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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最佳。就人而言,五官虽不秀丽但体态娴雅,面貌虽不姣美但举止端庄,这种人身上的德行才是最好的。

绝色美人且有大德者难得一见,仿佛大自然忙忙碌碌但求无过,却不肯辛辛苦苦栽培英物,因此才艺出众者品格不高贵。他们讲求举止而忽视德行。不过这也不可一概而论。

奥古斯都·恺撒、提图斯·韦斯巴芗、美男子法王腓力四世、英王爱德华四世、雅典的亚西比德 、波斯萨非伊斯梅尔都是一代英豪,也是当世俊男。

论及美,容貌美胜过肤色美,文雅得体的举止美又胜过容貌美。

美之极致图画无法描绘,一眼难以发现。 人可以看见许许多多的面孔,如果逐部审查,往往一无是处,倘若纵观整体,则个个楚楚动人。如若美的主体真是举止的得体,那么年长的人更加可爱,这就不足为奇了。

“美到秋天依然美”,美犹如夏天的水果,容易腐烂,难以持久。美往往使人青年时放荡,老年时愧悔。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美投入得当,它会使德行生辉,使劣迹赧颜。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中国人有很多美的实践,但无可否认,最早让美成为一门学问的是西方人。‌‌“美学‌‌”这个词是后来日本人翻译的,翻译产生了很大的问题,仿佛美学就是研究美和丑的学问。然而事实上,美学的拉丁文原意是‌‌“感觉学‌‌”。

也许我们可以闭起眼睛,感觉一下自己的口腔里有多少味觉的记忆,自己的鼻腔里有多少嗅觉的记忆。

我曾把学生带到菜市场,台湾的菜市场收摊之后,会打扫得很干净。我拿布蒙住学生的眼睛,让他们猜白天那些摊都是卖什么的。结果他们很快就找到了卖鱼、卖葱、卖姜、卖牛羊肉的摊子。

那么,气味到底是什么?它是肉体生命已经不在了,还在空气里流动着的东西。

母亲过世以后,我常常闻到她的味道,我一直觉得是我的幻觉,因为我跟她太亲。做了菜市场的实验,我才发现,鼻腔的记忆体是这么灵敏,最爱你的人已经离你而去,她的味道却挥之不去。

几年前,发现鼻腔里记忆腺体的科学家已经得了诺贝尔奖,他发现人能分辨一万多种气味。你能闻出这么多的气味吗?你是否记得春天从北方吹过来的风沙的味道?去香山的时候,你是否闻到过松树的清香和苔藓的潮湿?收割后的田野、大汗淋漓的爱人,是否在你的鼻腔里留下记忆?

年轻的时候,我在巴黎读书,读到第四年突然很想家。在香榭丽舍华丽的街道上,蓦然感到秋天的荒凉。忽然,我的鼻腔捕捉到一种味道,让我一下子热泪盈眶。那是台湾夏天七八月间,太阳晒了一整天,晒到土都发烫,忽然来了一阵暴雨,土壤泛起的味道。我才发现乡愁是气味。你想家的时候,想的可能是某种奇怪的小吃,它一下子把你底层所有的东西都唤起。

你的眼睛能看到多少种颜色?科学家说,我们的视网膜能分辨两千多种颜色。大家会觉得很奇怪,有那么多吗?红、蓝、紫……你数几个就数不下去。

汝窑是世界第一瓷器品牌,又名‌‌“雨过天晴‌‌”,最早是五代后周世宗创造的。有人问世宗:你喝茶的茶杯是要蓝色的还是绿色的?他看着天说:给我烧一个雨过天晴的颜色。工匠很犯难,因为他要等下雨,等雨停,要看天空很久,观察到天光在蓝跟绿之间变幻,其间又透露出太阳将要出来的淡淡的粉红色。聪明的宋徽宗把它沿用下来了。康德说过‌‌“美的判断力‌‌”,把这样的色彩固定在瓷器上,需要多么高超的‌‌“美的判断力‌‌”!

我们在做美的判断的时候,视觉通道打开了,听觉通道也打开了。

听觉并不只是听贝多芬、巴赫。今天是寒露,入夜以后,如果你仔细听,应该可以听到树叶沙沙的声音,伴随秋天最早到来的是声音。我们的古人写过多少关于‌‌“秋声‌‌”的诗,古人有多么好的敏感度!如果我们只知道让孩子背唐诗宋词,而忘了让他聆听秋天的声音,那没有太大意义。

秋声一来,过不了几天,满山的银杏都会变黄,洒落一地。

今天我们讲竞争力,叶子都掉了还有什么竞争力?因为接下来的季节是一个艰难的季节,在纬度这么高的地方,入秋入冬后树木所需的养分是不够的,只能把部分肌体牺牲掉,保存最好的水分和养分,来年春天重新发芽。如果你只看到了秋天凋零的悲哀,那你恐怕不懂什么叫‌‌“看不见的竞争力‌‌”。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大自然每一天都在做美的功课,可是它不讲话。

我最敬佩的老师佛陀,没有写过一本书,我们今天看到的很多佛经,不过是他学生的笔记,所以开头总是说‌‌“如是我闻‌‌”。有一天佛陀不想讲课了,就拿一朵花给大家看。他的意思是:他一生讲的经就在那朵花里,你懂得了那朵花,就懂得了生命本身。

回到生命的原点,才能看到美。美最大的敌人是‌‌“忙‌‌”,忙其实是心灵死亡,对周遭没有感觉的意思。我们说‌‌“忙里偷闲‌‌”,‌‌“闲‌‌”按照繁体字的写法,就是在家门口忽然看到月亮。周遭所有最微小的,看起来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可能是我们最大的拯救。我不觉得,今天在这个城市里,我们讲任何大道理对人生有什么拯救,我们能做的是许许多多微不足道的小事,像女娲补天一样,把我们的荒凉感弥补起来。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

记得从前在中学里教英文,讲一篇小说时常有别班的学生来旁听;但是遇着讲诗时,旁听者总是瞟着机会逃出去。

就出版界的消息看,诗是一种滞销货。

一部大致不差的小说就可以卖钱,印出来之后一年中可以再版三版。但是一部诗集尽管很好,要印行时须得诗人自己掏腰包作印刷费,过了多少年之后,藏书家如果要买它的第一版,也用不着费高价。

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

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据去年的统计,法国最畅销的书是波德莱尔的《罪恶之花》。这是一部诗,而且并不是容易懂的诗。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

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

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学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

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

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

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

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

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

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未必不如自居易的《长恨歌》或洪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

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

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之中寻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士比亚故事集》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或是崔颢的《长干行》: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里面也都有故事,但是这两段故事多么简单平凡?

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朴而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

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

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虽似容易而实在不容易做出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

对于这种佳妙的了解和爱好就是所谓‌‌“趣味‌‌”。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

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

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

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

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时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

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

我学西方诗是从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入手。

从前只觉得这派诗有趣味,讨厌前一个时期的假古典派的作品,不了解法国象征派和现代英国的诗;对它们逐渐感到趣味,又觉得我从前所爱好的浪漫派诗有好些毛病,对于它们的爱好不免淡薄了许多。

我又回头看看假古典派的作品,逐渐明白作者的环境立场和用意,觉得它们也有不可抹杀处,对于他们的嫌恶也不免减少了许多。

在这种变迁中我又征服了许多新领土,对于已得的领土也比从前认识较清楚。

对于中国诗我也经过了同样的变迁。最初我由爱好唐诗而看轻宋诗,后来我又由爱好魏晋诗而看轻唐诗。现在觉得各朝诗都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衡量魏晋诗的标准去衡量唐诗和宋诗。它们代表几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

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味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

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

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好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趣味是对于生命的彻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化,趣味也就要时时刻刻在进展和创化。

水停蓄不流便腐化,趣味也是如此。

从前私塾冬烘学究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古文观止》和了凡《纲鉴》。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

习惯的势力之大往往不是我们能想象的。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几分冬烘学究气,都把自己囿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中,对于这个圈套以外的世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沉溺于风花雪月者以为只有风花雪月中才有诗,沉溺于爱情者以为只有爱情中才有诗,沉溺于阶级意识者以为只有阶级意识中才有诗。

风花雪月本来都是好东西,可是这四个字联在一起,引起多么俗滥的联想!联想到许多吟风弄月的滥调,多么令人作呕!‌‌“神圣的爱情‌‌”‌‌“伟大的阶级意识‌‌”之类大概也有一天都归于风花雪月之列吧?

这些东西本来是佳丽,是神圣,是伟大,一旦变成冬烘学究所赞叹的对象,就不免成了八股文和试帖诗。

道理是很简单的。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必须有创造性,都必时时刻刻在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自然会僵死、会腐化。

一种艺术变成僵死腐化的趣味的寄生之所,它怎能有进展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与滥调是死对头。

但是每件东西都容易变成滥调,因为每件东西和你熟悉之后,都容易在你的心理上养成习惯反应。

像一切其他艺术一样,诗要说的话都必定是新鲜的。

但是世间哪里有许多新鲜话可说?

有些人因此替诗危惧,以为关于风花雪月、爱情、阶级意识等等的话或都已被人说完,将有被人说完的一日,那一日恐怕就是诗的末日了。

抱这种顾虑的人们根本没有了解诗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

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

这句话中‌‌“见‌‌”字最吃紧。特别新鲜有趣的东西本来在那里,我们不容易‌‌“见‌‌”着,因为我们的习惯蒙蔽住我们的眼睛。

我们如果沉溺于风花雪月,也就见不着阶级意识中的诗;我们如果沉溺于油盐柴米,也就见不着风花雪月中的诗。

谁没有看见过在田里收获的农夫农妇?但是谁——除非是米勒(Millet),陶渊明、华兹华斯(Wordsworth)——在这中间见着新鲜有趣的诗?

诗人的本领就在见出常人之以不能见,读诗的用处也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

这就是说,觉得我们所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趣。我们本来不觉得乡村生活中有诗,从读过陶渊明、华兹华斯诸人的作品之后,便觉得它有诗;我们本来不觉得城市生活和工商业文化之中有诗,从读过美国近代小说和俄国现代诗之后,便觉得它也有诗。

莎士比亚教我们会在罪孽灾祸中见出庄严伟大,伦勃朗(Rambrandt)和罗丹(Rodin)教我们会在丑陋中见出新奇。

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现也生生不息。

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总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

‌‌“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无兴趣。

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得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