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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总是有人问我要如何找到热爱,给大家讲三个小故事吧。前两个是我在寻找热爱那些年,给了我巨大启发的两个人。第三个是我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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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姐是我在纽约学钢管舞时的一个老师,30 岁出头,日美混血,长得像五官有点立体的亚洲人,下巴尖尖眼睛大大的,光看脸巨精致。

但上课时她外套一脱,直接把人吓死 —— 大臂有我两个小臂粗,腹肌是一块一块的,大腿肌肉是凸出来的,整个人像一块硬邦邦的钢板。

因为觉得 A 姐实在太酷了,有一次下课后我请她喝了咖啡,终于问出了她的人生故事。

我之前研究她 ins 账号,发现这姐不仅会跳钢管舞,还会霹雳舞 (breaking) 和跑酷。没事儿就发个后空翻、headspin、旋风腿啥的小视频,账号有小几万的关注量。

因为她气质实在太猛了,我一直以为她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小孩,花重金培养了一堆兴趣爱好。喝咖啡聊天儿时才知道,她来自布鲁克林最穷的一个区,爸妈小时候就离婚了,大学都读不起(美国很多低收入家庭确实不重视教育,也不咋管小孩)。

她说从小就喜欢武术、舞蹈这些东西,但家里没钱,只能在电视上看功夫电影然后跟着劈劈砍砍。成年后她自己跑到纽约打工,攒了一点钱就去找舞蹈室学舞。因为太穷了,她每到一个地方就问,你们需不需要服务员或清洁工,我可以来干活,让我免费上课吧。

前面半年她武术也练,舞蹈也练。但越运动越了解自己的身体,就开始在实践之中,不断精细化自己的选择。比如她发现自己对细微感受的觉知力一般,就放弃了现代舞。比如她发现自己能练出后空翻这种高难度动作,适合把力量和美结合在一起,就专攻钢管舞和霹雳舞 (breaking)。每次她换个更适合自己的方向,水平都会有井喷式增长,三年后就能在纽约的舞蹈教室教课了,偶尔还能接到影视剧的武打替身。

A 姐让我看到,一个人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就会持续处于高能量的状态。每次上课只要她带热身,整个屋子都像洒满了阳光,让你连做高抬腿都不累了。下课后她会跟每一个学生击掌拥抱,记得住我们的名字。她有自己的一帮朋友,基本都是跳舞或跑酷认识的。周末我看她会和朋友花几美金坐地铁,到皇后区的 rockaway 海滩,带上野餐布,外放音箱,几个人在沙滩上开始跳 breaking,周围不一会儿就有好多人围观鼓掌。

我当时在纽约做律师,我也知道比起做律师,跳钢管舞能让我感受到更多热爱,但我舍不得做律师的薪水。那时的 A 姐给了我好大的激励,她让我看到,一个人的快乐,真的跟她挣多少钱没有关系。

她一直都很穷,因为在纽约教舞蹈课挣得也不多,每赚一点钱她就会去用来继续学跳舞,学跑酷。我们上课的地方在 33 街,她住在 140 多街的哈雷姆,跟几个室友合租,房租一个月几百美金。她说她账户里基本没存款,但身体贼好,从不生病。也不买衣服,常年就两套运动 bra 和瑜伽裤换着穿。

但说实话,她那身材和气质,穿啥衣服都像奥运冠军。

做为习惯按轨道前进的东亚女孩,我那时还挺操心她的未来的,心里想着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 喝咖啡的时候我问她,你对自己有什么规划吗?你素质这么高,可以努力一下去好莱坞当个明星啊,或者专心在 ins 发内容,做网红也挺挣钱的。

结果她像见鬼一样看着我,说 I am happy now,顿了顿又说,但我很 open,愿意看看生活会把我带到哪里。我最后很认真地问她,你对我有什么建议吗。她拉着我的手说,dany,你总是想得太多,你需要学会 follow your heart。

写这个故事时我又去找了下她的页面,发现她不知道又有了什么奇遇,这几年开发了唱歌天赋,ins 粉丝一下子翻了几倍,还开始发行专辑了,也搬到了纽约中城的公寓里。

我想我现在知道她说的 follow your heart 是啥意思了。一个人活在热爱那种状态里,你一直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要什么,所以不用想未来要咋整,更不用跟别人比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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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我第一次滑雪时,遇到的第一个教练是个叫约翰的老爷爷,有 73 岁了,从眉毛到胡子全是白的,我以为他滑了得有一辈子的雪了,后来才知道,他是退休后才开始认真滑雪,考了三级教练证。也就是说,60 岁以后,才开始人生的第二曲线。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之前在美国的银行业干了四十年,退休时是某个上市银行东北区域的资产管理总监,妥妥的美国上层中产阶级,在哈德逊河谷有豪宅,在纽约中城有公寓,俩孩子都考上了常春藤。

我问他这么大年纪还来教滑雪图啥呢,他说,I just like spending time with people, and skiing is fun. 后来我观察到,他的确是那种真心喜爱和人类打交道的人。教我滑雪的那一下午,有一半的时间是他在听我的故事。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倾听者,会问一些我都没注意到的细节。

那天我问了约翰两个问题,现在想想,他的答案多少改变了我后面的人生轨迹。

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他这算是退休后才找到自己的热爱吗?会不会觉得之前在银行上班的日子都浪费了?

他说他理解的热爱,是人做事时的一种状态,不是对一个行业的热爱。

他在银行那四十年也挺热爱的,只是恰好因为那些业务他能做得好,有成就感,公司文化他喜欢,他团队里的人,也都是一口气干了十几年的,大家彼此都很熟悉了,上班就很享受。换一个公司,换一个岗位,同样是银行业,他未必就喜欢了。

我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咋找到这种热爱的状态?凭运气吗?

他说,你得一直 stay open,对生活保持敞开,愿意尝试不同的可能性。他退休后儿子喊他去滑雪,一开始他也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但还是决定去试试看。考教练证也是他儿子鼓励他去的,他一开始就想考着玩玩,没想到越来越喜欢。

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刻,叫做热爱不是来自于思考,而是来自于好奇和行动。

他说他这一辈子,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但从没思考过热爱的问题。他就是天然对世界,对他人很好奇,所以永远有感兴趣的事。他刚入华尔街的时候,就喜欢参加各种聚会去跟别人聊天,遇到一个很投缘的大佬,就被挖到了人家公司上班,后来一路晋升。在纽约上班的四十年,同事喊他周末打球、骑车、游泳,他都去试试看,最后发现自己最喜欢跑铁人三项,就练了十几年,还会参加比赛。

他给我的感觉像一只灰白翅膀的海鸥。看起来是个普通的老头儿,但整个人轻盈自在,一直在不停飞翔,不知不觉已经去过了很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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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刚上班那会儿也特别压抑,最开始是接触滑雪打开了我自己。那时周日坐在从雪场回纽约的大巴上,我想着的不是明天上班要开的会,而是明年怎么精打细算每一个假期出去玩。

我那时还认真拿纸笔计算过,年假不能一口气休完。如果每个三天小假期,都前后多请两天年假,一年下来休假的天数要更多。

上班的前三年,我默不作声地调换了对自己的评价体系:工作表现绝不是评价我价值的方式,能把这么高要求的工作做到 60 分,还能一年到头去很多国家旅行,这才我眼里值得追求的人生。

这个底层信念,让我开始跟时间赛跑一样去拼命生活。工作前几年,我的人生信条变成了,尝试、尝试、更多尝试。为了能充分利用下班的时间,去看剧、练舞、社交,我生生把自己逼成了时间管理大师。

在这种高密度的人生体验里,我感觉自己越来越打开,也许就是 A 姐说的 “open your heart” 的感觉吧。我发现 “心” 主宰的是感受。感受力打开后,像约翰说的那样,自然而然就会对越来越多的事情感到好奇。

比如说大学虽然是英专本科,但从没真的对英美文学提起兴趣,不知道那些绕口令一样的英语有啥好读的。在我充分打开自己的那个人生阶段,忽然就想报个莎士比亚的文学赏析课学一学。然后就有一天在地铁上,忽然读懂了十四行诗里那句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我发现这句话描写的是” 永恒” 的感觉,永恒好美啊,我感受到了。而且我居然 tm 读哭了。原来文学触动心灵是这种感觉。我有” 心 “了。

打个比方,如果情感是一种频率,心就是那个接收的乐器。心被堵住了,人是麻木的,很多情绪根本感受不到。热爱作为一种非常高频率、高能量的情感,就需要心先打开,去接收那种感受。

感受力打开后,我越来越少去思考热爱的问题。甚至会做一些特别胆大妄为的事情,比如说连假都不请就一个人去墨西哥玩了十天,一边工作一边旅行,想着老板如果有意见大不了开了我,反正我也不想干了。。。

但最后我在墨西哥那十天玩得特别开心。因为要兼顾工作,我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凌晨三点爬起来办公,九点天亮就合上电脑,跟着队伍出去潜水。这十天我竟一点儿都不觉得累,反而充满了无尽的能量,每天看着大海、鱼群、海鸥、夕阳,恨不得日子永远这样过下去。

这种能量甚至改变了那一周我的工作体验。在墨西哥的最后一天,我早上四点醒来,主持一场高管级别的跨部门沟通会,状态好到爆炸,所有刁钻的问题都能接住,连法语口音的英语都能听懂了。

那之后我就意识到,工作和旅行没有差别,一切都没有差别。我不需要找到一件我热爱的事,我需要找到一种热爱生命的状态。这是一场向内而不是向外的旅程。

热爱是星光,是雨水,是阳光细小的微粒,是微风下颤动的树叶,是泥土的气息,是妈妈的电话,是夜晚的烛光。

热爱是一种生命力。

热爱是爱生命的能力。

以惠特曼的诗结尾吧,祝大家都能解锁自己的生命力!

“现在我洞悉了造就完人的秘密,那就是在阳光里成长,和大地同餐共宿灵魂的流露是幸福,这里就是幸福,我想它弥漫于空中,时刻等候着,现在它流向我们,我们正好接受永远生气勃勃,永远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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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与人聊起表演中的“火气”。

近些年来常见人提到的是表演是不是“接地气”。“火气”这词儿很少有人提起了。但看一些旧时艺人的回忆录,似乎这词儿当年常有人说,而且有没有“火气”会被视为一个评判演员表演水平的重要标准。

当然,现在这么要求似乎有点过分了。有“地气”已经很难,要有“地气”而无“火气”就更有点吹毛求疵了。

“火气”这词儿该怎么解释,其实也不大说得清。我总想起以前在某电视节目里看到的一段——师胜杰回忆,当年要去美国演出,演出前审节目,侯宝林是艺术指导,看完师胜杰、侯耀文等几对年轻演员的表演之后,都是摇摇头、叹口气,说:不圆润。

我想,这个“不圆润”,就是有“火气”了。

搞收藏的似乎也常用这个词儿,好像是跟那种冒着贼光的瓷器叫有“火气”。

如果拿京剧来讲,春晚上那些扯着脖子唱几句流水的就全是火气,再听听余叔岩,就知道什么叫圆润了。如果拿唱歌来说,似乎可以随便找一首他人翻唱邓丽君歌曲的录音,再找邓丽君自己演唱的版本来对比一下,也就知道不圆润与圆润的区别了。

而谈到如今的相声演员,没有“火气”、堪称“圆润”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而于谦,我觉得,可算其中之一。我觉得,这也是于谦老师最可贵之处。

世上当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就活得圆润的人。我猜,爱玩儿、用心玩儿,在这件事上都有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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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喜欢有所痴迷的人。小时候就读到过张岱那句名言——“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以其无深情也”。后来知道袁中郎也说过类似的话:“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

其实,细想想,孔子也提过这事儿:“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也是建议大家,就算下下棋,也是好的。

反正我是比较喜欢有所用心的人,从小到大结交的朋友也大都是能人异士,各种小能手居多——玩具拆卸小能手、红白机小能手、星盘小能手、算命小能手、书法小能手、摄影小能手、电脑硬件小能手、汽车小能手、戏曲小能手、曲艺小能手、音乐小能手、AV鉴别小能手、各界八卦小能手……

前些天我们一群大都已30多岁往40奔的同事们还忽然兴起了从头学音乐的风潮,从吉他到尤克里里乃至口琴买了一大堆。带头儿的是我们组的领导凯哥,不久前的一天,午饭后,他抱着一把尤克里里坐在太阳地儿里慢悠悠地对我们说:“学点音乐很好。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

领导的话不能细究,主要是领会精神:学的是不是音乐其实并没关系,“不会变坏”的,是那些有癖、有心、有爱的人——我们领导的水平跟孔圣人简直就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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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霸王别姬》里,吕齐演的戏班班主教训科班里的孩子时曾经说过:“是人,他就得听戏。不听戏的,他就不是人。什么猪呀狗啊,它就不听戏,它是人吗?”

以前看有人解读这句话,说讲的是当时京剧的风行。我觉得不是。京剧的风行是果,这句话说的是因。照我看,这几句说的是:人是要有精神生活的。这是人有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或对草木鸟兽生情,或与弦歌声色相亲,心思才有所寄托,才不至于为现实所囿。

不久前在“知乎”见到有人问“青年们为什么要文艺”,我就想起这戏班班主的话来。不过,后来想,回答这么文艺的问题,也还是要文艺一点。所以我最后是用王小波的一句名言作答的。那句话是——

“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我只有躲在自己本性里时才是最舒服的。常常累得不行了,回到家还是舍不得休息。读书,做手工,种花,给家人做一顿可口的饭菜,这些在别人看来可有可无的事情对我却异常重要。有朋友问,你怎么那么好的精力啊,工作已经很累了,还做这么多别的事。他们不知道,人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样子是不会感觉到累的。没有一个沉迷于电脑游戏的人会觉得打游戏累。

几块碎花布,在你的拼接下会变成让人惊讶的模样,飞针走线里,它们开始生动,开始有自己的风格和气质,开始拥有精神的含义。一颗植物的种子,埋进土里就会慢慢生根发芽,你给它浇水施肥它就能慢慢长成你希望的样子。这些琐碎的过程在我看来,美好得很。在简单的手工劳动里,可以和自己对话,与自己相处。

2009 年我怀孕了,在那段长长的时间里,手工占据了我大部分的生活,那时候我喜欢上了拼布,找来各种碎布头,把它们缝成我想要的样子,常常缝着缝着,一抬头,天就暗下来了。

从那时起,我的生活就和手工有了亲密的关系,到现在,就像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

有人说,‌‌‌‌“忙‌‌‌‌”字拆开来看就是‌‌‌‌“亡心‌‌‌‌”,人一忙,心就没了。也有人说忙就是盲,忙起来,眼睛就看不见了,所以,手工多好啊,它让你慢下来,让你有时间‌‌‌‌“养心‌‌‌‌”,让你有时间去‌‌‌‌“看见‌‌‌‌”。做手工的过程中,你必须是心平气和的,你不能急,当然,如果你爱做手工,你就是心平气和的,你也不会急。所以,如果你真心去做,你就会丢失‌‌‌‌“快‌‌‌‌”,得到‌‌‌‌“慢‌‌‌‌”。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么匆忙的世界,如果不是被这手中的小物件吸引,还真难找到一段你独自面对自己的时间,沉下心来让身体投入到一项简单劳动中,精神就会得到放松。

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两年前的某一天,我突然想要一双鞋子,一双小时候一直想要但却得不到的丁字皮鞋。逛遍了商场也找不到那种原始的不花哨的丁字皮鞋,在我的想象中它散发着童年的味道,原始的气息。得不到我就把它画在纸上,后来经过乡下一家皮鞋作坊,我走进去问那个正在埋头做鞋的师傅,你能帮我做出来吗?他看了看我递过去的图画,说,这个多简单啊。

无数次的沟通后,我想象中的鞋子终于摆在了我的面前,而这双鞋子从一个想法到图纸到最后成品的过程也被我用文字和图片呈现在了网络上。我惊讶地发现,在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居然也有人和我一样,想要一双这样的皮鞋。你要知道,在我真实的周遭的生活里,大家对我做出这样一双鞋子完全是不以为然的态度,大多数人并不需要这样一双没有装饰,也不流行也不时尚的鞋子。网络那么大,世界那么小,我凭借着这双丁字皮鞋寻找到了同类。你是谁,就会遇见谁。

除了做鞋子,我还做衣服,所有我做出来的东西,首先是我自己想要的,我不用取悦任何人。但是,必然地,这世界还有很多人和我一样。

以前,我想让自己淹没在人群里获得认同,而如今做手工让我明白,寻找安全感的方法可以有很多,但最可靠的是:内心的坚定和从容。

‌‌‌‌“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自我绑架,唯失去是通往自由之途。‌‌‌‌”

《岛屿书》里有一句话,‌‌‌‌“没有什么比自我选择的孤独更能解放人了‌‌‌‌”。回想这几年,我的生活正是在不断后退,退到了日子的深处。

这世界总有人做着不需要被人理解的事。

在夏天消逝之前,我摘下了院子里最后一只红番茄。

是红番茄,红在地里的红番茄,你们大概不知道,那些在市场上买到的绝大部分番茄,你看到它们是红的,但实际上,在它们还是青绿色的时候就离开了土地,离开了藤蔓,它们被装进箱子,运进城里,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等你们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已经红了,它们不是红在枝头,而是红在疲惫的运输过程里。

如果你见过红在地里的番茄就会相信我说的话,这两种红,不一样的,地里的红番茄摘下来放进嘴里,味道也是不一样的,它们更甜,或者更酸。

除了番茄,还有南瓜,生姜,辣椒,小葱和玉米,我家不到70 平方米的一楼小院,挤满了各种蔬菜。不仅如此,两周前买来的红薯,有一只放在厨房角落忘记吃,发现的时候长出了嫩芽,干脆把它放在盘子里,每天浇水,又是两周过去,这就长成了我心里想要的样子:水培盆景。把它放在落地窗前,枝叶就倚靠在玻璃上,它们总是朝着屋外光的方向伸展,过两天,让它们转身,背阴的一面对着光,再过两天,这背阴的一面又伸展开来……

 

媳妇收拾家,收拾出五六个很小很小的紫砂花盆。比功夫茶的茶盅还小。有五角形的,有四方的,有秋海棠叶形的。我一看,是姥爷很多年前给的盆。

当时他把这几个盆排在桌子上,对我说,这是他的一个老哥们儿要扔的,因为太小了,什么都种不了。姥爷觉得这么精致扔了可惜,就拿回来了。可他也不知道种什么,就让我拿着玩吧。彼时我十八九岁,显然过了 “拿着玩” 的年纪,也许姥爷是觉得,这大外孙子喜欢动物植物,早晚会找到合适的花儿种进去。

姥爷是我们整个家族唯一会养花的,其他人要么对植物没兴趣,要么就养不好。比如我爷爷,养了几十年的花,还是停留在 “把死金鱼埋在花盆中等于施肥” 这个水平。姥爷不一样,他虽然也会用一些今天看起来没用的土办法,但不离谱。比如在盆土里埋几个鸡蛋壳,摆点橘子皮,当时根本也没有洋办法,没有奥绿缓释肥,没有花多多 1 号 2 号,没地儿买阿维菌素,埋鸡蛋壳已经是前沿科技了。

 

姥爷的花养得干净。叶子被擦得油亮,盆上没有一个泥点子,就连放盆的窗台,逆着光看都没灰没土,放着他的眼镜盒。

姥爷种花用的是田园土,容易板结,所以他会给表层松土。这一点我非常佩服。首先是那个松土工具,一个三爪小耙子,质量之好,设计之合理,以至于如今传到我手里还在用,无一点变形。应该是他自己做的。其次是松土的勤快度。我自己试过,田园土就算松得再好,浇一次水也会塌平。而姥爷的盆土无论何时去看,都是松好土的,暄暄腾腾儿,开花馒头一般。

有次,他主动向我透露了一个秘诀,是老街坊分享给他的:“养仙人球,土得铺到和盆边几乎齐了。因为仙人球得少浇水,这么弄就逼着你少浇,多浇一点就淤出来了。” 今天回想起来,这个方法实在算不得高明,很容易导致浇不透,花是浇必浇透的。然而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姥爷竟把仙人球也养得绿胖绿胖的。

姥爷的花不多,连五盆都不到,但个个精神。有一盆是虎皮兰,养了多少年啊,宝剑叶子立得笔管条直,暗色的虎纹是 90 年代的家居风情。那是最原始的虎皮兰,现在市场上几乎找不到了,现在都是金边虎皮兰,还有什么棒叶的,石笔的,矮种的,花里胡哨,养不好也好看。姥爷的那个老品种没有任何的叶艺,必须养得好才好看,看的是那股子健康劲儿。

还有一盆蟹爪兰,也是老品种,最普通的粉色花。但是每到快过年了,那花开得简直是五花三层的。姥爷给蟹爪兰做了架子,把枝条分成几层,层层的花都开满。

然而姥爷面对那几个迷你盆时,还是束手无策。那会儿可种的花品种太少,如果在南方,还能种点掌上的小盆景树,但是北京太干了,这么点的土,一天就干死。

我拿回来后,正赶上多肉之风兴起,就尝试用它们种多肉。可惜我玩多肉太早了,早到上网一搜景天,出来的全是仙剑奇侠传。所以没什么迷你品种可选。种了个花月夜,很快就长到盆子撑不下了,于是这几个盆被塞进了角落。

今年它们被媳妇翻出来,我很兴奋。因为我已经知道了适合养在这种盆里的植物:捕虫堇、姬菖蒲、姬虎耳、超级迷你岩桐。有了植物光谱的专业灯,还学会了用空鱼缸和底滤板做成保湿保温的缸养环境。连苔藓都能在干燥的北京顺利生长。所以,我立刻买植物,买土,买更多这样的小盆,搞了两个缸,摆满迷你盆栽。姜文讲话:“就是为的这点醋,我才包的这顿饺子。” 我是为的这几个盆,才开的这两个缸。

几个月后,缸里欣欣向荣,那几个小盆终于被水汽滋润,绽放出姥爷见所未见的花朵。他要是看到了,定会凑过脸去,把眼镜腿往下一压,目光在镜框上边闪着,皱着眉端详。他本来就有点像马三立,这么一来更像了。他会说:“这回行了,咱家有俩人儿都会养花了!”

想到这突然发现,我成了我们家唯一会养花的。

读到一篇文章,你还听新音乐吗?可能取决于你现在几岁。

我们对音乐的品味大概在13~14岁间开始成形,到20岁出头时,就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风格偏好。

英国音乐流媒体Deezer调查发现,会主动尝试新音乐的高峰期在24岁,75%的受访者在这个阶段每周听10首以上的新歌,64%的人每个月会试5个新歌手。

但这种对新音乐的追求也会迅速消退,大多数人在33岁左右,就已经不再听新音乐了。很多人都选择反复听自己爱听的歌,不再去听新歌或者听新流派。

为什么不再听新歌呢?

原因一,可听的新歌太多了,选不过来。原因二,工作好累啊。原因三,养娃好累啊。[二哈]

年轻时,我们似乎拥有无尽的时间,来发现一切,熟悉一切,爱上一切,包括新歌。

在此之后,社会不允许苍老的我们继续听新歌……[跪了]

不止如此,衰老还会影响人对声音的敏感度。比起老人,年轻人会觉得辅音和弦更加悦耳。这意味着同一首歌,年轻人更能从中得到享受。

对老人来说,老歌熟悉、垂手可得、令人愉悦,而且还能唤起年轻时的回忆,让人想起中学大学听到这些歌时的美好时光。

变老的标志之一,就是发出这样的感慨——“现在出的音乐,不如以前的好听啊。”

也许我们一辈子,都会听着十几二十岁时听到的歌。

(并为十几二十岁时的偶像打榜买单……[二哈])

McAndrew, F. T. (2019). Curious Kids: Why do old people hate new music? theconversation.com/curious-kids-why-do-old-people-hate-new-music-123834

Schulkind, M. D., Hennis, L. K., & Rubin, D. C. (1999). Music, emotion, and autobiographical memory: They’re playing your song. Memory & Cognition, 27(6), 948-955.

Bones, O., & Plack, C. J. (2015). Losing the music: aging affects the perception and subcortical neural representation of musical harmony. Journal of Neuroscience, 35(9), 4071-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