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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人称之为美食家的时候,对酸甜苦辣特别敏感的我,还真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

《礼记·中庸》篇说:‌‌“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人天天要吃,但要吃到成为一个‌‌“美食家‌‌”,对食物本身的特质、口感、食物与食物之间绝妙的搭配,必须能品其神髓,达到尽美,近乎艺术的境界,俨然成‌‌“家‌‌”的地步方可。而好吃如我,充其量只能说是个‌‌“好吃美食者‌‌”吧!

爱吃是天生的,讲究吃却是慢慢养成的。青原行思大师谓参禅有三阶段,参禅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参禅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参禅后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饮食上,朱自冶也走过这三阶段。初始像一般人就不过是吃吧,而后追求更高境界,觉得餐馆菜佐料、花样都多,炉火大、镬气旺,烧的菜才够味,才能入口,根本不信家宴菜入得了口,此时吃的境界走入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浮面程度。

父亲烧得一手好菜,年轻寄居北京时认识一位御厨,没事时俩人就切磋交流,厨艺更上一层楼。记忆中,家里常是高朋满座,每个客人吃过后,都想尽办法再来。菜式当然也有一般的,譬如全家福、红烧甲鱼、炸八块、蜜汁火腿等,但是材料可不比一般。家里厨房总有整只金华火腿挂着,好让烧排翅或其它讲究菜时可用。北平酱肉的酱该到哪家买,抹上酱,又要大石压着,夜里又要放在屋外某处晾着,总是几经繁复处理。上桌时色泽之美、口感之滑润,不知感动多少人。南乳扣肉的乳也是特定某家的才行,肉也要老板亲自挑出鲜肉让父亲选取最完美部位,食后口颊余香,回味再三。

其它菜,诸如流(溜)黄蛋、八宝填鸭、炝白菜等数不清的菜,是餐馆没法做的。譬如流黄蛋,先要炼出鸡油来,还得另炖上一锅土鸡高汤,再满街去找蟹黄。鸡油、蛋、鸡汤、蟹黄,加点盐,滑炒出嫩之又嫩、香滑丰腴入口即化的美味来。简单的菜,如芹菜炒鲜鱿,新鲜水嫩的芹菜,大火配上专人挑选的肥嫩鲜鱿,不过用上几根辣椒爆炒,百吃不厌。

近年生活清简,做菜也愈发地回归以原味为主的烹调方式,时蔬多半来自后院的有机菜园。偶尔鲜花、时令水果入菜,调味上多以盐为主。一位朋友吃过我的菜,说好吃是因为舍得放材料。食物搭配得巧妙,盐之外,其余都多余了。另一位朋友说,吃我的全麦面包,竟然吃出了谷类特有的香甜。

不敢以美食家自居,但是我却享受了食物本身的精华,享受了美的生活。

 

 

我才知道,原来陆游跟辛弃疾,晚年相遇过。

老辛自不必说,陆游那会儿也已经历完一生坎坷,几年之内两次罢官。

上一次罢官,陆游六十一岁。

这时陆游终于发现,自己一回首,已经离那个京华结交尽奇士,意气相期共死生的少年人太远太远了。

那个时候,自己还觉得世间事大有可为。

早岁那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这就是陆游六十一岁的诗。

这首诗实在太好,属于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厮要成为大宋的杜甫了,还让他在家里待着,实在显得朝廷太不专业。

更何况陆游如今子嗣多,开支也大,给他官职俸禄,想来他也是可以收敛的。

朝廷里的衮衮诸公想错了。

陆游不是尔等这般人。

再次复起的陆游没有半点收敛,六十多岁的年纪,一有机会还是上疏朝廷,要力图大计,要收复中原,并给出了相应的政策方向。

忍了三四年,满朝上下都忍不了了。

这次攻击陆游的折子,罪名更加离谱,四个字——不合时宜。

妄谈恢复,不合时宜。

当然衮衮诸公都是聪明人,知道为不合时宜找一个合理的罪名,这罪名叫‌‌“嘲咏风月‌‌”,言下之意就是你所言的恢复,都是镜花水月,你大言不惭,实则奏疏空洞无物。

这多多少少算一个罪名。

朝廷也就欣然接受了这个罪名,把陆游削职罢官。

陆游再再再次罢官之后,须发皆白,想长歌当哭,又想仰天长笑,他回去把自己的住所改名为风月轩,挥手填词。

青衫初入九重城,结友尽豪英。蜡封夜半传檄,驰骑谕幽并。时易失,志难成,鬓丝生。平章风月,弹压江山,别是功名。

这次罢官,陆游足足等了十三年,才等来复起的机会。

这十三年里,白日间很容易被旧时的衣衫貂裘触动回忆,遂有:

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关河梦断何处?尘暗旧貂裘。胡未灭,鬓先秋,泪空流。此生谁料,心在天山,身老沧洲。

只有一两个猫儿可以抚慰老迈的心,让陆游还能‌‌“我与狸奴不出门‌‌”。

可到了晚上,梦中便不消停起来。

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老去的十三年,陆游仍旧没忘却当初的少年郎,仍旧没有妥协半分。

直至韩侂胄北伐。

韩侂胄北伐之前,大肆动员了主战派的新老名士,辛弃疾也好,陆游也罢,都在动员范围之中,也是在那两年,陆游与辛弃疾相见了。

这两人把臂同游,两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目光碰到一起,硬是能点燃江南的水。

当韩侂胄的北伐决策终于敲定,辛弃疾虽然知道这人不靠谱,还是决定前去献策,陆游给辛弃疾写了诗,说你才比管仲乐毅,此去一定要让占据中原的跳梁小丑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英雄!

辛弃疾揽诗大笑,只可惜老辛纵马去后,并没有机会真的主兵一方。

韩侂胄问完策,便顾忌辛弃疾会争他的功,只把辛弃疾丢在镇江驻守防线。

于是当北伐的东西两线,西线叛变,东线私下议和,所有中层底层的士卒无辜枉死时,辛弃疾只能心如刀绞,在京口北固亭写词。

写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写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写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写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同样垂垂老矣的陆游走出门去,迎着风中传来的大败消息,泪洒秋风。

而当韩侂胄终于认清局势,来一个辛弃疾抢功,那至少是有功可抢,他三番五次请辛弃疾再次出山,把军事决策的权力也分给辛弃疾一部分,终于请动了他。

奈何辛弃疾已经很老很老了。

除了留下三声杀贼,辛弃疾再也没能回到沙场。

行差踏错的韩侂胄,也成了金人议和的条件之一,奸贼杀了他,取了他的人头,去给金人当孙子请和。

远在山阴的陆游越发孤愤,这一腔孤愤在两年后酿成大病,取走了他的性命。

只剩临终的绝响,响彻一代代少年人的耳膜。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我们的聊天能力正在快速衰退。

在跟朋友的聚会中,我们的聊天话题大多只能围绕着明星的八卦、别人的隐私、生活的牢骚,或者所谓的世界大事,除此之外,再也聊不出什么新鲜的有质量的内容。因为缺乏真正的文化生活,我们无法跟人聊对世界的深层次认知,只能无休止地堕入窥探他人隐私的漩涡中无法自拔。

我们聚会最常见的形式,是大家一起吃饭喝酒、一起看电视、一起到KTV唱歌,这些形式有个共同点——都不需要跟别人聊天。饭局上有人谈生意;咖啡厅里,熟朋友可以交换心情与八卦消息。问问对方从哪里来,聊聊自己的家乡,风土、美食、景点、趣事。不幸的,我们很容易遇到差不多出身经历的人,而且大家对家乡的认识往往也很皮毛,缺乏历史,缺乏故事,当然也就没法让话题持续进行。

这是因为我们缺乏丰富的文化生活。

什么是文化?文化没那么了不起,文化也没那么稀罕困难,文化在生活里,就是我们自己可以无目的地感受享受,而且会很乐意拿来跟别人聊天分享的活动。

文化不是为了什么目的才去参与的,文化本身就是目的。为了享受听音乐的快乐,所以我们进音乐厅去;为了享受看到美术品的那一剎那激引出的视觉感受,所以进美术馆去。

文化是和人分享的最佳话题。一是因为文化依赖真实感受,可以把感受跟别人交换;二是因为文化是感动、是享受,所以不会引起彼此的争执冲突;三是因为文化有多层丰富内容可供挖掘牵连,能够让人兴味盎然地一直聊下去。

人与人之间聊不起来,就是源于文化生活的贫乏。在我们的社会中,碰到陌生人,谈书谈音乐会谈美术展览,谁理你啊?

所以我们只好设计各种方式,让不熟悉的人可以表面上聚在一起,实质上没有什么生命交流;可是万一这样的形式维持不住,真要聊起来往往就“险象环生”了。

一不小心,话题就朝别人的隐私上走去。问人家的婚姻,问人家的小孩,问人家的工作甚至薪水领了多少。这种游走在隐私边缘的话题,可能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而且很少对参与谈话的人有什么正面影响吧!

再不然,就只能以消费别人的隐私作为话题。哪个明星的婚姻,哪个高官的绯闻,不干谈话者任何事,但大家可以放心评头论足。讲的内容通常没有一点和事实相关,久而久之,习惯如此谈话的人也就松懈了任何对事实的信念与坚持。

现代人不可能真正独居,不可能不和别人互动,也就不可能不找话题跟别人说话。缺乏文化生活,这个社会很多人就无法以文化感受与享受作为自然话题,他们要么就必须找出办法逃避真正有意义的谈话,要么就必须依赖其他话题来撑起互动。

一个社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八卦谣言?归根结底,跟大家生活里少有可供谈论的文化活动不无关系吧!

每到冬天,就会想到曾经有作家写过的那一句‌‌“无非求碗热汤喝‌‌”,凌冽冬日,最安慰人的,无疑就是那些热气腾腾的美食了。

潜藏美食背后的,则是一次相聚,一种习惯,甚至一段人生。

看作家笔下的美食,好像可以透过那个棱镜看到他们所处的世界,那喧腾却也临近离别的聚会中,白雪红梅世界里被烤熟的鹿肉,或者在上坟之后,冻得手冷心凉之后,回到乌篷船上的暖锅,‌‌“鱼圆肉饼子、海参、粉条、白菜垫底,外加鸡蛋糕和笋片‌‌”,想一想也觉得安慰。

这个时候,会想起村上龙说的‌‌“喝汤竟是可怕的事‌‌”,因为‌‌“热腾腾的的汤特别好喝,有那么一瞬间,我完全忘记了朋友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忘了那位朋友的烦恼和苦恼。你们不觉得很可怕吗?‌‌”

这种恍惚之间的可怕,竟也带着一种温馨的气息。

梁实秋

《汤包》

玉华台的汤包才是真正的含着一汪子汤。一笼屉里放七八个包子,连笼屉上桌,热气腾腾,包子底下垫着一块蒸笼布,包子扁扁的塌在蒸笼布上。取食的时候要眼明手快,抓住包子的皱褶处猛然提起,包子皮骤然下坠,像是被婴儿吮瘪了的乳房一样,趁包子没有破裂赶快放进自己的碟中,轻轻咬破包子皮,将其中的汤汁吸饮下肚,然后再吃包子的空皮。

其实吃这种包子,其乐趣一大部分就在那一抓一吸之间。包子皮是烫面的,比烫面饺的面还要稍硬一点儿,否则包不住汤。那汤原是肉汁冻子,打进肉皮一起煮成的,所以才能凝结成为包子馅。汤里面可以看得见一些碎肉渣子。

这样的汤味道不会太好。我不大懂,要喝汤为什么一定要灌在包子里然后再喝。

马塞尔·普鲁斯特

《追忆逝水年华》

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母亲见我冷成那样,便劝我喝点茶暖暖身子。而我平时是不喝茶的,所以我先说不喝,后来不知怎么又改变了主意。母亲让人拿来一块点心,是那种又矮又胖名叫‌‌“小玛德莱娜‌‌”的点心,看来像是用扇贝壳那样的点心模子做的。

那天天色阴沉,我的心情很压抑,无意中舀了一勺茶送到嘴边。起先我已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放进茶水准备泡软后食用。带着点心渣儿的那一勺茶碰到我的上颚,顿时使我浑身一震,我注意到我身上发生了非同小可的变化。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

汪曾祺

《冬天》

冬天吃的菜,有乌青菜、冻豆腐。乌青菜塌棵,平贴地面,江南谓之‌‌“塌苦菜‌‌”,此菜味微苦。我的祖母在后园辟一小片地,种乌青菜,经霜,菜叶边缘作紫红色,味道苦中泛甜。乌青菜与‌‌“蟹油‌‌”同煮,滋味难比。‌‌“蟹油‌‌”是以大螃蟹煮熟剔肉,加猪油‌‌“炼‌‌”成的,放在大海碗里,凝成蟹冻,久贮不坏,可吃一冬。

豆腐冻后,不知道为什么是蜂窝状。化开,切小块,与鲜肉、咸肉、牛肉、海米或咸菜同煮,无不佳。冻豆腐宜放辣椒、青蒜。我们那里过去没有北方的大白菜,只有‌‌“青菜‌‌”。大白菜是从山东运来的,美其名曰‌‌“黄芽菜‌‌”,很贵。‌‌“青菜‌‌”似油菜而大,高二尺,是一年四季都有的,家家都吃的菜。咸菜即是用青菜腌的。阴天下雪,喝咸菜汤。

曹雪芹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一时众姊妹来齐,宝玉只嚷饿了,连连催饭。好容易等摆上来,头一样菜便是牛乳蒸羊羔。贾母便说:‌‌“这是我们有年纪的人的药,没见天日的东西,可惜你们小孩子们吃不得.今儿另外有新鲜鹿肉,你们等着吃。‌‌”众人答应了。

宝玉却等不得,只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瓜齑忙忙地咽完了。贾母道:‌‌“我知道你们今儿又有事情,连饭也不顾吃了‌‌”,便叫‌‌“留着鹿肉与他晚上吃‌‌”,凤姐忙说‌‌“还有呢‌‌”,方才罢了。

史湘云便悄和宝玉计较道:‌‌“有新鲜鹿肉,不如咱们要一块,自己拿了园里弄着,又顽又吃。‌‌”宝玉听了,巴不得一声儿,便真和凤姐要了一块,命婆子送入园去。

袁枚

《随园食单》

《倪云林集》中载制鹅法。整套鹅一只,洗净后用盐三钱擦其腹内,塞葱一帚填实其中,外将蜜拌酒通身满涂之,锅中一大碗酒、一大碗水蒸之,用竹箸架之,不使鹅身近水。灶内用山茅二束,缓缓烧尽为度。俟锅盖冷后揭开锅盖,将鹅翻身,仍将锅盖封好蒸之,再用茅柴一束烧尽为度。

柴俟其自尽,不可挑拨。锅盖用绵纸糊封,逼燥裂缝,以水润之。起锅时,不但鹅烂如泥,汤亦鲜美。以此法制鸭,味美亦同。每茅柴一束,重一斤八两。擦盐时,串入葱、椒末子,以酒和匀。《云林集》中,载食品甚多;只此一法,试之颇效,余俱附会。

张爱玲

《谈吃与画饼充饥》

小时候在天津常吃鸭舌小萝卜汤,学会了咬住鸭舌头根上的一只小扁骨头,往外一抽抽出来,像拔鞋拔。与豆大的鸭脑子比起来,鸭子真是长舌妇,怪不得它们人矮声高,‌‌“咖咖咖咖‌‌”叫得那么响。汤里的鸭舌头谈白色,非常清腆嫩滑。到了上海就没见过这样菜。南来后也没有见过烧鸭汤——买现成的烧鸭锻汤,汤清而鲜美。烧鸭很小,也不知道是乳鸭还是烧烤过程中缩小的,赭黄的皱皮上毛孔放大了,一粒粒鸡皮疙瘩突出,成为小方块图案。这皮尤其好吃,整个是个洗尽油脂,消瘦净化的烤鸭。

吃鸭子是北边人在行,北京烤鸭不过是一例。在北方常吃的还有腰子汤,一副腰子与里脊肉小萝卜同煮。里脊肉女佣们又称‌‌“腰梅肉‌‌”,大概是南京话,我一直不懂为什么叫‌‌“腰梅肉‌‌”。又不是霉干菜婉肉。多年后才恍然,悟出是‌‌“腰眉肉‌‌”。腰上两边,打伤了最致命的一小块地方叫腰眼。腰眼上面一寸左右就是‌‌“腰眉‌‌”了。真是语言上的神来之笔。

腰眉肉腰眉肉

萧红

《度日》

炉铁板烧得很热时,我便站到火炉旁烧饭,刀子,匙子弄得很响。炉火在炉腔里起着小的爆炸,饭锅腾着气,葱花炸到油里发出很香的烹调的气味,我细看葱花在油里边滚着,渐渐变黄起来。

……小洋刀好像剥着梨皮一样把地豆(土豆)刮得很白,很好看,去了皮的地豆是乳黄色,柔和而有弹力,炉台上铺好一张纸,把地豆再切成薄片,饭已熟,地豆煎好。打开小窗望了望,院心几条小狗在戏耍。

周作人

《暖锅》

乡下冬天食桌上常用暖锅,普通家庭也不能每天都用,但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如祭祖及过年差不多一定使用的。

一桌‌‌“十碗头‌‌”里面第一碗必是三鲜,用暖锅时便把这一种装入,大概主要的是鱼圆肉饼子,海参、粉条、白菜垫底,外加鸡蛋糕和笋片。别时候倒也罢了,阴历正月‌‌“拜坟岁‌‌”时实在最为必要,坐上两三小时的船,到了坟头在寒风上行了礼。

回到船上来虽然饭和酒是热的,菜却是冰凉,中间摆上一个火锅,不但锅里的东西热气腾腾,各人还将扣肉、扣鸡以及底下的芋艿、金针菜之类都加了进去,‌‌“咕嘟‌‌”一会儿之后,变成一大锅大杂烩,又热又好吃,比平常一碗碗的单独吃要好得多。乡下结婚,不问贫富照例要雇喜娘照料,浙东是由堕民的女人任其事,她们除报酬以外还有一种权利,便是将新房和客人一部分的剩余肴馔拿回家去。她们用一只红漆的水桶将馂馀都倒在里边,每天家里有人来拿去,这叫作拼拢坳羹,名称不很好,但据说重煮一回来吃其味甚佳云。我没有机会吃过这东西,可是凭了暖锅的经验来说,上边的话,大概不全是假的。

梁晓声

《歌声在桥头》

我说就来一碗‌‌“阳春面‌‌”。

她说有两种价格的——一种8分一碗,只放雪菜;另一种1角2分一碗,加肉末儿。

我毫不犹豫地说就来8分一碗的吧。

依我想来,仅因一点儿肉末的有无,多花半碗面的钱,太奢侈。她又说,雪菜也有两种。一种是熟雪菜,以叶为主;一种是盐拌的生雪菜,以茎为主。前者有腌制的滋味,后者脆口,问我喜欢吃哪种。

我口重,要了前者。并没坐下,站在灶间的窗口旁,看着她为我做一碗‌‌“阳春面‌‌”。

我成了复旦学子以后,才知道上海人将一种面条叫‌‌“阳春面‌‌”。为什么叫‌‌“阳春面‌‌”,至今也不清楚,却欣赏那一种叫法。正如我并不嗜酒,却欣赏某些酒名。最欣赏的酒名是‌‌“竹叶青‌‌”,尽管它算不上高级的酒。‌‌“阳春面‌‌”和‌‌“竹叶青‌‌”一样不乏诗意呢。一比,我们北方人爱吃的炸酱面,岂不太过直白了?

那我该叫大嫂的女子,片刻为我煮熟一碗面,再在另一锅清水里焯一遍。这样,捞在碗里的面条看去格外白皙。另一锅的清水,也是专为我那一碗面烧开的。之后,才往碗里兑了汤,加了雪菜。那汤,也很清。

村上龙

《孤独美食家》

‌‌“好喝的汤令人感到害怕。‌‌”她把红色西红柿和飘着鲤鱼透明油脂的汤送进嘴里时说道。‌‌“害怕?‌‌”‌‌“对。‌‌”‌‌“什么意思?‌‌”‌‌“以前我就这么觉得。我回布达佩斯时,见到了老朋友。这位朋友没有逃亡,但很想逃亡,至今仍然想要逃亡。这种时候,聊的内容往往不是很灰暗吗?当时我有很多感慨。但是,回到家里后,我喝了妈妈煮的汤。和这个一样,也是西红柿鲤鱼汤。当时刚好是冬天,热腾腾的的汤特别好喝。

有那么一瞬间,我完全忘记了朋友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忘了那位朋友的烦恼和苦恼。你们不觉得很可怕吗?‌‌”我们喝着香草大蒜蛋花汤,互相看了一眼,点了点头。那种汤有一点甜味,香草和大蒜的香味巧妙地刺激着喉咙,软软的蛋花在舌尖上滑动,令人忍不住想要叹息。‌‌“这种汤也有点可怕。‌‌”我喃喃说道,三个人同时笑了起来。下一刻,笑声就停止了。朋友、亲人、情人。我们思考着热汤到底让我们忘却了谁的苦恼。

金宇澄

《繁花》

手拿一双象牙筷,吃到东来吃到西,吃啥也不凭票,点名高级西餐,一般是西冷牛排,香煎小羊肉,奶油葡国鸡,煽洋葱汤,煽蜗牛,中餐名堂,就更多了,雅一点,比如金粉滑金条,小毛说,啥。大伯咽一口馋唾说,就是虾仔蹄筋,炖到豆腐一样,比如西湖莼菜羹,人世第一羹,玉皇大帝最喜欢,真叫是滑,鲜,比如金银蹄,火腿蹄炖鲜蹄,荷叶粉蒸肉,上好五花肉,凭户口肉票,根本买不到,切块加料腌透,浑身滚满炒的喷香糯米粉,荷叶裹紧,上粉蒸透,扁口八宝,扁口就是鸭子,肚皮里八宝,十八宝,样样名堂,全部到位。……

大伯吃进半碗,胸口一挺说,配合忆苦思甜,我惊堂木一拍,是这样的,各位老听众,老听客,今朝,我来讲一讲风流才子唐寅,落难时期就,穷的眼面前,只剩了一碗白饭,要死呀,无论如何咽不落,就叫了小书童,立到身边,慢慢唱菜名,小书童头颈骨一伸,现在报菜了,喂呀,响油蟮糊来了呀,唐伯虎伸筷,台子上空,就是一夹,扒了一口白饭,滑炒子鸡,来么哉。唐伯虎扒一口白饭。八大块呀,就是红烧肉,唐伯虎扒一口白饭。腌鲜砂锅一客呀。唐伯虎改用调羹,腾空一舀,调羹再朝下,舀了一口白饭,哈哈。走油蹄髓来喽,香是香糯是糯。唐伯虎筷子朝前面一夹,一卷,这就是老吃客,懂得先吃蹄髓皮,实际上,只弄了几粒米碎,吃到嘴里。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如果不是读了野夫的《乡关何处》,我想我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这两句诗的含义,准确的说,我无法体会到‌‌‌‌“江湖‌‌‌‌”这两个字的含义。

野夫飘零的身世,多少听说了点,但读他的作品,还是从今年开始。读完他的《1980年代的爱情》,哭过两次,我恐慌和羞愧于那般细腻的情感,我也恐慌和羞愧于自己生在这个缺乏细腻情感的时代。

读完‌‌‌‌“江上的母亲‌‌‌‌”,我对野夫的钦佩之情已油然而生。这一生,我应该不会佩服大富大贵夺目奢华的人,当然也不甘于毫无探求之心只作庸人之辈,如今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此类人:他们饱经风霜,腥风泼雨,历经贫瘠潦倒,于生命绝处归来,内心平静无澜,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安然于世。

我知道他们内心是苦的,比起如今的波澜不惊,他们依然有从前酒醉难眠失声痛哭的日子。只是文字传达出的内心里的那份练达和静好,足够我一生艳羡了。

这样的作家,我暂时能想到的,应该只有杨绛,算上野夫,以及今天读完之后,想到还有一位,龙应台。这世间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惧怕‌‌‌‌“真‌‌‌‌”这个字。一旦你用了真情,动了真心,怕是什么也都要低下头来的。

文字也害怕真实,惧怕真心。一旦作家抱有一颗真心实意去写作,那么作品本身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战胜他们的。相比写作本身,他们更看重内心的感受,他们表达了,他们知足了。往往,情到深处,大多也都是好的结果。那一片真情真意,多能够被人看到读到领会到。

我没有想到过,野夫的文字那么平静。书中的故人,跟他大都相似。他们历经江湖事实,却安于一处默默无闻苟活于世。他们胸中装有万千江湖的活在山川中,僻壤间,无人问津,不求知晓。

人有时最大的痛苦,还来源于想要被了解。

所以那句,遇见爱,遇到性,都不稀罕,最稀罕的是遇见了解,才被那么多人喜欢。

两个相爱或者不爱的人,都可能是因为了解,两个好朋友或者不好的朋友,也可能是因为了解。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看似光鲜的时代里,我们内心其实都太孤独了,我们相比物质和自由,可能更需要爱和温暖,更需要那致命的了解。

‌‌‌‌“一个人若能懂我,一定是我能够爱上他的致命的原因。‌‌‌‌”

这句话我也同样问过一个朋友,我问他为什么喜欢那个女孩,他说,那个女孩懂他。

可是相比野夫,或者野夫笔下的那些‌‌‌‌“故人‌‌‌‌”来说,我们显得太过浅薄了。

‌‌‌‌“幽人苏家桥‌‌‌‌”,从他的青春时代开始,就早早放弃了他在尘世的一切有为,选择了隐没在一个‌‌‌‌“故乡三百万人,可与言者几近于无‌‌‌‌”的山川里。不管他此生经历多少风云变幻,也不管他内心每天如何波澜起伏,他依然可以每天生活在没有人说话的山里,每天信步大街小巷。他把孤独融化在心底,生命里,每日每时咀嚼玩味,甚至,如果没有了这份独有的孤独和沉默,他恐怕活着也没有滋味了吧。

人生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度,值得我去追寻。面对世事无常,保持一颗平静的心,不被世俗和外界环境所干扰,可以悲恸,可以狂喜,但无碍于自己独立于天地之间,养浩然之气。

每个人都是苦的,哪怕他一生默默无闻。仅仅岁月这把刻刀流下的痕迹,足以让一个人饱经坎坷。有时候我泪流不止,全是因为我想到这些的原因。我经常想自己,小学的时候,在一个学校,初中的时候,在另一个学校,高中又换了个环境,大学换了城市,工作换了公司,身边地点、人物、事件的不停变换,已经那么多那么多了,然而人生好像才刚刚开始,剩余的几十年,还不知道会有怎样更多的变换和经历。

所以奶奶去世的时候,我哭得不成样子。对她的一生,我了解的不多,我出生她就老了。可是她这一生,经历了多少岁月和人事变迁,甚至切实的跨越了两个不同的时代,这一生她背负了多少记忆,然后就这样同万千人们一样,悄然无息地离开了。

这也是我想要学会宽容的原因,比我年纪长的,他们一定经历曲折,饱尝艰辛,比我年纪轻的,未来依然有万水千山等他们爬行翻越。毛姆说,‌‌‌‌“把自己见过的每一个人,都想象成最后一面,对他们就会宽容的多‌‌‌‌”,做到这些很难,所以生活需要思索,痛苦和纠缠都不应该是人们所追求的,它更像是人生的调味剂,在你虚荣,忘我,迷失的时候,它便出来调剂,让你找回本心。

‌‌‌‌“宽容比自由更重要‌‌‌‌”,这也是我喜欢胡适的原因。

野夫这一辈子,过了半生,这半生非常人所及。他的经历,我望而却步,他经历中那些真情真意,却让我垂涎不已。一个人拥有了这样的此生此世,何患以怎样的方式生活于世。

或许我终能体会到一些,那些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如何选择平静地度过自己的后半生。不争不抢,安稳度日。

我羡慕野夫的江湖,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江湖。甚至我羡慕他生存的那个时代,痛苦那么多,哀恸那么多,却情也那么多,爱也那么多。

野夫作为一个江湖男儿,却有这样细腻的心,他切肤的感受了所有人的爱,母亲的、外婆的、朋友的、爱人的。他才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人,他能从一个阔别多年的‌‌‌‌“瞎子哥‌‌‌‌”黝黑的皮肤上,看到漆雕的光芒。

‌‌‌‌“在一个英雄气几乎荡然无存的末世‌‌‌‌”,他遇见了一个又一个带有英雄气概的人。他领略了经过了参与了他们的人生,他何尝不是一个‌‌‌‌“英雄‌‌‌‌”。

‌‌‌‌“畸人刘镇西‌‌‌‌”,哭得我最惨。被迫于生活背着木头工具箱往返于无数县镇的时候,他的工具箱里永远放着《楚辞》,这是他跟那些江湖手艺人文艺的不同。

有好友到家做客,没有钥匙开门,他手持斧头,砍断门锁,偕同友人破门而入。这种气概,如果不是野夫写,恐怕只有历史故事中有了吧。

人一旦拥有了此生不变的风骨,不管他处于何时何地何身,依然一身凛然正气。面对生活的窘迫,他可以忍耐生存,但是他一生不低头。

野夫南下海口的时候,他邀请野夫和一位朋友去他家里喝一杯。

野夫跟朋友到他家的时候,发现桌子上只有两副碗筷,他喃喃云他们全家都先吃了,就想看着野夫他们喝酒聊天,一家便足矣。后来他们全家合唱给野夫喝酒助兴,送行。我感动的,是刘镇西的深情,我羡慕的,也是野夫一生当中拥有的这样深入骨髓的情义。

就是这样的情与义,让他无论经受多少磨难和坎坷,依然能够笑对尘世炎凉。

刘镇西在眼睛已经基本看不见的情况下,还用鼻子顶着纸面,勉强而又倔强的读野夫在狱中写的诗集。野夫劝他不要读了,他坚持要读。他不时狂笑如疯子,不时嚎啕似孩儿。

野夫的经历多是不幸的,可是仅他拥有‌‌‌‌“故乡‌‌‌‌”这一件事来看,他是幸运的。并且他的故乡里,有他的故人,他的故情,故义。而我们呢,或如野夫说得那样,故乡于很多人来说,像是必须被扔掉的裹脚布,仿佛不遗忘,便难以飞得高远。起码是我自己,时常感到自己无路可退。

所以在一心想要飞高望远的路上,我的亲人遗失了,我的朋友走散了,那时的‌‌‌‌“我‌‌‌‌”也没有了。

野夫还有在经历喜怒悲欢和爱恨情仇后平静地活在小镇上的幺叔,野夫还有永远行走在世界的边上,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的故友李如波,有将他从利川送到恩施、坐货车到武汉,火车到湛江,颠沛到海安,万里相送的幽人苏家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却有一个囊中羞涩,过家门不入的人,送了他万里远。

野夫的这些故人,如他所写,也许真没有改天换地的本事,但飘风泼雨的杀将过来,确实都成了一粒煮不烂锤不扁的铜豌豆。

这里不仅有真情,更有大义。

野夫说,尘世间的际遇,他也略显一点奇特。朋友和书,也会走丢一些,散佚一些,但留下的绝大多数,都是要白头偕老互送花圈的了。

他还说,‌‌‌‌“迷失于这个时代的同道,往往只能拿文章当街头暗号;仿佛前生的密约,注定我们要在今世扺掌,然后一起创世;或者再次站成人墙,慷慨赴死。‌‌‌‌”

‌‌‌‌“窗外是进行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穷的人们。我在生活,我还将生活下去。‌‌‌‌”——鲁迅

‌‌‌‌“人生何处不江湖‌‌‌‌”,野夫有他的江湖,江湖亦有他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