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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Tatsuo Yamashita/Wikimedia/CC BY-SA 2.0)

Kindle的Paperwhite 5于2021年推出,但亚马逊刚刚用几种新颜色对模型进行了一些修饰,并将它们进行了很好的销售。您现在可以买到龙舌兰绿色和牛仔蓝色,常规16GB版本售价110美元(折扣27%/40美元),签名版售价140美元(折扣50美元或26%)。奇怪的是,黑色版本没有任何折扣,价格仍为190美元,因此目前新的颜色版本是首选。

正如The eBook Reader指出的那样,亚马逊也为Paperwhite 4做了这件事,在最初的发布日期之后很久就推出了新的颜色。亚马逊在第11代2022 Kindle上也使用了相同的牛仔蓝颜色。即使您不喜欢新颜色,从正面看时也会看到相同的黑色边框。

我们给予Paperwhite 5签名版有史以来最高的Engadget评分之一(97),称其为‌‌“最好的电子阅读器‌‌”。它拥有比以往更大、响应更快的屏幕、小边框、USB-C和无线充电、防水机身、32GB存储空间、自动亮度和暖光选项。标准型号的存储容量降至16GB,没有无线充电功能,但其他方面相同。

原文连结

 

 

理想国在线上发起‌‌“书之痛‌‌”(读书人的扎心时刻)话题活动,大家的参与出乎预料。微博1200万阅读,成了豆瓣热点话题,阅读130万。

理想君不忍心看着不错的留言和故事淹没,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或许,你在这些喜怒哀乐里头能找到诸多共鸣。

01

@亥尔旺:买书两万块。卖书三千元。

02

@晨曦英雄:我很喜欢读书人,当他们搬家时,每看到一箱书,我都会很高兴跟他说:‌‌“搬这个得加钱。‌‌”

03

@迟与缓:‌‌“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看书。‌‌”

‌‌“哦,那我以后可以找你要资源吗?‌‌”

‌‌“……我看纸质书。‌‌”

‌‌“哦,你好有钱啊!‌‌”

‌‌“……‌‌”

‌‌“不是有个什么阅读器,专门用来看书吗?‌‌”

‌‌“嗯。kindle的话我买了。‌‌”

‌‌“那你干嘛还买纸质书?‌‌”

‌‌“……我喜欢。‌‌”

‌‌“喜欢看纸质书可以去图书馆吧,为什么要买呢?‌‌”

‌‌“我乐意。‌‌”

‌‌“那我以后可以找你借书吗?‌‌”

‌‌“不可以。‌‌”

‌‌“你买这么多书看得完吗?‌‌”

‌‌“每天看。‌‌”

‌‌“你看这么多书有什么用?‌‌”

‌‌“我高兴。‌‌”

‌‌“你每天就宅着看书,什么活动都不参加,难怪一直单身。‌‌”

‌‌“要你管。‌‌”

‌‌“我看你书架上的书好像都是小说,大部分还是日本的,好像也不怎样,质量太低了,怎么不看些有深度有分量的书?‌‌”

‌‌“……是我看书不是你看书。‌‌”

04

@七月:和前男友买房后准备结婚的这一年,想着以后不用租房了于是拉出书单肆无忌惮地买买买,然后对方出轨,觉得十一年的感情真的舍不得,苟延残喘了半个月,还是不能忍,分手。上百本书只能打包进黑漆漆的纸箱放到朋友家,离家三百多公里,在想着怎么把他们搬回家,现在进退两难,无所适从,扎心。

05

@西米:我是心怀作家梦开实体服装店的青年,收银台上除了二维码,放的都是最近读的书。顾客常常以为,我的店除了卖衣服,还卖书。还是不在意别人说什么吧。

06

@理想国:‌‌“你们如果是要行骗,千万别找那些在生活中经受过打磨的人,你去骗那些读书人,读书人其实是最好骗的,有两滴眼泪掉的就把钱给你了。‌‌”(阎连科,《速求共眠》2019.3.3分享会)

07

@凌茗Yay:很烦这些情况,碰上了都很扎心:

①一拿起书看马上有长辈说我在学习;

②以为我看的都是‌‌“帮助学习‌‌”的书,对小说嗤之以鼻;

③把上学说成‌‌“读书‌‌”,把学习说成‌‌“读书‌‌”(在我看来,上学、学习、读书这三个概念没什么必要联系,真对这些人对教育的认识感到失望)

④碰到教师没收书籍的时候,而我的同学笑嘻嘻的、幸灾乐祸的交上一堆网络小说;(这些人就不会反抗吗!感觉他们完全是把读书当成是开玩笑的事儿)

⑤藐视我从小从教科书接受的道德教育,等我长大后用所谓的‌‌“社会现实‌‌”的坏勾当骂我‌‌“读书读傻了‌‌”。

08

@朱岳:我的一个作者也是年轻导演,我说你的书要是卖不完最后就只能化浆了。他说,太有意思了,到时我一定得去拍。

09

@大清国的猫托邦:高考后,我把所有书打包回家,然后就出去跟朋友一起玩了一周。回来后发现,家人让小外甥过来挑书,把我的好多书都挑走了……

10

@默尔索:我妈来到我的房间,看着已经满了的书柜对我说:你就整天都在搞这些??有啥意思的?把心思放在寻寻觅觅上好过啦。我回了一个冷笑给她。

11

@丑娃阿轩:书看的越多越找不到对象。成天看书,跟你都没有话聊。

12

@安夜的山居生活:不该让你读那么多书,不然早就结婚生孩子了。

13

@以我明德:看着么多书就不能斯文点,脾气好点嘛?

14

@艾荀:因为学习或工作需要,我会买很多学术书籍,告诉自己‌‌“你得读这些书‌‌”。

买回来之后也有很努力地读。每一个字都进了眼睛,但就是不进脑子。一页要读上两三遍才能理解个大概‌‌“噢,原来讲的是这个。‌‌”但没多久又忘记了。

所以很羡慕那些学术理论信手拈来的人,理论结合实际对当下某些现象分析地十分透彻。我只在一旁瞪眼:他说的那本书我读了呀,写了这个内容吗?

毕业要到另一个城市工作。书多,大学期间几次搬宿舍已经给腰落下了毛病;便没有请搬家公司,和当时的男友一起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他宿舍。

分手后,千里迢迢赶回来收拾东西。好在我有一个开书店的朋友,便把一行李箱的书寄放在了他那里。不想再和书互相拖累,便下决心:如有人喜欢,可售。把每一本细细翻过,在每一本上贴标签给下一任主人留言。这千里托孤的滋味啊,再也不想经历了。

眨眼一年多过去了。不知道我那些宝贝书还剩多少。什么时候接他们回来呢?这份工作之后我会在哪里都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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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膛手贝塔:第一种人。读书约等于吃米其林。觉得看书神圣,非我辈能享用,于是不看、不查、不关注。

第二种人。读书约等于吃火锅。这个翻翻,那个看看,浅尝辄止,而且还要气氛做足,咖啡书店落地窗都是好调料。

第三种人。读书约等于喝奶茶。什么火看什么,哪个畅销买哪个,动不动就是好吗好的我不摸摸头,要不就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第四种人。读书约等于吃快餐。觉得自己要看点书,但不知道看啥,那迷茫的表情就跟看麦当劳菜单的时候一模一样。

这几种人其实也不扎心,人家看自己的,跟咱没关系,谈不上扎心。

只不过我觉得书要是有心,他们倒是挺扎书的心。

16

@明修:出差时和同事聊到阅读。他说‌‌“我十几岁那年痛哭一场,因为我终于意识到好书太多,这辈子都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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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蕖:我:我想买书。。。

众:不,你不想!(书:缺架。架:缺地儿。地:缺房。房:缺钱。钱:不多读点书想挣个锤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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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换灯管的师傅看到书架上有本《日本的未来》,冷笑道:哼,中国的未来都不知道还关心什么日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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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几年前和前女友吵架,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和一个女性姓氏重叠,前女友奋而撕书,幸亏抢夺及时,没有撕成粉碎,当即决定和她分手。果然,分手没多久,她就结婚了,她显然不是我想找的那本书。

20

@^_^@:我和我朋友说我对婚姻没什么期待,觉得婚姻是一种枷锁,自由被缩小,还要处理各种亲戚关系。他说,谁让你看这么多书,被书毒害得不浅……

30

@蝠蝠:最讨厌不爱护书的人,每次看到有人粗暴翻书,用刚沾了水的手摸书,而且还是我的书时,都会想冲过去戳他的眼睛……本来这本《羊之歌》是有书腰的,被一个大叔给当着我的面直接撕掉,但奈何他是我客户,又不能发作脾气,只能告诫自己以后要把新书放进自己的包里。

31

@坐以待币玥小饼:书借给别人,拿回来封皮破了,仔细一看发现有不少折角的痕迹,有被水泡湿的,还有油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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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小说家:收到快递,

家属:‌‌“这是什么?‌‌”

我:‌‌“书……‌‌”

家属:‌‌“前几天买的看完了吗你就买新的?‌‌”

我:‌‌“那不一样。‌‌”

家属:‌‌“哪儿不一样?‌‌”

我:‌‌“……‌‌”

家属:‌‌“真是的!买了又不看,家里都是你的书……以后看完一本才能再买下一本,听到没!‌‌”

我:‌‌“谁说我没看?而是那都是不同类型的……‌‌”

家属:‌‌“翻了几页那叫看?‌‌”

我:‌‌“……‌‌”

家属:‌‌“这么些书我倒要看看你准备什么时候给它看完!‌‌”

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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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nK:我的书签,如果是放在客厅没有夹在书里,我父母就会用背面来记电话号码。

我亲眼看见我妈吃饭的时候,拿着我《百年孤独》里的书签看了又看,我刚想跟她讲讲这本书,接下来就看见,她把书签抻平喽,放在桌子上,把嘴里啃剩下的骨头吐在上面。

34

@笑叹词穷:我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看小说:

同学:‌‌“你天天去图书馆,去自习室,考试成绩也不是特别好啊‌‌”

我一次买了两三本小说带回宿舍:

室友:‌‌“你看不完‌‌”

(我每一两个星期都去影院看次电影:

同学:‌‌“你可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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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当有人向你借书的时候,就要做好了把书送给对方的心理准备。因为往往一借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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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摇篮:借出去的书还回来时,在你用铅笔做的标注或笔记旁,那人用水笔与你进行了全面探讨。实在无分歧之处,也会写上赞同、对、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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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枫lam:1.借出去的书再也回不来;

2.借出去的书回来时已面目全非;

3.借出去的书要求还时还被说小气;

4.借出去的书再三要求还回来时还被说应该送给他;

5.借出去的书…

从此,我明白了——喜欢的书不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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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膛手菲欧娜:初三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做完了作业,复习了该复习的。想要放松一下就开始看哈利波特,被班主任看到没收了,说期末再给我。中考完毕后,我去问老师要书,她轻描淡写的说‌‌“借‌‌”给另外一个同学看了。我跑去找那个同学,他说‌‌“落在家里了,回头还我。‌‌”那个时候快递还没那么发达,他和我又不熟,我离开学校之后才发现我既没有他的QQ,也没有他的手机号。故事就结束在我自己又买了一本。但至今我想到这件事都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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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是的,这是我现在大学宿舍的枕头边。北师大宿舍贼小,没有空位,上床下桌更是免谈。午夜梦回,总是被枕边摞得太高的书无情地活埋了我的大脑袋。

再不敢往宿舍买书了,不然迟早有一天真的为书殉情。于是开始成箱的往家里网购,委托一天天工作归来疲倦之极的老妈妈抬上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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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mit:网友推荐了台湾里仁书局的《金瓶梅词话》,在内地买特别贵,公司正好有一个台湾的同事每个季度都会回家一趟,想让她帮我带一套回来,结果被一脸鄙视。认真读过《金瓶梅》的人很多对这本书的评价都很高,我是真的想认真的去品读,咋就被想的那么猥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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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爷爷奶奶:#扎心时刻1#某邻居:读那么多书,不还是找不到好对象!

#扎心时刻2#某领导:读那么多书,不还是没我赚得多!

……

人认为的好与有用仅为读书反应在现实层面的某一个符号,认同还是否定,都会形成当下对一个人的判断,对于此刻这是一个短期效应。用辱骂或反感对方来想象长期,仅仅是痴人说梦。不要为三观不合的人扎心,毕竟那是自己的心。

人家仅是顺嘴一句话的事,如果是自己也这样认为,那则是流血飘橹。别让一场不同维度的战争成为一场对自己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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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话:花大价钱买来的收藏的书,被我妈十几块钱卖给了收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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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好不容易买的书

绝版了都

被家里人当废纸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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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ummer:刚毕业的时候,工作面试侃侃而谈,轻松过关。

可是那时候第一次上班和同事相处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有点力不从心他们聊的内容我不了解我喜欢的领域他们不涉及

直到一天我的同事告诉我‌‌“你还是适合回去在象牙塔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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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usswilov:六年前在弯弯清华交换。同组有个学生物的小伙,当时已经保厦大了。同组讨论的时候,我觉得无聊,臭老九做派犯了,拿着pad读《后汉书》。这小伙半是不理解半是瞧不起地问我:你们读这个有什么用?成果能创造多少GDP?能出国么?我当时真的就只笑了笑,继续读了。正好那天读的是党人传。其实我觉得是我不理睬的反应扎了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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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知白:我妈:‌‌“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

我:‌‌“不是很清楚,但是至少一生做个读书人。‌‌”

我妈:‌‌“百无一用是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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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以太:我每年都要寄回家一两箱书,我妈每次都要埋汰我几句,说买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其实两箱书实在也没有多少,也就几十本吧!有些事情我们一定要学会适可而止,老一辈往往只知道埋怨和斥责,很少懂得支持和鼓励,希望以后的父母们能够更进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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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学时省吃俭用,存一些钱,遇到买100减30,买300减100的时候就买书,书到后就特别开心。虽然现在还有很多书每看。我不大愿意借书给别人,因为我怕别人借我的书看完后也不还给我。如果要送书给别人,也不会从这些书里拿,而是另外买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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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一: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热爱读书的人,直到发现书柜里还躺着三年前买的并没有开封的书……大概我只是一个喜欢被书包围着的人吧。

50

@Nicole:好多人都认为文学类的书籍都是风花雪月,记得之前看到过一个征友启事,当事人描述自己爱看书,希望友伴也爱看书,但文学类的书就算了……

当时我一看到这话对这个人印象分就减低了,文学类的书怎么了?难道不是书?

文学类的书包含了人世间所有的情感,描述了世间百态,从中洞察一些人性使我们看待问题更加透彻不好吗?即使没有,就是享受书中的情感不也是乐事一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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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tmotif:高中花了二十几万买了课外书,大概几千本,还有很多现在都是绝版了,家里书柜里三层外三层都放满了,还有柜子里都放满了,然后没有考进名牌大学,我爸就把我的书都扔了,到现在都还很伤心,走不出来。阴影很重,时常怀念我那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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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inia Tiger:读研时,一个读社会学研的男生(注意,真的是社会学的)喜欢上我同屋的丽丽。一天我们一起陪丽丽去找这个男生玩,丽丽问男生:你知福柯吗?男生一脸诧异:谁?你们同学?…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53

@野生数学家:当我看到年迈的奶奶和对岸的老婆子对骂的哪一天,我对自己上过的学,读过的书以及我自己产生严重的怀疑,她们明明没读过书,为啥骂人的词汇比我这个读书人还多,不带重复的你来我往的骂了半小时,我在旁边脑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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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钟的广播:看着书店里满墙的书,想到:书永远都有新的,我却只有一辈子。

 

 

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我今年八十七岁了,从七岁上学起就读书,一直读了八十年,其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别是哲。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1)精其选,(2)解其言,(3)知其意,(4)明其理。

精其选

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真是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只供翻阅的。

所谓精读,是说要认真地读,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谓泛读,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所谓翻阅,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

听说在中国初有报纸的时候,有些人捧着报纸,就像念‌‌“五经‌‌”‌‌“四书‌‌”一样,一字一字地高声朗诵。照这个办法,一天的报纸,念一年也念不完。大多数的书,其实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有些可能轰动一时,但是昙花一现,不久就过去了。所以,书虽多,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下面所说的就指值得精读的书而言。

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必发愁。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评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

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对于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流传下来。

从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书,都是经过历来群众的推荐,经过时间的选择,流传了下来。我们看见古代流传下来的书,大部分都是有价值的,我们心里觉得奇怪,怎么古人写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其实这没有什么奇怪,他们所作的东西,也有许多没有价值的,不过这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为历代群众所推荐,在时间的考验上,落了选,被刷下去了。现在我们所称为‌‌“经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书都是经过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书。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这些书之中还要有些被刷下去。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它们都是榜上有名的,我们只能看现在的榜。

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须要精读的书。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读,所以在一个时间内只能读一本书,一本书读完了才能读第二本。在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

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就中国的汉语笼统地说,有现代汉语,有古代汉语,古代汉语统称为古文。详细地说,古文之中又有时代的不同,有先秦的古文,有两汉的古文,有魏晋的古文,有唐宋的古文。中国汉族的古书,都是用这些不同的古文写的。

这些古文,都是用一般汉字写的,但是仅只认识汉字还不行。我们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写的书,古人也不会看懂我们现在的《人民日报》。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就看不见这道关里边是什么情况,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好在关外指手画脚,那是不行的。

解其言

我所说的解其言,就是要攻破这一道语言文字关。当然要攻这道关的时候,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之类。这是当然的事,这里就不多谈了。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啰唆。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啰唆就可以了。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文章写得啰唆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

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啰唆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

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知其意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外,还可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

明其理

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

 

144个小时,读完了《牧神记》。相当于六天不眠不休,但是实际上这个时间,分布了差不多两个多月,等于一天也就三四个小时。很好,很充实,结果就是这本看完,又陷入书荒,我在考虑是不是把宅猪之前的完本找来看看,毕竟最近看的几本书都还在连载,一不小心就看完了,又得等,麻烦。

我看书是挺快,因为确实是在看书,不是读书,所以很多时候看的快,忘得也快。说一目十行,这真不是吹的,是确实刻意训练过。再加上看小说,又不是做学问,就是为了让自己一天不至于沉迷在抖音或者朋友圈,毕竟现在的网络小说都很长,看完一本也是需要一定的毅力。而且有些小说真的也能涨些见识,也能让自己有些感触,既娱乐了身心,又丰富了生活,又有机会学到东西,何乐而不为?

总比抱着手机打游戏强吧?总比抱着手机刷抖音强吧?我也偶尔会玩玩游戏,真的只是偶尔,前些日子也是陷入书荒,下载了悟饭游戏厅,把小时候喜欢玩的《光明与黑暗》又玩了一个通关,却发现很难找回童年时的感觉。就像那天和媳妇领着儿子去吾悦广场,投了两个牌子玩了一把《惩罚者》,确实也打到了最后的Boss,那个大胖子,却无法通关,我发现曾经游刃有余的操作如今早已生涩无比,三条命都没有打完Boss半管血,两只胳膊还酸痛异常,看来自己真的老了。

有时候下班早了,还是会忍不住给自己倒杯黄酒,打开电脑玩玩《英雄无敌》,不知不觉就一个多小时,一瓶酒见底,人也小晕,游戏也进入尾声,心满意足的上床睡觉,睡得很踏实。无论第二天将要面对什么,我都已经做好准备,今天已经结束,打起精神迎接新的一天。

要学会自娱自乐,学会适当的放松心情,看书也好打游戏也罢,都不能影响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该买菜的时候就去买菜,该看店的时候就好好看店,这些是自己的工作,同样也是家人稳定生活的来源,偷不得懒。

生活看似很不公平,但实际上又很公平。就像下图说的这句话:对得起良心就好,其他的交给报应。你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哪里,收获就在哪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浪费了时间,最终得到报应的还是自己。

一转眼这2022已经过了大半。剩下的几个月该如何去做,不一定非要照本宣科,也不见得就会放飞自我,一切平平稳稳就好,生意好坏不强求,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即可。两口子和和睦睦,儿子健健康康,身边人都有事做有钱赚,就是最大的幸福。

生活不是要把自己搞的多累,而是力所能及的尽力而为。有多少付出或许就有多少回报,不偏不袒,公平合理。看书也好玩游戏也罢,时间是我们自己的,只要感觉没有虚度光阴,就是最大的圆满。

经常被问到: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青光眼。

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好处:读书,可以给我们好胃口。

说起来很神奇,小的时候有点挑食,这毛病居然很大程度上是靠看书治好的。

比如白煮蛋。

小时候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但我妈总要每天早上塞一颗,结果不是被我偷偷丢掉,就是在书包里放两三天,滚得稀碎。小男孩嘛,不知道蛋蛋的价值。

当时我是很痛苦的:鸡蛋有这么多做法,煎蛋、炒蛋、蒸蛋、做汤都好,为什么非要连壳煮呢?

后来,一本畅销小说忽然改变了我的胃,它就是《追风筝的人》。

那只是一段很简单的情节: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馕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

有时候,你会在一瞬间忽然明白一种食物的好处。一颗剥好的蛋,白嫩、圆净,一口咬下去,它会微微抗拒你的牙齿,然后就破了,绽出溏心,这种食物不是很棒吗。

更何况,你几口吃掉它,回味着,再一想它居然只要几毛钱,三只蛋才够一听可乐的。这么平价的好东西到哪里找去?

我这么多年扔掉的,原来不是鸡蛋,是食物中的良心啊。

慢慢地,我早餐爱吃白煮蛋了。我喜欢把它小心剥净,投入红汤的馄饨里,或是清汤的面条里,把它轻轻夹破,让汤汁浸润黄心。

一边吃着它,一边学习着电视里的两会报道,真是身心愉悦,有一种身体和思想双双进补的感觉。

除了鸡蛋,还有猪肝。

以前一直痛恨一种说法:猪肝能补血。这句话不知道让全国的儿童和孕妇多吃了多少猪肝。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面前,我都会自动被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瘆人的味道,奇怪的质地,还有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血。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拯救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捏着收入的几十元钞票、两腿打着哆嗦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美好,生活就有盼头。

而且,这一盘炒猪肝必须是这样加工的:

‌‌“猪肝先是切成片……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装盘后,先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

原来以前是我不懂得它,不能领略它的好。

听说韩国人把《许三观卖血记》拍了电影,根据他们的饮食习惯,‌‌“猪肝+黄酒‌‌”变成了‌‌“猪肝+米肠+米酒‌‌”,但不管怎么变,猪肝一直都在。

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这一口。它从一道可怕的恶魔料理,变成了我夜里加班后总会去寻找的东西。

每次在外地出差,写稿的夜晚,常常会在巷子里溜达,寻找亮着灯的小饭馆。那里多半会摆着三五张破桌子,还有一张塑封的旧菜单,写着鱼香肉丝、回锅肉之类的名目。

一半以上的时候,我都会说,来一个炒猪肝,然后开始期待一盘又烫又辣、炒得微卷的猪肝上桌。这个夜晚就会变得美好。

还有很多食物,像牛肉、蘑菇,都是书籍让我喜欢上的。

小时候我不吃蘑菇。家长觉得不可理解:蘑菇是多好的东西啊,你怎么这么不识货呢。我也同样不可理解:这样又丑又有怪味的外星生物,你们怎么就当宝贝呢。

让我洗心革面的,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意大利寓言作家写的《城里的蘑菇》。

故事中说,有一个工作很辛苦、收入很微薄的工人,有一天惊喜地在一个公交站台旁发现了一些小蘑菇。

这个工人雀跃不已,像是发现了海贼王的秘密宝藏。回到家,在寒酸的饭桌上,他向老婆孩子隆重宣布:一个星期内,我们就可以吃上一盘炸蘑菇啦!

最后这名工人没吃上蘑菇。它们被别人发现了,先下手为强吃掉了,结果才知道蘑菇有毒。

一个小故事,让我知道了蘑菇的稀有、美妙、危险。它成功地打开了我的味蕾

读书真的可以改变人的胃的。我喜欢上油豆腐,主要原因居然是鲁迅《在酒楼上》写的那一句:油豆腐煮得十分好。

吃鱼爱吃煎的,因为金庸在《侠客行》里说主人公会做菜,‌‌“两尾鱼煎得微黄‌‌”,从此我对煎得微黄的鱼就特别有好感。

小时候一直不爱吃牛肉,后来偶然读了一本回忆录集子《决战淮海》,里面说抓到了杜聿明,一看就是个大官,因为他有美国牛肉干吃,馋得我人生第一次到处找牛肉干。

还有蹄筋。我之所以变成它的拥趸,是因为一本革命小说《林海雪原》,里面频繁提到这种食物。

书上,那个英俊有才帅气又忠诚的首长就最喜欢吃狍蹄筋,炖得又软又烂的那种。战士们关心长官,特意给他煮了‌‌“大大的一盘颤颤闪闪富有弹性的狍蹄筋‌‌”。

等小说读完,我不但变得信仰更坚定了,对蹄筋的热爱也极大增加了。

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很多。

《红楼》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

就连平时喝一点最简单的凉水冲蜂蜜,一想起三国里袁术大帝临死前还喝不上,都油然有一种幸福感。

水果也是这样。平时我不大爱吃石榴,但唐代人的笔记里说,南诏的石榴味绝于洛中,所以到了云南总忍不住要试一下。有些当地的石榴汁灰扑扑的,不好看,但喝起来总觉得甜。

后来,我来到了重庆工作。要说这里什么食物最给我惊喜,不是火锅、小面,而是一种蔬菜——莼菜。

当人生第一次在重庆见到它的时候,我激动不已:自己居然见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文艺的蔬菜。

在一本有趣的书《世说新语》里,驸马王济曾经傲娇地问大才子陆机:江南有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这儿的羊酪相比?

陆机淡淡地回答了几个字——‌‌“千里莼羹‌‌”。

当这样一碗传说中的羹摆在面前的时候,怎么能不激动呢。

以前无数次想象过它的样子,等见面才知道,原来它这么翠绿娇小,一支只有几厘米长,可以瞬间带着肥厚的果胶,滑进你的喉咙。

它又是那么娇气,像是豌豆上的公主,只在最清洁的水体里才可以生长。我这种俗人嚼吃着他,真是有一种莽汉占有辛德瑞拉的快感,似乎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狞笑:

来吧,来吧,小公举,你生长在最清洁的水体。可不管你怎么美腻,今天都要进入我肮脏的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