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

一个朋友分享的高效学习方法,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从此改变勤奋却低效的学习烦恼。

一个重要前提:考试对这段文字/章节的要求是,记住主要观点、能够信手拈来,作为论据or观点本身,化为己用;但并不需要一字不差地誊写于卷面上。

先明确适用对象,我们接着说方法。长文+难啃预警,3400字(我已经尽量简洁),并且枯燥抽象。答应我,死死撑住,把它看完,并实践。

【想长期记忆知识,必须经过‌‌“加工‌‌”;机械复述并不能有效增强记忆】

1、不要直接背诵书上的叙述性文字,一定要经过自己的加工:比如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出来。

其一,考研为例。它需要的是长时记忆,而短时记忆转为长时记忆的关键,就在于加工(对知识点加以自己的处理)的精细程度。

长时记忆是指信息经过充分的和有一定深度的加工后,在头脑中长时间保留下来。这是一种永久性的存储。它的保存时间长,从1分钟以上到许多年甚至终身;容量没有限制。(彭聃龄《普通心理学》)

如果仅仅是按照书本的叙述逻辑、具体表达来记忆,时效是极其有限的。——这种记忆方式属于机械重复,研究表明:只有机械复述并不能加强记忆。(《普通心理学》)

关于‌‌“加工‌‌”,一个插叙:看过《天才枪手》的盆友,应该记得琳在跨国作弊时,记住大量试题答案的方法,是把它们在想象中编成了钢琴谱。

【精细复述:把要记住的内容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

其二,背东西不是一次就能记住的,需要重复。如果仅仅是重复书上的表达,在第二次、第三次记忆时,耗费时间很多。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首次记忆不够牢固,二是书上的表达往往过于详实,内容量大。

如果是精细加工呢?首次记忆也未必比直接背诵来得慢。书上的叙述,是作者的逻辑系统、语言系统——于我们是陌生的,这时我们记忆的东西包括知识本身(陌生)、以及叙述方式(依然陌生);而转换为自己熟悉的语言系统(相对口语化),会更容易记住。精细进行复述是存储信息最有效的方法,它是指把要记住的内容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普通心理学》)

单词的联想记忆法,就是用的这个原理。但需要意识到,我们的语言系统、叙述风格,也属于‌‌“已有的知识经验‌‌”。——这是转换为自己的语言,能够高效记忆的原因之一。

而之后的重复记忆,因着熟悉自己语言系统、逻辑习惯的缘故,也会更省时高效。

这里插叙一段:一般来说,书本的表述详实、细节丰盈,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但绝非需要全部记忆,往往提取最关键的某(几)句话,就足够了。

【如何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出来?记‌‌“点‌‌”信息,然后连‌‌“点‌‌”成‌‌“线‌‌”】

2、如何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出来?这是症结所在。一般来说,书本自身的表述,就已经超出我们原有的知识体系、语言体系,哪还能有自己的语言?

我的想法是:记忆书本原有的关键词、知识点等‌‌“点‌‌”信息;而后自己去连‌‌“点‌‌”成‌‌“线‌‌”——指的是把这一块的‌‌“点‌‌”信息串成有逻辑的内容。

怎么联系?

记住关键词和知识点之后,记关系:并列?因果?时间?空间?人物事件?

然后合上书本,用自己的语言逻辑,语言系统,把关键词串起来。——想想把关键词连接起来的是什么?有哪些词:主语、量词、连接词等等;哪些关系:因果关系、并列关系等等。把细节填充进去。

一颗新鲜的栗子:《自控力》关于睡眠的表述:长期睡眠不足让你更容易感到压力、萌生欲望、受到诱惑。你还会很难控制情绪、集中注意力。

关键词已标出,关系是因果。串起来是:长期睡眠不足的危害有:增加压力、减弱自控力、情绪失控、注意力不足。(并非范本,不看屏幕,自己说出来的那段话,才属于你;另,这段没有记忆价值,只是打颗栗子)

试一试,串起来并不难,但需要你调动大脑去思考,可能会磕巴,但一定能做到。——一定要有串起来进行表述的这个动作:一则为了更好的记忆;二则先行锻炼逻辑关系的梳理,考试答题时思路流畅。

【连‌‌“点‌‌”成‌‌“线‌‌”,为了更好地记忆,也为了更流畅地答题】

记忆关键词-串起来,好处:一、只需记关键词和逻辑关系,省时;二、‌‌“串起来‌‌”相当于进行了编码(心理学名词,意指对知识点的加工处理),一定程度上来说是自己的语言;三、‌‌“串起来‌‌”时,有主动召回知识点的行为,相当于检测,主动召回而非机械重复,才是记忆的关键。

对于论述性考试题来说,什么样的记忆程度可以称得上合格?

这么说吧,观点你都记得,但没有逐字逐句地记忆;能够流畅地信手引用,作为自己论点的支撑。

【记‌‌“少‌‌”不记多,反而会记住更多】

记忆的诀窍,是记‌‌“少‌‌”不记多;而后由‌‌“少‌‌”记多。

什么叫做记‌‌“少‌‌”:如果是某一块知识点,有很多诠释性的句子,彼此补充、互相解释,那么选取最核心的那句话进行记忆(不必非是一句话,两三句都可以),剩下的暂时舍弃,即使它们补充了许多细节,但只记核心句即可。

这么做的原因是:

其一,如我之前所述,教材/论著上的表达,往往过于详实、细节丰盈、内容量大,但书本是为了帮助理解——既然要学习,那么这本书于我们而言有太多‌‌“新知‌‌”,详实的细节讲述是必要的。但并非需要我们全部记忆,往往提取最关键的某(几)句话,就足够了。

其二,以期末论文为例,开始写作前,我们会有一个收集素材、积累论据、形成论点的准备工作。你看到的很多材料、观点,都会觉得很有用,然后一一划线、一一扔进word。但真正写的时候呢?往往一整块的材料(围绕着一个核心观点),你只提炼出了一句话,用在你的论文中。

论述题(考研政治or专业课)的答题,就相当于写作/写论文,而非背诵默写原文。除了那些真正需要一字不差誊写的(很少很少),基本上都是看个人自由发挥。

其三,关键是你记不完,即使当时记完了,考试时候一紧张,也容易忘记前后顺序,然后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一崩全崩。哈哈哈哈哈哈。

你要有取舍的勇气和决心。记‌‌“少‌‌”会让你记得更多,并不是让你真的舍弃。——这点需要看下文。

【记‌‌“少‌‌”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记‌‌“多‌‌”,看这里看这里】

我说记‌‌“少‌‌”,是指在第一遍第二遍记忆时。

这时候的记‌‌“少‌‌”,可以减少任务量、缩减复习时间;而且,由于‌‌“少‌‌”,也熟悉得更快,记得更牢,能够提高记忆内容的覆盖面:当考试时,基本上能做到把关键观点罗列出来。(时间不足时,尤其需要这么做)

然后,开始由‌‌“少‌‌”记多。这一过程,放在后几遍复习之中。(从第几遍开始记‌‌“多‌‌”,自行决定)

呐,先说怎么做:比如某一段重要文字,你之前记了两个核心观点。在第三遍复习时,核心观点已成为你的‌‌“已有的知识经验‌‌”。

记忆依赖于人已有的知识结构,只有当输入的信息以不同形式汇入人脑中已有的知识系统时,新的信息才能在头脑中更好地巩固下来。(《普通心理学》)

把这一段落剩下的陌生知识点(只是相对陌生,它与之前记下的核心观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与已有的知识经验结合记忆,会更高效。如果一开始就记‌‌“多‌‌”,相当于全部在记忆陌生知识,两者高下立见。

【无论时间是否充足,都先记‌‌“少‌‌”;但如果最后只记住了‌‌“少‌‌”,那也很能打】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当你真正理解、牢固记忆了某一段落的核心观点之后,在后续记‌‌“多‌‌”时,你会觉得剩下的几乎不需要记了,它们表达的和核心观点无大差别。

这是因为,一开始这块知识点对我们全部是陌生的,所以才觉得全部需要记忆,但是熟悉之后,方能看到它们的共通之处。

那么这个时候,‌‌“少‌‌”也不必再增多。

我的建议是,无论时间是否充足,在面对大量需要记忆的内容时,都先记‌‌“少‌‌”,有时间继续记‌‌“多‌‌”。

读到这里的你,可以说是很优秀了。总结一下:

1、想长期记忆知识,必须经过‌‌“加工‌‌”;机械复述并不能有效增强记忆

2、精细复述:把要记住的内容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

3、如何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出来?记‌‌“点‌‌”信息,然后连‌‌“点‌‌”成‌‌“线‌‌”

4、连‌‌“点‌‌”成‌‌“线‌‌”,为了更好地记忆,也为了更流畅地答题

5、记忆的诀窍,是记‌‌“少‌‌”不记多;而后由‌‌“少‌‌”记多。

1. 王小波: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却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沉默的大多数》)

2. 在青春期要见识一些真正宏伟壮丽的东西,超越人类社会尺度的那种。好比如喷涌数千米高的热带火山、航行数日也不见陆地的远洋、燃烧着坠落的千百颗流星、在午夜沙滩上空闪烁的大麦哲伦星云缓缓沉入黑色海洋、巨树撑起连绵无尽的绿色宫殿、滑过船舷的蓝色冰山、比整个城市还要硕大的高积云。在未来许多幽暗逼仄的时刻,这些事物就是我们逃脱的绳索。

3. iPhone Xs Max 看起来有“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圣母皇太后”的发展趋势。

4. 【“谷歌帮”中国造富记】小米联合创始人兼总裁林斌、小米联合创始人洪锋、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知名VC光速中国创始合伙人宓群、兰亭集势董事长郭去疾、宝宝树创始人王怀南、淘宝总裁蒋凡等均是Ex-Googler(前Google员工),我们不妨称他们为“谷歌帮”。

5. “我问兽医,你工作中最艰难的是什么?”“是在安乐死时,主人因不忍面对而站在门外。而门内的宠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疯狂地环顾四周,寻找着挚爱的主人。”——最近,一条令人心碎的推文被转起来,让人们看到了一个兽医的呼吁:如果可能,在进行安乐死时,最后一次陪一陪你的宠物吧。

6. 人应该尽量少做容易刺激多巴胺分泌的事,比如抽烟、喝酒、约炮、盯盘、暴饮暴食、群聊、撕逼、看视频、玩手游……这种行为多了会改变我们大脑的奖励系统,让我们更追求短期快感,更没耐心。而耐心追求长期目标,才是工作和投资的最佳状态。但是不做上面那些事,活着还有什么意思。——twitter 0792z

7. @0792z:很多人不知道金华火腿是干什么用的。很多人还以为是熏肉,咸肉之类的。实际上,金华火腿就是古代味精,主要用途不是吃,是切成丝,放在菜里面调味的。

8. @ruanyf:Lexus最新型号,后视镜改成了摄像头,成为世界第一台上市的数字后视镜汽车。摄像头的主要好处是可视角度更大,不会被雨雪覆盖。图像会传回安装在A柱底部的5英寸显示屏。我在想,车窗其实都可以改成内部显示屏,完全用摄像头将外部情况传回车内,这样一定很酷。

9. 手机人像功能的发展方向已经变得不同。

10. @Steed的围脖:SpaceX发了这么一条推特:“历史上只有24人去过月球。自1972年最后一次阿波罗任务以来,再没人去过那里。”然后,放出了他们官方的直播链接。点过去之后,发现直播还要再过4天才开始,不过网页上的文字已经剧透了:SpaceX签下了第一单私人月球旅行合约,将用传说中的Big F Rocket送TA往返月球。

以伴侣为重,还是以孩子为重?这问题就像莎翁发出的天问‌‌“生存还是毁灭‌‌”一样难解。绝大部分市售书籍会教你以伴侣为重,然而在生活中,妈妈们接收到的信息却更为复杂微妙。

首先,你周围的妈妈会以貌似歉疚实则骄傲的语气,谈起自己如何忙于照顾孩子,以致于疏忽了伴侣,绝少有人会反向宣扬自己如何关心伴侣而忽略孩子。几乎所有父母都会声称孩子(而不是伴侣)是自己生活中的最大欢愉。即使是西方妈妈,大部分也表示,看着孩子长大的乐趣是如此巨大,即使以浪漫关系为代价都完全值得。2005年,美国作家阿耶莱·沃尔德曼(Ayelet Waldman)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纽约时报上发了篇文章说自己对丈夫的爱胜于对四个孩子的爱,比起失去孩子更无法接受失去丈夫。结果她被猛烈批评为坏妈妈,甚至有人向儿童保护机构举报她,罪名不明,可能是‌‌“不够重视孩子‌‌”。

对于上一辈传统东方女性,答案更是明确——当然是孩子更重要。男人满世界都是,自己的骨血则屈指可数。老公未必恒久远,孩子才真正永流传。另外,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长于男性,而夫妻的年龄往往男大女小。不管是从统计学出发,还是去病房里实地走一遭,你都会发现,病房里陪着老爷爷的往往是老奶奶;陪着老奶奶的往往是老奶奶的孩子——雇的护工。是孩子决定了老奶奶病房的档次,护工的人数和质量。同样是孩子肩负着发现护工虐待老奶奶的蛛丝马迹、并及时换人的重要职责。‌‌“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唱的可能不仅仅是分手的伴侣。

其次,即使是你理智上想以伴侣为重,在孩子出生后也会难以坚持——因为孩子实在是太太太太萌了。特别是小婴儿,圆头圆脑,短手短脚,看到你会皱着鼻子笑,不会说话所以不可能跟你吵架。假如孩子的萌度堪比熊猫,伴侣的萌度也就是家猪,二者之间差着好几个数量级。人们会在车尾贴‌‌“车内有宝宝‌‌”,绝不会贴‌‌“车内有老公‌‌”。谁才是保护动物一望可知。你得克服自己的激素本能和审美水平,才有可能重视家猪胜过熊猫。

公平地说,在老公眼里,此刻老婆的‌‌“可爱度‌‌”大概也只是家猪等级。本来这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家‌‌”这个字就是屋顶下的一头猪,无猪不成家。只是从前两只家猪会互相致意:你今天过得怎样?开心吗?要不要我下碗面给你吃?吃完一起压马路看电影?现在两只家猪天天讨论的都是待办清单和待付账单,还得压低声音,千万别把熊猫吵醒了,好不容易哄睡的呢。

育儿不易。让熊猫吃饱,穿暖,拉好,健康乖巧,上床睡觉——这短短一句话里其实包涵着许多繁重琐碎的细节。当家猪们被这些细节淹没时,就会无暇关注彼此,不再为伴侣说甜蜜的话,做贴心的事。我们不再是共扛世界的一对特立独行的猪,我们只是焦头烂额的两个熊猫饲养员。

于是,在你最需要伴侣来缓冲育儿的痛苦时,伴侣往往起不到作用。妻子觉得被忽视,觉得无人赞赏自己的付出。丈夫则觉得地位下降,自己永远是妻子关注列表上优先级最低的一位。如此相看,怎可能两不厌,又不是敬亭山。

几十年来,关于婚姻的研究都指向一个共同答案:在孩子出生后,夫妻间关系会受伤,感情会下降。孩子才是真正的婚姻杀手。所谓‌‌“生个孩子来挽救婚姻‌‌”,挽救的绝不是婚姻质量。而在小孩长大离家后,有些夫妻感情会触底反弹,有些夫妻则发现彼此已经无话可说,索性分道扬镳。

讽刺的是,只有在婚姻破裂时,妈妈们会被教导应以伴侣为重——毕竟孩子需要稳定温暖的家庭。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妻子最好能留住丈夫。这种训诫听起来既分裂又功利主义,战略上要重视孩子,战术上要重视丈夫。熊猫重于家猪,除非家猪打算叛逃。

然而,只要社会还在神圣化母亲的付出,还在暗示母亲的照顾无可取代,熊猫就永远会重于家猪。只要舆论讨论的仍然是‌‌“母亲回家会不会对孩子更好‌‌”,‌‌“职业女性到底能不能养好孩子‌‌”,而不是‌‌“父亲回家会不会对孩子更好‌‌”,‌‌“职业男性到底能不能养好孩子‌‌”,熊猫就永远会重于家猪。不是说熊猫不可以重于家猪,只是这本来应该是个可选项,而不是必选项。母亲固然重要,但一只熊猫需要的,可能是一群可以互相替班的饲养员。

2015年,多伦多大学的一个研究就显示,并不是‌‌“母亲陪伴的绝对时间越长,孩子的未来越光明‌‌”。陪伴时间跟收入一样,太少时固然殊无幸福可言,但多了以后边际效用就开始下降,足够多后也就那么回事。相比起来,家庭收入,母亲的教育水平,母亲是否压力大、睡眠少、焦虑内疚,这些因素对孩子未来的影响更大。总言之,如果母亲们能更重视自己,没准孩子能长得更好。琼瑶曰,一个破碎的我,怎么帮助一个破碎的你?伴侣家猪且不论,自己这头家猪,最好重于熊猫。

Milkie,M. A.,Nomaguchi,K. M.,&Denny,K. E. (2015). Does the amount of time mothers spend with children or adolescents matter?.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77(2),355-372.

近几日也是雪花飘飘,白天胃口也同天气一般降到了冰点,一入夜却又无可奈何的作起妖来,什么萝卜糕、莲蓉卷、罗汉斋肠粉,油赞子都在记忆中闪上一闪。但这天气,却不如来上一碗热喇喇的,汤汤水水的东西来的实在,南洋的肉骨茶恰如其分,国服又暖胃。

最开始听说肉骨茶还小,以为是用茶叶炖的骨头汤,其实不然。茶归茶,肉归肉,吃完肉啃完骨,用红泥炭炉焙上一煲水,再来上一盏铁观音,快意!

肉骨茶发源于福建一带,却也像福建炒面、海南鸡饭这些一样,被当初下南洋的那一批人,带到东南亚发扬光大起来,而最正宗的,却要属离马来西亚吉隆坡一小时车程的巴生小镇。这发展史却有些传奇,起初只有肉骨而没‌‌“茶‌‌”,巴生又是个港口,那里的渔民又清一色的是潮州人。那时候老一辈的染上毒瘾的不少,除烟馆外,肉骨茶店就是他们来的最多的地方。当地老板也很有生意头脑的,一个李姓的金门华侨就拿出了一套套功夫茶具,让老汉们一边饮茶,一边啃啃猪脚、排骨,过一个写意的上午。

到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肉骨茶分为两派了,福建派和潮州派。闽南人比较注重养生,故在汤里放了诸多药材,加酱油。家家秘方不一样,但万变不离的是当归、枸杞、大蒜、辣椒、胡椒,胡椒必须要用黑胡椒才够惹味。辨别一碗肉骨茶是否地道,尝一口汤便知,胡椒味,辣椒味,酱油味,当归味,大蒜味都有,其他的菜式不会差。

前几个月还没吃过当地肉骨茶时,便在家中依据脑中所想的味道自行研制,采购肋排,剁成三段,出水后落当归一支,干辣椒,黑白胡椒粒多些,蒜头一颗,小茴香少少,桂皮一段,香叶三两片,山奈、甘草、陈皮包成药包放入锅内,加酱油和水炖之即可。酱油方面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我用本土出产的湖羊酱油就已够味。三小时后出锅,汤色黝黑却不油。

后来终于去到了马来西亚,必然会去尝试道地肉骨茶。

肉骨茶本是平民大众化的早餐,为劳苦人民服务,但南洋人没国人这般勤快,效率也不高,小贩已不会凌晨起身煲排骨,只有下午开始才能吃到。

那天白天刚好潜水回来,晚上来上一顿去去湿祛祛寒。排骨必定点上当地人的蘸料,碟中下些红辣椒丝,再倒上稠稠的酱油,味道略甜带些许焦糊味,因倒出时浓稠如滚珠,故称之为珠油。海南鸡饭也是如此配置,若店家所配酱油不是这般,即可判死刑。

光一份肉骨茶必是不够医肚饿,随之点上白灼木耳菜,豉汁蒸凤爪,黄酒灼猪腰,再试试香茅姜茶。一碗白饭落肚,已很满足,但还差点。麻烦店家加一碗汤,再点上一盘只有老饕才知道,不会写在菜单上的油炸鬼即油条,这一顿,朕已知足。

前两年在国内也试过几家店,都不是很满意,新华路上一家,厨师的确是峇峇和娘惹,但他们用的容器是瓦煲,里面加了菇类和腐竹之类,毫无胡椒味,属新派。失望,有些真的是连传统连基础都没掌握,就搞什么新派,fusion,融合,四不像!

另有一家在广州工人文化宫正大门斜对面,味道中规中矩,吃得过。就是福建炒面太油腻,另外还有烤榴莲,像我这种噬榴莲如命的人无所谓,嫌弃的人那真是煎熬。榴莲也是个奇怪东西,爱憎分明,无中间路线可选。

唉,在外吃不到正宗的,还是自己之后花点心思好了,但说那么多,还是现在吃不到,真的,来上一碗片儿川,不,拌川都好啊!

刚刚刷朋友圈,看到一篇公号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大概是出自某个读者的留言:

@文文,24岁,某自媒体运营:

22岁大学毕业,24岁换一份工作,26岁开始谈婚论嫁或者相亲,30岁生孩子,然后自己的人生就此完结,直到TA上大学,48岁孩子离家,和丈夫已经没什么话说,55岁就养生,逛早市,跳广场舞,60多岁开始带孙子。

还好那个人不是我。

可以看出,在这位24岁的文文姑娘看来,按部就班的生活非常无趣。‌‌‌‌“还好那个人不是我‌‌‌‌”,感觉酷酷的。

我不知道这位文文姑娘将来会拥有怎样绮丽的人生,在我看来,她描述的那些不就是我们大多数人生吗?我不觉得平淡的生活有什么不好,我固执的觉得:能把普通的生活过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1

年少时,每个人都有屠龙之志

很多年轻人瞧不起中年人的平凡,在角落随便碰到一个不起眼的中年人,都会在心里想:那个人怎么那么普通啊,我长大了可千万不要这样。却不知道每个大人年少时,也都怀有屠龙之志。

我20岁的时候,看着身边那些普通的中年人,想到二三十年后的自己也是这样,挎着菜篮,从农贸市场里走出来,走向公寓楼中的一个小小格子,而后煎炒烹炸,等着孩子回家……想到‌‌‌‌“一辈子就这样了‌‌‌‌”‌‌‌‌“平平淡淡过日子‌‌‌‌”之类的念头,心里总有些隐隐的惶恐。

于是想尽力改变,看了很多鸡汤,做了很多心血来潮的努力后发现,生活非但没有变好,反而把自己的生活陷入到一种焦虑和慌忙之中。

十年前,初出茅庐的朴树唱‌‌‌‌“生如夏花一般绚烂‌‌‌‌”,十年后,历经生活沧桑的朴树唱‌‌‌‌“遇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年轻的时候,我们很多人都是如此,心怀屠龙之志,觉得自己会永远酷下去,不屑于那些平淡普通的日子,想要过最不一样的人生。

长大后才发现,生活的真相绝对不是像电影里那样,在惊心动魄中充满着英雄主义。生活的真相,其实就是在千疮百孔的平淡琐碎中,闪耀着若干美丽的瞬间。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它。

心怀屠龙之志并不伟大,见过了生活的千疮百孔,依然能把普通的生活过好,才是真正的牛逼。

2

真正打动我们的,其实是一个个普通的瞬间

前几天看到一句话说:‌‌‌‌“至亲离去的那一瞬间通常不会使人感到悲伤,真正会让你感到悲痛的是打开冰箱的那半盒牛奶、那窗台上随风微曳的绿箩、那安静折叠在床上的绒被,还有那深夜里洗衣机传来的阵阵喧哗。‌‌‌‌”

是啊,即便是面对生死这样的大事,最催人泪下的,不过是那些平凡生活里最琐碎的瞬间。

前段时间,是枝裕和的电影《小偷家族》上映,与那些动荡乱世中的传奇故事不同,《小偷家族》讲述的是一个小小屋檐下平凡家庭的故事。这个家看上去热闹拥挤,然而他们其实毫无血缘关系。唯一的纽带是:他们都是被遗弃的人,无人认领,于是拥抱成团——假装是一家人。他们一个个身无所长,长相平平,以偷盗为生。

电影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家庭,讲出平凡生活的精彩可能。所以他们在屋檐下‌‌‌‌“听烟花‌‌‌‌”的瞬间,海边嬉戏的瞬间,分可乐饼的瞬间,才让我们很多人怆然涕下。

那些惊心动魄的电影动人吗?动人,可是我们哭过笑过之后,很快就忘了。真正能恒久打动我们的,不是那些带着主角光环的超级英雄,可歌可泣的救人故事,而是那一个个只有平凡人生活的、有点肮脏的世界忽而变美好的瞬间。

我们一路成长到今天的模样,真正改变我们的,并不是那些所谓刹那间醍醐灌顶的机会。更多的,是在平凡琐碎的细节里,重复一天又一天,然后,在某个倏然回望的时刻,看到了自己的改变和成长。

3

能把普通的生活过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不久前,看完《我不是药神》从电影院出来,想到那么多人费尽心机,拼尽全力,只不过是为了有药吃,为了活下去,就不由的感叹: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能把普通的生活过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很喜欢的一部纪录片叫做《浮生一日》,里面以2010年7月24日这普通的一天为记,记录了这一天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各个角落正在发生的事情。没有情节起伏,没有戏剧冲突,只是白描记录出不同地方的人们普普通的一天:有人住高楼,有人住鸿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柴静说:‌‌‌‌“每一个笑容的背后都有一个咬紧牙关的灵魂。‌‌‌‌”而这每一个看似平凡的生活场景背后,又何尝不是藏着一群默默咬紧牙关的普通人?

有句话说:每个成年人都是劫后余生。

是啊,平凡的生活,不是代表不努力的生活。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其实不是为了赚多少钱,不是为了多么功成名就,很多时候,努力的初心也只是,希望我和我们的家人都能平安快乐的生活着,像正常家庭那样就好。

我们人用尽了全力,大概最后想要的不过就是平凡的生活吧,正如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说的那样: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

离经叛道是一种勇气,能过好最最普通的生活,同样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很多人都想拯救世界,可我只想帮妈妈洗碗,给爸爸点烟、倒酒、盛饭,给爱人盖上半夜蹬掉的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