的叫做《梅花三弄》。你看好听不好听?”

我照他的姿势坐下,也拉拉胡琴看,觉得身体很舒服,发音很容易,远胜于我的提琴,而且音色也不很坏。我想起了:这是戏文里常用的乐器,剃头司务们也常玩着的,但所谓《梅花三弄》,以前我听人在口琴上吹,觉得很不好听,为什么王老伯伯所奏的似乎动人得很呢?我问他,他笑道:“这叫做熟能生巧。我现在虽然又穷又老,年轻时也曾快活过来。那时候,我们村里一班小伙子,个个都会丝竹管弦。迎起城隍会来,我们还要一边走路,一边奏乐呢。那时拉一只《拜香调》,我现在还没有忘记。”说着就从我手中夺过胡琴去,咿哑咿哑地又拉起来。这是一种低级趣味的音乐,爸爸所称为靡靡之音的。我原感觉得不可爱,但似有一种魔力,着人如醉,不由我不听下去。听完了不知不觉地从他手里接过胡琴来,模仿着他的旋律而学习起来了。王老伯伯得了我这个知音,很是高兴,热心地来指导我。不久,我也在胡琴上学会了半曲《拜香调》,而且居然也会加花。

窗外有一个头在张望,我仔细一看,是爸爸。我犹如犯校规而被先生看见了一般,立刻还了胡琴,红着脸走出门去。爸爸没有问我什么,但说同我散步去。便拉了我的手,走到了屋后的田坂里。路旁有一块大石头,我们在石头上坐下了。

 

“你为什么请王老伯伯教那些乐器?”爸爸的声音很低,而且很慢;然而这是他对我最严厉的责备了。我不敢假造理由来搪塞,就把提琴练习如何吃力,如何枯燥无味,以及如何偶然受胡琴的诱惑的话统统告诉了他。最后我毅然地说:“但这也不过是暂时的感觉。以后我一定要勇猛精进,决不抛弃我的小提琴。”

爸爸的脸色忽然晴朗了,怡然地说:“我很能原谅你。这是我的疏忽,没有预先把提琴练习的性状告诉你,而一味督察你用功,今天幸有这个机会,让我告诉你吧。你要记着:第一,音乐并不完全是享乐的东西,并非时时伴着兴味的。在未学成以前的练习时期,比练习英文数学更加艰苦,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忍耐。第二,人生的事,苦乐必定相伴,而且成正比例。吃苦愈多,享乐愈大;反之,不吃苦就不得享乐。这是丝毫不爽的定理,你切不可忘记。你所学的提琴,是技术最难的一种乐器。须得下大决心,准备吃大苦头,然后可以从事学习的。从今天起,你可用另一副精神来对付它,暂时不要找求享乐,且当它是一个难关。腿酸了也不管,头颈骨痛了也不管;指头出血了也不管,勇猛前进。通过了这难关,就来到享乐的大花园了。”

这时候,夕阳快将下山,农夫还在田坂里插秧。他们的歌声飘到我们的耳中:上有凉风下有水,为啥勿唱响山歌?肚里饿来心里愁,哪里来心思唱山歌?……爸爸对我说:“你听农人们的插秧歌!芒种节到了,农人的辛苦从此开始了。插秧、种田、下肥、车水、拔草……经过不少的辛苦,直到秋深方才收获。他们此刻正在劳苦力作,肚饥心愁,比你每天一小时的提琴练习辛苦得多呢。”

我唯唯地应着,跟着他缓步归家。回家再见我的提琴,它似乎变了相貌,由嬉笑的脸变成严肃的脸了。

原载1937年5月25日《新少年》第3卷第10期

我开始格外关注天气的变化了,过去时刻关注天气的只有父亲和母亲。

那时,我眼里的天气与手头上的玩具别无二致。晴日,天上有棉花云可看,它们千变万化,我能从那些棉花里,发现小猫、小狗、鸡鸭鹅们。甚至,还能一路追踪它们的路线。万里无云也不单调,整整一个天幕的蓝,花大心思涂抹,也不一定涂得那么工整吧。我把小花印在蓝天上,把手印在蓝天上。忽而,还发现了离那块蓝最近的飞机线,直直地伸向天际。

雨天更精彩,四季的雨,有四个样子。春雨,新鲜,若没完没了地下,秀气也变得恼人。夏雨,有雷声、闪电、乌云、大风甚至冰雹,令人应接不暇。先是被滚滚惊雷和闪电吓得又怯又兴奋,等到大雨滂沱时,恨不能立即跑到巷子去踩水。冰雹是少见的,颗粒大了也不讨喜。雨后初霁,彩虹成了心尖上的颜色。等到秋时,风开始与人亲昵,天高了,云远了,雨时少时多,跟春雨有些像,也没完没了,飘飘洒洒。直至霜降后,冬要来了,若极冷,雨下着下着就成了雪粒子,接着,大自然最神奇的造物雪从天而降,那是一年中,最令人期待的时刻……

此刻,我身逢夏日,窗外的天是灰蒙蒙的。清晨,云黑得快,雨落得急。一溜工夫,天又放晴了。我在心里盘算着,晚上七点,父亲或母亲就会给我来电话了。父亲会问:饭吃了吗?天气如何,下不下雨,热不热,别到处乱跑。

在林荫小道上,我见到了起得比雨还早的人,他们信步游走,汗如雨下。他们也看天,但关注的不是天气,而是心头的挂碍。我扑进下过雨又在酝酿下一场雨的空气中,风热腾腾的。

下午,雨的踪迹早已被日头烤干了,人们忙忙碌碌,一切忙忙碌碌。蝉扯着嗓门叫唤,狗耷拉脑袋吐舌头。天幕是白云的主场,它们也像打瞌睡,行得极缓。

大约到了下午五点,广阔天际便要上演一番奇景。早上制造雨的云朵盼来了晚间下班高峰期,浩浩荡荡朝夕阳聚拢。它们并非白云、黑云,而是灰云。似乎就在我的眼前,毫无纪律,随意散漫,又咄咄逼人。它们一定不是夕阳的友军。

独属于夕阳的那片天,逐渐变色,有蛋黄、橙子、山竹、黑葡萄、粉茄等色……随着云的逼近,我的眼里要冒火了。这些云,一类是连片的,由无数的灰,堆积成厚且黑的墨石,它们在夕阳的头顶上集聚,像要顷刻吞没它似的。另一类云是独立的,多为灰色,一朵朵,一片片、一条条,如同五六岁孩儿画下的,那是天幕的点缀物。且不说黑云压城,那些灰云不是善茬。它们时而遮去夕阳半张脸,时而将夕阳淹没,时而挡住倾斜的日光,时而将光据为己有,灰云镶了金边。

尽管遭到云的阻挠,夕阳仍能让最后的日光穿透云层,倾泻而下。公路、山林、湖泊、行人,一切都领略了夕阳的“布德泽”。就连我的屋子,也被最后的日光映照得暖融融的,一如秋天的金灿灿。

显然,这样的情景,李商隐在《登乐游原》中吟咏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几乎不用思之念之,便能从我的观感中喷涌而出。此地并非唐长安的制高点“乐游原”,我亦未有“向晚意不适,驱车游古原”的心境,但见了夕阳的诗意却有相通之处。这是我与李商隐的心灵对话,我似乎能感觉到末尾两句的厚重,黄昏又如何,夕阳本就是黄昏的产物。

至六点左右,皆是黄昏日落的准备时刻。夕阳西下,直至全然不见,只消片刻,正是美好的“稍纵即逝”才令人觉得“无限”,这“无限”既是悠长的回味,又是对不知何时重逢的憧憬,更增了无尽期待。

“只是近黄昏”在许多年里,实际上是我对“夕阳无限好”的挽留。这些年,我见过许多地方的日落,在青岛栈桥边,我默念老舍先生写下的“山海真面目”,从海面上看落了夕阳;在鸣沙山上,夕阳从月牙泉的方向下坠,我想起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鹊山,在雅丹,无一例外,黄昏了无限美的制造者。

此刻,在这座繁忙的都市里,夕阳还剩下一半,白天太过于刺眼,它将人的注意力转到了体感上。到了傍晚,它柔和了,无暇顾及一双双眼睛凝神于那颗就要暗淡的火球上。只有那些灰云仍是一副慵懒的模样,如在同一个岗位干了许多年类似工作后产生的倦怠。日复一日,这些云送走夕阳,收工,第二日照旧。若下雨了,它们又有新的任务。总之,永不停歇。

夕阳显然是为了夜的顺利到来而服务的,当黑夜转起来时,公路上的车渐次亮起了灯,城市的群像随着夕阳一点点下落而由亮渐暗,又随着路灯的一一点亮,复又光彩照人。

云隐退了,夕阳隐退了,行人回家了,父亲来电话了。

“天气热不热,下雨了吗?”

近日读唐朝边塞诗人岑参的《走马川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仿佛感受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边塞狂风,“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我不禁念起鸣沙山上的那场风。抵达沙山,饮水赏景之际,一阵狂风来得悄无声息,风中是数不清的细沙。水瓶没来得及旋盖,沙粒趁机溜了进去。头发、衣裳、甚至嘴里,都是沙。友人送的丝巾,脱离我的身体后,在风沙中飘飘荡荡,最后不知去向。虽未有随风满地石乱走的场面,但风沙起,游人无不例外地手忙脚乱了。

与之相比,昨夜的骤风便秀气之极。

时值五月,过了小满,夏天才刚冒头。如婴儿初生般,新夏也爱啼哭。或午后,雨色万峰来,或夜里,急雨“大弦嘈嘈”。常伴骤雨、大雨、细雨的,不外乎风。但风与人最像,最有脾性。

且说昨夜的风,夜雨的形态常被人忽视,人们多从观雨转向听雨。但风不同,观风无形,或万物皆有风状,听风,实则也听万物。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其来去影踪有无,你总能比雨更频繁地发现风。

看,风声从没关紧的窗户缝来了,窗帘摇动,猛的一声,“哐当”,像对着好说歹说还不听劝的人火冒三丈。我赶忙起身关窗。

锁紧,把窗帘拉好,没动静了,风走了吗?仔细听,风还在外面呢,它们先迫切得像重获自由的孩童,在雨里撒欢还不够,转而携了雨珠,三三两两,豪迈地,兵分几路,走街串户。

它们似乎顷刻间就长大了,颇像青春期的叛逆少年。是树的沙沙声,告诉我风打这儿经过;是邻居家大门“砰”的一声,向我指明风的位置;是雨噼里啪啦跑来敲窗时,我知道,风还在外头胡闹;是阳台忘收的衣物被吹走,人们口中的骂骂咧咧声提醒我风的可恶。哪一个叛逆的少年,不是家长挨家挨户打听去哪,最后闯祸现形了?它们此刻,恰有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派头,肆无忌惮,逍遥自在。它们猎奇,它们恶作剧,它们甚至毫不收敛地跑到人的梦里去。

显然,比之风,雨是笨拙的。地面、窗帘,或是阳台晾晒的衣物,都有雨作恶的证据;打落的花,积水的潭,坑洼的路,都是雨的杰作。风躲在雨的身后,笑声荡漾,“呼呼呼”,“呼呼呼”,之后逃之夭夭。

清晨的风,与雨夜的截然不同。昨夜雨疏风骤,今日,天上无雨之踪迹,风也换了模样,全无骄纵,而是清凉、乖巧、服帖,像大家闺秀。我常恨不得能将这时的风制成夏日的衣裳或遮阳帽,它浸染花香,裹挟草味,甚至还有海的气息。我无法留住它,它想来就来,想溜就溜,全没有商量的余地。有时发脾气了,还得卷走我的东西,再也寻不回来。记忆里,一场校园刮起的和煦之风是我的青春,经过一夜,风竟成了众人口中的“妖风”,它将我晾在阳台的手绘鞋刮得不知去向。我将那场风记到了现在。

此刻,风如温柔的羊羔,它溜上我的肩头时,走廊里,响起了婴儿的啼哭,似乎难以止住。片刻后,哭声从“啊啊啊”成为“嗯嗯嗯”了。开门,走廊空无一人,只有风,将婴儿的气息传递给我,是一股新鲜的奶香味,一定是风安抚了她。

我重又坐回窗前感受风,一只胆大的蚊子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它飞到书架上,停在毛笔尖儿,它再次飞起,忽而朝我猛扑,我当然不能示弱,“啪”,风吹跑了它。风不想因为一只小蚊子而破坏我感受它的兴致。

风是善良的,它带来清凉;风是温暖的,它吹去烦心。风是多变的,令人琢磨不透,风又是自由的,它能抵达任何想去的地方。

孩子小的时候,生活经常忙乱不堪。在这方面,我与好朋友Helen特别有共同语言。

Helen家的小儿子很调皮,不配合大人安排。尤其早上赶时间,Helen不停催促,但孩子穿衣、洗漱、吃饭的每个步骤都拖拖拉拉,不去专心完成。拖到最后,出门就像打仗一样,Helen经常是赶在最后一分钟把孩子送到学校。

有一天,Helen和孩子出门实在太晚,肯定要迟到。不巧的是,车还出了问题,他们只能步行去学校。Helen送完孩子需要赶回单位做报告,但孩子还是和往常一样无所谓。她拉着孩子的手,沿路边快速前进。

走到一个僻静的路口,赶上红灯。Helen很想闯过去,因为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不过,为了给孩子做个榜样,不违反规则,她还是选择镇定地站在那里等。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每一秒都显得无比漫长。

孩子并不理解妈妈的矛盾心情,还在好奇地四处张望。以前都是坐在车里经过这个路口,没有细打量过拐角处的花丛。现在近距离看,小家伙居然找到一只小鸟。他一方面很兴奋,一方面也很克制,没有大喊大叫,怕吓到小鸟。

他轻轻拉一下妈妈的衣袖,然后指向花丛。Helen顺着孩子指的方向去看,原来是一只蜂鸟。Helen头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蜂鸟,她和孩子安静地看着,小巧可爱的蜂鸟如何娴熟地采食花蜜。

前一刻的焦虑烦躁突然一扫而光,心中只觉得生活美好。Helen甚至开始感恩,幸亏今天车坏了,幸亏没有赶时间去闯红灯,幸亏孩子喜欢东张西望,不然就看不到小精灵似的蜂鸟了。往日匆匆忙忙赶路,错过了多少这样温馨的场景,今天终于补上一幕。

Helen同我们说起当时,很是感慨。她往常把等待当做煎熬,唯独那天,等待成了最幸运的事。倒不是说得到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而是那天的等待将她的心态转变了,终于不再着急,而是慢下脚步看看身边的世界。

等待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无法回避的事。当我们急于奔向目的地的时候,等待一定是伴随着焦灼的。但是,焦虑并不能改变任何事,只能让人感觉更糟。与其那样煎熬,倒不如坦然面对等待,让心安静下来,稍事休憩。也许在等待的时候,会寻得与蜂鸟邂逅这样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