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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一套看书的方法,但是我反对它。

曾经读过一套江献珠的食谱《家馔》,里面介绍了猪肉的不同切法,于是我明白世人对烹饪存在绝大误解。烹饪是一种家学,需要有积淀和传承,并不是因为你天天吃饭,天天烧菜,你就真会烹饪。读书也是一样,认识4000个汉字就足以应付大多数书籍,但那不过是看书罢了,和读书并没有多大关系。古语说‌‌“书山有路勤为径‌‌”,这不过是偷懒的说法。别人入书山如果有路引,有罗盘,有地图,你再怎么勤奋也追不上。

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大人给你的阅读建议往往是‌‌“从名著开始‌‌”。所以,你会去看《荷马史诗》,会去看《西游记》,会去看《悲惨世界》。于是你知道了一堆故事,明白了小说就是讲故事,大人也就从每天讲睡前故事的苦役里解放了出来。你真读了这些书吗?并没有,你只是看了些故事。我也知道,长久以来在你心底里一定有一个问题:凭什么是名著?我觉得故事很一般啊?不就是……

以《堂吉诃德》为例,讲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和他蠢笨仆从的历险故事。许多人把它当做笑话来看,少部分人看完流着泪说自己看到了理想主义、骑士精神。无论是笑话,还是理想主义的隐喻,何以解释它能够成为世界名著?何以解释如此之多的文学名家对它推崇备至?是因为他们写不好笑话,还是因为他们没有恰当的方法表达理想主义?

这就是没有路引,没有罗盘,没有地图的坏处。你异常勤奋地翻完厚厚一本《堂吉诃德》,却像一头马蜂面对一头犀牛那样束手无策,无下嘴处。如果你希望得到上述问题的解答,我个人建议你上网搜索一篇文章,作者是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做:《受到诋毁的塞万提斯的遗产》。在这篇长文里,昆德拉解释了为什么《堂吉诃德》如此重要,以及为什么他认为《堂吉诃德》是所有现代欧洲小说的开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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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话,你会非常沮丧地回来,告诉我说看不懂昆德拉在说什么。他没有谈《唐吉坷德》的中心思想,也没有谈塞万提斯的写作手法,而是写了一大堆和故事全无关系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哲学或者是心理学,总之是貌似高深却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是这样?

世界名著犹如人类文明史上的山峰,那么,让你爬上各个山峰是为了看什么?看下一座山?看更多山峰?不,爬山是为了看大地。地理学上说,高山是因为大陆板块挤压而成。换成中国人惯常的说法,高山是地脉汇聚所至。所以爬上山顶,是为了观看地脉走向,理解何以此处有这样一座山峰。一本所谓的世界名著,并非凭空而降,而是文明发展到某一阶段,自然生出来的结果。文明如同地脉一般发育涌动碰撞,名著如同山峰一般耸立大地。

人们推崇《荷马史诗》,并非单纯因为它的文学水准。而是因为在其中,可以窥见古希腊人兴建的文明有什么特质。他们如何组织,又如何行事,其中不同的人的人生追求什么,社会推崇什么,以及他们对世界和神灵的理解。也就是说,虽然古希腊文明早已消逝,但透过《荷马史诗》我们今人可以试着理解古希腊人如何理解世界,如何看待自身的。否则,纯粹按照故事来理解,《伊利亚特》不过是神仙挑唆凡人打了十年醋架,《奥德赛》无非是古希腊版的薛平贵试探王宝钗。而凡人英雄为了荣誉而战,即便因为被神谕的力量所摧毁,命运一早注定了悲剧的结局,他也依然选择越过特洛伊的城垣直面毁灭,就失去了那种夺人心魄的力量,和对于凡人的深深敬意。

再回到米兰·昆德拉和《堂吉诃德》。人们无法理解昆德拉所说,并不是因为才智上的差别,而是因为根本不会从心里升起类似的问题。我们在100年时间里,急速从封建文明进入了网络时代。前一分钟还在堂屋里给太师椅上的爷爷磕头气不敢出,后一分钟已经在社交网络上自拍展示自我了。我们没有塞万提斯的那种从容,慢慢感受到神权旁落,大一统的世界观分崩离析,得以用小说讲述这种变化,讲述一个人在破裂成无数个不同的世界里进出的隐喻。所以,我们不会去问当神消失之后,人何以自处,将会面对怎样一个世界的这种问题。别人有几百年的时间慢慢感受,而我们这里只是一瞬间就进入了新世界。那么,也就只能把《堂吉诃德》当做一本故事书来看,甚至把它理解为理想主义的末路悲歌或者骑士精神的最后余晖。哪里有这样的事呢?堂吉诃德最大的问题,是面对着一个他本来非常确定的世界,却突然发现它变得模糊不清。

而堂吉诃德当年所面对的世界,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世界又不一样。如同翁贝托·艾柯所说,以往的人们无论是在旷野还是牢狱,矿井还是沙漠,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并非一个人,没有人见证自己的存在。上帝或者上天又或者什么至少存在始终作为观众在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也清晰地知道这一点,因此不会感到特别的孤独。而在今天,这唯一的观众彻底消失了,世间再没有任何观众目睹自己的存在,于是人们开始热衷于自拍和直播,努力让其他人类得知自己的确存在于这个世上,为自己的存在争取必要的观众。从堂吉诃德枪挑风车,到人人高举自拍杆,故事的形态会有很大的改变,但在所有的故事后面,在所有的行为背后,揭示的都是同样的三个问题:

1、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2、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

3、人如何看待自身的存在。

如果说书山里真有什么路引,有什么罗盘,有什么地图的话,我觉得就是以上三个问题。在不同的文明里,在同一文明的不同阶段,对于这三个问题的理解都不相同。或者我们应该反过来说,对于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发生了变化,就会把人带入下一个阶段,带来新的发明创造,新的人际关系,新的社会形态,以及新的作品。因此,读书和看书的区别也在于此。看书是看书山,看得越多可能越是障碍;读书是看文明脉动,看得越多书变越少,如掌观纹。

这些年来我看过许多书,从欣然漫步变成了茫然迷路。过四十岁之后才又慢慢清醒过来,重新在书中获得了教益。希望你不用重蹈覆辙,追求书山文海,却根本不关心来处,那样读再多书也不过是散装知识,还很可能变成一个容易生气的人。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妳,而无人可等时,你会去哪里?

漫漫的闲暇时光,我们总该有个稳定的去处,才不至于东张西望。

1.

大学时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图书馆度过,沉浸在卷帙浩繁的书籍里,任窗外的梧桐叶春荣秋枯,午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树影婆娑地洒在书架上,顺势坐在地板上,随意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就着阳光的温暖享受那份内心的宁静。不管外在世界如何变化,只是享受这份岁月静好,贪婪地吮吸着那份安宁,手不释卷,终归是对现实生活最好的逃避。

除了那些美丽的画面之外,图书馆里书籍太多,也会让人眼花缭乱,反倒不利于就某一本深入地阅读进去,再说书很容易被人借走,索性自己将书借出来放在包里,找个人少的自习室里,躲在角落里,听着音乐安静的享受阅读。此时自习室成了图书馆的补充,有了独处的空间。

图书馆、自习室,是我课外生活最重要的活动场地。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类似稳定的去处,向来不觉得自己意志超人,可以在住处安静的享受阅读和写作,毕竟宿舍有太多物件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再说有室友看电视聊天,如果要安心的阅读,自然是需要逃离的地方。

工作不久之后,发现办公室是我绝佳的战场,那时也没有加班这一说,不到六点大家都下班了,偌大的办公室空无一人,正常下班后到外面吃点东西,然后又杀回办公室,像个地下工作者一样,从抽屉里拿出自己喜欢看的书沉浸其中,要是有点想法,顺着办公电脑就写了下来,周末实在没有去处,办公室也就成了稳定的去处。

随着工作变迁,办公室成了工作厮杀的战场,下班之后硝烟还未散尽,哪还能静下心来阅读?逃之还不及,更别说主动靠近。此时突然萌生一个想法,如果城市里要是有个自习室,或者简陋开放的监狱也行,没收电子设备,只允许带书进去,然后可以提供简单饮食,可以在里面待上一整天,岂不是很好?可惜一直没有找到想象中的场所。

2.

咖啡馆是个小资的地方,文艺青年的常用词。对于咖啡馆深入认识,还是来自第一次出差到了瑞典,瑞典同事尽地主之谊,有一整天全程地陪我们闲逛。北欧的冬天还是有些寒冷,他带着我们在外面逛,聊着建筑文化,当地的网购普及率,聊着子女教育,车子,天南海北地聊着各种可以聊的话题,在外面转悠冷了,为了补充能量,就带我们进入了咖啡馆。

咖啡馆的门口两边点着火,如果点火说明是正常营业,别看外面人不多,但到了咖啡馆里人热闹得不行。三五好友聚在一起,点上咖啡,再上点甜点,就开始热闹地聊起来。喝酒微醺的状态让人沉醉,但更多来自生理的快感,但是咖啡的清醒,让人在好友闲聊中找到温情。我们随便点了几个点心,坐在二层就着咖啡又开始聊了起来。

回国之后,也寻摸着类似的地方,众所周知的星巴克自然是不去的,知名度高之后,人也挺多的,想要安静地待一下午有些难度。最后在杭州湾唯一且最大的商场里,找到了研磨咖啡,条件虽比不上国外那么丰富繁华,却总算为自己的周末找到了去处。

每次周末,要是没有其它的安排,午饭过后,就会到咖啡馆里待七八小时。找到自己常坐的座位,点上一杯咖啡,戴上ANC耳机,打开自己喜欢看的书,连续不动的读上五六个小时,每次出来之后都有种精疲力竭的酣畅,然后分享一天的阅读内容,满满的成就感。

在咖啡馆里也偶遇了一些朋友,有天下午到咖啡馆,居然看见对面办公室的帕斯卡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他是车身外饰部的专家,来自法国,平日里见面也只是简单的点头之交,见到他也就顺势聊了起来。

他说自己有空会在那里坐着,什么也不干,就是喝着咖啡,听着咖啡馆里的音乐,安静的待上一个小时,非常享受。我们谈到了工作,也提到三五年换个工作比较正常。说到感情,他说对于年轻人应该多往外探索,直到找到自己,然后再去谈感情会更好。每每与外国友人聊天,总是惊讶于共识,很多想法也无国界之分。

在餐馆里聊天,总会停不住动筷子,时间长了菜也容易凉,再喝点酒也分不清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咖啡让人清醒,可以天南海北地聊,也可以自己独处安静地看书学习。

3.

在欧洲,咖啡馆是生活的驿站,好友相聚,闲暇时光的打发,重要问题的探讨,咖啡馆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中国,餐厅承担着同样的功能,此起彼伏的餐馆丰富着人们的生活,但终究不适合一个人独处久待,此时咖啡馆也就成了不二的选择。

随着年岁的增长,人们不再像年轻人一样,东张西望充满了好奇,四处探索,有时不是精力不济,而是他们已经完成了早期的探索,锁定了最合适的生活习惯,这样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注成年人的目标,于是稳定也就成了一个成熟人士的标志。

于我个人而言,没有信仰的支撑,除了千里之外的家,很难找到切实的依靠,漂泊在外也需要找到稳定的去处,最低成本的享受这份闲暇时光。图书馆最好,自习室也还不错,但不总是可得,也不需要太多讲究的地方,只不过有个去处,可以安放自己,专心的阅读和写作,享受书的世界,享受自己的思绪流淌也就足矣。

稳定的去处,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今天看到萨拉·沃特斯的十条写作建议,感觉很有道理。做了点功课。最初是由美国的犯罪及惊悚小说家尔莫·伦纳德在2007年出版了一本《10 Rules of Writing》,2010年在英国重新出版时,《卫报》邀集了20多位当代知名作家,撰写他们各自的写作规条。萨拉·沃特斯的十条建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

其它人的建议也很有趣,比如很多作家对互联网的危害性很重视。扎迪·史密斯建议:‌‌“在一个不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工作。‌‌”而乔纳森·弗兰岑指出:‌‌“当资讯变得免费而唾手可得时,为小说所做的大量研究便随之贬值。‌‌”唯有以《杰夫在威尼斯,死在瓦拉纳西》一举成名的新晋小说家杰奥夫·代尔看到了电脑时代的好处,他建立了一套输入法的自动修正设置,‌‌“仅仅按几下键盘,拼好的词就冒出来了。‌‌‘尼’变成了‌‌‘尼采’,‌‌‘摄’变成了‌‌‘摄影’,诸如此类。‌‌”

不知道以后是否有机会能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最好能包括这二十多个知名作家的写作建议。

萨拉·沃特斯Sarah Waters:英国现代备受瞩目的女作家,以创作维多利亚时代为背景的小说而出名。于1966年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彭布鲁克郡。曾被Granta杂志选为‌‌“20位当代最好的英语作家‌‌”之一,并获得数项文学奖项。

1.发疯般阅读。

但尽量带着分析的眼光来读——这可能会很难,因为一本小说越好越引人注目,你就越少意识到它的谋略。值得去领会那些谋略,无论如何:它们早晚在你自己的作品里用得上。我觉得看电影也有好处。几乎每部现代好莱坞大片都令人绝望的冗长而松散。试着想象经大胆剪辑后变得好得多的电影,对于讲故事的艺术,这是种绝佳的练习。这带领了我……

2.发狂般删节。

少就是多。我——经常阅读手稿——包括我自己的——我会来到,比如说,第二章的开头,想着:‌‌“这才是小说应该开始的地方。‌‌”关于人物和背景故事的大量信息可以通过小细节来传达。你对于场景或章节的情感依恋会随着你进展到其它故事而消退。要实事求是。实际上……

3.把写作当成一件工作。

有纪律。很多作家都有点强迫症。格雷厄姆·格林一天写500个词。让·布雷迪午餐前写5000词,然后下午用来回复粉丝邮件。我最少一天写1000个词——有时侯容易做到,而有时,老实说,就像便秘,但我会让自己坐在书桌前,直到我写到那儿,因为我知道这样一来,我把这本书推进了一点儿。那1000个词很可能是垃圾——它们经常是。但是,晚些时候回到这些垃圾词并把它们变得更好,总是更容易一些。

4.写小说并不是‌‌“自我表达‌‌”‌‌“疗愈‌‌”

小说是给读者看的,写小说意味着技巧、耐心、无私地制造效果。我将我的小说视为某种类似露天市场兜风的东西:我的工作是在第一章开头把读者捆在他们的车上,随后让他们飕飕地经过各种场景和惊诧之事,循着精心设计的线路,以一种小心控制好的节奏。

5.尊敬你的人物,即使是小人物。

在艺术领域,一如在生活中,人人都是自身特定故事的主人公;值得思考一下你的次要人物的故事是怎样的,即使他们的故事仅仅与你的主角的故事略有交叉。同时……

6.别容纳过多的叙事。

人物应该是个体化的,但要有功能性——就像画作中的形象。想想Hieronymus Bosch的《被嘲弄的基督》,画中坚毅忍受苦难的耶酥被四个恶狠狠的男人紧紧包围。每个人物都是独一无二的,然而每个又代表了一种类型;而加在一起他们构成了一种叙事,这种叙事因如此紧凑简约的建构而变得更有力量。对于类似的主题……

7.别写过头。

避免重复的句子,分散注意力的形容词和无用的副词。尤其是初学者,似乎认为写小说需要一种特别的华丽词藻,与人们在日常生活碰到的任何一种语言都迥然不同。这是对于小说效果如何产生的一种误解,可按遵守第一条规则来消除。比如,读一些科姆·托宾或考麦克·麦卡锡的作品,看看如何故意用有限的词汇来制造令人惊异的情感冲击。

8.节奏很关键。

优美的写作是不够的。写作班学生可能善于创造一页技巧高超的行文;有时侯他们缺少的是在漫长旅程中随地域、速度和心情的变化,将读者带入一段旅程的能力。再一次,我发现看电影有帮助。许多小说会希望以一种电影的方式靠近,逗留,挪开,推进。

9.别慌张。

小说写到中途时,我常常会经历胆战心惊的时刻,我思忖着眼前屏幕上的胡言乱语,和接连而来的,嘲讽的评论,朋友的尴尬,失败的职业,缩水的收入,变卖的屋子,离婚……然而,在诸如此类的紧要关头顽强工作下去,总令我到达终点。离开书桌一会儿会有帮助。彻底谈论问题可以帮助我回想起在遭遇困境前我曾试图达成的东西。去散一个长步几乎总能令我以一种略微新鲜的方式思考我的手稿。如果所有这些都没用,还有祈祷。作家的守护神,经常帮助我脱离困境。如果你想广撒网,你也可以试试恳求Calliope,史诗的缪思。

10.才能胜过一切。

如果你是一个真正伟大的作家,这些规则都不用遵守。如果詹姆斯·鲍德温觉得应该加快一点节奏,他就永远不可能达到《乔万尼的房间》那样绵长、强烈的诗性。没有‌‌“过度的‌‌”行文,我们就不会有狄更斯或安吉拉·卡特般丰盛的语言。如果人人都节省人物,那么就不会有《狼厅》……然而,对于我们其他人而言,规则还是很重要的。而且,关键在于,只有理解了这些规则目的何在以及如何运作,你才可能试着去打破它们。

每个时代,都应该有一本传家的书,关于生活、情感、饮食乃至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一本关于生活方式的百科全书,是能拿来我们实践操作的攻略,是我们东方人独有的精致生活指南。

台湾近年出版一套《传家》,对于编写这套书的初衷,南怀瑾在开篇序言里说:‌‌“目前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亦正处于不古不今、不中不外的转变之中。‌‌”在崇洋媚外、复古返璞的热情退却之后,中国人真正的生活方式究竟该是怎样?中国几千年历史烟波浩渺,关于生活方式、闲情逸致自是不少,如何文艺诗意地生活,其实历代都有典可查。

《东京梦华录》

宋人市井生活的百般味道

《东京梦华录》是宋代孟元老的笔记体散文,追述了北宋都城东京开封府城市风俗人情,从饮食起居到岁时节令,从歌舞曲艺到婚丧习俗,几乎无所不包。

古人真会吃,在书中提到店铺就有一把多家,酒楼和各种饮食店就占有半数以上。城中有‌‌“白矾楼‌‌”、‌‌“潘家楼‌‌”、‌‌“欣乐楼‌‌”、‌‌“遇仙正店‌‌”、‌‌“中山正店‌‌”等大型高级酒楼‌‌“七十二户‌‌”。光‌‌“饮食果子‌‌”不完全的统计,就有:乳炊羊、羊闹厅、羊角腰子、还元腰子、烧臆子、酒炙肚胘,入炉羊头签、鸡签、盘兔、葱泼兔、假野狐、金丝肚羹、等不下五、六十种。

《浮生六记》

一对青年夫妇的恩爱生活

《浮生六记》清朝沈复的自传体散文,以,全书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养生记道等六卷,以作者夫妇生活为主线,赢余了平凡而又充满情趣的居家生活的浪游各地的所见所闻。

书中描述了自己和妻子陈芸情投意合,想要过一种布衣蔬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文字内容清新真率,无雕琢藻饰的痕迹;情节上则写尽夫妻伉俪情深,至死不复,无不悲切动人。

闺房燕昵之情意,家庭迷盐之琐屑,以自传形式写尽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

《闲情偶寄》

清代娱乐圈红人的玩乐生活

说起《闲情偶寄》,恐怕没几个人不喜欢读。像李渔这么有趣的人,大浪淘沙,真是少之又少。这本书论述了戏曲、歌舞、服饰、修容、园林、建筑、花卉、器玩、颐养、饮食等艺术和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并阐发了自己的主张,内容极为丰富,林语堂曾高度评价此书‌‌“中国人生活艺术的指南‌‌”。

‌‌“饮馔部‌‌”是李渔讲述的饮食之道,他主张于俭约中求饮食的精美,甚至归纳为24字口诀:

重蔬食,崇俭约,尚真味,主清淡,忌油腻,讲洁美,慎杀生,求食益。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对饮食之美的追求。

《食事》

民国文人好吃客的美食亲鉴

关于汪曾祺的饮食文章,在小学课本里那枚高邮的鸭蛋早已普及全国。黄油饼是甜的,混着的眼泪是咸的,像人生,往往交织着复杂而美好的味道。汪曾祺不仅是一位作家,还是一位道地的美食家。无论是家常小食、还是地方风味,甚至于生活里最平淡无奇的一碗热汤,在汪曾祺的笔下都添了一分文化意蕴,多了一笔闲情雅致。先生并非以文人的角度来写饮食,而是以一个厨师和食者的角度实实在在的描写自己一生所经历的食物和感受。

山西出了名的老陈醋,这是我们当代人都知道的常识。汪先生一定是个段子手,他这样写道:几个山西人在北京下饭馆,坐定之后,还没有点菜,先把醋瓶子拿过来,每人喝了三调羹醋;别处过春节,都供应一点好酒,太原的油盐店却都贴出一个条子:‌‌“供应老陈醋,每户一斤。‌‌”吃醋,这在山西人是大事。

《传家》

当代东方人的雅致生活哲学

首先明确一点,这是一套关于中国人生活方式的百科全书,是一本关于生活家的指南。《传家》起念于编者任祥要为自己在美读书的女儿讲清楚中国文化到底是怎么回事。全书以春、夏、秋、冬四季为框架,以‌‌“气氛生活‌‌”、‌‌“岁时节庆‌‌”、‌‌“以食为天‌‌”、‌‌“匠心手艺‌‌”、‌‌“齐家心语‌‌”和‌‌“生活札记‌‌”六大单元为脉络,包罗万象地谈及传统的中国文化、艺术、饮食、服饰、生活常识、为人处世、保健养生以及现代人所面对的环境保护、有机种植等内容。

四季美景配上小诗短句,形成整个季节的开篇氛围铺垫,营造每个季节独特的阅读心理期待和情绪。春花下的野餐、蓝色海岸的清凉、水杉下的下午茶、温泉池畔的小酌,以花、海、树、泉等意象,形成四季惬意宜人的生活体验。

生活并非一直在别处,只是你没有静下心来好好体悟。世界那么大,工作节奏那么快,如何生活本不该是个恼人的命题。按时吃饭,读本好书,看场电影,和朋友去听一场音乐会,带上家人奔赴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就是生活,也本该如此。

2018年对我来说,是相对懒散的一年。本业小说没写几篇,关于阅读的事情,倒是做了不少。在新世相开了一个读书栏目,聊了二十几本冷门书;参加了一档叫做《神奇图书馆在哪里》的搜狐综艺;零零碎碎参加了各种阅读节活动、讲座、朗读会,担任了几个阅读大使、领读人之类的活动,至于随手推书荐书评书,更是无算。一年下来,我觉得自己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里都渗透了油墨清香。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活动,我注意到,一直在有人感慨现代人不爱读书;一直在有人吐槽这个碎片化、浅阅读的浮躁时代;一直在有人痛心于赫胥黎‌‌“娱乐至死‌‌”预言的实现。我对这些论断原本笃信不疑,可整整一年的‌‌“阅读‌‌”活动做下来,我却越发感到疑惑。

真的是这样吗?

没有什么数据支持,就是我一个感觉——或者说错觉吧——所谓的‌‌“全民阅读‌‌”,只是一个想象中的经典图景,就好像《布达佩斯饭店》里那个从来不曾存在的老欧洲一样。我们一直以为,现在的诱惑太多,导致太多人无法沉下心来。但仔细想想,现在不爱读书的人,其实搁到原来他也不读;现在只爱浮光掠影的人,放到过去他也懒得精读大部头;那些沉迷于各种娱乐的人,穿回古代,照样打麻将斗蟋蟀玩得不亦乐乎。

无论哪个时代,热爱阅读的人总有一个固定比例,就那么一撮儿。如果我们摒弃感慨,认真观察,会发现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阅读的人其实是越来越多,而且其广度与深度远比从前读书人可比。举个例子,我当年读凡尔纳的《神秘岛》,除了几条有限的译者注释之外,别无凭恃,很多细节似懂非懂,多年之后才能明白。去年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一个前同事的孩子,人家一边开着搜索引擎一边读,起手就先了解了一番南北战争背景,然后随着剧情推进,又学了土法测量经纬度、冶铁砌炉的原理、印第安人树皮船的制法、据说还动过心思自制硝化甘油,幸亏被及时喝止……总之吧,举凡历史背景、技术原理、博物分类、地质地貌、天文定位,他在阅读《神秘岛》的同时,利用网络查了一个通透。我听他讲读后感,心中一阵惭愧紧似一阵。

所以说‌‌“现代人都不读书‌‌”这个感慨,更像是老一代人对新时代的固有偏见。这事总在发生。仔细回想一下,我们八零后嘲笑过九零后没文化,七零后给我们八零后起外号叫小皇帝,六零后叫七零后垮掉的一代,五零后嫌年轻人没吃过苦,建国前的老人鄙视建国后的孩子没打过仗。民国的九斤老太说一代不如一代,前清的大师总是感慨‌‌“世道浇漓,人心不古‌‌”。宋明理学觉得现在人心太坏,学多不彰,还是上古朴实;而七十二位贤人团坐在高高的束修堆上,听孔子讲三代与周代那一去不回的美好时光…合着时代一直在退步,社会一直在堕落——怎么可能嘛。

大可不必代表这个时代妄自菲薄,更不必为下一个世代杞人忧天。《侏罗纪公园》里有句台词:‌‌“生命总会找到它自己的出路。‌‌”其实阅读也一样。

好了,废话少说。2018我的阅读书单,我从这一年读过的书里挑出十本值得分享的,略做点评。书籍依然有新有旧,并非只是在2018年出版。不过今年和往年不同,我会加一点与这些书籍相遇的情景,因为缘分这种东西真是太奇妙了,不能不成为阅读的一部分。

1《宋案重审》

我有一次去天津签售,签售完坐火车回北京,结果在候车室里的小书店发现了这本书。我完全没想到,火车站这种地方,居然还卖这么专业的史学书籍。它孤零零地斜倚在书架角落,大概过往乘客们连拿出来翻开的兴趣都没有——因为实在是太厚了,完全不适合旅途携带。

我买下它之后,在回北京的火车上看了一路,到家以后也没放下,几乎是一口气看完,因为实在是太好看了,

我特别喜欢‌‌“一书写一事‌‌”的写法,专注于一个事件或一个人,用一本书的篇幅写透写实,往往比全景式的概括更留下深刻印象。这本《宋案重审》,可谓深得这种写法的精髓。

严格来说,它是一篇超长的学术论文,主要在围绕着民国最著名的一次悬案——宋教仁刺杀案——进行考证。刺杀宋教仁的直接凶手,这个已有定论,但其幕后真正的主使者到底是谁,却一直众说纷纭。在这本书里,作者认为过去一百年关于此案的研究是失败的,一是方法论有问题,只局限于刺宋本身而忽略前因演变;二是史料掌握不够充分,以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而这两个缺点,是这本书的重要突破口。

《宋案重审》的书封宣称:‌‌“这本书宣称90%的材料都是前人所未用过的‌‌”,我本以为是书商惯用的夸张手法,但读完之后发现不算夸张。作者真的是冥讨穷搜,举凡官方档案、时政报纸、私人笔记、演讲材料等等,把能搜罗到的资料挖掘一空。而面对这么多的资料,作者的处理方式也极严谨而有条理,每引一条必先论证此条可信度如何。

举个简单例子。比如当时刺杀案发生后,租界警方在应桂馨宅里搜出一批往来电报-——这是相当重要的核心材料——但作者没着急使用,而是先详细考察了这批文件在租界的存放状况、移交过程和经手,细致到文件柜钥匙由谁持有,移交时每份文件如何编号等等,连巡捕房把文件放在哪派了几个印度兵值夜看守,巨细靡遗。等到作者确认这批文件并无篡改丢失之情,才开始深入论证文件本身。

史学价值如何,我一个外行人不好下判断。但它的阅读体验极好,前后五百多页,页页干货,扎实厚重,如同读一本政治推理悬疑小说。抽丝剥茧,披沙拣金,从无数细节攻入,一点点汇聚成最终结论。宋案前后的种种诡谲人心、政坛算计,就这么一点点地还原出来,极过瘾。

至于真正的凶手是谁,我就不剧透了。

2《讲故事:中国历史上的巫术与替罪》

这本书我是在社科院的书店里买到的,就在建国门旁边。那是一个好地方,经常会发现一些冷门而奇怪的书籍,我没事就过去逛一圈。曾经在那里找到过一本《古代小说续书序跋释论》,把明清名著续书的序跋合在一起做比较;还看到过一本《古代小说中异类姻缘故事的文化阐释》,研究中国古代传说里那些和人类结婚的妖怪种类……总之有些研究角度很刁钻,你都想象不到。

这本书是一个荷兰汉学家写的。作为一个写小说的,我一看题目就买了,读完大概花了一周多的时间吧。

它可以视为《叫魂》的一个延伸版,不过作者把重点放在了故事型式和传播模式两个角度,试图解析中国历史上的典型性神怪谣言:比如麻胡、虎外婆、樟柳神、旱魃、黑眚、妖妇、邪帝等一系列在各地造成过大影响和恐慌的民间传说。作者发现,这些传说呈现出一种相似的模式,每一个故事的核心都是某种危险生物,它对于个人性命、家族与社群延续造成直接威胁。关于它的事迹传播极为迅速,当达到一个峰值时,人类会倾向于把自己的恐惧投射到社会上的边缘人,把他们当成替罪羊或责任人。如果你觉得《叫魂》好看的话,那么这本书可以提供一个更宽泛的素材。

不过对我来说,全书最有意思的部分不是学术性的解析,而是作者各处搜罗来的民间传说,很多我都没听过。这些传说或诡谲,或恐怖,或神秘,都是写作用的好素材。而且在作者独特的视角之下,这些彼此毫无关联的不同时代的故事,居然能隐隐用一条社会学脉络贯穿起来。

比如说里面有一个专题,关于‌‌“黑眚‌‌”的研究。黑眚是屡屡见诸明清史料的一种谣言中的怪物,是对具有犬狸形状、浑身散发着黑气、会飞行、会入户变为伤人野兽的怪物的统称。最早可以追溯到宋真宗时代的帽妖,到了徽宗朝,它在方腊被押到汴梁时再一次出现袭击人类,被传为方腊党羽所化。这种怪物在1476年和1537年两次在京城引发了集体恐慌,惊动了内阁与皇帝。嘉靖甚至请出邵元节施法驱逐,但似乎没效果。接下来迅速扩散到整个中国,尤其到了清代,各地都有文人心惊胆战地留下或长或短的记录——它的真实性和学术价值姑且不论,但作为一个文学题材可真是太帅了。

3《鳄鱼街》

久闻布鲁诺舒尔茨的大名,可惜一直没机会沉下心来阅读。有一次长途旅行前,我在手机里打开阅读软件,想准备点旅途读物,随手下了一本《伟大的50篇短篇小说》。开篇就是舒尔茨的两个短篇:《鸟》和《父亲的最后逃亡》——余华曾经说《鸟》是影响他的十部作品之一。

两篇都不长,很快就读完了。我关掉手机,呆了一会,又回过头去重读了一遍,感觉到一阵幸运,幸亏我这么晚才读到它们。设若我年轻个五岁十岁时初读,大概是很难以体会其中妙处,会把它束之高阁,就此忘却。

这两篇都有点卡夫卡的味道,通过荒诞的异化来描绘现实。只不过卡夫卡更多是向外延展,而舒尔茨是往内在深挖。两篇小说里都有一个核心角色‌‌“父亲‌‌”,《鸟》里的父亲无心世俗,专注于在阁楼养鸟,就在他即将异化成一只真正会飞翔的鸟时,却被阻止;《父亲的最后逃亡》说的是父亲死后,变成一只螯虾回到家庭,却遭到了家人的厌恶与冷漠。

可以看得出来,两篇描述的都是‌‌“父亲‌‌”的焦虑、渴望、挣扎与疏离孤独。舒尔茨天才般地将这种心理状态具象成了两个极其荒诞的变化,像秋风中的一截燃烧殆尽的线香,朽灰仍保持着挺拔状,风一吹,便形体垮散,慢慢消散而去。这种无以抗拒的苦闷和遗忘,被舒尔茨写成了诗。他的诗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团舒展的雾气,你无法去分析每一个单独的句子,却总能轻易陷入到那种铅灰色的氛围里去。

虽说这两篇杰作所表现出的象征意义要远大于狭隘的年龄分类,但我觉得身处中年——尤其是身处中年危机的人,有时间一定要读一读这两篇,那种字里行间凝结出来的情绪,你们一定比别人更敏锐的感触。

布鲁诺·舒尔茨是个波兰籍犹太作家,生前是个中学老师,虽然也写东西,但在文坛籍籍无名。他50岁那年,被纳粹枪杀于街头,死后才逐渐为人所知。他的作品不多,都统一收录在2010年出版的《鳄鱼街》里。每一篇都值得一读。

4《书法没有秘密》我在重庆逛一个独立书店时,走过一面接天连地的大书架。上面的书都是侧摆,只能露出书脊。在这种摆放之下,封面和腰封丧失了全部优势,只能靠书名来赌一赌读者的兴趣,。

我一眼就注意到了这本书。它太醒目了,不是因为书名,而是因为装帧。它的封面与封底边缘都是米黄色,而书脊却是黑色的,那种墨拓式的黑,深浅不一,其上还隐有运笔痕迹。我把它抽出来,发现里面每一页的边缘,都是如此风格。远远看去,还以为是某本碑帖。

以装帧而论,算得上是我18年见过最具匠心的一本。

书的内容,比装帧更棒。

我一直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但自己写字特别丑,因此唯独对书法这一项运动敬而远之。不过这本讲书法的书,我只读了一个开头,便被吸引住了。

作者在序言里开宗明义,明确表示要放下学术身架,写一本普通人愿意看、看得懂的书。这本书其实是2012年出版过的,作者觉得架子还是端得有点高,于是在2017年又改订了一版。而书中具体的内容,如作者所言,‌‌“它本不是为依样画瓢、雕虫刻符而作的,分崩离析的笔法要诀,复杂琐碎的写字技术在这里不是重点。‌‌”

换句话说,这不是一本教人写字的教科书,而是一本导人审美的建构之书。它就像一位大师带着你走近博物馆,在展品长廊里徐步缓行,娓娓道来,把历朝书法作品作为一条完整的理念源流,再将历代大家置身其中,于是师承何处,突破在哪,何以为大众所推崇,一时间分剖得清清楚楚。愚钝笔劣如我,也能略微感应到一点书法之美。

苏轼评文有过一段话:‌‌“凡文字,少时须令气象峥嵘,采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意思是到了一定境界,文字虽然复归质朴,却能让人感受到后面那股沛然的底蕴。这本书的文笔,与这个境界庶几近之。作者的笔法很简单,没有那么多云山雾罩的形容词,有一说一,近乎白话。但言谈之间,掌故信手拈来,自身又有深厚阅历,谈完古人,又能讲一段自己亲身经历,让人读之觉得说一藏十,力透纸背。

比笔法更难得的,是作者的通透态度,比如他谈及什么是书法时,说有个教授很绝望地说日本是书道,中国是书法,传承比人低了一筹。作者的态度却很淡然:‌‌“日本对书法怀有敬意,值得我们尊重。但不必认为日本把书法叫书道,就觉得高不可攀。书法在中国虽不称道,但在锤炼笔墨技巧和追求精神境界两方面从不偏废……书法的道是书法自身的规律,这个道,不管你是否口称它,只要你追求书法的法,就会得到书法的道。‌‌”

同时作者也对古人保持一个清醒态度。比如在《笔法与结构》一章里,他谈到钟繇想学蔡邕的笔法,可韦涎却不肯给他看真迹。等到韦涎死后,钟繇盗墓把蔡邕的字偷出来,才得其精髓。他有一个弟子宋翼,总写不好字。后来钟繇死后,宋翼从老师的墓里盗出《笔势论》,书法水平才突飞猛进——作者觉得这是瞎扯淡,不符合教育规律。老师手把手都教不会,自己偷个帖子就弄明白了?然后借此说起学书法该如何起手,句句平实,皆是干货。

现在给普通人看的文化书很多,或戏谑如段子,或严肃如教科书。这本书的分寸掌握得极好,读之如饮醇酒。如果说2018年我只能推荐一本书的话,那就是这本无疑了。

5《南方高速》

说来惭愧,我买这本书,完全是因为书腰的宣传语。我一向讨厌书腰,更不屑那些‌‌“名人联袂推荐‌‌”,但当我看到《南方高速》的腰封上那一排马尔克斯、聂鲁达、萨拉马戈、略萨、莫言推荐,还是忍不住好奇掏钱买了。营销术的操控人心真是太可怕了。

不过这一次,书商确实没骗人,这是一个值回票价的短篇集。

科塔萨尔的写法,与其说是小说,更接近一个伸缩自如的镜头,它可以像望远镜一样远望圣路易岛上一男一女的亲热,也可以像显微镜一样,细致入微地观察一只白蝴蝶落在堵在南方高速路上一辆‌‌“王妃‌‌”的挡风玻璃上。这本书的阅读方法,其实在第一篇《魔鬼涎》里已经揭示出来了,你只要跟着主角摄影师的视线,无限深入到琐碎的生活细节里去,就会像蚁人坍缩到微观世界一样,见到许多日常想象不到的奇景。不用情节,不靠文笔,甚至连情绪都不屑调动,只靠‌‌“视角‌‌”的调度就能有如此精妙的效果,实在令人敬佩激赏。

在招牌菜《南方高速》里,这个特点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通篇没有情节,没有对话,只有一个超长的镜头,对于身处大堵车中的众生态不停地做特写、全景、运动式运镜,直至堵车解除。就我的感觉而言,科塔萨尔甚至放弃了表达本身,专心于试探文字所能描摹的极限。

如果有兴趣的人,我建议先看《魔鬼涎》摸摸作者路数,再看《南方高速》、《正午的海岛》与《万火归一》几个短篇,不长,你如果觉得能适应,再看其他的不迟。科塔萨尔的短篇不是每一个都那么平易近人。比如同书收录的《克罗诺皮奥和法玛的故事》系列,我就有点不明觉厉。

顺便说一句。书腰上印了一段聂鲁达的评价,特别狠:‌‌“任何不读科塔萨尔的人命运都已注定……他们会在无声中变得阴郁、愈渐苍白,而且还非常可能一点点掉光所有的头发。‌‌”

我读还不行吗?

6《了不起的地下工作者》

这本书于我,是个美丽的误会。

我平时也看博物类的书,但很少主动去找。就在十一月份,我偶尔踏进一家成都的小书店,习惯性地蹲下来看最底下一排书架。一般来说,店主会把特别冷门的书搁在这里,准备退货之用,但偶尔里面会挖掘到一些好东西。我扫了一圈,看到一本《了不起的地下工作者》,以为是谍战呢,高高兴兴抽了出来,结果发现是讲园艺的,更准确地说,是讲蚯蚓的。

我有个偏执,既然抽出书来了,说明缘分到了,无论如何得翻阅一下。于是我勉为其难地打开这本书,捏着鼻子打算试读几页。没想到一读就沉浸下去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艾米·斯图尔特,著名自然文学作家。这本书是她以自己家花园为实践舞台,来讲述真正的地下工作者——蚯蚓的故事。她从达尔文的蚯蚓研究开始,视角逐渐缩小到自家花园,把蚯蚓对自然的影响放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园子里,没有堆砌术语,没有附赠表格,全都是个人的观察体验。读起来特别舒服流畅,再加上她时不时还蹦出一些园艺家特有的幽默,像是一个热爱园艺的邻居隔着篱笆跟你聊天似的。看完以后,我都要爱上蚯蚓了,浑然忘记自己还蹲着呢……

赶紧起身,腿麻到不行,一瘸一拐地走到收银台,把这本与作者的其他几本都一并买了,囤到明年慢慢看。

7《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帕慕克大概是目前还在世的文学大师里,我最喜欢的前三之内。当年读《我的名字是红》的震撼,至今仍旧记忆清晰,没想到小说还能写成这样。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这本书很有意思,它几乎可以视为帕慕克之前很多作品的合集,里面有像《雪》一样涉及大量世俗、信仰与政治纷争;有《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里对这座城市近乎痴迷的细节描写;而主角麦夫鲁特,简直就像是从《纯真博物馆》里走出来的一样。

这是一部从1968年绵延至2012年的史诗,与其说帕慕克写的是主角麦夫鲁特,倒不如说是借着这个略带天真气质的角色眼中,叙说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的变化。我们在里面能看到无处不在的阿塔图尔克如何塑造现代土耳其,看到西方电影院与中东文化的冲突,看到贫民窟杜特泰佩与库尔泰佩的都市化变迁,看到风起云涌的左派斗争与军事政变,看到库尔德人在主流人群中的挣扎与拼搏,看到大街小巷卖钵扎的小贩和鹰嘴豆饭……这简直是一部伊斯坦布尔生活的漫长纪录片。

写作是一件特别诚实的事,帕慕克毫不克制地把自己对伊斯坦布尔的记忆与爱倾注其中,并感染到所有的读者。即使你无法捉摸到这本小说飘忽的时间线和叙事技巧,也能体会到作者对这座古老都市像细密画师一样细致入微的描写。尤其当帕幕克叠加上时间的维度之后,伊斯坦布尔变成了一条高速流动的大河,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流淌。麦夫鲁特和他的家庭、朋友们就像是河中大大小小的礁石,被时代冲刷着,慢慢磨去棱角,改变模样。

书中快到结尾时,有这么一段话:

‌‌“麦夫鲁特已经在伊斯坦布尔生活了四十三年。在头三十年里,他感觉在城市里读过的每一年,都让自己跟这里更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在最近几年里,他觉得随着时间流逝,自己反而对伊斯坦布尔越来越陌生了。难道是因为洪水猛兽般涌入城市的上百万新人口、以及随之而来的无数新房子、高楼和购物中心吗?麦夫鲁特看到,1969年他刚来城市那会儿盖的房子,不仅是一夜屋,塔克西姆和希什利哪里四十多年的老公寓楼也全拆除了。在那些老楼里生活的人们,仿佛用完了他们在城里的期限。当那些老人和他们建造的楼房一起消逝时,新来的人便住进在那里盖起的更高、更恐怖的混凝土楼房。麦夫鲁特越看这些三四十层的新楼,就越觉得自己跟这些新人口格格不入。‌‌”

在完全变了模样的都市里,麦夫鲁特像年少时一样,扛起钵扎挑子,继续走街串巷。斗转星移,白云苍狗,当你读完全文之后,才能理解这个画面带给人的颤栗与感动。而中国读者读出的感慨,又何止限于伊斯坦布尔啊。

8《乾隆皇帝的荷包》

这是今年我读得最艰苦的一本书。

如果我读的不是电子版,而是实体,恐怕早放弃了。不是书不好,是它太硬核了。

作者赖惠敏是一个台湾学者,她花了二十几年时间,从浩如烟海的清宫档案以及各地田野调查里,梳理出乾隆一朝的内务府财政结构,怎么收钱以及怎么花钱的——故名‌‌“乾隆皇帝的荷包‌‌”。里面充斥着大量枯燥的银钱统计、经济史料和金融分析,是标准的学术性书籍,完全不考虑阅读趣味。

我有意想突破一下自己的阅读舒适区,才选了这么一本书咬着牙读下去。但坚持读完这本书,是很有收获的。它给我们提供了一枚清晰可见的透镜,从内务府的财政运作中,可以管窥乾隆一朝的统治奥妙。诏书可以粉饰,史料可以篡改,但数字可不会骗人。银钱的流动就像漂浮在水面上的涟漪,它提示着潜藏于水面下的庞然大物。一个政权的深层次矛盾,往往就暴露在这些账簿之内。

这本书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内务府的收入项,包括皇庄、税关、生息当铺、盐税报效、罚俸、查抄家产等;第二部分是内务府的支出项,尤其是重点讨论了乾隆利用宗教来笼络蒙古王公的种种手段。前后这么一比较,我们会发现,乾隆皇帝很善于利用内帑,在不增加田赋的基础上敛聚财富,并用于稳定蒙藏的宗教活动上。一方面,这对于边疆地区有正面意义;另外一方面,乾隆与内务府的种种敛财手段,对后世也造成了深远影响,如发商生息、报效捐输那一套规矩对商业活动的破坏、议罪制度与查抄对吏治的影响等等——用书中的话说就是:‌‌“乾隆朝的皇室财政正好可以印证诺斯的理论,统治者的财产所有权结构,与促进经济成长的有效率之间,存在着冲突。‌‌”

这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王朝体制,提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角度。

9《秦汉社会民生信仰研究》

这本书还有一个副标题是《以出土简帛文献为中心》。里面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考古文献来还原秦汉老百姓的日常。同样购买于社科院书店。

历史小说最难描摹的,就是普通人的日常。每一个时代的老百姓,都有独特的生活方式。比如汉代的酒肆,木案上要摆着羊尊盛酒,羊通祥,以示祝福之意;唐代烧尾宴,桌中间要搁一道‌‌“素蒸音声部‌‌”,用面做成蓬莱仙人形状;明代京城过元宵节,男性要去各处城门摸钉子……等等等等。一个独特的细节露出来,即使读者并不知典,也能感受到那种浓郁的时代风味。

可惜的是,秦汉时代的传世文献本来就少,又被帝王将相霸占了大部分篇幅,谈及那时候的平民生活极罕见。这本书借助现代考古成果,从前人所未见的大量出土简帛里,还原出了当时百姓的信仰细节。

当时老百姓过日子很迷信,事事都要讲究什么是吉凶,什么算宜忌,什么日子拜什么神祇,有什么规矩。比如汉简里有一条:‌‌“孕妇头朝东者为贵,朝南者富,朝西者贫,朝北者不寿。‌‌”——这是生孩子的迷信;再比如汉简日书里说有四个日子不宜出行,一是丁酉日,因为西王母就是这一天西去不回;二是壬戌日,因为鲧在这一天北去羽山,被祝融所杀;三是丙戌日,大禹在这一天南下会稽死在当地;四是庚子日,因为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在这一天东去不回。

这是多么生动的细节啊,只有那时的人才会这么过,后人杜撰都杜撰不出来。如果把这些细节丰富进小说,即使只是一个凡俗桥段,也会增添不一样的质感。想象一下,你现在要写一部秦代背景小说,里面有一个桥段,主角挚友意外去世,令他悲痛欲绝。一般的写法,会写主角伏尸大哭,没问题,但是太普通了。但如果你看了这本书,就会记得里面有一条秦简记载:秦代人认为人死后鬼魂会归来,生人要点燃莎芾或牡棘枋,握在手上以辟邪——于是你可以写主角伤心过度,手中一时没握住,莎芾悄然落地,在织皮上烫了一个洞。只有秦代,才会有这样的习俗,时代特色便凸显出来了。

这本书配合着王子今老师的《秦汉称谓研究》、《秦汉社会史论考》,写秦汉文足够了。

10《阿尔比恩的种子》

读这本书,无论是你的时间还是家里住房面积,都得做好充分的准备。它分成上下两册,有煌煌一千两百页之厚——我必须用中文数字来表达对这个长度的敬意——价格是一百五十八块四。

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个价格,是因为我没买电子版,而是网购了一套实体。恰好在这之前,我送过朋友一套别的书,所以默认送货地址是他家,我也没检查寄送信息就下了单……结果我在家里枯等三日,正要愤怒地打电话去投诉,那位朋友一脸懵逼地问你又送我书了吗?我只好强忍泪水说是的,为了见证我们之间伟大的友谊,然后一边吐血一边又买了一套。

但所有的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这是一部美国历史书,但并非那种标准的美国历史。它讲述的不是一段冗长的编年史,而是在探究一个问题:是什么塑造出了当今美国的国民性。当然,这是一个太过粗率的说法,美国幅员辽阔,每地民风差异很大,很难统而论之。所以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什么塑造出了美国不同地域的文化性格,它们的源头在哪?又是如何发展的?

如果是中国、欧洲或者中东这种地方,探讨这类话题的难度很大。太多信息已经湮灭在时光长河中,很难提取到足够多的信息去追根溯源。但美国不一样,它建国时间很短。又是从一个成熟文明圈移植而来,因此原初记录保留得相当丰富,这使得我们能像观察培育皿里的幼苗那样,看到一个国家的国民性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过程。

阿尔比恩是希腊神话里海皇波塞冬的儿子,也是希腊人对不列颠岛最古老的一个称呼。阿尔比恩的种子,顾名思义,说的是英国向新大陆输出殖民时带去的文化传承。

按照作者费雪的分类,阿尔比恩的种子,主要有四枚:清教徒、保王党、贵格会以及边民们。这是四个性格鲜明、风格迥异的殖民群体,它们的殖民模式、政治诉求、信仰三观以及社会规范都大相径庭。

清教徒大多来自于东英吉利,他们出于对宗教迫害的恐惧以及对建立圣经共和国的热切,来到了马萨诸塞。他们教育水平很高,信仰虔诚,坚持秩序;保王党则是一群在英国内战中失势的贵族,他们逃去了弗吉尼亚,还像在旧大陆一样热爱欢宴、跳舞与决斗,注重等级与身份;与世无争的贵格会盘踞于宾夕法尼亚,在那里营建他们所倡导的和平主义与宗教平等国度;而生活在英格兰与苏格兰边界的凶暴边民们,则移民到了阿巴拉契亚的群山之间,形成了一个个极度排外、热衷酗酒的小宗族。他们大多信仰苏格兰长老会,在脖子上缠有红布,被外界轻蔑地称为红脖子。(当然,这四枚种子只是一个粗糙的分类。)

这四个群体在美国开枝散叶,形成了四个比欧洲诸国文化差异还要大的文化圈,深刻地影响到了现代美国。《阿尔比恩的种子》深入地观察了这四个团体,从语言、建筑、家庭、婚姻、教育理念、宗教、继承制度和对自由的理解等二十几个维度,来比较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

更有趣的是,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种子逐渐长成大树,枝叶彼此交错。不知不觉中,一抬头,发现这片树林已是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美国模样。

这种写法听起来很枯燥,其实不然。作者文笔优美简练,而且引用了许多生活细节为佐证,可读性相当强。随着一个一个维度的讲解,生动的群像跃然纸上,感觉就像是在读设定集一样。你读完全书,对美国早期的东海岸殖民格局以及文化宜忌,便会了然于胸,纵然一下子穿越过去,至少能保住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