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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怎么煮才好喝?善用什么样的食材能炖出美味的汤?煮出拉面的浓郁白汤秘诀为何?清澈的西式高汤,该如何做?无论煮哪种汤,到底要炖很久才会好喝?本文透过食品科学的概念来谈煮汤的关键步骤。

Q1:要炖出美味的汤,用哪一种食材最好?

a.皮,b.肉,c.骨头

A:肉。动物的风味来自于肉所富含的氨基酸。煮熟的肉,会溶出约40%重量的肉汁,这个部分就成了美味的汤。

Q2:拉面常以豚骨高汤、鸡白汤做汤底,煮出浓郁白汤的秘诀为何?

a.高压,b.久煮,c.大滚

A:大滚。汤变得白色不透明,表示汤里有很多悬浮物质,可能是氨基酸、水溶性蛋白质或是脂肪之类。

汤一直滚的话,如同搅拌功能,它就会乳化。汤大滚时,有助于把上述物质刮下来,同时将其搅拌均匀。若想煮出豚骨高汤、鸡白汤、或是奶白色的鱼汤,都一定要让汤大滚。

你若是用压力锅煮,肉会烂得较快,但汤反而比较没味道。这是因为压力提高时,水的沸点跟着提高,温度一高,肉就容易软烂;但是沸点提高了,水并没有滚,因此汤会非常的澄清,但没有味道。

Q3:在汤里面加入以下何者东西,不能让汤变清澈?

a.蛋白,b.鸡肉,c.蔬菜

A:蔬菜。蛋白是一个非常大的分子,而小分子的氨基酸或水溶性的蛋白,可以黏在蛋白上。

上一题有提到:混浊的汤里有很多氨基酸、水溶性蛋白质。汤煮好后,打一颗蛋白下去,或是加一些切碎的鸡肉,它会吸附汤里所有的杂质,等汤再度滚起来时,蛋白或鸡肉会浮在上面,它就像是一个漂浮的滤网,汤会变得清澈。

然而,这些风味成分都被吸走了,汤的味道会变淡。在汤里添加蔬菜能提高风味,所以有些人一开始把蔬菜跟肉一起炖,但这样做汤会浊浊的。建议的做法是:炖完肉汤后,把蔬菜打成泥状,然后直接加进汤里,汤就会比较均质。

Q4:想喝清澈的汤,哪个步骤不正确?

a.煮汤前,肉要先泡热水,b.将肉直接放进滚水里,c.肉用煎、炒先加热

A:选项b.将肉直接放进滚水里。这样做,把肉里的很多分子都刮进汤里,煮出的汤会很混浊。

至于选项a.煮汤前,肉要先泡热水,这个步骤类似汆烫的道理。

汆烫就是先把肉放入冷水里,煮到差不多滚就熄火,然后把肉清洗干净。汆烫过程中,会溶出水溶性蛋白质,之后拿洗净的肉煮汤,汤就不会有颜色。

猪肉先汆烫或先用温热的水泡过,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去除腥味。猪腥味来自于激素类的东西,把肉汆烫或泡在温热水时,这些激素会跟水溶性蛋白质一起溶出来。

要注意的是,若将猪肉直接放到滚烫的水里,肉表面就熟了,肉里的血水便无法排出来,因此不能去除腥味。

而选项c.肉用煎、炒先加热,肉的表面煮得焦焦香香,形成了一个硬的保护层,水溶性蛋白质就不容易跑出来,此时汤的颜色比较澄清。

还有,由于产生了梅纳反应,个人觉得最好喝。相较于猪肉,鸡肉、牛肉较为适用这个选项。

不过,用煎、炒过的肉煮汤,汤的颜色会较深,有点像棕色的透明溶液。

总之,想喝清澈的西式高汤,这两种方法都行:

1.先汆烫过,然后洗干净;就是冷水下肉,小火慢炖,煮的过程中,不断地滤掉浮渣。2.肉要先煎、炒过。

Q5:炖汤要炖很久才会好喝吗?

a.对,起码要炖一整天,b.错,看食材而定

A:看食材而定。

•肉汤:鸡、牛、猪等肉汤炖久一点会比较好喝,通常要炖上好几个小时,主要是我们的舌头尝不出太大的分子,汤炖久一点,有助于将肉里的小分子释放到汤里,味道因而比较温淳。

•蔬菜汤:因为蔬菜中很多成分容易变质,隔夜菜常有个臭味;蔬菜汤煮太久同样会变味。所以很多人把蔬菜煎炒过后,再打成泥,要喝汤时,直接加进汤里,以免煮太久容易有怪味。

•海鲜汤:由于鱼的蛋白质比较脆弱,鱼汤不适合久煮。

不像陆生动物身体结构那么扎实,鱼生活在水里有浮力,它们的身体组织比较松散,鱼肉因而较嫩,还有其胶原蛋白结构也较弱,鱼汤不宜煮太久,不然容易变味。

至于甲壳类,依我个人的经验,久炖是有帮助的。把炒过的虾壳、蟹壳炖久一点,有个很棒的香味。此外,甲壳类的风味容易溶在油里,更佳的煮法是:把虾壳、蟹壳先用奶油煎烤,再放进汤里煮。

视频《炖汤科学!大骨炖汤最好喝?这个步骤超重要!》

说起陈皮,我就忍不住要咽口水,这种最直接的条件反射来源于从小就常买来吃的那种袋装九制陈皮,金黄色的包装袋,规格两种,一大一小。课间时候翻遍兜里零用钱去小卖部买一袋,捏小小一片含在嘴里酸酸甜甜,味蕾和神经都倍受刺激,倍感愉悦,上课偷吃也不会被老师发现,哪怕只是一小袋,也能意犹未尽吃上一两天,满足的不得了。那年代什么物质都有点匮乏,零钱袋更匮乏,不像现在城市里一些小朋友们,兜里都是爸妈爷爷奶奶塞的零花钱,想吃啥买啥,超市里五花八门的零嘴儿看的人选择恐惧症都要犯了。

陈皮的那种特有的芳香和甜中略苦苦中隐甜的味道使小小的我非常着迷,觉得比其他任何香喷喷的零食都有吸引力,但北方的世界里当年好像只有九制陈皮这么一样东西的原材料是陈皮,百姓们最多也就把新鲜的橘子皮晾干之后泡水或是放冰箱除异味,好像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他用,所以九制陈皮这款零食几乎横穿我整个学生时代,为此我常挨妈妈念叨,她说那里头不知道添加了多少甜蜜素防腐剂之类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又不卫生又不健康,非得吃出个毛病来。小时候我没把她说的话当回事,越长大好像越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所以后来我把柑橘类的水果列为最爱吃的水果之首,但每次看到有卖九制陈皮依然还是很想来一包。

工作后我去了广东,那是一个喝口水都要强调功效、谨防上火的地界,岭南瘴气甚毒,水土不服的我屡屡去看中医,每次开的方子里必然有一味陈皮。中医说我天生脾胃虚寒,湿气滞体,在干燥的北方不易受气候湿热之困,到了广东那注定是要遭殃,陈皮有健脾和胃、行气宽中、燥湿化痰降逆止呕的功效,如此我才隐隐明白为什么自己从小就爱吃陈皮了。

后来的几年广东生活,我才发现九制陈皮的产地就是广东,尤其广东新会的陈皮产业更是发展迅猛,陈皮在广东餐饮界那是混得异常不错,很多吃食里都见得到它的身影,陈皮茶最是多见。这使得因为气候湿热水土不服严重而胃口不怎么好的我变的对吃有了很多期待。

首先是糖水甜品类。广东有种店铺叫做糖水店,有种吃甜品叫做饮糖水。初听到同事和我说,‌‌“走,去铺子里喝糖水去‌‌”,我是大吃一惊的,广东人嗜甜怎么都到了如此地步啊,喝水也要放糖,家里不就能喝?还要去馆子里喝!这么有钱!结果去了才知道饮糖水就是吃广式甜品的意思,糖水花样繁多,口味诱人,其中红豆沙、绿豆沙、红豆双皮奶、银耳莲子陈皮百合雪梨汤之类的都可以吃到陈皮的味道,见到微微的陈皮香,好像胃口一下就恢复了,于我来说是盖世神奇开胃良药,吃完能一口气吃头猪,不吹牛。

接着是炖品类。广东人爱煲汤,TVB剧里表达关心和爱除了煮面就是煲汤,可见一斑,而且广东人特别在意食疗这件事,一碗小小的炖盅,里面用到的所有材料哪怕只是小小一片姜,都是有说法的。满大街随处可见炖品店,走进去店里,面前墙上大多都会挂着起码一两排写着炖品名字的小木牌,把品名都看一遍也得看上一会儿,只要没有翻过去背对食客的牌子,上面标注的炖品都有卖,如果去的迟了,面前一排翻过面儿的空白木牌,那就抓瞎了,有种皇上翻牌选妃无妃可选的尴尬。

我也是在广东才领略到炖品中甜咸口味混搭的吃法,因为我的概念里陈皮属于甜味儿派系的食材,肉类则基本属于咸味儿派系,在北方人的世界甜咸这么配那真的是暗黑到极致了,但是广东人的厨房太神奇,很多甜咸配,并且味道居然很棒,尤其陈皮一丢进去,分分钟抓住我的胃。

罗汉果陈皮煲龙骨、当归陈皮煲砂骨、海带陈皮绿豆马蹄煲排骨、陈皮冬瓜煲老鸭、黑豆陈皮煲猪手等等都是我喜欢的甜咸混搭系列,其他比如椰子鸡、五指毛桃煲龙骨、霸王花炖乌鸡也都很好喝。

不过我还要吐槽一款甜咸汤,名叫木瓜鲫鱼汤……它真的难喝死了,我喝一口就想吐,坚持着喝了几口,实在是受不了,全倒掉了。后来这么多年我看到鱼汤就觉的反胃,食堂吃饭见到鱼汤一概不端,搞的大厨总觉得我对他的厨艺有意见。

然后说粤式粥铺。不到广东不知道粥还可以有那么多花样,和炖品铺差不多,粥铺的菜单也是长长一大串,我这种点菜困难户在广东点菜是要遭受多重选择带来的灵魂暴击。广式粥真的很好喝,口感香糯,味道层次分明又丰富,相比之下北方喝的那些玉米面糊糊和小米稀饭之流确实显得特别田间地头,特别乡土气息了。

荔湾艇仔粥、窝蛋牛肉粥、生滚猪肝粥、香菇滑鸡粥、及第粥、鱼片粥、菜心瘦肉粥、海鲜砂锅粥、皮蛋瘦肉粥,好喝的粥多的简直说不完,总体感觉荤粥比例更大。陈皮花生粥作为一众荤粥里为数不多的素粥之一,我尤其喜欢在早晨喝,配一份鲜虾牛肉油条肠粉,来碟生抽菜心,绝对践行早餐要吃的像皇帝一样这句真理。

再接着说说正儿八经的菜品类。粤菜我吃的其实不算多,餐前小食常吃到的是陈皮乌梅、陈皮花生、陈皮凤爪、陈皮鸡翅,分量一般都不大,有点类似西餐开胃菜的意思,我曾经边吃边和友人说过,如果我坐进来馆子吃饭,只点了一桌子这种陈皮开胃菜,一份量不够那就统统来两份,店家会不会觉得我有病。

至于粤菜正餐里的菜品,我对烧鹅还有骨头里都还略带血丝的白切鸡印象最深。吃烧鹅和白切鸡常常会配一碟蘸酱,烧鹅用酸梅酱,白切鸡用姜蓉汁。曾经吃过一家烧鹅铺,配的酸梅酱里略带了丁点儿陈皮味儿,那顿饭我一人吃了店家八碟酸梅酱,吃到最后有点心虚,总觉得我是不是要把老板吃垮了。后来我吃白切鸡也要求配酸梅酱,总被同行的广东朋友鄙视,吃白切鸡居然不配姜蓉汁,那吃的还是白切鸡嘛。

有次在同事家吃饭,他用柚子皮的那一层厚厚的白色部分和五花肉一起烧,烧出来的柚子皮吃起来像肉,肉吃起来倒是带着柚子皮香味,不大像吃肉了,两种食材通过受热加工,居然味道互换,让我觉得真是神奇。

还有一道菜我印象颇深,在一家潮汕粥铺里吃到的,名叫陈皮焗小排。一张大大的锡纸里裹着切成小小段的仔排,很多脆骨瘦肉的那种小排骨,看卖相没什么特别的,一打开锡纸,肉香里带着陈皮香扑面而来,吃进去嘴里脆骨嚓嚓响,瘦肉外酥里嫩,我没法形容它到底好吃到什么程度。发现这道让我惊叹的菜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要离开广东换个城市生活了,当下非常懊悔怎么没有早点吃到。后来我拼了命的在离开之前又跑去连着吃了几回,觉得可能以后没有机会再回来了,得吃个够,不然很是遗憾。

如今回想起来,确实,离开广东六年,我再也没有踏上过那片让我水土不服好几年的湿热土地,更别说吃地道粤菜了。当年玩儿的好的朋友大多也撤退多年,如果有天我再去广东,那恐怕更多是为了回去过嘴瘾吧。

那几年广东虽然留住了我的胃,但没能留住我的心,大部分空闲时间我要么宅着要么逃去外省浪,广东那么多城市,那么多美食我都选择忽略了,哪也没去过。按理说我这种小厨娘几年里起码能学会一大桌粤菜手艺,很遗憾,迄今为止只有皮蛋瘦肉粥、腊肠煲仔饭和煲汤三种得心应手,粤菜的名我能喊出来的都不多,只有说起陈皮的时候,好像是条线,可以比较完整的穿起我在广东的吃喝印记和生活轨迹。

现在定居成都生活,在这个麻辣鲜香统治下的城市里想吃到地道粤菜是不容易的,陈皮配的菜好像更难遇得到,我又间歇性回到买九制陈皮的状态了,或者药店买回来陈皮泡水喝。好在四川是柑橘类水果的天堂,什么柑啊橘啊橙啊柚啊花样多的很,我名字都认不全,但基本味道的调调都是和橘子差不多,也算比较过瘾了。

有次同事从广安邻水县带回来一袋子米花糕,一口咬下去我惊呼米花糕用的蜂蜜糖浆里搀的有陈皮糖,一不做二不休喊同事又带了五斤给我,冒着吃糖长肉的风险没用几天就把五斤米花糕吃完了……这么想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可怕呢……

后来我有在成都发现一家双皮奶专卖店,叫做西关二少,名字很是老广州,味道也很是正宗,配双皮奶用的红豆沙里就有陈皮,13块钱一碗,价格比起当年在广东时候6块钱一碗的双皮奶翻了倍,好在味道够好,我常去,吃下一碗,多多少少会想起从前在广东的那些人和事。

有人说食物就是食物,文字写食物是很好的,但是老是把食物写成感情那就有点看着腻歪,觉得好似刻意而为之,不想看了。这话也不无道理,可是又想想,如若只有味觉感官上的满足,也是挺可怕的事吧。

如果留住一个人的胃就真的能留住他的心吗?逻辑上讲这个绝对推理是不成立的,留住胃,可能可以留住心,但也可能只是留住了胃。更多的时候其实是心先留下了,胃才跟着来的,只是大部分时间我们对此不自知,待到后来的某一天你吃到了熟悉的食物,才会发现你想起的不止是食物本身了。

端起一碗陈皮茶,第一口敬胃,第二口敬心,第三口喝干它,敬过往。

 

 

逯耀东说,蛋炒饭是杨素老师发明的——就是那位养了红拂女、夜奔去了跟了李靖、在王小波小说里骑着大象的数学家——当时叫碎金饭。杨老师位高权重,文韬武略,诗歌风格像曹操,美食也有心得。

有些地方,蛋炒饭叫木须饭,按字来说,该是木樨饭。木樨者桂花,旧北京太监多,气有人笑人无,最恨人说鸡蛋二字。所以,饭菜用到鸡蛋,都讳说是桂花。比如著名的“桂花皮炸”,其实就是猪皮浇了蛋液来炸。

唐鲁孙说,以前他自家雇厨子,先拿鸡汤试厨子的文火,再拿青椒炒肉丝试厨子的武人菜。最后一碗蛋炒饭,是试人家是不是大手笔厨师。要把蛋炒饭炒到乒乓做响、葱花爆焦、饭粒要爽松不腻。他又说,炒饭要弄散了炒,鸡蛋要另外炒好,不能金包银。因为饭粒裹了鸡蛋,胃弱的人不好消化——这点我不太同意。

蛋块和饭分开炒,比较容易控制火候,但不均匀。用勺子吃时,一勺饭,一块蛋,像在吃油炒饭+炒鸡蛋拌起来的产物。蛋炒饭的好处,是鸡蛋、油和葱花。鸡蛋那么全能,加油就香,加盐就咸,加点葱花煸炒,味道就出来了,还要特意和饭分开,好像结了婚还得守之以礼分床睡,多可惜。

我刚自己住时,什么菜都不熟,日复一日吃蛋炒饭。买香肠、鸡蛋、青豆、青椒、毛豆和胡萝卜。在锅里下一遍油,把青椒下去,炒出一点味道,捞走;把五个鸡蛋打进青椒油里,看着它们起泡;再下一遍油,把冷饭下去,拿铲子切了米饭——因为是隔夜冷饭,都结了,得切开——让鸡蛋卷裹着;再下一遍油,把切好的香肠和胡萝卜,外加青豆和青椒倒下去。等蛋乒乒乓乓炒得浓黄香,眼看要焦黑时,停火起锅。把炒饭盛一大盆,花一小时吃完。满嘴是油,饱嗝里都有蛋香味。

古龙写唐玉杀完人,炒一大锅饭来吃。一锅饭他用了半斤猪油,十个鸡蛋。看着很油腻,但估计很好吃。古龙又写,有个老妈骂孩子们:“有油饽饽吃还不满意,想吃油煎饼,等死鬼老子发财了吧!”两个孩子哭着说:“发了财我就不吃油煎饼了,我就要吃蛋炒饭!”

古龙一定很喜欢吃蛋炒饭。

韭菜饼

我在萝卜丝饼、韭菜饼、卷心菜饼、土豆丝饼、鸡蛋饼面前发呆,看哪个都秀色可餐。师傅看我呆了一会儿,就说:吃韭菜饼吧。我说:噢。他接着说:壮阳!我楞了一下,花时间把这句话嚼明白了,才这个反应:啊?!

苏州人民精细,以前物质不丰富,依然不忘讲究,每年要吃头刀韭菜,就像以前日本人吃初鲣鱼。因为韭菜按说是五辛之列,和葱蒜一样,吃了口气不好。我们这儿老人家说,吃了韭菜念佛,佛祖要生气。如果是新韭菜,就很干净,好比妖怪要吃童男童女。杜甫所谓“夜雨剪春韭“。我偏喜欢吃老韭菜。韭菜老了,有嚼劲,味浓鲜。大片韭菜叶,甚为过瘾。

韭菜饼好吃,是因为韭菜特别鲜浓多汁。我这里的韭菜饼师傅是北方人,饼烙得给劲,焦香软糯;开个口,韭菜汁跟汤包一样就出来了,绿油油的,醇浓烫鲜。饱汁的韭菜嚼着有肉头,又不腻,就着面饼咬,且弹且香。我妈吃韭菜饼,能嚼出”咕吱咕吱“的声音。

我不知道韭菜壮阳有啥科学根据,不过民间好像都信这个。《笑林广记》里有个荤段子:一个男人相信吃韭菜能壮阳,遂大吃,对老婆说:我吃了这个,如铁棒一般!老婆于是也一起吃,男人问为何,女人说:我吃了这个,如铁箍一般!

咸鸭蛋

我小时候,流行些顺口溜。意思可东摆西扭,只要押韵。比如,“周扒皮,皮扒周,周扒皮的老婆在杭州。”周扒皮的老婆干嘛要和老公分居去杭州呢?不知道。比如,“鸡蛋鹅蛋咸鸭蛋,打死鬼子王八蛋。”我一直觉得这句唱错了,很可能原话是“手榴弹”。因为你给对手扔咸鸭蛋,简直是包子打狗。

高邮产咸鸭蛋,大大有名。我认识许多人,不知道高邮出过秦观和吴三桂,只知道“啊哟,咸鸭蛋!”可见传奇远而粥饭近。高邮是水乡,鸭子肥,蛋也就多,高邮人本身又善于腌咸鸭蛋,遂海内知名。

咸鸭蛋家腌起来并不难,但腌得蛋白不沙、蛋黄油酥,很靠手艺的。这和晒酱、做泡菜、腌萝卜干一样,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事。 我们这里是用黄泥河沙腌的多,有谁腌得不好,被人指责手臭了,就恼羞成怒,抱怨水土不好鸭子差,沙子不好不吃盐的。真是淮南橘子淮北枳。

咸蛋分蛋白蛋黄。好咸鸭蛋,蛋白柔嫩,咸味重些;蛋黄多油,色彩鲜红。正经的吃法是咸蛋切开两半,挖着吃,但没几个爸妈有这等闲心。一碗粥,一个咸蛋,扔给孩子,自己剥去。

咸蛋一边常是空头的,敲破了,有个小窝;剥一些壳,开始拿筷子挖里头的蛋白蛋黄。因为蛋白偏咸,不配粥或泡饭吃不下,许多孩子耍小聪明,挖通了,只吃蛋黄,蛋白和壳扔掉。家长看到,一定生气,用我们这里的话:

真是作孽啊!!

吃咸蛋没法急。急性子的孩子,会把蛋白蛋黄挖出来,散在粥面上,远看蛋白如云,蛋黄像日出,好看,但是过一会儿,咸味就散了,油也汪了。好咸鸭蛋应该连粥带蛋白、蛋黄慢慢吃,斯文的老先生吃完了咸鸭蛋,剔得一干二净,存缕不剩,留一个光滑的壳,非常有派头,可以拿来做玩具、放小蜡烛。小时候贪吃蛋黄,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只吃蛋黄就好了。后来吃各类蛋黄豆腐的菜,才发现蛋黄油重,白嘴吃不好,非得有些白净东西配着才吃得下。

夏天最热,买菜既不宜,大家胃口也差。妈妈们经常懒得做菜,冷饭拿热水一泡,加些咸菜豆芽、萝卜干、豆腐乳,当主餐了。但单是这样,还嫌素净,婆婆们一定要唠叨说媳妇懒;加几个咸蛋,正经就是一顿饭了。所以想起夏天来,很容易想到竹椅子的凉、蚊香味道、大家吸泡饭淅沥呼噜的声音、萝卜干嚼起来的咕吱声、厨房里刀切开西瓜时闷脆的”咔“声,然后就是咸鸭蛋的味道了。

我小时候笨得很,以为鸭蛋天生是咸的,还幻想过:是不是有一种天生咸的鸭子,会下咸蛋呢?我爸从南京带回了盐水鸭,我就问爸爸:咸鸭蛋是盐水鸭生的吗?我爸说,对!我说:那咸鸭蛋能孵出盐水鸭了?我爸(现在想起来,他当时考虑了一下)说:能,但一定要鸭妈妈自己孵,你就不要去孵了,晓得伐?

黄豆炖猪脚

黄豆老了便韧,耐嚼,配笋丝下粥,咯嘣咯嘣的。老人家不爱让女孩吃这个,嫌吃起来声音大不斯文,而且众所周知,吃黄豆后患无穷,很容易气味不好。拿来炖猪脚,就很相宜。黄豆炖软了酥烂,又不像豆瓣酥真是酥的,筷子都可能夹不起来。黄豆炖过,去了老而弥辣的韧性火劲,很温和。连带猪脚也伏贴了。

吃猪脚须带肉皮,韧而肥,香而烂。日本许多姑娘忌吃脂肪,唯猪脚例外,认为富含胶原蛋白,可护肤弥补时光流逝。大概鸡爪、鹅掌等都有这般好处:胶质丰足,入味耐嚼。坏处是吃相不斯文,执子之手,把子吃掉,还容易糊一脸。所以猪脚割开了炖,显得斯文点。猪脚和黄豆单个拿出来,都是水泊梁山菜;在一起炖了,就温和富贵,让孕妇孩子喝都行了。猪脚炖黄豆,如果有汤,则极肥腴,鲜甜好喝,又不失清浓,只不可晾凉,不然像浆糊,吃完得抹嘴,不然嘴上会长蜘蛛网。所谓浓情厚意化不开,吃时多缠绵粘腻,擦时多费劲巴力。

吃黄豆猪脚,免不得遇到猪脚上有猪毛未净。猪毛疏些,当没看见,吃了便罢;密些,一闭眼也就吃了,边吃边念叨:腿毛长的身体好,腿毛长的身体好……

世上最可恼的,是吃螃蟹扔蟹钳,吃骨头汤不啜骨头、吃片皮鸭把皮给卸了单吃鸭肉,真让人恼恨暴殄天物、明珠暗投。我们这里有店,专卖菜饭+猪脚黄豆汤,我和我爸踞案吃着,看邻桌吃猪脚炖黄豆,小心翼翼,使筷子如动手术刀,黄豆也不吃,猪脚肉块小心翼翼剔了肉皮,净吃里面一丝丝精肉,看着都让人牙根发酸。我于是问我爸:“再来一碗汤?”“好!”一拍桌子”再来碗汤!“引得四座观看。然后我俩把新上的一碗黄豆猪脚汤稀里哗啦吃干,猪脚啃到只剩骨头,满桌狼籍,这才心头大畅,边使劲擦嘴——嘴粘到张不开——一边豪气干云的打饱嗝。后来回去免不了肠胃异动,要被妈数落,但当时吃得,煞是痛快。

肉夹馍

以前认为,夹肉的馍,就是一个面疙瘩,还怪这馍火候不对:哎师傅这个焦了吧!——师傅立时满脸晦气状,现在想,当时他们心里不定怎么贼泥马呢。后来被人上课:馍馍要九成面粉加一成发酵的面粉,烤个“虎背花心儿”状,黑黄白参差斑斓,才酥才脆才香才嫩,才配得上腊汁肉;吃肉夹馍须得横持,才能吃出连脆带酥的鲜味,不辜负了好馍好肉汁。

肉得夹越多越好,金枪鱼三明治如是;馒头卷红烧肉如是;夹心饼干如是。最好是两片馍薄如纸,中间夹一厚墩汤水淋漓的肉,火车进隧道那样,整块进嗓子眼。吃多了慢慢熟了,馍是咚咚锣鼓,肉是哇哇唢呐,互相渗着搭着才好吃。肉多了,头两口解馋,后面就觉得嘴巴寂寞,没声音噼啪就和。

以前觉得单吃肉太腻了,何况是肥瘦相间的呢,得加料。有些店铺为了将就人,是肯放些香菜的。后来才觉得,口感驳杂不纯,肉汁也不膏腴了。腊汁肉是个神物,鲜爽不腻,肥肉酥融韧鲜,瘦肉丝丝饱满,香菜青椒之类登不了这台面。腊汁肉如经纬,把馍一粘一连,肉汁上天下地,把馍都渗通透了,吃起来就觉得鲜味跟挤出来似的,越冒越多。

六年前最穷的时候,买早餐就是满家里拣硬币算钱,买麻辣烫都不敢点荤的。到十一月来了笔钱,也不敢大用。她回学校考试前,我们把车票钱算罢,最后剩了些钱,俩人都饿了大半天,买了俩肉夹馍。十一月午后晴暖,两个决定天不怕地不怕过穷日子的人在丁字路口,坐靠着消防栓,边晒太阳,边欢天喜地分吃肉夹馍。

我后来吃过的一切,没一样能和当时的肉夹馍相比。

好长一段时间了,清晨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我的爱情已经死了,他的爱已经消失了‌‌”,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清醒坚强地过完这一天。

是啊,这世界上人心最不可控,说爱就爱了,说不爱就不爱了,哪有生活这般,起码自己用心,还能将日子过得滋润有序。比如,今天周末了,又恰逢是小寒的节气,我才发觉好久没炖个汤润润了,今天宜炖汤爱自己。

炖个鲜亮的汤才好,就花胶虫草花鸡汤吧,刚好前几日浸泡了一些花胶,刚好好楼下便有一家微型的肉菜铺头。我今天特地围了红色的围巾去买菜,跟老板寒暄了几句晨话后,他手起刀落的功夫,我便提回了一个新鲜的鸡腿和鸡翅,这种利落干脆像极我们告别时,手起刀落就是一句‌‌“余生不再念‌‌”,爱的体面,分的利落。

回到家里,取下红色的围巾,换上一双毛茸茸的拖鞋,猫猫走过来闻了闻我提的鸡腿,跟着我到了厨房。自我失恋后,她就像变了只猫似的,变得操心了,变得敏感了,变得关注我了,我的情绪躲不过她灵敏的感知力,有时候吖,我没忍住啜泣了那么几声,被她听到了,她就坐起来盯着我看,安静地盯着我,这都脆弱地要一只猫来操心我了,我亲爱的小猫咪吖,我们的角色相反了,你可知道?

从冰箱里拿出了几颗红枣和一把虫草花,虫草花散发着微微的奶香味,忍不住用力再闻一下,好久没闻过生活的‌‌“小确幸‌‌”是什么味道了,带点烟火气,爱情曾为我的生活带来过‌‌“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浪漫气息,现在才发觉烟火气的生活才是最真实温暖可信的。花胶已经浸泡了几天了,我现在只需要烧开一锅水煮个几十秒便可。猫猫在放姜的位置喵了一声,噢,差点忘了切点姜片……我傲娇的小猫咪,现在可体贴细致了。好了,我洗净了炖盅,把我精心准备的食材放进去加上水便可静待午后‌‌“叹汤‌‌”时光。有人说,喜欢做饭是因为喜欢听着锅里的食物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那是很令人感到开心期待满足的,我也是,很多时候在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中就被治愈了,比如某些特定的回忆排着队,随着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冒着泡被撑破了,渺无踪影……

午觉醒来,我已寻味而出。炖足了四个钟的花胶汤,只见是亮澄澄的汤色,勾起了舌尖的急不可待。纵然再急不可待,还是要拿上盐罐子,轻轻地慢慢地挥洒几下,使细腻的盐粒均匀地融进汤里,为其锦上添花。其实,爱情又何尝不是锦上添花呢?

舀足一碗,有胶有枣有肉有生活,还有什么过往旧事值得计较呢。我,值得被生活善待,因为我,无比热爱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