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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阿尔及利亚,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几乎每个食杂店门口都摆放着两个或者更多的大塑料箱子,里面或矗立或堆放着一堆法棍;饭店的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篮子,里面是切成一段一段的法棍;路上的行人也常常拎着一个装着几根法棍的大塑料袋。

阿尔及利亚曾经是法属殖民地,所以一些饮食和生活习惯深受法国的影响。然而,作为中国人,刚开始真的难以接受将面包当作主食的饮食习惯。于是,每次到饭店吃饭,我都对服务员说:Le riz。这应该是当时我记得最好的一个法语单词,意思就是“米饭”。

所谓的米饭盛在盘子里,上面浇了些汤汁,旁边还有些土豆泥。不过当地的那种大米真心不敢恭维,颗粒非常散,一点儿粘性都没有,而且还比较硬。由于这个原因,我当时的主食也都是面食。

渐渐地,我开始接受并喜欢上了法棍。当地的一个朋友得知我对法棍的浓厚兴趣后,特地带我去一个制作法棍的面包厂观看法棍的制作过程。法棍的制作原料非常简单,就是面粉,水,酵母和盐。当天制作的法棍外皮酥脆,内芯绵软,由于没有添加任何香精,只有天然的麦香。

一次,我请当地的一个朋友来家里吃饭,吃完饭后,他说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吃饭时没吃法棍。他当时的年龄是40岁。他的这番话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饮食习惯和饮食文化,唯我独尊,唯我独大,意欲以自己的饮食习惯为标准去框定和评价其他民族的饮食习惯,只能暴露出自己的孤陋寡闻和偏狭浅薄。饮食方面如是,其他方面又何尝不是如此?以宽容的眼光看待差异,用理解的心态去对待不同,这才是我们面对异域文化时应该秉持的态度吧。

随着和当地人接触的增多,我对法棍有了更深的了解。由于法棍是当地非常重要的民生食品,政府对之有补贴,一根法棍的售价相当于人民币一元钱。他们一日三餐不离法棍。

早餐,法棍可以搭配蜂蜜、果酱、巧克力酱或奶酪等,再佐以牛奶或咖啡。午餐和晚餐则是和沙拉或者他们传统的菜肴一起食用。饭店里的法棍都是免费供应的,他们把长长的法棍切成小段,放在篮子里,篮子里的法棍吃完了,可以再添。有的饭店则是那种迷你小法棍,免去了切段的麻烦。

爱上法棍后,我经常在上菜前就能消灭掉二、三段法棍,有种越吃越上瘾的感觉。用法棍蘸着当地传统的名为Chorba的汤吃,也非常好吃。

法棍吃法多多,可以从中间切开,夹进去一些加工过的菜、肉等,就变成了汉堡。把法棍切成一厘米厚的薄片,用烤箱烤一烤,吃起来酥酥脆脆的,别有一番风味。我也经常买来法棍当作主食,再炒个菜,做个汤就OK了。

回国后,念念不忘的不只有那些友好善良的当地朋友,还有从开始的不屑一顾到最后难以割舍的法棍。去很多超市寻找法棍,吃过后都很失望。多数都是外皮皮条,很难咬动,内芯也不够绵软。

在一家高档面包店买了一根20多元的蒜蓉法棍,由于刚刚出炉,而且添加了大量的黄油、香精和糖,确实很脆,很甜,很香,但是已然失去了法棍本该有的天然和质朴的本色。

法棍,如今只能凭借回忆才能咀嚼到那独特的酥脆和绵软。或许,我心心念念的并不是法棍,而是生命中那段难忘的异域生活经历吧。

能把桌子摆到露天儿,味道能好一倍。要能直接摆街头,还能再加三成。

不是说海边餐厅那种沙滩景致,那虽然好,但吃的成分小了。就街边小馆儿,支着大锅,车水马龙,有烟有火,店家勤快,收拾的干净,桌子上没有油。坐下来只为吃。

这些年北京见不到了,本来或许有。但仿佛已是上世纪。从北京出去的人,都忘了街边能有桌吃饭。

到了郑州,看见了稀奇景象,家家都摆在街上。有些替店家担心,坐下也欠着半边儿屁股。心里不踏实,总感觉随时有人来收摊儿。

总结一下,我大概在郑州吃了几十样儿东西。不算当地政府与朋友请吃的席,在生人面前吃不上几口,几场酒席吃下来饿的我哇哇叫。

我从没来过郑州,路过几次。老林小时候在登封学武,说起过河南的烩面,他一介武夫只会说好吃。后来烩面开的到处都是,吃过一些,觉得平平无奇。

后来在北京西格玛后面吃到过一个羊肉烩面,有些意思了。那大锅就很像样儿,熬着些羊架子,面也不错。冬天能吃一头汗,听口音就知道,里面挤满了想家的人。

郑州的棉纺业从1920年开始,到后来建国后的六大国棉。工业鼎盛,商业繁荣。现在棉纺厂老了,可当时围着这些工厂开的饭店却留下来许多。

很多店都把开业时间写出来当招牌。一九八几年,大概是个体经济一开放就开了。此前北京翠花胡同里有个悦宾饭馆,是新社会的第一家个体饭馆。一直开到现在,并不扩大规模,走进去还是以前的旧板凳。招牌菜是蒜泥肘子,糖醋排骨这样的横菜。现在吃也很解馋。

我来河南第一顿烩面就去了国棉四厂。一下车就知道找对了地方。小区都是七八十年代盖的苏联楼,有菜市场,这样的地方在每个发达的地方都有。淄博的八大局没火起来之前,也是同样的气质。

如果我做导演,我的第一个镜头从四棉社区农贸市场的招牌开始。招牌下面有一个老哥儿在卖菜角,摊子不大,油锅很小,菜角只有一样馅儿,韭菜粉条,兼着炸几个油馍头。旁边儿有摊子卖胡辣汤与豆腐脑。

你这边买了菜角,可以去那边点一碗两掺儿。河南的豆腐脑跟山东的一样,都带着些苦头。如果你要了胡辣汤,就不用再放卤了。直接把胡辣汤浇进去,就是两掺儿。西安也是胡辣汤与豆腐脑两掺儿,但胡辣汤却大不同。

河南的胡辣汤更贴切。胡,辣。西安的胡辣汤太稠,颜色浅,粉面多,土豆与白菜的底子要配着肉丸儿吃,口淡。河南胡辣汤是牛羊肉,木耳,蘑菇,胡椒的底子,口重。

我在郑州喝到的好胡辣汤有很多。

同样一个胡辣汤,在郑州能发展出很多派系来。我之前写过北舞渡的胡辣汤,是为正宗。我来了之后就没办法准确的分出派别。就连万豪酒店早餐的胡辣汤都做得不错。在一些无聊的餐品里,放在角落里一个罐儿,里面随便插着一把木勺儿。我看着一些同来的朋友端着些无聊早餐,我就给他们指,胡辣汤在那。他们也都吃的很满意。要是我做酒店经理,我得把这小瓮换大瓮,直接摆在餐厅门口。进门就得端一碗。

四厂最好吃的不是胡辣汤,是咖喱烩面。走的那天,我跟安迪与苏老师去了北顺城街,那里有个姚锋国胡辣汤,是最合我心意。满足我对胡辣汤的一切定义,大块儿的牛肉,炖的稀烂,汤里料头丰富,没有太激烈,也没有太平淡,恰到好处的温和醇厚,似乎一本老派散文,把混蛋生活里提出一些美来,让人暂时失神,世道艰难总还有一些慰藉。

四厂我连续吃了两家烩面,想要做出比较来。我不知道河南人吃咖喱。在外地的烩面,都是羊肉,或者三鲜。

镜头扫过街区,这里的人从年轻就在这里生活,他们身上都散着国营厂工人的味儿。日子平淡,轻松,有底气。规律的生活令人神往。这一代的人不必漂泊四海。工厂就是大千世界。

四厂有牛杂汤,有咖喱烩面,有羊蹄儿与蒸菜。说是还有猪蹄儿,我找了一圈没看到。

牛杂汤也是开在路边儿,把桌子直接摆在街上。是一样儿好小吃,河南太会做汤。也没什么诀窍,就是牛骨头,羊架子使劲儿的熬。只要一开店,汤锅就不能断火了。开小吃店,是勤行。卖早餐的三四点钟就得起床。

这家叫相记,不知道是不是老店。汤倒是很到时候,就算我半晌午去,汤也没淡,也很烫嘴。

拐角就是醉仙。对面就是四厂烩面。两个店家都规模浩大,桌子都摆满了街面儿。

醉仙的烩面,果然是物不可离乡。料头并不是特别丰富的,但这锅汤就是最贵的东西。能吃出来岁月增长,把几十年的日子都煮进一口锅里,每天早上厨子就往汤锅里添进去新的一天的生活。

一天一天,一碗就是世事更迭,气象万千。咖喱是金色的汤,看着更像是东南亚的咖喱,可吃着不像。吃着就是中原大地的味儿,所有的组合都是黄河的物产,我不是合格的美食家,无法把味道拆解出来。

这就是老厂的味道。以前的老工厂食堂,师傅们都有一种本事。喜欢琢磨一些新鲜东西,我以前在淄矿的一个食堂里,吃到过那种夸张的披萨。要我看来,那算什么披萨?一张烤大饼上铺上大的惊人的烤牛肉,那牛肉都有半个拳头大了。也不知道从哪采来芝士,就那么不要钱的放。两块钱一角,排的队有上百米。那算是什么披萨啊?

吃起来完全是另外的新东西。只有国营厂的老师傅们瞎琢磨才能做得出来,用他们能找到的东西,用他们的土办法创造。至今我记得那披萨上刷的是香其酱。

好吃的不得了。

四厂的咖喱烩面来历大概也是如此。某位出国办差的厂长,偶尔吃到了什么咖喱面,回来跟厂里的大师傅吹牛。大师傅带着徒弟闷头一阵瞎搞。

搞出来这样的美食。国营厂垮了之后,大师傅的徒弟们干了个体户。这绝技流落民间。

但凡走出四厂这几条街,这咖喱都不对味儿了。都是人情。

这烩面馆里还有许多小菜,最好的是一道羊蹄子。北京牛街的羊蹄子很多,没有一样比这的好吃。羊蹄大概是炸过再炖,德州扒鸡的做法,都起了虎皮。热呼呼的端上来,没有杂味儿,只有煳嘴的香。

还有一些蒸菜,我在桓台老家常会吃到。我们那叫“扒拉子”,需要一些水分不太大的菜叶。芹菜叶儿,荠菜,各种野菜拌上干面粉盐巴一蒸,蘸蒜泥儿吃。不知是从河南传到山东,还是从山东传到河南。这样简单的东西在哪儿都好吃。

还有一家四厂的老烩面,据说才是第一家。我也去吃了半碗三鲜烩面。汤里有海参鱿鱼跟虾。我让老板面下少一点儿,她说本来就不多。结果一端上来,满满登登一大碗。远离海洋的地方,做三鲜,还是给本地人吃得多吧?

我这种海边待的久的人,更爱咖喱羊肉。不过这里的老豆腐,浇一点麻酱,豆腐也带一点儿苦头。卤汤里煮着,非常美味儿。

镜头重新摇一下,管城街与北顺城街有卖垛子牛肉的。配着烧饼卖。

垛子牛肉,以前我去开封见过人卖。一个老汉,推着小车。牛肉头天大锅煮好,码起来,用绒布扎住,上面放上大青石压住,多的汤一点也不要,牛肉牛筋凉了就被压成巨大的一垛。大的有百十斤。一头牛就那样被重新组合,肉都是精肉,筋都是透明。不带半点儿水分虚假。用长刀蹭着皮削,一片片都透着光。

这边热烧饼从炉子里拿出来,还挂着火。切肉刀中间咔嚓剖开,热火烧凉肉。脆,香,肉可弹牙,纯粹的好吃食。河间的驴肉火烧也是热饼凉肉,只是驴火油大,抢了麦子味儿。中原的麦子好,做出来干干净净,就是面香。

河南的牛羊都品种好,黄牛与山羊,都能养到岁数。就连筒子鸡都一条四五斤,吃着费牙。

走的时候跟安迪与苏老师特意来买了不少,回去分。这是可以带走的东西,没有汤水。

还有第一天来的时候,在运河桥下溜达,遇到那个卖羊头羊脑的年轻人。还有豆沫儿与“饣它”汤。走的头一晚,还去吃了信阳菜。固始的汗鹅也别有风味。只是不算得郑州菜。

都是些简单小吃,便宜平淡。都是生活不易之下的加菜,出去吃或者带回家。

生活都是苦多甜少,所以最盼望着苦尽甘来。

若是每天给生活加个菜,会过的容易一些。

关于郑州,我知道的不多。一个外乡人能记住的,都是这里的好。

初识绍兴,还是少不更事的年龄。相信很多小伙伴们跟我一样,对于绍兴的认知还是起源于初中时的课本。即使没有去过绍兴,但脑海中还有着关于绍兴清晰的画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小桥流水到粉墙黛瓦,从乌篷船到社戏,处处都流淌着关于江南水乡的风韵。鲁迅先生关于童年回忆的文章,是我们成长中不可获取的一部分。每每想起,童年的记忆历历在目,思绪飘飞到孩童时期,久久拉不回来。

绍兴,简称“越”,古称越州,是浙江省地级市。这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小桥流水纵横交织,民俗风情浓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大家印象深刻的人物,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这是这位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的特有的爱好。抛开对这个悲哀人物的评价,我们来看一下孔乙己喜爱的茴香豆,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美味?

鲁迅的童年记忆中有很多绍兴当地特有的小吃,比如《社戏》中描绘的罗汉豆,跟随小伙伴儿在看完戏回家的路上,下船去偷岸边的罗汉豆,在船上煮着吃。鲁迅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那么这里所说的罗汉豆和孔乙己爱吃的茴香豆,到底是不是一种呢?

现如今,茴香豆一直都是绍兴地区的一种特产。而茴香豆和罗汉豆其实是一种豆,又叫蚕豆、胡豆、兰花豆、竖豆、佛豆,而在有的地区又被称为大豆。小时候一直对茴香豆充满着好奇,原来它就是蚕豆,妈妈在老家每年都有种植,在四五月份的时候,蚕豆就开始结果了。刚长出来的蚕豆剥开豆荚,里面躺着的是脆嫩的豆米,颜色青翠,炒着吃味道非常好。再稍过几天之后,蚕豆颜色开始变得暗黄,豆米已经开始老了,质地变得发硬,炒菜吃已经不合时宜了。这个时候,用蚕豆做茴香豆就非常合适。再往后,茴香豆蚕豆彻底老了,颜色变成棕褐色,豆米硬如石子,一锤子下去恐怕也难以将其砸碎。这个时候,除了做种子之外,还可以炸蚕豆,做成爽脆的兰花豆。

茴香豆在绍兴地区是廉价的下酒菜,可能跟我们平时吃的花生米一样常见。小儿、妇孺也愿意花上一点儿小钱买来当零食吃。绍兴产黄酒,加上当地特有的茴香豆,因而很多茶馆、小摊也会售卖这种小食,吃的是个洒脱与乐趣。

五月份是茴香豆上市的季节,趁着这个时机赶紧煮一锅尝尝,缅怀一下儿时的味道。所需食材:蚕豆500g,盐5g,桂皮7g,茴香7g;

做茴香豆的蚕豆记得一定要选择合适时段的蚕豆,不能太老也不能太嫩。太嫩的话,大火一煮就成渣渣了。太老的话,小心会磕掉大牙。

首先将蚕豆筛选一下,去掉虫蛀的劣豆。加入清水浸泡2个小时,目的是为了减少烹煮的时间。

再将浸泡的蚕豆沥干,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清水,大火煮20分钟。这个时候可以看见蚕豆的表皮已经开始起皱了,可以加入茴香、桂皮和盐。改文火焖煮,让调味品的味道渗入到蚕豆里。小火焖半小时,待水煮干之后就可以出锅了。

冷却之后的茴香豆味道清鲜,豆米粉糯。不管是作为零食还是下酒小菜,都非常的适宜。

喝一口小酒,吃几颗茴香豆,平凡的生活也大抵不过如此吧。

关中八怪之一:烙馍像锅盖。盖为平面,盔为凸形,且硬,敲之嘭嘭,如石如铁。一年,有少年从外婆家携锅盔回,中途下冰雹,皆蛋大,砸死许多鸡羊,少年头顶锅盔,有安全帽之功能,行十里路,身无伤损,馍无破裂。

坚硬,食之却酥,没牙的老人尤其喜爱,窝窝嘴嚅嚅而动,愈嚼愈出味。

用料简单,若面粉十斤,水便四斤,硷面七钱,酵面可夏七两,冬斤半,春秋一斤。制法也简单,却必须下苦力,按季节掌握水温,先和成死面块,放在案下用木杠压,使劲压,边折边压,压匀盘倒,然后切成两块,分别加入酵面和硷水再压,再使劲压,直到人大汗淋淋,面皮光色润,用湿布盖严盘性。性起,面块分成每块一斤多重的面剂,推擀成直径七寸,厚约八分的圆饼,上鏊,三翻二转,表皮微鼓即熟。锅盔铺里,卖主称馍不用手折,而以刀割,刀是长叶马刀,割是斜面削割,大显大家风度。历来卖锅盔的未遭他人抢窃,刀具使一切歹人生畏,锅盔也随时能够当盾。

据乡里传,锅盔为古军人所创。极是。

壶壶油茶

深夜,城镇小巷有一点灯的,缓缓而来,那便是卖壶壶油茶。卖者多老翁,冬戴一顶毡帽,夏裤带上别一把蒲扇,高声吆喝,响遏行云。

所谓油茶,即面粉、调料面加凉水搅成稠糊,徐徐溜入开水锅中搅拌,匀而没有疙瘩,再加入杏仁、芝麻、籼米,微火边烧边搅。再加入酱油、盐面、胡椒粉、味精,微火边烧边搅。完全要用搅功,搅得颜色发黄,油茶发稠,表面有裂纹痕迹才止。

所谓壶壶,即偌大的有提手有长嘴的水壶,为了保温,用棉套包裹,如壶穿衣。尤在冬日,其臃臃肿肿,放在那里,老翁是立着的壶,壶是蹲着的老翁。

夜有看戏的、跳舞的、幽会的,壶壶油茶就成为最佳消夜食品。只是老翁高喊:‌‌“热油茶!烫嘴的油茶!‌‌”倒在碗里却已冰凉。

腊汁肉及肉夹馍

并不是腊肉,腊肉盐腌,它则是汤煮。汤,陈汤,一年两年,三代人四代人,年代愈久味愈醇色愈佳;煮,肉入汤锅,肉皮朝上,加绍酒、食盐、冰糖、葱段、姜块、大茴、桂皮、草果,大火烧开,小火转焖,水开圆却不翻浪。

食腊汁肉单吃可,下酒佐饭亦可,然真正欲领略其风味,最好配刚出炉的热白吉馍夹着吃,这便是所谓‌‌“肉夹馍‌‌”。是馍夹了肉,偏称肉夹了馍,买主为了强调肉美,也便顾不得语言的规范了,奇怪的是这个明显错误的名称全体食用者皆承认,可见肉美的威力了。

现在的城镇人最不喜欢吃肥肉,肉食店里终日在走后门拉关系站长队争买瘦肉,但此肉肥而不腻,瘦则无渣,深为食者所好,故近年来城镇经营者甚多,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店铺。

有上海女子来西安,束腰节食要苗条不要命,在一家店铺前畴躇半晌,馋涎欲滴却不敢吃,店主明白,大口咬嚼,满嘴流油,说:‌‌“我家经营腊汁肉三代,我每日吃六个肉夹馍吃过五十年,你瞧我胖不堆肉,瘦不露骨。‌‌”女子连走了八十家店铺,见卖主个个干练,相信人的广告准确,遂大开牙戒。

粉鱼

名曰鱼,其实并不似鱼,酷如蝌蚪。外地人多不知做法,秦人有戏谑者夸口为手工一一捏制,遂使外人叹为观止。

秦人老少皆能作,依凉水加白矾将豆粉搓成硬团,后以凉水和成粉糊,使其有韧性。锅水开沸,粉糊徐徐倒入,搅,粉糊熟透,压火,以木勺着底再搅,锅离火,取漏勺,盛之下漏凉水盆内‌‌“鱼‌‌”,则生动也。

漏勺先为葫芦瓢作,火筷烙漏眼;后为瓦制;现多为铝制品。

漏雨可凉吃,滑、软,进口待咬时却顺喉而下,有活吞之美感。易饱,亦易饥。暑天有愣小子坐下吃两碗,打嘈松裤带,吸一支烟,站起来又能吃两碗,遂暑热尽去,液下津津生风。

冬吃则讲究炒粉,平底锅烧热,淋少许清油,将葱花稍炒后,倒粉鱼炒,加糖色、调料,以瓷碗捂住,一二分钟后,色黄香喷即成。卖主见妇人牵小孩路过,大声吆喝,小孩便受诱不走,妇人多边喂小孩,边斥责小孩嘴馋,却总要喂小孩两勺,便倒一勺入自己口中。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里有一段情节,许三观在自己生日那天给自己以及妻子儿子各人炒了一碗最爱吃的菜,我看到这段情节时,饿得不行,似乎比自己真实地吃更来劲、更香,这一段是边咽口水边看完的。最奇妙的是许三观并不是真的架着铁锅,燃了大火,放了好油来炒菜,而是用两片嘴皮子炒,比如他给三乐炒的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由此可见文字的一斑,好的文字是比真实的鸡鸭鱼肉、油盐酱醋炒出来的菜更好吃的。

国人写吃是很有心得的,不但写得诱人,更处处透出一种闲致,这种闲致仿佛浮生一日的味道,比茶就是清茗,比情就是薄愁。古人的浪漫细致处都在一碟吃食,一味文章中展现无遗。我有时爱文中的吃食胜过真正的吃食多矣,我虽然认为人不该贪口腹之欲,但是吃是人生大事,又岂能控制得了呢?不过不暴饮暴食倒是真要切记的。

看汪曾祺的小说就好像在吃绝好吃的东西,完了还能回味,砸吧一下嘴,有回香,你或许难以相信文字能组成比葱、蒜、姜、生抽、醋等等一系列作料勾兑出来的吃食更香,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写吃的我以为文言文比白话文写得香,原因我也说不清楚,就是一种感觉罢,不信你可以看看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一则叫猪头二法的内容:

洗净五斤重者,用甜酒三斤,七八斤者,用甜酒五斤。先将猪头下锅同酒煮,下葱三十根、八角三钱,煮二百余滚;下秋油一大杯、糖一两,候熟后尝咸淡,再将秋油加减;添开水要漫过猪头一寸,上压重物,大火烧一炷香;退出大火,用文火细煨,收干以腻为度;烂后即开锅盖,迟则走油。一法打木桶一个,中用铜簾隔开,将猪头洗净,加作料闷入桶中,用文火隔汤蒸之,猪头熟烂,而其腻垢悉从桶外流出亦妙。

看完了罢,砸吧嘴了罢,一百多字就抵得过一大块香喷喷的猪头肉了。有些人极爱吃猪头肉,有些人就极不爱吃,我母亲就不爱吃,但是我母亲喜欢吃猪耳朵,将猪耳朵切下来煮好,用冰水滚一下,然后再洒些白糖,就可以吃了,这是我故乡不多的甜菜之一,我也喜欢吃猪耳朵,吃上去脆性,软骨咬上去嘎嘣一下,牙齿说不出的舒服。不过我吃不来甜食,与其用白糖凉拌猪耳朵,还不如将猪耳朵卤一下凉拌吃,我喜欢吃卤菜,我故乡的酒席上也经常出卤菜,不过卤菜做起来很麻烦,要先找中医配药,我不知道药方是什么,但也可以在市面上买到,但是听我母亲说中医配的卤料卤肉要好吃很多。卤肉适合在夏天吃,吃着很凉爽,就是肥肉也不腻,卤肉最好要用辣椒、蒜蓉、姜末、香菜、葱段等拌在一起,辣椒最要用有辣味的,不然吃着肉味会太重。

文言文比白话文更适合写吃,那么什么比文言文更适合写吃呢?我觉得是诗词。

我一直觉得苏东坡的词句“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是写吃写得最好的文字,我每一次看到这句词,不是想到多美的意境,想到的却是一碗清粥,半碟腌黄瓜,一根酸萝卜,胃里似乎有一种清风先行吹过,将肠肚里的浊物先弄干净了。

吃是人生小境界,也是人生大境界,光知道吃是小境界,懂吃是大境界,苏东坡就是懂吃的人,我估计也是中国最懂吃的人,因为他把吃上升到了一种哲学,把小境界提升到了一种大境界,苏东坡恐怕也不知道自己在吃上面如此有造诣罢。

我昨日在路上看到一个老太太挎了一篮子厥苔,看上去肥嫩嫩的怪可爱,似乎能掐出水,顿时就有一种春意,这是我故乡最常见的野菜了,在故乡的三四月满山坡都是厥苔,在风里招来招去,人们就会去采来做菜,先在滚水里汆一下,去去涩气,然后就可以炒了,我觉得厥苔和腊肉是绝配,腊肉味厚,厥苔味清薄,搭在一起,味道极香极醇,我学校就有一家饭馆有这道菜,我便常常去那里吃,百吃不厌。

故乡的春天是野菜的天堂,比如香椿、比如苋菜,我爱吃这些东西,凡是在大自然中自然长出来的菜我就极其喜欢,我以前发痴想要去当和尚,原因之一就是我能忍受不吃荤腥,我就是天天吃素菜也是很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