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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都是那个样子

三十多年前,我在南方某个小城生活。那时我上小学,我们家附近的一条小街道上,紧挨着路口的道边儿有一个馄饨摊子。每天早晨母亲送我上学的路上,都要带我去那里吃一碗馄饨。

卖馄饨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男人煮汤、下馄饨、配料,女人包馄饨。滚开的汤里永远有一根滚动的大个棒骨和几只香菇。馄饨下进锅里煮的时候,男人就开始配料:在碗底铺上一层洗净发好的紫菜,一小撮儿切得整齐的姜丝,一片西红柿,撒上一小撮儿细盐、味精,淋上几滴芝麻香油,撮上十几粒小葱碎,这些做完,锅里的馄饨也就漂起来了,男人左手用漏勺将馄饨捞进碗里,右手紧接着将一大勺滚烫的汤浇下,立刻黄的绿的白的紫的红的满满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这时候男人就会对女人轻声说:阿宝,来——

女人就会笑嘻嘻地说一声:好哩。

女人将手在围裙上擦擦,双手将冒着热气的碗捧起,递到客人面前,说:请。

一个碗里有九只馄饨,大小一致,个头均匀,一只只胖乎乎的,在碗里上下起伏。

男人的个子不高,背有点儿驼,是出生时就有的;女人的个子更矮,大约只到男人的胸口,听说是幼年时患病,之后就再也没有长高。但这些都不影响他们的操作,他们的馄饨永远是那么鲜香热乎。

馄饨里面的肉是新鲜的,煮汤的棒骨是新鲜的,姜丝、西红柿和小葱也是新鲜的。男人因此每天早上四点钟就要去菜市场采购,女人则留在家里和面,发面,擀皮,等男人回来后,他们一起洗菜,做馅料。大约五点半后,他们的摊子就出现在路边了。

买馄饨的人很多,在小城的这一片地方,这一条街以及附近隔着几条街的大人和小孩子们,每天早上宁可多走十几分钟的路,都愿意弯到这里来,吃一碗他们热乎乎香喷喷的馄饨,再上班或者上学去。

在寒假或者暑假期间,每天都会有一些小孩子围着他们的摊子打闹,大人们都上班去了,孩子们没有人带。男人也不恼,笑嘻嘻地看着孩子们玩。半上午的时候,谁家的孩子捏着大人给的钱来吃馄饨,递上来的钱差了一角五分的,男人也不计较,还是那样配料,煮馄饨,冲汤,鲜香的一碗九只馄饨上下起伏。女人会吹了又吹,待凉到不再烫手了,再端给孩子。

男人对女人永远是和气的,声音很轻地说:阿宝,来。

女人总是笑嘻嘻地说:好哩。

上午大约十点半钟的时候,他们就收摊,男人挑着担子,女人一手端着盆碗,另一只手挂着男人的胳膊,跟着他往回走。

他们没有孩子,当然也是因为女人小时生病的缘故。

几年后我上了大学。大学在另一座城市。大学第一年暑假我回来,看到他们还在那里卖馄饨,只不过食摊从挑的担子变成了小推车,用透明的玻璃做了小车厢,洁净的玻璃窗内,碗里铺着仔细洗干净的紫菜,新鲜的棒骨,切得整齐的漂亮姜丝、西红柿和小葱碎。馄饨还是那样的馄饨。

结婚的第一个春节,我回家,父亲母亲到车站接我们,那天下着雪,在火车站我搓着冰冷的手说,真想吃那夫妻的热馄饨。母亲说,他们家里出了事,夫妻俩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

出了什么事?

男人在早起去买菜的时候被一辆送菜的小货车撞了,那天下雨,天黑,路很滑。

小货车司机当时就把男人送进了医院。司机是个老实的乡下农民,把男人送进医院后,第三天就回乡下,先卖了地里的菜,又卖自家圈里的猪和羊。男人住院住到第三个月时,听说小货车司机要让读高中的儿子辍学打工去挣医药费,男人沉默了半天后,对小货车司机说,你走吧。

随后,男人出了院,虽然多年的积蓄都花光了,但还是伤了一条腿。

伤得厉害吗?我问。

母亲迟疑了一下,说,反正过马路也只能慢慢地走了。

听了这话,我的心情挺沉重。

但是那天在路口,意外地,我又看见了那对夫妻的馄饨摊子。还是那辆车,小窗玻璃擦得洁净光亮,那碗热乎乎的馄饨还是鲜香热乎。男人的声音有点儿哑,女人的眼睛是肿的。但是她把碗递到我手中的时候,还是浅浅地笑了,轻声地说:请。

我发现他们的头发都白了一些。白色的头发在冷风中飘着。

胖乎乎的九只馄饨在黄的绿的白的紫的红的汤碗里上下起伏。样子,味道,一点儿都没有变。

上个月,我带着孩子回去看望年迈的父母,母亲和父亲已经搬到了另一个小区。下了高铁后,我对孩子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还是那个路口,只是原先的小平房变成了高楼,路口添了个大广告牌,临街的路口,那个摊车变成了小食铺。母亲说,他们租了这间铺子早上卖馄饨。今天咱们来晚了,他们已经打烊了,吃不到他们的馄饨了。

明天早上来吧。我说。

为什么跑这么远来这里,他们的馄饨有什么特别吗?孩子问我。

没有特别,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都是那个样子。

正在这时,我看到那个男人走出来,女人也走出来,女人关了灯,关了门,男人把一把锁挂在门上,然后挑起担子,女人一手端着盆碗,另一只手挽住男人的胳膊,跟着一拐一拐的男人往回走。

男人跛着腿,背好像更弯了,女人用胳膊挽着他。他们的头发也全白了,我仿佛听见男人说:哎,阿宝,来——

女人笑嘻嘻地说:好哩。

他们就这样手挽着手,一直走进暮色里。

成为新手妈妈的第一年,有幸见识过合肥每一个时段的午夜。霸都的夜晚灯火通明车马喧嚣,都市的繁华让人感觉什么都不缺什么都能买得到,可偏偏买不到故乡头顶上那片清澈的星光,还有低头捧着的那碗热气腾腾泛着让人食指大动油光的馄饨。

馄饨,是我最喜欢的美食。虽然它极其寻常,它能出现在随便哪家犄角旮旯的苍蝇小馆,它也能包裹着虾仁或其他上等食材出现在大酒店精美绝伦的碗碟上。而我喜欢的馄饨,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做的出来,因为吃过她做的,我再也不曾惦记过别人餐桌上飘来的香气。

一个人内心最渴求的味道,一定是童年的味道。我小时候特别挑食,为了给营养不良的我补充一点肉食,妈妈总是煞费苦心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馄饨皮薄馅少肉质细腻,成了我为数不多愿意进嘴的食物。每次被喂饭还总要妈妈念歌谣‌‌“大梆馄饨卜卜敲,码头担子肩上挑,一文一只价不贵,肉馅新鲜滋味高‌‌”才心满意足地吃上两口。每次吃完,我瘦小的身体都会微微凸出一点小肚子,用手摸一摸,有一种温暖的满足感。

年幼时常和小伙伴们在街头巷尾奔跑打闹,饥肠辘辘时每每看到挑担子卖馄饨的老者从深巷中悠然走出,总是被这热气撩得不能自已。他们肩上的长扁担一头挑着锅灶,幽幽地燃着炭火,上面稳稳坐着一口深锅,另一头挑着放馄饨皮子和肉馅及佐料的抽屉格。一路上但凡有食客唤住,随即就卸下担子,一手往炉子里丢块柴,一手忙着将抽屉打开包起馄饨。一眨眼工夫,锅里的水开了,立即抓上一把馄饨下锅。蓝色的花边小碗里舀点汤水,配一勺猪油,加上紫菜、虾皮、榨菜末等佐料,馄饨用竹笊篱捞起盛在碗里,再撒些碧绿的葱花,加点鲜红的辣油,最后薄薄的洒一点胡椒粉,顿时香鲜透骨。食客们站在风头里吃,非但不觉得冷,一碗下肚,额头还会沁出微微的汗珠,那是一种令人怀念的市井风情。

无论在哪个城市,馄饨都是很便捷很受欢迎的美食。在合肥也有不少吉祥馄饨、如意馄饨、大娘水饺生意兴隆,可是我却再也吃不到记忆中的滋味。大学毕业独自在外工作的那几年,每次妈妈来看我,总会包好满满一冰箱的馄饨。选个无风无雨的周末,我们一起去逛就近的菜市场,去挑选新鲜的猪肉和饺皮。那种极薄呈半透明状的皮被妈妈轻轻搭在手心上,用单根筷子撇一点稀少的肉馅,一把轻轻捏拢裹住,就形成自然的褶皱,从外可以看到淡红色的馅心,像小金鱼鼓鼓的身材拖着曼妙的鱼尾。从一片片面皮团成一颗颗馄饨,那种经由双手的温柔是现在食品生产线无法复刻的滋味。妈妈总是把馄饨盛在白瓷碗里递给我,那种久违的气息扑鼻而来,每咬一口都温着胃暖着心。每咬一口,妈妈的笑容便多了一分。

工作之后,母女的相聚总是短暂的。每当夜幕低垂我下班回到出租房,一打开冰箱,看到一排排的馄饨稳如一列列兵士,整齐地码在了铺有些许面粉的盘子里,都会心生温暖,满身的疲惫感都能消散几分。这些满满当当的馄饨,都是妈妈给我的爱。即使孤身在外打拼,我也不会觉得孤单,而是自觉好好吃完每一顿饭,像一株初生的植物,努力而安静地生长。

而今,妈妈已经年近七十,这代人一生中吃了太多的苦,唯有从自己孩子身上学会爱和被爱,生活中才有了甜。我已经很少再让她操劳做饭,更不会要求她特意为我再煮一锅小馄饨。时至今日我也成家立业,也曾尝试过自己做馄饨。从食材到步骤都认真遵照妈妈的做法,可无论如何却再也做不出那熟悉的味道。那种闻起来遍浑身舒坦、满心宽慰的味道,是故乡的味道,是妈妈的味道,是走过千山万水烈日焰焰,飘荡在时间长河里忽明忽暗却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味道。就像《归来》里陈道明给巩俐念信,那种幸福,虽然不会再回来,但是值得拥有,可以被想念和支撑你重新站起来,原来是有这样被珍视和爱过的温暖。

年少的时候太任性,总喜欢穿了鞋子去远方。长大了之后有感伤,才明白曾经的拥有都是限量版。远嫁不比远游,千里归期遥遥。远游,父母犹可盼。而远嫁,意味着把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陌生又未知的地方。所幸孔先生沿袭了妈妈对我的疼爱。静谧的深夜,我捧着孔先生做的暖心宵夜,脑海中有关童年馄饨的记忆也随着蒸汽氤氲扑面而来。鲜香味美,一碗不起眼的小馄饨里也自有它温暖人心的力量。

我爱这种熨帖肚肠、温暖心房的朴实食物,这是流淌在我内心与梦境关于故乡最温暖的符号,像远行的路人,头顶的星辰是他的指路灯。时间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我继续着用脚步去丈量人生的长短,而而那一缕牵动味蕾的馄饨香,既是追寻,也是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