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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那我一定是一瓢又咸又涩的海水,泼落在长江以南的淡水河畔,免不了几分落寞。

但随着时间的游走,我身上带来的那份苦涩味道被日渐稀释,自然觉得轻松许多,但也忧心,是不是海水最美的鲜味也将要被淡忘?

***菜干饭,彻底征服贪婪无比的舌头

每次回娘家,或是从娘家捎来东西,总少不了海鲜干货,好拿,方便存放,而且味道鲜美至极。可惜,我先生适应不来,说是有股难闻的腥味。

记得第一次做菜干饭,用热水泡开干虾仁和花甲肉,切了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爆出香油,和着切丝儿的卷心菜和胡萝卜一起翻炒。

另一头,在电饭煲里,淘过水的白米上,铺上苏醒过来的虾仁和花甲肉,还加了生抽、老抽和细盐调味。

焖熟后,将出锅的、冒着腾腾热气的菜一鼓作气地倒进电饭煲,淋上两匙芝麻油,用饭勺翻拌均匀,再焖上两分钟后开盖,一锅色泽清丽、香味诱人的菜干饭就可以上桌了。

五花肉的香喷,虾仁、花甲的鲜美,卷心菜和胡萝卜的清香醇美,三重口感和谐地融合在一起,彻底征服贪婪无比的舌头。

端一碗坐电视机前,边看边吃,既满足口腹之欲,又享受着这种寻常日子说不上的惬意,不由得感到小确幸。

第一次做菜干饭,出乎意料的成功,我先生吃下两大碗,还舔着嘴巴说好吃!我也毫不惭愧地说,似乎比我外婆做得都好吃!

但第二次,他就避而远之了,说闻不惯那海鲜干货厚重又刺鼻的腥味。我无奈地摊手,不知如何是好。从那以后,冰箱里海鲜干货消耗的速度极其缓慢。

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去年夏天带来的干货都还剩大半,甚至有的还未开封。

干贝蛋羹,似乡愁

总把最浓的鲜味藏在入口的一瞬

我突发奇想,既然我先生受不了那股腥味,那想办法淡化干货里的腥味不就好了?

于是,我琢磨出另一样菜式,是干贝蛋羹。干贝在热水里泡软后,切成碎碎末儿,烧开水的汤锅里,倒入冷水调匀的生粉、蛋液。然后下干贝肉末,撒上胡椒粉,滴几滴香油,再撒一把葱花,对了,加盐后还得来一点鸡精,提出鲜味来。这样的一碗羹汤,鹅黄铺底,绿珠点缀其间,看似清淡,但却把最浓的鲜味都藏在入口的那一瞬间。

我的思乡情绪又何尝不是如此?从不肯轻易表露在话语中,只有情到深处才哽咽在喉。

虽然不常把家挂在嘴边,但并不代表我不想它。把家藏在了心头,难以言说,却总是牵动着每一处神经。远嫁他乡,说是千里姻缘一线牵,是浪漫,也对;说是看透之后的出逃,是决裂,也对。爱与恨,愤怒与愧疚,怀念与刺痛,同时纠缠在心口。

当我望着生我养我的那个家的方向时,眉头总会不知不觉紧皱。或许就像我先生面对那把海鲜干货时一样,于我是鲜之回味,而在别人却是无法承受。但谁又分得清对错呢?

 

 

汤圆煮好沥干放进牛奶里一起吃,芝麻汤圆花生汤圆红豆汤圆奶黄汤圆配牛奶都很棒。没有馅儿的小汤圆推荐桂冠小圆子,特别糯,煮好以后无论加牛奶还是配芒果+椰汁都是一绝,我还尝试过搭配阿华田,也超好吃!

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水磨年糕直接蒸熟,沾白糖吃。人间美味我觉得。炒年糕啊炸年糕啊都破坏了年糕本身最宝贵的米香和软糯。

吃原味酸奶的标配是香蕉或是水果干燕麦片的话,顶配应该是黄桃罐头了!一整块一整块那种大瓣的黄桃放进酸奶里舀着吃,超级满足!

泡好红茶以后加一勺黑糖,然后稍微凉一会,待到常温时挖一勺八喜香草冰淇淋放进去。

蒸米饭吃不完的时候我会做成甜品土耳其米布丁吃过不?1大碗米饭1盒牛奶2勺炼乳一起放进搅拌机打成浆,米里的淀粉质会让它自然凝结成慕斯一样柔滑的布丁。稍微放一会冷却下来后撒上奥利奥,自己家能做的最好吃最牛逼最特别的甜品非他莫属。我想要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

焖饭的时候加一勺椰浆会特别特别松软而且特别香。然后也特别适合配咖喱吃!超市那种好侍的咖喱就行,中辣鸡肉味,里面带着点土豆萝卜鸡肉块,加热一下浇在饭上,wooooooo~

乐事黄瓜味配酸奶!!

一点点的珍珠有大波霸和迷你珍珠2种size,我点的时候一般会让他把单纯加波霸改成{混珠},喝起来口感特别丰富,大的珍珠很Q软,小的有点像西米但是更滑更弹,想起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

超市里买的年糕块,不一定要做炒年糕,我更喜欢煮红豆汤的时候加几块年糕进去,日系100%。

KFC油条配KFC皮蛋瘦肉粥。

芋头直接蒸熟捣烂成芋泥,拌1勺炼乳1勺椰浆,还可以撒一点奥利奥碎。就真的很治愈啊!

UHA味觉糖一定要冷藏或者冻一下吃,超惊艳的!感觉像会爆浆的葡萄!

汤圆煮熟捞干滚一圈椰蓉就是傻瓜版糯米糍了(doge脸)椰蓉超市都有卖的几块钱一大包。

一碗刚刚出锅的热乎乎的白米饭,然后切一小块黄油,两指头宽就行。米饭软糯,又被黄油的奶香浸润,再配上酥肉松和一丢丢辣子,简直好吃到哭泣。

饿的时候最想吃的一定是,热乎乎刚出锅的大馒头!啊啊啊啊!软噗噗又新鲜扎实的热馒头,①对半掰抹老干妈夹青椒炒蛋!②甜口的夹Nutella巧克力酱或者炼乳!欸馒头是命啊。

热巧克力配棉花糖,卡布基诺上撒点肉桂粉。桃宝上现在有很多手工酱,热牛奶加一勺抹茶酱/红豆酱/可可酱真是好好喝。

榴莲肉拌香草冰淇淋!推荐百乐宝奶昔杯和八喜香草味。

冬天最爱的早餐:牛奶小火煮开然后打进一个鸡蛋,不要立刻搅散,有点成形了再搅开,变成嫩而不失口感的蛋花条。煮出来特别香浓特别暖,还可以再加2勺快熟麦片进去,更浓稠更饱足。不要用脱脂奶,不会好吃的。

三文鱼应该沾酱油芥末是吧?我会再加一勺老干妈沾着吃,才觉得对头。你可以试试看。

周末我还会去超市买新鲜的三文鱼洗干净不用切片直接整块抹上黑胡椒和盐腌一会进烤箱,200度12分钟。又鲜嫩又多汁害怕生肉感的人最适合这样吃!趁热吃!!!最后,一定要配塔塔酱或者蛋黄酱!!!!真的太好吃了呜呜呜。

觉得煮蛋难吃是你不会煮!水加点盐烧开放进蛋煮5-6分钟,煮好以后冷水浸泡10分钟,就是美滋滋嫩嫩滑滑的日式溏心蛋,完全不粉不干噎。对半切开沾六月鲜酱油、老干妈、丘比原味沙拉酱都是极好的。

薏米红豆粥、绿豆粥、黑米粥……..各种甜粥+牛奶吃,我觉得完全不输糖水店里的甜品啊。如果牛奶选得认真一点就更美味了,浓香一点的,推荐伊利高钙奶还有科迪,个人最喜。

酸奶配香蕉或者牛油果是最好的。要做酸奶水果捞的话,草莓+香蕉+奇异果+如实酸奶,低脂却超满足!硬邦邦的法棍插在酸奶里泡一会,你再来吃,绵乎乎吸饱酸奶,变得很讨喜。

大晚上夜宵火锅或者烧烤之后吃个梨或者猕猴桃,排出摄入过量的钠,第二天不会肿成猪头!喝个乌龙或者普洱也可以帮助解油!’

 

唐朝长安人,喝的主要是米酒。那时离阿拉伯蒸馏技术引入还有小几百年,酒都不烈,所以李白斗酒诗百篇,不会酒精中毒。新酿米酒,有酒渣,是所谓浊酒;过滤了,就是清酒。清酒待客,自然更端正些,但白居易这新酿米酒,还有酒渣如绿蚁呢,于是格外质朴自然,让人想盘腿坐下来,红炉呵手,喝新酒。大妙。

当然也有喝清酒的,气派立刻就不一样了。李白‌‌“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简直炫富。金樽玉盘,珍馐美味,清酒就是配这个等级的。

李白爱写喝酒,对吃的兴趣就小些。五花马千金裘拿去换美酒,没听他说要换些肉回来的。但李白免不了唐朝人的一个普遍爱好:吃鱼。人家请他吃汶鱼,‌‌“呼儿拂几霜刃挥,红肥花落白雪霏‌‌”,因为汶鱼算赤鳞鱼,所以色彩红白,很热闹。但李白对吃,确实不算特别执着:他老人家当年出四川,准备远游吴越,就写‌‌“此行不为鲈鱼鲙,自爱名山入剡中。‌‌”喜好山水,胜过了鲈鱼脍了。

上头这话,所以分量重,是因为鲈鱼脍这玩意,是中国古代诗人饮食界的接头暗号。当年张翰张季鹰被拽去当齐王的亲信,出洛阳见秋风起,就想起老家吴中的莼菜羹和鲈鱼脍。于是来了句千古名言‌‌“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咱就图一舒服,干嘛跑几千里地去找名爵呢!——这就回家吃莼菜羹鲈鱼脍去了。这事儿玄妙处,其实是齐王后来栽了,大家都觉得张翰眼光远,躲得好;但时间一长,重点就变成了‌‌“为了莼菜羹鲈鱼脍,官都不做了‌‌”,自由自在,何其潇洒。

所以后来写诗的,都爱拿莼鲈说事,当然主要是象征性的,提一提秋风莼鲈,那就是想回家吃家常饭了。

正经描述的,也就是杜甫。他跟李白一样,看人给他切生鱼片就来劲:

‌‌“鼓化莼丝熟,刀鸣脍缕飞。‌‌”莼菜切丝,鲈鱼切片,声音响动,刀刃如飞,看着就热闹。

杜甫是诗歌上的大宗匠,也只有他和苏轼,什么都能往诗里写,又不俗气的了。上头写鲈鱼切片,他看鱼肉片缕缕飞动,过瘾;但他还写过:

‌‌“无声细下飞碎雪,有骨已剁觜青葱。偏劝腹腴奎年少,软炊香粳缘老翁。‌‌”

这就是某种白鱼刺身,去了鱼骨,配上青葱,加上香粳米饭,美得很。只是鱼刺身配青葱,简单了点儿。几百年后陆游写:‌‌“自摘金橙捣脍齑‌‌”,就是拿橙子捣烂了,拿来蘸刺身吃,想着味道有些怪,但色彩蛮好看的。

《赠卫八处士》里,杜甫又换一套菜单:

‌‌“问答未及已,儿女罗酒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这就是布好了酒浆,吃黄粱米饭——煮黄粱米饭的时候,够卢生做一个大梦了——然后趁着夜雨,剪了韭菜来吃。春天的韭菜,吃起来嫩而无怪味,端的好。以前苏州人就吃‌‌“头刀韭菜‌‌”,求个新鲜,一定香得很。

最妙的传闻,还是说杜甫穷困时,在草堂用四道菜招待岑参,一是韭菜上摆俩蛋黄,二是青盘子里一溜蛋白,三是豆腐,四是清汤浮蛋壳,配诗四句,就是传奇的四句: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杜甫也不尽是那么苦哈哈,也有炫富之时。《丽人行》里,有所谓‌‌“紫驼之峰出翠釜,水晶之盘行素鳞。‌‌”看着色彩艳丽无比。但仔细想想,无非就是绿锅里出来个紫色的骆驼峰,水晶盘里端来了白鱼。颜色是好看了,味觉上没什么吸引力。这方面,当年楚辞《招魂》里很好:

‌‌“食多方些,稻粢穱麦,挐黄粱些。大苦咸酸,辛干行些。肥牛之犍,臑若芳些。‌‌”

各类谷物米饭,闲酸辛辣,还有肥牛之犍芳香四溢,这才让人有食欲嘛。

世传苏轼东坡肉,各地都嚷自己做法是正宗。其实我很怀疑,因为苏轼并没有明确提出加多少酱油下多少酒,甚至我怀疑他吃猪肉是否红烧。按他的《猪肉颂》: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侯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简单说,少加水,慢火,耐心等火候足了再说。至于苏轼早晨起来吃两碗猪肉,也不稀奇——这货曾经吃过蜜豆腐,各类高热量怪东西什么下得到肚去。比起其他大才子清澈见底,恨不能饮风吸露的干瘪劲,就他算是个地道食肉动物。他跟人出去打猎完了,回来吃野味,所谓‌‌“燎毛燔肉不暇割,饮啖直欲追羲娲。‌‌”野鸡烤过,都不割,直接吃,这野蛮劲儿。

当然,他也可以清淡:‌‌“烂烝香荠白鱼肥,碎点青蒿凉饼滑。‌‌”荠菜青蒿,算是清淡了吧,可还有个天杀的‌‌“白鱼肥‌‌”。他老人家还写过‌‌“正是河豚欲上时‌‌”,他是真喜欢这类厚润白肥的菜。到老来,苏轼在海南了,还是很馋,主意打到房东身上:

‌‌“明日东家当祭灶,只鸡斗酒定膰吾。‌‌”

乡野之间做菜,大家确实爱吃鸡。孟浩然说‌‌“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鸡、米饭和土酒,想着就温暖清新,鲜浓好吃。

 

在深秋的清晨醒转,瑟缩在被子里,在起与不起之间,总是会无端端想起家乡的面。

我的记忆清晰无比:那是在正义路和庆云街的交叉口,如今是步行街的地方,就在福临堂药店的对面,曾经有过一家面馆。在无数个清晨六点半,我缩着脖子,背着双肩包,掀起厚重的透明塑料幕帘,成为它每天最早的十个客人之一。

我们不吃白汤面,那时候整个昆明城只有艺术剧院隔壁的上海面馆才会卖阳春面。我们讲究汤底,如果汤底没有滋味,那么面条又有什么意义?无论是筒骨还是母鸡,又或者是云腿,总得有一碗有滋味的汤打底,但是又不能是浓汤,免得败坏了面条的口感。

营业员大概5点半就开始工作。云南的面并不好,不够筋道。所以,她们把钩针粗细的碱面先下大锅煮到半熟,然后捞起来摊开在一块巨大的铁板上。这个活计并不好做,刚出锅的面条热气腾腾,在冬天里简直对面不能见人。而手下要非常灵快,迅速地把面条搅散摊开,否则就会糊做一团。我经常见那些五十多岁的大妈,双手拿着四双五十公分长的竹筷,闪电一般插到面条堆里,手腕只一抖,面条就均匀散开,温顺地躺在铁板上。

面条摊开之后,营业员用排刷蘸着火炼过的菜籽油,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刷过一遍。因为面条是半熟,所以很快会吸收油脂,一根根变成半透明,变成金黄色,散发着菜籽油独有的香味。我不大理解为什么今人那么讨厌菜籽油,仿佛它十恶不赦似的。精炼油固然没有油烟,但是来自植物的芬芳也因此消失掉了。没有菜籽油,昆明再也没有了正宗的油炸土豆粑粑。

真正开始做面条的时候,两排灶眼打开,吞吐着暗红带蓝的火苗。鼓风机一响,火苗能喷出半尺多高。服务员把立柄小铜锅一字排开,用大勺打了筒骨汤浇进锅里。一勺刚好两锅半,两勺五锅,我拿着票站在领餐口,面带谄笑,心怀虔敬。

等到汤开了,把过了油的面挑起来放进去煮。服务员运筷如飞,中间还有余暇转头问你一句:个要韭菜?说话间大勺轻点,韭菜或者酸腌菜就盖在了面上,迅速为沸腾的汤汁所淹没。到了这个时候,面条的区分才真正开始:最终出来什么面条,取决于此时浇上什么盖头。盖头,昆明话说的是:帽子。

有鲜肉帽、卤肉帽、趴肉帽、鳝鱼帽、肠旺帽、牛肉帽、大酥牛肉帽,其实就是某种肉酱,发明了味精之后人们就遗忘了的那种调味品。一勺帽子浇上去,然后大勺一下横挥,蜻蜓点水一般在酱油、油辣椒、花生粉之间跳荡,剜起总共一汤匙左右的调料放进锅里。颠两下锅,在火光电闪的一刻,大勺要扣过来连推两次,好让面条、帽子和汤汁搅拌均匀。

服务员伸手握住直柄,提起小铜锅,一翻腕子,粗瓷大碗里就是新鲜热辣的一碗面,连一滴汤都不会飞溅出来。双手端着面条回到座位,急不可耐地挑起一筷头面,想着它的滋味,吹气的时候都带着口水。

在深秋的清晨醒转,无论窗外是雾霾还是海风,我都会无端端地想起家乡的面。

 

几日前和父母吃饭,照例是母亲大人下厨。我看到桌上放着一碗青菜烧咸肉,就明白了她的良苦用心——我不喜欢吃绿叶蔬菜,母亲就用这种半荤半素的做法,让我补充维生素。我也有心讨她高兴,摆出很配合的姿态,一筷子下去吃了一大口……

我一向不挑剔母亲做得菜是否好吃,这次却觉得味道咸到难以下咽。老妈说,她没放盐,不至于这么咸吧。我还是感觉不对,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她见咸肉质量上佳,蒸出来之后黄灿灿的,有不少油水,就没舍得把汤汁倒掉,放到锅里和青菜一起炒了。

我笑了。咸肉是不少国人冬季餐桌上的必备。其实,咸肉含有硝酸盐,对健康不利,吃多了容易导致心脏病。但在蒸煮的过程中,有害物质往往溶于汤汁,因此在加工时如弃去汤汁即可减少对人体的伤害。母亲大人不明此理,我亦不忍怪罪。

01

说来有些好笑。大概一个月前,我和一位朋友去吃杭州菜。有一菜叫‌‌“鱼蛙恋‌‌”(水煮牛蛙和鱼片),随菜还上了一盘面包片。这菜的做法有些类似酸菜鱼,与其说是水煮,还不如说是油煮,吃来口感嫩滑,就是油太多。

我是一个重口味的人,吃东西从不避讳油腻。当时我想,这面包片定是配菜的主食,正打算就着汤汁大快朵颐,却被朋友制止。只见朋友夹起一块鱼片,在面包片上滚了滚,直到把鱼片上的油腻去净了,才放进嘴里。这时我才知道,面包片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去油‌‌”的——我险些闹了把洗手水当开胃汤喝下肚的笑话。

为了缓解尴尬,我对朋友说:‌‌“我是‌‌‘徽京’人,请不要见怪。‌‌

‌‌“徽京?你不是南京人吗?‌‌”朋友有些诧异。

我先对朋友说了一个掌故:

大概在90年前,安徽人胡适请安徽人的女婿梁实秋在上海的一家徽州馆子吃饭。老板一眼望到胡先生来了,便从柜台后面站起来笑脸相迎,满口的徽州话,梁实秋一点也听不懂。等他们扶着栏杆上楼的时候,老板对着后面厨房大吼一声。

落座之后,胡适问梁实秋是否听懂了方才那一声大吼的意义。梁实秋当然不懂,胡适说老板是在喊:‌‌“绩溪老倌,多加油啊!‌‌”原来,安徽绩溪是个穷地方,难得吃油,多加油即是特别优待老乡之意。梁实秋回忆说,那一餐的油果然不少,缺点是味太咸,油太大!

我读过不少回忆胡适的文章,但对梁实秋这篇《胡适先生二三事》印象最深。通过‌‌“吃‌‌”,这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小事,我们可以看出:无论胡适在思想、学识上如何‌‌“西化‌‌”,但生活上还是逃不过‌‌“徽州老倌‌‌”的本色。

徽州菜重油,胡适一生口味油腻,据说每次《独立评论》同事会餐,大家都会把肥肉留给胡适,让他吃个痛快。不过在当年,为了表示优待才多加的油水,如今已经变成了中国人餐桌上的‌‌“负担‌‌”,令人玩味。

02

网络上,有些网友‌‌“不怀好意‌‌”地调侃南京是安徽省会,称之为‌‌“徽京‌‌”。我倒是很喜欢这个称呼。我是南京人,我的父母都出生在南京,再往上说,我的父系家族至少从明朝开始就已经在南京定居了。但同时,我又和安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饮食习惯上,我倒像是一个标准的安徽人。

我的父系祖居地,在今天南京江宁一个被称为‌‌“金陵水乡‌‌”的景区附近。那一带的乡民过去多在外从事医药业。其中有‌‌“报业大王‌‌”史量才的父亲(在上海开药店),也有我的曾祖父。上世纪初,曾祖父在皖南一带经营药店。我的祖父幼时也曾在皖南生活,后来参加抗战,驻地也在安徽。我的祖母是徽州人(今安徽省黄山市)。抗战时期,祖父母在有‌‌“小上海‌‌”之称的屯溪镇成婚。至抗战胜利、国府还都后,祖父才携祖母返回南京定居。

无巧不成书。母亲的家庭也有类似的迁徙经历。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为了应对所谓的‌‌“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国在中西部地区的深山峡谷、大漠荒野进行了大规模的军工企业建设。从1964年至1980年,共有400多万人,在‌‌“备战备荒为人民‌‌”、‌‌“好人好马上三线‌‌”的时代号召下来到这些地方,先后建起了1100多个大中型军工矿企业和科研单位,即所谓的‌‌“三线厂‌‌”。

我的外公也是军人,六七十年代曾在安徽大别山区某军工厂任职。母亲自幼随父母,从南京搬家到安徽。她是家里的老大,从小就要照顾三个弟弟妹妹,做饭、洗衣。八零年代,母亲才随转业的外公回到南京。她做菜偏咸、重油,不知道是不是和这段生活经历有关。

有调查显示,中国人是世界上吃盐、吃油最多的。在欧美、日本,如今都在‌‌“限盐‌‌”,而生活水平日渐改善的中国人还是对腌制品、卤制品情有独钟、念念不忘。有个家产颇丰的企业家曾对我说,小时候没得吃,每次过年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吃咸肉。家里大人舍不得让他多吃,他还用小刀偷偷割下悬在房梁上的咸肉,躲到没人的地方用火烤了吃。现在,有钱了,没胃口的时候也多了。但蒸一盘咸肉,还可以就着咸味吃两碗米饭。

我没有做过专门的考据和研究。但我觉得,中国人的重口味应该和过去长期经济落后的历史处境有一定的关系。这从很多菜品的起源就可以看出来。比如,我和胡适都很喜欢吃的臭鳜鱼。

如今这道在全国都很流行的徽州名菜,不过一两百年的历史。据说,臭鳜鱼的起源地就在安徽屯溪。屯溪在鸦片战争后成为安徽的商品集散地。鳜鱼上市,从产地水运到屯溪,要有六七天的路程,为防止鳜鱼腐败变质,鱼贩子就把鳜鱼放入木桶内,放一层鱼,洒一层盐,途中住宿时还要把鳜鱼再翻动一下。这样运到屯溪时,鳜鱼依然腮红眼亮,不脱鳞、不变质,但是会散发出一种似臭非臭的特殊气味。

想必,第一个吃臭鳜鱼的一定是当时的穷人。因为有钱人肯定不会买有味的鱼,穷人舍不得扔掉臭鱼,把它洗净烧熟吃了,没想到吃下去之后非但没有闹肚子,反而觉得比新鲜的鳜鱼更好吃。后来这种做法传开了才成就了这道名菜。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徽州菜‌‌“毛豆腐‌‌”。它是通过特殊的人工发酵法,使豆腐表面生长出一层浓密白色茸毛——看上去是不是很恐怖?但这是豆腐通过发酵后使植物蛋白转化成了多种氨基酸,所以烹饪后吃起来味道特鲜。我想,第一个吃毛豆腐或者说发明毛豆腐的也一定是穷人。有钱人谁会吃长了‌‌“毛‌‌”的豆腐呢?

03

贫穷不但决定了中国人的口味,还决定了中国人的餐桌文化。口味似乎一时难以改变,但文化却在渐渐转型。

我这一辈‌‌“80后‌‌”在小时候,大都曾被长辈告诫:不能同时又吃甜又吃咸,说这样头上会长东西(还有说会掉头发)。类似的说法,全国各地都有不少。有些更离谱,比如,‌‌“不把碗里的饭吃干净,将来就会娶一个长麻子的老婆。‌‌”

仔细想来,无非是过去经济拮据,大人不能满足贪吃的孩子或者是为了让孩子珍惜粮食,而编造出来的善意谎言。不知道现在的家长,还会不会用这样的说法来对付小孩。我想,多半是不会了。

前阵子,电视剧《白鹿原》热播。看过的人,可能会对剧中田小娥父亲吃完饭后伸出长长的舌头舔碗的镜头印象深刻。其实,这并不是文学艺术的创造。我在一些民国‌‌“成功人士‌‌”的传记里,也看到他们有吃完饭舔碗的习惯,甚至有人还要在舔完碗后,再往碗里冲上开水,喝下肚。据说,‌‌“山西王‌‌”阎锡山就有喝完稀饭要把碗给舔一遍的习惯。但生活在今天,还有多少人会在吃完饭后舔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