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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身体事实: 你也许想知道

在飞机里感到胃肠胀气看似并非能引起科学家兴趣的话题……但是早已经有人研究过。

追根究底:为什么我们在飞机上会放更多的屁?

不仅仅只是你,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情况。飞行途中会让我们放更多的屁。压力的变化会引发腹胀,因为我们体内的少量空气会膨胀,而且只有一条排放的途径。

这个现象对飞行员是个严重问题——60%的飞行员报告经常遇到腹胀。而且,美国宇航局一度非常担心宇航员的胃肠胀气在太空舱里会致命:一篇1969年的论文强调了飞船舱内高浓度的人类废气引发火球的危险。

追根究底:为什么我们会抠鼻子?

Rhinotillexomania——或者叫抠鼻孔——我们91%的人都承认曾经做过。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太懒,懒得伸手拿一张纸巾。这种事情令人恶心,具有潜在危害性,而且非常普遍。

对某些人而言,这能够变成一种强迫行为。一位53岁的老年女性患上了非常严重的习惯性抠鼻孔症,以至于不仅她的鼻中隔穿孔,而且她的鼻窦也穿孔了。

然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偶尔抠抠鼻子可能不会导致任何病理问题。

追根究底:关于肚脐绒毛奇妙的真相

不是我们所有人都会收集我们肚脐的绒毛。肚子上少毛的人收集到的绒毛更少。因为正是我们肚脐周边的毛发将肚脐绒毛引导到凹陷处。

但在你拿起它之前,绒毛会通过收集形成的细菌来保持我们肚脐的清洁。

耳朵里也有

回到引导我们走上这趟旅程的那种粘性物质,耳垢有湿的和干的两种类型,这是由基因决定的。这是由于在一个单个基因上差了一个字母,但两种耳垢甚至有不同的味道。

随着汗水排出我们体外的某些东西也可能会让你惊讶。例如,人体每天排出尿素中的7%是通过汗水排出的。但是,汗水也可能是重要的沟通工具。处于强烈情绪状态中的人的体味,例如高度的恐惧心理也会影响周围的人——这样的情况可能是我们的祖先会加以利用的。从我们汗水中中的嗅觉线索发现更多的秘密:我们的汗水揭示了我们什么?

暴露在明亮的光线下会打喷嚏,这不仅是一种公认的现象,而且是一个相当普遍、我们早已知道的病症。这种本能反应——称为‌‌“强迫性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光眼激发综合症‌‌”(Autosomal Dominant Compelling Helio-opthalmic Outburst)(或更令人愉快的名称,阿嚏ACHOO)——可能早在公元前第三世纪就已经为人所知。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受到影响,但对于那些遭受这一难题的人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是相当危险的,比如驾车穿越黑暗的隧道的时候。

观察一下你是否你表现出其中任何一种症状:为什么看光会使我们打喷嚏

最后,眼垢可能是所有我们见过的分泌物中最粘稠的,也许也是最令人费解的。对非专业人士而言,它肯定看似是最无用的。但眼垢(meibum)——这是眼粘性分泌物(eye goo)的正确名称——恰恰适应于哺乳动物体内的需要。

首先,粘粘的油性液体可以防止泪水从我们的脸颊不断滚落,使我们的眼睛保持适当的滋润。

如果按日本少年漫画的逻辑,大概就是高中生吧——毕竟好多高中生就随意制造各色人类极限,高中毕业就人生巅峰,扬名立万、抱得美人归了。如果按金庸小说的逻辑,大概是二十来岁吧?——除了杨过、萧峰等少数年过三旬的,或者如韦爵爷这样注定有历史任务要完成的传说,金庸小说大多数男主角也就二十来岁,就结束一段传奇了。《冰与火之歌》里,大家年纪普遍小。奈德过世时(我剧透了吗)不过三十五岁;罗柏遭遇血色婚礼时不过十七八岁。到了剧里,年纪稍微改了改。雪诺一脸胡子拉渣,还满腹心事,很难让人相信到大结局时他应该还不过二十。

热血小说的确忌讳年龄太大。《三剑客》里,达达尼昂不过二十来的,他的三个哥们里,背景最深、能耐最大、最为忧郁老辣的阿多斯,不过三十岁。《基督山伯爵》结尾,主角自己已经觉得老了,配不上年少的海蒂了——那年他该是四十三岁而已。大概,是因为读者需要代入感吧?村上春树的小说主角,多是三十来岁——哪怕他自己年过六旬了,主角依然如此:三十来岁,独居、喝酒、听音乐、读书、看电影,也许养猫。

当然也有大的。《如龙》系列游戏,因为主角出生于1968年没法改,题材又是日本极道这种“被时代抛弃”的基调,所以很多主要人物都是三十多四十来岁,衣冠楚楚,出入夜店、棒球练习场、咖啡馆都了无挂碍的日本大叔。《深夜食堂》,看过漫画原著的大概会注意到,里头五十多岁找到真爱、七十多岁还在谈恋爱的故事,俯拾皆是——大概因为作者自己开始画漫画时已年近五旬之故?我猜是因为,日本步入老龄化社会了的缘故:大家的恋爱,也都越谈越老了?老年人的爱情也热热闹闹成为主流了?所以说,到底几岁才是人生巅峰呢?

以前的时代,平均寿命短,所以人也成熟得早。十来岁成婚生子的所在多有。《红楼梦》里,王熙凤二十来岁,已经是当家少妇的身份了。苏轼“老夫聊发少年狂”时,还不到四十岁。朱自清先生沉重苍凉的《背影》时,自己不到三十岁。

我觉得也和营养短缺有关。古代人营养和医疗条件差,所以人生七十古来稀,年纪大一点,身体就有问题。苏轼四十来岁,已经要“倚杖听江声”了。但即便是上古年代,巅峰年龄也有的说。

古希腊是最崇尚身体健美的时候了,斯巴达是最尚武的城邦了,但好像也不尽是崇奉少年。斯巴达公民一般过三十岁才娶妻生子,兵役从二十岁服到六十岁,两个国王以下的长老会议,需要六十岁以上公民方可入选。大概不同的年龄,长处也不同:少年适合上阵打仗,老年适合运筹帷幄,三十来岁生孩子最好——这还是公元前的观念。

体育爱好者自然也懂的。足球,早年如1980年代,球员到30岁,算是要下滑了;但现代营养条件与训练条件下,33的C罗、32岁的梅西,那还活蹦乱跳呢。传统上巴西天才球员,许多到30岁就开始下滑——不是伤病,而是自己作的。而30岁对老牌德国球员而言,才是辉煌的起点而已。马特乌斯他老人家跟我说,“我比贝肯鲍尔那时代每场多跑两公里,克罗斯比我那时代每场多跑两公里。”就这意思。

网球,以前打到三十岁算老将,而现在德约科维奇32岁了还是小德,纳豆33岁,费德勒更38岁了。还把持着天下呢。篮球,在1980年代,打十二三年,到33岁上下退役是标配,现在打了十六七年甚至二十年往上的都有。橄榄球,法弗当年打到40岁大家都惊叹,现在布雷迪眼看着退休遥遥无期,打到45岁也没人会诧异。

在最吃身体的体育领域,大家都在越撑越久呢。何况现在体力劳动日益减少、越来越依靠脑力的普通人呢?

刨掉某些“古人比现在更健康”的玄学,实实在在地说:现代人摄入蛋白质,远胜过古代。平均寿命提高,依赖体力更少,则巅峰年龄,也该更推后才是。村上春树有个小说《游泳池畔》,里头的男主角35岁。虽然在实实在在地变老(他自己也承认)。然而因为保持锻炼,身体爆发力虽不及少年时,持久力却还要好些。而且到35岁,他经济也优裕了,见识也广了,只要身体还成,理论上,35岁比20岁时,要好得多了。

还是举个体育的例子。众所周知,竞技体育是个用运动能力兑换技艺与经验的领域。大多数天才的运动能力随时间流逝,而经验技术日益增长。此消彼长之间,如果身体先垮了,那就是早衰;如果技艺大成时,身体还能保持巅峰,那就是老而弥辣。乔丹35岁完成后三连冠。费德勒36岁巅峰重开。齐达内34岁拿世界杯金球奖带队进世界杯决赛。C罗身体不老而终结技还在提升。天勾38岁还能拿总决赛MVP。勒布朗2018年夏天33岁半打出生涯最漂亮的季后赛进攻表现。理论上,人年少时,除了年轻体力好,其实一无所有。奔忙,赚钱,成长。用青春换取一切。到了某个年纪,不说不惑、从心所欲吧,至少能够自持了。许多人早早地感叹老了,其实大大地未必:保持好身体,巅峰期还早得很呢。

阿部宽和夏川结衣有部剧《不能结婚的男人》,里头男主角是个虚构的典型人物:四十岁了,有钱,有事业,虽然孤僻且偏执,但自己生活得有滋有味。喝酒、吃肉、听音乐、看宅电视剧。身体保持得也还行。女主角也是类似年龄,自得其乐看漫画、打小钢珠,平时当医生,自由自在。

我自己工作时,偶尔会遇到些年龄相仿的女士。有时候聊起来,自然会感叹老了老了不行了。但真让她们回到20岁时青春年少但懵懂未知而且没啥消费能力的时代,她们好像也不太乐意——实际上,她们中间颇有几位,事业有成、手头宽裕后,用自己的魅力哄得小男朋友们团团转,于是自得其乐。其中一位编剧老师常跟我念叨:“年轻时没啥好处,就是能靠年轻的脸,跟男朋友要这要那;现在自己有点钱了,人又没变成老丑八怪,可以用钱给自己买这买那,还能给男朋友买这买那,这才开心对不对?”还真是。

刘邦四十七岁开始闹事。刘备在差不多相同的岁数刚遇到诸葛亮。李靖在五十岁那年才为李世民正经做点啥。我们敬爱的总理七十四岁还在玩弄基辛格促成太平洋两岸的握手,总设计师的巅峰岁月都是七十多开始的,年近九十还南下画了一个改变时代的圈。这么说有点偏激,但大凡强调二十来岁是巅峰年纪,三十来岁是人生下半场的,除非那是个拼体力的活儿,否则就是在渲染焦虑。

按照现有的人类营养摄入和医疗条件,人生很长。别着急觉得自己老了,巅峰期过了——老这种事,等真来了的时候再考虑好了。

王小波写出那些最有趣的小说时,人其实也四十多了,但我们不太会觉得,因为他的心一直挺活泼。《红拂夜奔》里,他说李靖是在放弃跟人证明自己很聪明时,才一瞬间变老了。是的,老更多是种心理状态。

日本史上浮世绘第一人葛饰北斋,六十三岁到七十一岁之间收罗素材,七十四岁画出《富岳百景》。“说实在的,我七十岁之前所画过的东西,都不怎么样,也不值得一提。我想,我还得继续努力,才能在一百岁的时候,画出一些比较了不起的东西。”到他年近九十,将要过世时,还说呢:“我多希望自己还能再活多五年,如此我才能尝试成为一个真正的画家。”所以了。

世上没有最巅峰的年纪,只有年龄所得与所失的落差。之前举了体育的例子:年龄增长,球员获得经验与技术,身体退步。只要经验与技术增长得快,而身体退步慢,那球员巅峰期能延续得很长——参考乔丹,参考费德勒。

人当然无法抵抗生理规律,但具体看怎么分。体操运动员巅峰期是十几二十岁,足球运动员三十岁前后正当年,高尔夫球手可以打到四五十岁,国际象棋大师的年纪那就更远了,托尔斯泰三十六岁折腾《战争与和平》,苏轼在黄州时是四十来岁,巴赫一般评价最好的作品在四十岁往后,海顿的巅峰期一般被认为到花甲了。

一个年纪有一个年纪适合做的事吧。齐达内34岁退役时,谁会知道十几年后,带皇马拿欧冠三连冠才是他人生第二春呢?

所以咯:在汲取经验、技艺与经济自由的同时,尽量减缓自己生理上的退步——简单说,变得更聪明更有钱,同时身体也别弄得太差——你就能一直推迟延长自己的巅峰岁月啦!

人只有在服老放弃、真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那才是真正老了。

一只不到一岁的母北极狐的答案是,一天能走46千米。这只北极狐在76天里从挪威的斯瓦尔巴群岛跑到了加拿大,全程1512千米。最多的一天它走了155千米。

在旅途中,这只小狐狸还休息了两次,可能是在躲避恶劣天气,也可能是找到了特别丰富的食物来源所以停下来大吃特吃。

北极狐常常会为了寻找食物而长途奔走,但此前人们从不知它们可以走得那么快,走得那么远。

挪威极地研究所的科学家去年三月在这只北极狐身上放了GPS 跟踪装置,然后看着位置变化惊呆了。他们甚至一度疑心这只狐狸已经死了,被人放在船上运走——但后来它的路线都是在船根本无法通行的冰天雪地里。

气候变暖会导致北极海冰减少,北极狐不再能轻而易举地在岛屿之间跑来跑去。从前它们可以一路跑去冰岛,现在已经去不成了。不过,如果气候变暖带来更多食物,那么被困在某个岛屿上的北极狐的日子就能好过些。

这只马拉松北极狐的GPS 跟踪装置已经不再工作了,希望它在加拿大吃旅鼠吃得开心。Bon Appetit !

很多平时睡眠不错的人每次出差睡旅馆都睡不好,中国人通常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认床‌‌”,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现在那些四星以上的旅馆床上设施都非常棒,甚至好过自家的床,为什么还是睡不好呢?或者再多问一句,到底是床的哪个方面会让人如此‌‌“认‌‌”呢?

科学家们相信,‌‌“认床‌‌”不单只是不喜欢新床而已,而是代表了一种更加普遍的现象,心理学界称之为‌‌“第一晚效应‌‌”(The First Night Effect)。从这个词就可以看出,心理学家们不认为旅馆的床是真正的原因,起码不是唯一的原因。人们睡不好觉的真正原因是不适应陌生环境,而这种不适感往往只在头一天晚上才会表现出来,到了第二天晚上就自行消失了。

美国科学家早在1966年就研究过这个问题,但当时的实验技术有限,没能得出任何可靠的结论。半个世纪之后,美国布朗大学的神经生物学家佐佐木柚香(Yuka Sasaki)博士和她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终于利用更为先进的仪器解开了这个谜团。

研究人员招募了35位平时睡眠正常的志愿者,让他们在实验室这个陌生环境里睡了几觉。睡眠过程中,研究人员利用脑磁图测量仪、结构性核磁共振成像技术和多频道睡眠记录仪等仪器设备对志愿者的脑电波活动和相应的肌肉运动做了细致的测量,并把重点放在了慢波活动(1〜4赫兹)的测量上,因为这一波长是目前已知的测量睡眠深度的最好指标,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指标。

结果显示,在实验室睡的第一个晚上,志愿者的两个脑半球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状态。右半球的慢波指标正常,说明右半球顺利地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但左半球的慢波活动却要活跃得多,说明左半球没有进入真正的深度睡眠。更有意思的是,这一现象在第二晚就消失了,这说明左半球才是‌‌“第一晚效应‌‌”的罪魁祸首。

研究人员将实验结果写成论文,发表在2016年4月21日出版的《当代生物学》(Current Biology)杂志上。作者认为,这个结果表明人类大脑在陌生环境下很可能像一部分鸟类和哺乳动物一样,采取了左右脑交替睡眠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让动物更好地躲避捕食者的夜间偷袭,对于那些自卫能力不足的动物,比如海豚来说尤为重要。大海中没有障碍物,海豚平时只能依靠自身的速度躲过鲨鱼的攻击,如果睡眠时海豚不能及时发现正在逼近的鲨鱼,就会导致灭顶之灾。

人类的处境和海豚非常类似,我们的祖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也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为了证明人类的这种换脑睡眠方式真的出于警戒的目的,科学家们还专门测量了志愿者对于声音刺激的反应。具体来说,研究人员在志愿者睡眠时一直不停地播放某个低频的声音,每秒钟响一次,让志愿者熟悉这个声音,并在这个声音中安然睡去。然后研究人员故意插播几声高频的音节,果然发现活跃的左半球对这个异常的声音产生了反应,不但脑电波出现异常,而且志愿者本人也经常会因此而惊醒。但是志愿者大脑的右半球则没有反应,自始至终都处于深度睡眠的状态。

为什么是左脑而不是右脑醒着呢?研究人员没有给出答案。事实上,这项研究针对每一位志愿者只进行了90分钟的测量,说不定后半夜会换过来,让左脑休息,右脑负责警戒,就像海豚所做的那样。

这个案例再次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进化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人类虽然已经掌握了很多现代化的知识和工具,但本质上仍然只是一种高级的裸猿而已,很多看似奇怪的行为都可以用进化论来解释。

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想出一些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出差时带一个自己平时用习惯的枕头,或者自己卧室里经常使用的香水。总之,一定要通过各种方式让自己打心眼里相信这个旅馆和自己的家一样安全,只有这样才能让大脑放松警惕,安然入眠。

你有了某种感觉,然后转过身看到有人在看你。这会在各种情况下发生,也许是在拥挤的火车上,或者在晚上,或者在你在公园漫步时。你怎么知道有人在看你?这就像是一种独立于感官的直觉,但它确实表明你的感官——特别是视觉——存在某种神秘的运作方式。

直觉上,我们中许多人的想象是当你用眼睛看着某个事物时,信号会传达到你的视觉皮层,然后你就能意识到自己在看着它,但是实际情况要比这个奇怪的多。

一旦信息离开我们的眼睛,它就会到达大脑内至少10个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专门的功能。许多人听说过视觉皮质,这是大脑后部的一个很大的区域,也是神经科学家重点关注的区域。视觉皮质通过加工颜色和细节来帮助我们产生对这个世界的印象,从而使我们能够产生有意识的视觉。然而大脑的其他区域也在处理着不同的片段信息,而且即使我们没有意识到或者无法意识到自己在观察时,它们也会处理信息。

神经受损的幸存者能阐明此类机制。当一起事故损害了你的视觉皮质,你的视觉就会受影响。如果你失去了所有的视觉皮质,那么你就会失明,成为神经科学家所说的‌‌“皮质失明‌‌”。但是,这跟你失去眼睛不一样,皮质失明会导致跟皮质有关的视力受损,非皮质的视觉不会受影响。虽然没有视觉皮层,你不能产生看见事物的主观印象,但是你能对眼睛捕获到的信息进行反应,因为它们是大脑的其他区域处理的。

1974年,一位名叫拉里·魏斯克兰茨(Larry Weiskrantz)的研究人员发明了‌‌“盲视‌‌”这一术语,用来描述病人由于视觉皮层受损,丧失有意识的视觉后,依然能够对视觉刺激作出反应的现象。这些病人不能读书、看电影,也没办法做任何需要进行细节处理的事情。但如果要他们猜自己面前亮光的位置,他们猜对的几率高于随机概率。虽然他们觉得自己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们作出的‌‌“猜测‌‌”却准确得惊人。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没有视觉皮层,但他们大脑中的其他区域仍然能检测到光线的存在,并提供相关的位置信息。其他研究也表明,这类病人可以‌‌“看‌‌”到面部表情和一些迫近自己的动作。

最近,人们对一位盲视患者进行了研究,探究我们为什么能感觉到有人在背后看我们,即使我们并没有有意识地看到这个人。瑞士日内瓦大学医院(Geneva University Hospital)的艾伦·佩尼亚(Alan J Pegna)组建了一支团队,和化名TD的患者合作。TD原本是一名医生,罹患中风后他的视觉皮层也因此受损,出现了皮质失明的症状。

出现这种情况的人并不多见。TD参与了一系列研究,详细地研究人在没有视觉皮层的情况下能够做什么,无法做什么。这项研究包括:双眼目视前方看人脸照片;直视观察者;或者将眼睛转向一边,看向别处,不看观察者。研究人员用功能磁共振扫描仪测量了TD在此过程中大脑的活动情况,还要TD猜他看到的照片上是什么表情。对于任何视力正常的人来说,这实在是微不足道。你每次看到的人脸都会给你留下明确的视觉印象。但要记得,TD已经没有这种有意识的视觉印象了。他觉得自己失明了。

扫描结果表明,大脑可以敏锐地感知到我们的意识无法敏感察觉的东西。大脑中负责处理情绪和面部信息的区域被称作杏仁核。TD正面直视这些面部照片时,杏仁核的活动也变得更加活跃。每当有人注视TD时,TD的杏仁体也会作出相应的反应,虽然他本人并不知道(有趣的是,当我们要TD猜别人在看他哪里时,他猜对的几率低于随机概率,这可能是因为他不愿意去猜)。

对我们来说,视觉皮层和有意识的视觉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你想认出某个人,想要看电影或看文章,你只能依靠你的视觉皮层。这些研究告诉我们,人体的有些功能更加简单,对于生存来说可能发挥着更加基础的作用,它独立于我们有意识的视觉而存在。

具体来说,这项研究表明,即使我们没有‌‌“有意识‌‌”地看到有人在看我们,我们也可以感觉到有人在看我们,他们可能在我们视觉范围的某个角落。我们的大脑能够感知到这些微妙的感觉,告诉我们有人在背后看我们。

当你走夜路的时候,如果感觉有人在看你,转过身来就会发现真的有人站在那里;如果在火车上感觉有人在看你,抬头时也能发现真的有人在看你。这可能是因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时,你的无意识的视觉系统仍在监视周围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