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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得不到的和已经失去的,才是最好的。

被查出左肾结石时,要忌口豆制品,才真是心灵暴击。从这一天开始,每次看见豆皮儿干子、豆腐脑,对我而言都是一种诛心之劫。在所有豆制品里头,我最爱豆腐脑。也许与我爹有关。

爹在我的记忆里面有好长一段空白期。那段时间里,他只是个概念,存在于家里面女人的嘴角边。时至今日,我已经长出了蓬勃的络腮胡子,而在我印象里我爹却还是那样一个青年人。

我出生那年,镇政府刚刚搬离我们家门口,那个地方有着一种属于八十年代的小镇繁华的遗留气息。大幅画报装饰的溜冰场,充盈着鞋油气味的皮鞋店,再有就是,每天早上热气升腾的早餐店。有一家,如今已经变作小玩具店了,但我每每路过他家门口,总会想起我跟爹在那家早餐店吃豆腐脑的情景,从无例外。

豆腐脑这玩意儿,南北有咸甜之争。对我而言,不论外物如何纷扰,我只坚持自己的口味。

小男孩怕爹,不知道是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情绪,当你爹对你来说还显得有些陌生的时候,或许这种感觉会尤其强烈一些。当他提出带我吃东西的时候,我怯怯的。

早餐店里窗户被油污沾染掩盖,光线很暗。豆腐脑的底汤用的是大骨酱油汤,大钢勺舀出来往豆腐脑上一浇,洒上香菜,麻利上桌。那顿早饭是我打从出娘胎以来吃得最隆重的一顿早饭。好像是在那天我认同一点,自己也是有爹的。他的笑意和臂弯的温暖,时不时的就突然蹦到我的现意识之中。

我不想说自己的童年是幸福的。因为我的父亲和母亲都吝惜爱意的表达。对我,对对方,都是如此。渐渐我习惯了自己走路上学,自己缝补破掉的袜子,自己处理使我血满衣襟的鼻子,自己做饭。

十几岁的时候,面对这种际遇,我还满心自豪,因为跟同龄人相比,我好像能解决好多问题。可到了二十多岁,反而满心遗憾。十几岁穿胶底单鞋的小男孩兜里有五毛钱买一包干脆面就感觉自己拥有了全世界,而青年时期的我,却总是感觉,很慌张,一无所有。不知道哪一天,我和亲爹走到了那个互相看不顺眼的阶段。那个傲对全世界的男人怎么可以显得懦弱呢。

可是一切本就是我一厢情愿。我会懦弱,我会痛苦,在面对别人的轻视和鄙夷时,我会难受,会怀疑自我。我爹也会。我会劝自己原谅自己,却总是苛待自己的父母亲。果然儿女还是自私。

许多年以前,在同一家早餐店,店里大叔说今天豆腐脑点卤点坏了,我一只脚蹬着脚踏车的踏板,一只脚支着地面,告诉他,我没关系,就是喜欢吃这一口。他笑笑说,那不收你钱啦?我呼哧呼哧喝了两大碗,只觉得满心欢喜。

 

一年之际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早晨的包子。

纪录片《早餐中国》里有一句经典台词:“只需早起,你就能找到故乡。”一座城市的苏醒时间常常与遍布街角的早餐店同步。

包子铺半拉的门帘,漏出点点微光,香气漫游,暖意盈盈。忙碌的老板们总是在寅时闻鸡起舞,撸起袖子二话不说,投身于一场浩大的面粉加工盛宴。太阳初升,一切就绪,这些早餐铺子们,也为整座城市送上一缕缕准时准点的香气。

随着城市的发展,便利店在现代人的生活疆域里大展版图。在上班路上经过的罗森或者全家买几个包子、茶叶蛋或便携面包,成为当代年轻人解决早餐的最优方式。然而每当我坐在工位上吃着罗森的咖喱牛肉包,肉是香的,皮是香的,但不知为何,总觉得,它不如我们当地小学门口的包子铺里卖的鲜肉大包香。

直到有一天我早起晨跑,不知疲倦地跑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竟然在街角意外地发现了一家人流攒动的包子铺,背着书包的六七岁孩子与拄着拐杖的耄耋老人来来往往。总是行色匆匆的年轻人们,这会儿也气定神闲地坐在小板凳上,一心一意地享受着这份难得的晨间觅食时光。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森的包子兴许不比小时候吃过的肉包逊色,而我始终想念的,是记忆中独属于早餐时刻的城市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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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对包子最深刻的记忆,是妈妈的那句:“早点起床,不然抢不到罗记的水煎啦!”罗记是我家楼下一家生意极好的包子铺,老板原是山东人,异乡创业,这包子铺一开就是十年,而他家的水煎包也富有山东利津特色:“面细皮白僧帽装,油渗包底呈金黄,香飘招徕行人步,油而不腻味道美。”

色香味俱佳,因此店里的食客总是络绎不绝。早上不到十点,铺子里的水煎包基本就卖空了,如此看来,早起才是享受珍馐美味的绝佳途径。

每一锅水煎包的出炉,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争夺战,口水四溢的饿狼食客挤在旁边蓄势待发,拿着撑开的塑料袋和小碟小盘翘首以盼,只等老板开盖的那一刻。

“我要五个!”

“给我来九个!”

“老板给我装上十个!”

此起彼伏的声音里,幼小的我的喊声总是被淹没,又或者是因为个子矮总是不被老板瞧见,因此不论去多早,我都拿不到第一锅水煎包的话语权。但我总安慰自己:我是小孩子嘛,嗓门不大,所以总买不到第一锅。

买不到第一锅兴许遗憾,但挤在水煎包的饼铛周围,一睹水煎包的制作历程倒是治愈又幸福。水煎包的个头比锅贴大,褶口耷拉地开向一边,馅多皮厚又松软。

老板每次都会先在平底锅中放入少量底油,将包子生坯在锅中排列整齐,那乖巧的模样,如同上课时排排坐、抬起脑袋的认真小朋友,等包子底部煎出硬壳后,倒入水,使水的高度不超过包子的一半,这样半煮半蒸。直到发面的包子外皮变胖大,锅中水烧干就可以了。成熟的水煎包因为发面的缘故,会挤在一起。起锅铲动煎包的时候,一颗颗圆滚滚又带着金黄草帽的白胖子排队下落,新鲜出炉,憨态可掬。

端详小碟子里刚出锅的水煎包,周边洁白,包底金黄,酥皮是恰到好处的薄若蝉翼,馅里更是一个神奇的万花筒,葱香,肉香,有时还揉入野菜与香菇的独有香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口感丰腴而饱满,香味悠长。

02

但要说回记忆里我最爱的包子,当然是专属于甜食控的福利——流沙包。这时就不得不提广式早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子巨头:流沙包与叉烧包。

早年蜗居小城,对两大包子巨头的想象,总是停留在对岸动画那只小猪仔的歌谣里,叫麦兜的猪仔总是乐呵呵地唱起来:“大包多整两笼,大包多整两笼。”

直到近些年外出工作,脑海里对广式包子巨头的幻想图景,才真正落了地。那时刚下飞机,第一站便去到位于广州北京路的正宗广式茶餐厅——点都德,点了一份凤凰流沙包和一份蜜汁叉烧包。第一次吃时,那种直触味蕾的口感简直惊艳四座,顿悟麦兜为什么总要多整两笼,还“唔怕滞(不怕撑)”。

流沙包香味十足,浓郁的奶甜味中,糅合着咸蛋黄的味道,唇齿未切进芯,金黄细沙便热气腾腾地汨汨流出,口感饱和,分量十足。撕开白玉般的包子皮,一条金黄的流沙拖尾而出,这其中细而浓稠、蜿蜒不竭的流沙质感取决于糖、黄油和咸蛋黄的比例。在传统配方里,二成咸蛋黄、二成黄油、六成糖粉是流沙效果形成的重要密匙。流沙之质感,奶黄之色泽,香甜之滋味,总是让爱好甜食的食客流连忘返。

更加享有盛誉的叉烧包,因馅料为特制叉烧肉而得名。民间对叉烧包的“体型”有经典描述:“高身雀笼型,大肚收笃,爆口而仅微微露馅。”与包子皮中的死面(未发酵的面皮)大军不同,叉烧包采用发面制作,叉烧包的发酵面团经过改进,在包制时要捏制成雀笼形,发酵适当后,包子顶从头部自然开裂,形似开花馒头。

而叉烧包的灵魂便在于这特制的馅料,软滑刚好的包子皮,以肥瘦适中的叉烧作馅,片片如同指甲盖大小,油脂均匀,味道肥美。稍微撕开,叉烧馅料倾泻而出,渗发出阵阵叉烧的香味。蒸熟以后打开整个包面,香滑有汁,甜咸适口,一口咬下就能感受到里面饱满的肉香。叉烧与酱汁完美融合,肥而不腻,风味独特,做出了入口即化的神奇口感,令人回味无穷。

03

作为一统中国南北早餐江湖的龙头老大,包子圆头圆脑,憨然自得,又最能抚慰人心。它仿佛一个神奇的万花筒,把不同城市与时域下的生鲜时令,揉进一幅白面皮制成的乾坤袋之中。

有追求的食客们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将中式食材进行多元组合,辅以巧思与风味,铸就了祖国疆域里各派各包百花齐放的繁华图景。生煎包、小笼包、蟹黄包、灌汤包、破酥包、烤包子……这简单的包子皮加馅料的组合,又因为面皮的发与不发,油水的区分与混合,馅料的特异与平常,外形的有褶无褶,烹饪方式的煎炸蒸煮烤,变幻出千百种风味——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包子”。

年岁渐长,离家越远,我们或许越难再复刻小时候吃过的包子铺里,那镌刻着家乡记忆的口感与风味。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清晨忙碌的包子铺里暖意盈盈的烟火气,带给我们的不只是口感上直抵舌尖的柔软与香甜,更是心底里蒸腾而起的温柔与感动。

所以下次出门买早餐,别再总去便利店啦,试着发现家边街角疙瘩里热气腾腾的早餐铺子,买上一只圆滚滚、热腾腾的大包子,唤醒元气满满的一天。

每天早上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吃早餐!这种想法在眼皮睁开的一刹那便如浪潮一般涌入脑海,满脑子都是挥之不去的吃吃吃,再也没有脑容量去想别的事,对我来说一切事情都只能是早餐之后的了。如此强烈的想吃早饭,倒不是因为养生专家痛心疾首指出那些不吃早餐的危害,只是单纯需要满足一下对神圣的早餐的渴求之心。

怎么说是神圣的,当第一口吃食下肚,整个人一扫困倦,立刻变得精神起来。它安抚了哀嚎的饥肠,填满了空了一夜已经扁平的胃。早餐将胃变得暖暖的满满的,将肚皮变得紧实饱满。满足与幸福像电流一样刺激了周身上下,打一个‌‌“饱颤‌‌”之后,走起路来感觉充满活力的脚步都要离开地面了。

从小到大的早饭都是一碗牛奶,一枚水煮蛋,一片面包加水果。从来没有吃够过,因为它并不单调无聊。每天早上都像是做游戏一样,蹦蹦跳跳的从橱柜里抱出一盒盒各种口味的麦圈,随心所欲地搭配,把各种口味五颜六色的麦圈倒在碗里,醇香的牛奶一股脑的将它们冲散,纯白的奶碗里便浮现出一朵一朵可爱的小花。

7分钟的水煮蛋刚刚好,既不会溏心流的满手粘腻,吃不出水煮蛋的Q弹紧实。也不会蛋黄沙硬,噎地让人咽不下吐不出。每每吃水煮蛋,必要将蛋剥干净让它圆溜溜的躺在小碟子中,淋上些许酱油,用小勺子切开滑嫩的蛋白,露出珠子一样明黄的蛋黄。让它在酱油碟子里打一个滚,沙沙的蛋黄便饱蘸酱油汤变得绵软而鲜美。有时候玩性大发,会在碟子里挤上甜辣酱,番茄酱,沙拉酱,淋上醋汁,蒜汁也可。总之能想到的酱都可以加进来,让本来没有味道的白水煮蛋变得滋味丰富,嚼出满嘴的酸甜苦辣咸。

忙碌的一天就要开始,怎能没有碳水化合物去垫饥。面包作为一种最简单的食物,做起来比蒸馒头还要好把握。只要发挥想象力,把各种果料,杂粮一股脑地和进面里,再放到烤箱叮一下。专属于自己的homemade便新鲜出炉。嘴巴没有什么刁钻的要求,只要是刚烤出来散发着麦香的面包都好吃!果酱黄油乳酪摆一排,尽情的挥起小餐刀去涂抹吧!

早餐不还得补充点儿维生素?苹果,梨子,香蕉,橙子随随便便的切成小块,色彩纷呈散乱在盘子里,用叉子叉起来一口一块,每一口都是不同的酸甜味道,每一口都是惊喜。

早餐吃得像个孩子一样,这一天都是快乐的。

 

小时候,我挺不喜欢我爸的一个习惯:每天早上醒来,穿了衬衣,靠在床头,盯着电视机发呆。电视机是关着的,他就那么坐着不动,也不起,足有半个小时之久,等到我妈把饭菜端上桌子,一遍遍说菜都凉了,他才起身。我问老爸:‌‌“每个人早上起床都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他猜了刷牙洗脸叠被子甚至穿鞋,我说:‌‌“通通不对,是睁开眼睛。‌‌”老爸笑了:‌‌“我睁开眼睛半小时还没起床呢!‌‌”我摇着脑袋叹息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走开了。

不意十多年后,我也有了这习惯,而且是老爸的升级版。老爸还要先坐起来,穿上衬衣或毛衣,我却除了眼睛睁着外,一切和赖床没有任何区别。

读研时的室友说过一句话:‌‌“一个人两三年的成就,看白天八小时;十年的成就,看晚上两小时;一辈子的成就,看早上一小时。‌‌”可惜他不是名人,不然,我敢打赌这句话会成为经典。

按今天在城市人的生活节奏估算:每天睡觉八小时,工作八小时,吃饭三小时,通勤两小时,刨开以上,剩下三小时,刚好可以早上一小时,晚上两小时。

可我问周围人,早上有空吗?几乎清一色没有。

不过,也有例外。某甲,早上有四十分钟,遛狗。这相当于晨练吧,但鉴于北京的空气,效果就不好说了。某乙,早上有一小时,打坐。某丙,早上有半小时,看书。我听了很敬佩,再仔细问才明白,他看书并不是因为‌‌“一日之计在于晨‌‌”,而是因为肠道不好,如厕时间太久,以至于无聊。

其他朋友,都是闹钟一响,如厕穿衣洗漱,路边买张煎饼果子和豆浆,就进入早餐时间了。

英语中的早餐叫breakfast,fast是斋戒、禁食的意思。一天之中,首次打破斋戒,就是早餐。这里头隐含一个意思:早餐前必然要做点事情,不然一觉睡醒就吃早餐,就无所谓‌‌“开斋戒‌‌”了。

在这点上,东方也不与西方矛盾。《红楼梦》里,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早上四更起来理事,一天的大小事宜都安排妥当了,才吃早饭。很有意思,这不是古代人的节奏,而是CEO的节奏。比方说今天,马化腾也这么干。据圈内人士说,马化腾常常亲自回复普通员工的邮件,腾讯员工有一万余人,马化腾的邮件通常是在凌晨三点之后发出,持续到早上七点。腾讯九点上班,上班之后,员工刚好看见领导指示,就可以直接干活了。

我小时候暑假去乡下玩儿,他们也有类似的生活节奏:早上四五点起床,下地干活,刚去时天还没亮,干到天大亮了,七点多,回家做早饭。——白天太热,早上下地凉快,而且刚睡了饱饱的一觉,精力充沛,干起活自然事半功倍。陶渊明诗‌‌“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就常常让我想起农人的作息习惯。

就我个人经验来说,早餐前的时间也是极其重要的。我的工作是写稿,写稿这事,既是体力活,又不是体力活。说是体力活,是因为脑子里有了东西之后,再形成文字只需要费些敲出来的功夫。但脑子里怎么有东西,却不是体力活。我早上醒来盯着天花板,脑子里思绪纷飞,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若不能用,我就任它飞走;若能用,我随即起床刷牙洗脸吃饭,再打开文档把它变成实实在在的句子,快则半小时,慢则一小时,初稿就出炉了,基本不会有问题。极偶尔的时候,会有一些有意思的想法光顾,一旦光顾,我就抓住它,腾地坐起,翻身起床,牙不刷脸不洗,披了睡袍打开电脑一气呵成。否则再写就难了,因为跑掉的不是想法,而是当时的感觉和冲动。常常白天对着电脑冥思苦想一篇文章如何写,想了一天,勉勉强强敲出来,再看看,还是不行。文章没有想法,语言再怎么修饰,都不会好。

昨天吃饭,和一个在互联网公司做产品的朋友聊起这事,他告诉我,他们圈里许多人都有早餐前思考产品的习惯。做产品,最重要的是idea,白天诸事繁冗,淹没在各种事务性的工作中,很难有idea。晚上又吃饭聊天看电视,也不行。唯独早上,灵感最容易造访。

每个人一天的时间都是24小时。可早餐前的总时间,有人是零,有人是半小时,有人是一小时或者更多。其间的差异,就将不同人的效率显著区分开来。大家都有好钢,却不是每个人都用在了刀刃上。

我向大家推荐这种方法,即睁开眼睛赖在床上思考。切记,睁着眼睛很重要,不然,思考着思考着,就变成回笼觉了。

 

人类对于食物有着一种本能的归属感,大冷天喝碗热汤、懒洋洋的午后配着茶吃块蛋糕都会莫名其妙令人觉得振奋和愉悦,连趴在笔记本前看美剧或电影,都要磕着 瓜子才觉得满足。去年《深夜食堂》的漫画在大陆出版的时候,我受托写过一篇文章,说自己对传统客家食物的好感,我列举的两样东西是足料的酿豆腐和新鲜冲泡 的擂茶。不过这些小时候常常可以吃到的美味,随着自己慢慢离家越来越远,也越来越难吃到。

我小的时候,就住在镇上一家老牌饭店对面,说是 饭店,其实就是现在街边最常见的小餐馆。那个时候小镇的商业区还很小,从街头走到街尾,可能都不需要两分钟。连买菜都必须早起,因为从各个村落挑着自家蔬 菜来卖的妇女们,六点开摊,八点就准时收摊。饭店自然也少,除了偶尔给赶早集的人提供早餐,很少有人会在正餐时段到那里用餐。我小时候大部分时间,早餐都 是肉丸汤和汤或炒的河粉,我们那里人将河粉叫做“水粄”,潮汕人将河粉叫做“粿条”。

我曾经亲眼见过饭店的师傅制作肉丸和河粉,在那个年 代,没有什么机器,全是靠人力,是一项非常耗时且耗体力的活。从屠宰场买来新鲜的猪肉后,人工将肉剁成肉浆(就跟电影《食神》里的莫文蔚差不多),原汁原 味的猪肉丸子是什么都不需要放的,但不知道是这几年猪肉的味道越来越膻,还是食客们的舌头变得刁钻起来,总之现在有些肉丸子会放胡椒、西芹或者香菇。

将 肉浆放置于掌心,像揉小汤圆丸子一样把它揉成圆形,然后放入早已经滚烫的沸水中,肉丸子就会迅速成型,将成型的丸子捞出来晾干,就是我们市场上能见到的用 来贩售的肉丸了。肉丸的筋道与否与剁肉浆时师傅的力道相辅相成。煮过肉浆丸子的沸水中加入骨头,就会形成一锅高汤,这些高汤也是汤河粉美味汤底的秘密。正 宗的汤河粉绝不可能用白开水煮成,一定是煮过肉丸子炖过骨头的高汤。奇异的是这些高汤从未加过什么味精,喝起来却甜甜的,味道鲜美。

米粉 制作起来就更加复杂了,原始手工制的米粉,需要在前一晚将米捣成米浆,然后将米浆放置于不漏液的竹筛中,入锅蒸半到一个小时,等到这些米浆成型时,再拿出 来切成条状,这就是最终我们吃到的河粉。因为耗时耗力,自我高中以后,我所住的小镇就已经没有人愿意再做河粉,用我对面师傅的话来说就是“根本就赚不了几 个钱,从前都是街坊邻居爱吃所以做。”我今年回家过年的时候,发现那家从我有记忆就存在的老牌饭店倒闭了,现在换成了一家杂货铺。

肉丸汤 和河粉,这两样是我印象中最能代表客家早餐的东西。客家当然还有很多早餐,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吃法,比如在紫金县城,人们喜欢吃牛肉丸的河粉,还有及第 汤和所谓的八宝汤(用猪身上的八个部位熬成的鲜汤,因为我不爱吃内脏,所以一直不怎么爱吃);在水寨县城,人们会喜欢喝瘦肉汤,配上客家腌面(我在县城读 的高中,读书的时候每天的早餐就是腌面),总之跟大家传统意义上的豆浆油条不太一样,我小时候的早餐看起来要更花心思和时间。

我到上海四 年,从没有在这个城市的早餐吃过河粉,我前公司楼下的一条街据说都是广东来的湛江人开的,他们将大广东各种美味的夜宵(砂锅粥、烤生蚝以及令人目不暇接的 广式点心)带到了上海,但自始至终没有人开过一间卖河粉的简易早餐店。所以这四年里,大部分时间我的早餐都是馄饨、鲜肉月饼,或者在巴比馒头随便买个包子 配杯豆浆吃下去。生活在城市中的人越来越不把早餐当一回事,别说简单的早餐,只要还坚持吃早餐对很多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不易。

我只有在偶尔 回到深圳的时候还能吃到儿时吃过的早餐——简单的猪杂河粉,就在我住的地方对面。老板不是客家人,是潮汕人,但我和妹妹都觉得味道跟小时候在家乡吃过的出 奇相似。我总是要求老板去掉猪肝或是其他内脏,老板大可以直接去掉就好,但每一次他都坚持要补回一些猪肉丸、肉片或者瘦肉给我。他看起来和和气气,说话带 浓浓的潮汕口音,常常不收我们的零头。

因为担心下次从上海回到深圳这家店就会跟老牌饭店一样倒闭,因此只要人在深圳,就会每天都去吃一 次,有时候是早上,有时候中午晚上也会去吃,还有时候与朋友唱K到凌晨四点,进家门之前都要再去吃一碗。每一次都点河粉,满满一大碗,吃起来比拉面还要满 足。自始至终都两三年了,这家店的河粉还是只收十元,里边的分量也从来没有少过。

我从小到大都不知道“客家人”意味着什么,直到大一时选 修“岭南文化”,我的老师在介绍客家文化的时候跟我们说,所谓的“客家人”就是“以客地为家的人,他们所住的地方,不是他们的故乡”。他说客家人是两千年 前因为战乱从中原逃难到南方的贵族,因此广东、福建、台湾、新马泰都有客家人的身影。我听到这里的时候觉得很开心,毕竟是贵族呢。之后又觉得很失落,因为 老师说中国的八大语系只有客家是找不到准确发源地的,就跟大部分客家人一样,早已经不知道祖上来自什么地方。

饱受战乱的困扰,最终背井离 乡以客地为家,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所以才会出现围龙屋,当代人以此为景点,并引以为傲,在我看来确实一个无时无刻不令人感到伤感的建筑。我家的祖先牌位 上写的是“山西太原温县”,但我生活的那个地方,包括我在内,几乎所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山西,也许我们跟山西某个村子的人说着一模一样的方言,但是我 们对于山西并没有归属感,很多在广东出生的客家人早就已经觉得自己是广东人,觉得广东这个原本的“客地”就是自己的故乡。

在我看来,大多数在城市里生存的年轻人都是“客家人”,背井离乡,像一颗浮萍从家乡来到北上广这些城市,可能扎根在当地,可能在那里生了小孩,但偶尔还是会觉得自己身处“客地”,觉得自己是“一个以客地为家的人”。

大 概千百年来,未曾改变的,或者说甚少改变的,就是那些一直流传下来的食物。就像我对于面食、饺子或是河粉这种出于天性的喜爱,也许是一种折中的证明,证明 我身上流的血液来自于两千年前中原某个部落,因为对于这些原本不属于南方的食物有了奇异的先天性归属感。历史抹去了所有关于那个部落的一切,只有这些食物 一代一代传承了下来,变成一种历史,一种印记。

只是,令人难过的是,这些食物也日渐难以吃到或快要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