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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选中了图里这台配色特别的柠檬黄 SONY TX10,1600 万像素,1080p 视频。虽然是 2011 年的相机但今天依然够用,不追求特定 CCD 的美颜效果而是记录生活的话刚刚好。

今天下午去提了货,入手成交的价格我没有如实告诉这个女生。这个价格已经不重要了,我懂她想通过付出得到心仪物品的心情。于是我跟她说,我和我爱人赞助一半,她只需要付 200。

她仍然不想人陌生人为她付出,觉得对不起我们,说我们最多赞助 10 块钱她就觉得非常好了。最后我们商定她出 300 块钱,我们出 100,她说都不知道怎么报答,我说你只要真的坚持拍照记录生活就可以。

然后又一次发生了反转,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妈妈以后,妈妈把她借的钱都还回去了,同意了她买相机的想法,又替她出了这笔钱,也没有骂她,只让她买回来就好好用。

后面对方就一直在道谢,我跟她说其实我们要谢谢她,她的执着和原则感动了我们,也给了我们一个机会来帮助她,感觉像是穿越时空回报了高中时开始举起相机的自己,青春不要留遗憾。

偶尔放暑假的时候,我也会去人民公园仅有的两块露天羽毛球场打,我就是在哪里认识了朱珠。小县城里爱好羽毛球的人不少,男女老少都有,但是像朱珠这样的鹤立鸡群的美少女,很少见。所以每次她去打球,总有一大堆大叔、大爷围着,争着跟她搭档双打。

我当然也是想的。但是一个高一的文艺少年,脸皮薄,不好意思去抢。大部分时候只能干坐在场边,静静地看着朱珠打球。偶尔有目光交汇的时刻,也会特别的不自在,赶紧转移视线,假装思考人生。

大概是因为少年的我总还算比大叔好看,朱珠还是注意到了我。姑娘可能早就看穿了我的小心思,所以有一次她主动找我,要跟我搭档。我受宠若惊,整得拍子都握不稳。但自从那次之后,我们的交流就变多了,很多时候,心照不宣,都会等对方到来才一起上场。

朱珠跟其他姑娘最大的区别在于,不装。用贵州话来说,就是特别耿直。我小心思比较多,很多时候欲说还休,她是有啥说啥,从来不藏着。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在听她说。安静的当一个听众。

我们虽然是同龄人,但是并不在一个高中。所以除了打球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过完了暑假,没有时间打球,就很难见面了。在暑假结束之前,朱珠破天荒的邀请我去她家玩。儿时对待朋友最高的礼节,就是请对方来家里玩了。尤其是异性,非常难开口。因为那个年代父母的视角里面,不夸张的说,贪玩如犯罪、早恋如吸毒,能得到一个女孩子这样的邀请,非常难得。

作为回请,我也生平唯一一次请异性来到了自己家。为此我还破天荒第一次要求老爸老妈那天出门散心。那天朱珠带了两个闺蜜,我们坐在我家的阳台上,比赛讲笑话。轮到我讲的时候,朱珠正好在喝茶,一个爆梗出来,朱珠突然爆笑,嘴里的茶正好喷了我一脸。她连忙拿出自己的手绢,为我擦拭。那种第一次被异性触碰,脸红心跳的感觉,没齿难忘。

但可惜的是,过了几个月,因为朱珠的父母调到省城贵阳,他们举家搬迁。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电话,临走之前,朱珠写了一封信给我,约我去爬山看日出。

那是我们第一次单独相处,也是最后一次。去爬一座叫做纱帽山的高山。

我知道她要走了,心里不怎么痛快,所以爬山路上闷闷不乐。爬到一半的时候,朱珠有点生气了,站在原地说,我累了,不走了。

我一个大蠢驴,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反而一个人走了很远才想起回头问她,那要怎么办啊?还爬不爬啊?

朱珠大喊,你过来拉我一把啊。她主动伸出了手。那是少年的我第一次拉异性的手。我强作镇定,但是难掩心跳,一贯大方的朱珠也罕见的红了脸,平时话很多的她剩下的路程一句话也不说了。我们就这么默默的牵着手,爬上了最高峰。即便是彼此的掌心都是汗,也没有放开。

那一天的日出并没有什么特别,隐约的雾气中全是少年的兴奋与伤感。

她离开后我们还写过一段时间的信,但距离终究是无敌的存在,最终还是奔向属于各自的未来。有些想说的话,彼此终究没有说出口。

我今天打羽毛球,突然看见一个很像朱珠的姑娘,凝视了很久,想起了那两个牵手的少年。最好的时光,依然不曾遗忘。Translate Tweet

你有没有发现,当你能感知到别人的青春时,其实就意味着自己的青春已经结束了。是某天路过一个礼物店,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在外面讨论。应该是买礼物送人,几个人在说:我帮你打听好了,就买那个不会错。也有人在催促着说快点快点,等下回去还要上晚自修。

就是只有到这种时候,突然撞见热气腾腾的一群人,才会让你发现原来自己的青春早就结束了。真的很明显,十几岁的年纪哪怕是在人群中,那种洋溢着的青春感还是会让你一眼认出来,眉眼间跳动的灵气和看向万事万物时眼里的光,每一寸呼吸都是不一样的。

上次朋友一起出来吃饭聊天的时候还提到,开玩笑说自己老了。老了也许不至于,但不再年轻是真的。好比我觉得夏天是让人燥热的。而早些时候夏天有更多的期待。万事万物都让我们好奇,有挥洒不尽的热情和每个夏夜都讲不完的话。

比如对一些事情不再揪着不放。好朋友不再联系了,暗恋的人为什么永远没有回应。我朋友说:以前我会写很长很长的话发给对方,我希望对方了解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值得来往的人。我在不被在乎的时候总想问个清楚明白,我想问对方为什么这样对我。可现在别人稍微远离我,我便默契疏远。不联系便不联系吧,没有回应就算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没长大。我永远以为自己停留在十几岁的年纪。可表达欲的逐渐流失也好,对生活的感觉变得越发迟钝也好,总有那么些时刻让我发现原来青春结束啦。我也时常感觉自己笔尖跳动的灵气在消失,对身边人的变化很多时候察觉不到,早些时候我一眼还可以看出谁暗恋谁。而回想起那会儿站在路口分别的我们,我当时只觉得夕阳好看,晚风吹拂着我心尖尖,我以为我未来还会有很多个这样的夏天。如今想想,原来那是青春在用别样的温柔向我道别。

你和青春就差了一场演唱会

周末,因为住的附近是奥体中心,有张杰的演唱会,交通大阻塞,热闹非凡。

知道“闰土”,也就知道闰土。在我们那个年代,“闰土”算不得贬义词,但是用闰土代指,估计也不是什么太好的含义。憨憨的、普通的外貌,是不是好歌手,不知道。

因为自己的执拗,孩子怕是也没粉过他。于是看到满街花枝招展的少男少女,中年少女们,还是惊诧于张杰的魅力。打扮的千奇百怪,各领风骚的,与春末暖洋洋且暧昧的空气,莫名的搭。怕是我已经老了吧。

每个时代对于粉这个事情,不尽相同。过去喜欢一些歌曲,也就是喜欢歌曲,对于人只要谈不上讨厌就行,也不会太关注。演唱会室内的、室外的、体育场的,算算参加了不老少。

记忆中疯狂的,貌似是黑豹,本身大家都沉浸在打火机点亮的星海银河中,会场要求熄灭,说是怕着火。再然后就开始失控,后续一首歌结束,为了表示支持,掌声口哨中,打火机雨点般落下。想想歌手们是真不易,就算是一次性的,哪个砸中了也不行啊,至于谁真扔个防风或是钢音的,少不得头破血流、命丧当场。歌手们在场上闪展腾挪,观众们起哄架秧子,后边似乎是哪个歌手出来鞠躬+请求,才渐渐平息。

后边应该是草莓音乐节,那时已然老了吧,为了郑钧和老狼去的。还认真的音乐节式的蹦跳,自己还偷带了啤酒进去。喝的很尽性,听的也很爽。就是因为地是砂砾铺的,蹦跶起来很累,坚持一两首歌还行,再长就要死要活的。一开始慨叹是自己老了,后边发现年轻人一样。我宁可埋怨这地面不行,总不能说现在的年轻人体力不行。

后边心境是真不行了,演唱会老挑剔人家现场唱的不好,就算是VIP的票,也大半送了人。

后边对粉丝圈这个事情,相当一段时间不甚理解。主要是强烈的排他性和攻击性,甚至是对偶像的一些强制要求。生生把偶像二次元化和AI生成化。但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冷眼旁观呗,咱还得俯首甘为呢。那时还庆幸,孩子跟我差不多,对歌曲更在意些,其他的无感。

但张杰演唱会,虽然没在现场,只是有幸看到了孩子们的绽放。对,绽放这词很准确。也就是参加演唱会,对于他们来讲,不再是老旧的去勾起某种情绪或回忆,怀念某个情境和时光。而是,当下,我要绽放自己。

煽情的时候,总说某年某月的某个时刻,和某人在某个演唱会上,要么紧紧相拥,要么相视泪眼,要么疯狂叫喊,要么万人合唱……,其实如今,怕是就绽放一次就够了吧。青春么,不绽放等什么呢?宁可绽放中等待枯萎,也不能连绽放都没开始,就胎死腹中吧。

现在开始理解粉丝圈了,朋友不易得,人生很艰难。偶像本身就是自己存在和渴望的东西,无限接近信仰的东西。那是半点不能亵渎的,否则为之生死度外的,在所不惜。因为偶像的完美和存在,是自己独立存在的标志,标签。这种捆绑,比电信部门的坑可深得多。

突然觉得,当初培养孩子独立喜欢音乐本身,好坏不明了。还好的是,上周学校活动,他们班有组乐队的。他说现场既帅且炸,还分享了视频和照片。音乐怎么样,想的来。不过兴奋总是好的,人么,青春么,绽放一下,总是必须而应该。

上海1981

1981年11月,我因为高考失利,在南通市第三中学插班复读。一起复读的还有同学M、C、P。复读的日子是缓慢而焦虑的。有一天,M提议说:我们去上海玩吧。他说他有个表哥叫王伯昭,在上海戏剧学院读书已经拍过几个片子,是个小明星了,我们可以住他在戏剧学院的宿舍。我们都很来劲,家长也不反对,给了一点路费,几个复读生就兴高采烈地出门远行了。

当时从南通到上海,唯一的交通工具是江汉客轮,叫“东方红XX号”,分5种等级的船票。我们买的是最便宜的5等票,在最下面一层船舱,里面挤满了人和各种鸡鸭水产。舷窗密闭,烟气、水气与家畜的气息混合在一起,浓郁熏人。我们几个情绪高昂,一路说说笑笑。早上十点钟的船,下午四点多钟到达十六铺码头,上岸后直奔上海戏剧学院。

我至今还记得公共汽车下来的那一站叫美丽园站,这个名字很难忘记。当时的我不会知道,几十年后我会在这附近的某一个建筑里工作。穿过华山路高大的法国梧桐,我们来到了上海戏剧学院门口。

门卫:找谁?我们:找王伯昭。门卫:王伯昭不在。我们:他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门卫:他在外地拍《笔中情》,这几天不回学校。

这简直是五雷轰顶,我们完全懵掉了。今天大家可能会觉得在上海市中心路边随便找个旅馆是多么容易,可是在那个年代,住旅馆是要单位介绍信的,我们几个复读的中学生,连单位都没有,哪里的介绍信?

没办法,我们只好离开原定的目的地,去碰碰我们的运气。暮色降临,寒风刺骨,我们穿着父母的军大衣,拎着那个年代的长方形的旅行袋,走了很久才找到一家小旅馆。在一个非流动性的年代,哪怕在最繁华的大上海,旅馆也是一种稀缺的奢侈品。

果然要介绍信。我们一路上想好了措辞,低声下气,苦苦哀求:我们是学生,是来找朋友玩的,可是朋友临时有事不在,我们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旅馆的人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别说你们没有介绍信,就是有介绍信也住不了,因为客房都满了。最后,他看我们实在可怜,给指点了一条迷津:去找澡堂子,那里可以过夜,而且可能不需要介绍信。

我现在还很惊奇,在一个没有手机、百度和电子地图的年代,我们是怎么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找到一家公共浴室的。我还记得的是,那个浴室的名字叫大观园。

服务台的人提都没有提介绍信,过夜没有问题,6角钱一个人,晚上10点以后才能入住,早晨6点钟要离开。那时候已经很晚,没等多久就10点了,我们拖着疲惫的步伐,怀着敬畏的心情,跟着服务员进入了大观园。

大观园内温暖如春,烟雾缭绕,人影绰绰。服务员把我们带到休息厅,最后一批浴客正在离去。我们要睡的是一排排供浴客休息的躺椅,椅背是斜的,上面铺着蓝色条纹的毛巾。地面铺着彩色的瓷砖,踩上去有点粘滑。我边上的躺椅上还躺着一位老先生,安逸地抽着香烟,手持一只小收音机,毫无离去的迹象。服务员也不催他走,指指我的军大衣,示意我脱下,又让我把钱放进口袋,然后他用一把海神三叉戟那样的叉子,嗖的一下把大衣挂到了高高的屋顶。那里有一排挂钩,就算是浴客的储物箱和衣帽间了。

我躺到躺椅上,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湿漉漉的,包括身下的毛巾,带着人肉的气息。身边的老先生不知啥时已经离去,投宿的人不断加入,一件件大衣不断腾空而起,飞向屋顶。我看着那一排排悬挂在半空的鬼影,听着外面逐渐沉寂的车声人声,度过了我在上海大观园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被赶着起来,开始在这个大城市游荡。我那时对外语很感兴趣,就直奔福州路外文书店。上了二楼,右手有一个小门,挂着一个牌子:外国人不得入内。我知道这就是我此行真正的目的。这就是中国签署国际版权公约之前,出售翻印的原版外文书的地方,那些书的背后一律印着“光华出版社”,以及“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的字样。这个书店中的书店门口还有一个保安,我很担心他也会像旅馆里的人那样向我要介绍信,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一声不吭。我怀着侥幸过关的喜悦进到里面,犹如老鼠掉进米缸,可惜身上的钱太少,只能捡起一本放下一本。那次我买了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格林的《人性的因素》,还有几十年后在中国大红大紫的畅销书作家福莱特的成名作《针眼》。

后来回南通以后,这本书一时也没去看,因为当时英文水平有限,看看简写本还可以,看原文足本就困难了。有一天放学回家,看到我父亲辛丰年正捧着《针眼》看得起劲。这有点奇怪,因为我相信父亲对任何“畅销”的东西,都是没有兴趣的。到了晚上,他完全没有放下那本书的意思。到了第二天,他看完了。这本书写得非常吸引人,父亲对我说,“就是太黄了”。父亲的遗憾,立刻转化为我学习英语的强大动力。我花了整整一个月,连猜带蒙,活生生把这本书硬啃了下去。这是我平生读完的第一部英文小说原著,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有一种突飞猛进、脱胎换骨的感觉。今年4月,出版社安排我和福莱特进行了一场对谈,我讲起这本书与我的渊源,福莱特高兴地说: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书可以用来学外语!

晚上,我们去了外滩。1981年的外滩同今天不可同日而语,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那种天堂般的光彩比今天更觉震撼。然而,当我们把头转向江边,却看到远比那些传奇的建筑群更为壮观的风景。在靠江一侧的防汛堤边,在马路对面老洋房灯光的映照下,在11月的寒风里,密密麻麻地排满一对对的情侣,从南到北,一望无际。我们后来才知道,这就是上海传说中的情人墙,一个缺少私密空间的年代的约会圣地。我们几个从小城市来的复读中学生,平生第一次看见这阵势,口干舌燥,浑身麻木,如遭电击。不敢走近,又舍不得离开,只呆呆地停在离人墙十来米开外。那些情侣们相互缠绕,千姿百态,视世界如无物,但一律向着黄浦江,无人回头。

我们也朝着黄浦江,背后是曾经的十里洋场,百年外滩,千盏灯火。对面十米之外是动人心魄的旖旎风光,在那后面是流过整个中国近代史的滔滔江水。在江水的那一边,是零星的几点光亮。

我们当时不知道,那零星的几点光亮,就是陆家嘴,就是上海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