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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会经历什么?据说会像放一部超快镜头的电影一样,回看自己的整个人生。这部电影除了主视觉固定不变,没有主角,没有主题,没有主线,因为它拿来不加剪辑地混编在一起的素材,不过是一生中亲历的各种平凡到消解一切光环,琐碎到几乎无足轻重的细节。

这就等于说,若把弥留之际的回忆,视作一份个人生平的鉴定书,那将结论一栏盖得密不透风的所有印戳,没有一个是在世时全力追逐的那些抽象的理想、目标、价值、意义,全是细节,只有细节,具体到不能再具体,实在到不能再实在的细节。

甚至可以引出一个近乎荒诞的结论:被人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生意义,或许本身就毫无意义,不同的人生,本质只在细节的不同。

说个真实故事,有位从事写作的朋友,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不久,出过一起险些丧命的事故。当时他在租住屋的窗台边晾晒一床棉被,把棉被搭在架杆上,想要尽量抖搂开,不料猛一用力失去重心,头朝下栽出了窗台外。租住屋在六层,可想而知摔到地面会是什么后果。他告诉我,就在天旋地转的那一瞬,他竟然如开天眼,看清对面住宅楼的一扇窗口内,有位正在灶台前滋滋爆油地煎着鸡蛋的中年男人,因为蓦然目击他出的意外,颠起翻面的黄白相间的鸡蛋差点落到煎锅外。他同时还看清地面上刚走出楼门的一位老阿姨,听到他一声惊叫,仰起满是皱褶的脸孔,投来莫名震惊的眼光。而就在同一时刻,他脑子里转的唯一念头,是前两天刚向同科室一位关系不错的大姐借了1600块,既没打欠条,也没告诉其他任何人,这让他陡生懊恼和惆怅,想到等他坠地一命呜呼,这笔钱无论如何都还不上了,实在是愧对那位大姐。

也亏得他命大,就在整个身子脱离窗台向下直坠时,他双手出于本能奋力扑腾,其中一只正巧抓住了钉在墙上的架杆托架。人悬半空,侥幸脱险。

是的,意外发生时他目之所瞩,心之所虑,全是细节,无关他能否脱险的细节,在分量上与他一条性命的价值完全不相匹配的细节。

他的身体停止了坠落,但他对人生固有的某些观念却没有,而是沉重地砸到六层楼之下的地面,碎成粉末。

这个故事反过来足以告诫我们,没有理由低估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一个细节,不管它有多卑微,多不起眼,多善于掩藏它自身不被发现。我想,这背后的终极原因或就在于,只有偶然、随机、不可复制的细节,才是对于每一个人生命轨迹的精准定位。

从这个意义上,那句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的名言,虽已成为商业社会最流行的口号之一,其实只是对于细节本质最浅层的理解。而且,它还必须从细节和整体的综合关系上去把握:只有整体先行先决地确立内核和框架之后,细节的决定性作用才有可能彰显。

我住的小区门口有家菜市场,疫情期间关关停停,有几回我去采购,发现几乎所有摊位码菜的方式完全一样,但只有一位40岁上下的女摊主,摊位上不论叶菜还是茎菜,无分菌类还是瓜果,一律摆放得比较疏朗,却也一律比其他摊位显得更新鲜水灵。细一察看,原来她的摊位表面,铺满一层湿漉漉的深蓝色毛巾毯,摆放上面的菜得到水分的滋润,犹如振作了灵魂。她卖出一样,马上从摊位下拿出一样,补在空出的位置上,绝不追求视觉的壮观。尽管价位比其他摊位都高,但并不影响招徕的客流最多,菜也销得最快。这位女摊主仅凭一个细节,便打败了全场所有同行。

要问世界上哪个国家的人是最强细节控,一般都会想到西方的德国人和东方的日本人。如我教过的一位德国留学生,曾用一年多时间单人骑行5万多公里,遍游36国,但在课间休息时听完他介绍,我才发现他真正惊人之处,是出发前先花将近一年时间,以非凡的耐心做足了全面的准备。他先是骑自行车环游一圈德国,积累在不同天气状况下骑行的基本经验;然后进到一家自行车修理店打工半年,掌握改装和维修自行车的全部技术,对于骑行途中可能出现的任何突发状况,提前做好预案;另外还主动结识一位有过环球骑行经验的同胞,向其详细取经,并达成约定,骑行途中遇到非常情况,可以及时联系对方征询建议。直到凭着无数细节的累积,扫清了计划清单上的所有疑点,他才在一个清晨正式动身上路。

还有一位芬兰男生,人极聪明,报考牛津大学医学院,两门笔试高分通过,口试时也应答如流,没想到偏偏折在面试老师的最后一问上:“你有什么要问我们的吗?”他寻思这不过是面试的结束语,回答没有,结果因此被刷。面试老师的理由很是硬核:“你怎么可能对一个准备要生活六年的地方,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呢?”一个最小细节的闪失,让他做了几年的牛津梦破灭。

说到文艺作品中的细节,就如呼吸和脉搏之于人体一样,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塑造人物,推进情节,深化主题,烘托气氛,作品中任何一个环节和局部,都只能依靠细节来定型和呈现。当然,将细节作用放大到极点的典范,当推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领旗的侦探小说。案情从始到终的关键节点,全靠在不经意间预留好的细节上翻花,那些细节仿佛沉睡在某个僻静的角落,只等被侦探们的一声唿哨唤醒,便会升空爆裂。相比之下,日本文学的殿堂之作《白夜行》,遭人诟病最多的一点,出在结尾一个犹如免费赠票一样轻易到手的细节上:耗时19年追查真相无果的退休老警察,忽然从花盆里翻出一块太阳镜碎片,通过比对上面残留的指纹,一举坐实了男主角的杀人罪。

转到影视,合格的编剧应该具备的两项最基本技能,一是逻辑演绎,二是细节转化:在剧本创作前期,关涉主题、结构、人设、情节的编制,更多倚靠的是前者;到剧本创作后期,关涉剧本每一场次的实创,主要依仗的就转为后者。要知道,即便把完全一样的分集故事大纲,交到不同编剧手里,写出来的剧本,质感和风貌上必然天差地别,就因为基于他们各自的创作认知和生活积累,在细节转化的方向、路径、方式、形态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这本无必要求同,只是剧本的质量自会见出高下。

如何提高细节转化的能力?这个问题同样也提给我自己。我想无他,只能从最笨的办法起步,在生活中多观察,多感受,培养对细节的敏感,增强捕捉细节的能力,学习透过细节的平凡看到不平凡,直到形成一套自己独有的关于细节的美学体系。或许,真的要到弥留之际,脑际重现人生过往中那些曾被忽略的细节时,这套美学体系才算最终建成吧。玩笑话而已。

最后再说一个有关细节的故事,出自一位年岁稍长的美国女生。有一年,她和几位朋友前往约旦河西岸的伯利恒古城游玩,突然得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加沙地带爆发冲突,紧张局势转瞬升级。带队导游出于安全考虑,匆忙将她和其他游客们接回大巴,准备迅速撤离这片火山口。当大巴缓缓驶向以色列军人的检查点,站满道路两侧的巴勒斯坦民众,一个个全用愤怒的眼神,瞪视着车里这些在他们看来永远站在以色列一边的美国人。

这时候,美国女生呼出的气息,蒙住了车窗玻璃,她下意识地拿手去擦,好看清窗外的景象。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道路一侧的巴勒斯坦人,误以为她在向他们挥手,稍作迟疑后纷纷抬起手来,也向她挥舞致意。

美国女生愕然,但她知道不能让自己的手停下来。身边的几位朋友跟着她一起挥手,带动车里的游客全向车外挥起手来,另一侧的巴勒斯坦人也跟着响应。一时间,场面变得异常感人,车内车外的人全都笑脸洋溢,犹如老友之间依依不舍的告别。

那一刻,一个原本被误会的细节,发挥了戏剧性的作用,让人性中的善与温情,跨越了种族的冲突,现实的争端,历史的仇怨。

向细节致敬。

不可能会有比这更好的福尔摩斯译本了

我前两天买的中华书局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终于拿到手了,我上手翻了一下,妈的,强烈推荐。

译者叫李家真,四川老乡。

看行文、译注和附录,翻译家是有点傲气和自负在身上的,但是他配。

某种意义上这个版本是1981年群众版之后第一个完整的新译本,其他很多家的版本,该说不说,都是互相抄来抄去,再改几个细节而已。

但李家真不是,他真是从头到尾重新翻译了一遍,不光很有实力,而且下了很多苦功夫。

比如他敢把福尔摩斯最著名的《A Study in Scarlet》从《血字的研究》改成《暗红习作》,而且有理有据,不卑不亢,就已经很厉害了。我看这个翻译,才知道篇名指的根本不是墙上那个血字(我也一直纳闷,其实墙上的字在全篇根本就不重要啊),而是福尔摩斯和作者本人一点自负的趣味。

再比如他还细查入微,把无数版本里提到的华生第一次见福尔摩斯时说自己‌‌“养了一条斗牛犬‌‌”,纠正为‌‌“私藏了一把手枪‌‌”,一解我多年的疑惑——这狗后面怎么就没影了?同时手枪也跟后面很多剧情都对上了。

这个地方又是俚语又是省写,他居然生生改了过来,可见对作品之用心。

而且,我买的是2022年出版的第二版。2012年首版出版后,也有一些人提意见的,说把老伦敦地名翻译错了什么的。这个译者居然看了,在这版里愣是对着伦敦老地图一一改过来了,比如《暗红习作》里,提到那个错过了抓罪犯的警察的巡逻地,生生从‌‌“高地林区‌‌”改成了‌‌“荷兰林路‌‌”,这简直细得不能再细了,属实是厉害。

同时译者虽然抠细节,但译笔依然流畅轻松,各处都留下译注,让人边看边学。我觉得不可能会有比这更好的福尔摩斯译本了,我还觉得所有外文作品要是都有这个级别的译本就好了。

强烈推荐各位福迷如果要买个收藏版,就这个版本没错了。


描写林黛玉

南轩墨兮驻微办:我国中小学语文教育全面失败,以至于很多人评价文学好坏,第一反应就是是否词藻华丽。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的。比如我们看古人如何评价名著。

《红楼梦》中描写林黛玉的一段非常有名,我记得还进了语文课本吧?

‌‌“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现在我问,这段话好在哪里?无论你回答什么,现在我给你看脂砚斋的批语:

‌‌“不写衣裙妆饰,正是宝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见。黛玉之举止容貌,亦是宝玉眼中看,心中评。若不是宝玉,断不能知黛玉是何等品貌。‌‌”

——就是说这段话妙在它话里有话。你乍一看觉得这是对黛玉外貌的‌‌“客观描写‌‌”?不!这其实是宝玉的‌‌“主观‌‌”,是宝玉眼中的黛玉。

宝玉不看物质的东西,只看人本身。所以宝玉不看黛玉穿什么衣服、戴什么首饰、画什么妆容,只看她本身什么样子。这是一。

至于尤其是最后的和比干、西子比如何如何,这是看得出来吗?看不出来,这是宝玉自己想出来的。所以宝玉看黛玉,同时心里判断了黛玉。这是二。

所以这段话明写黛玉,实写宝玉,一下写了两个人,这才是这段话真正的‌‌“笔法‌‌”所在。语文课如果不能教明白这个,就白教了;学生不能学明白这个,就白学了。

 

 

一个回家的中国士兵

在军队服了义务兵役之后的那个夏天,我强迫自己读了海明威。我总是害羞和喜欢独处,这对我在军队里没有好处。但是如果没有我带到军营里的那些英文小说——狄更斯、哈代、劳伦斯,我的日子会更糟糕。尽管我的英文理解能力还很初浅,大多数晚上熄灯以后,我会偷偷跑到连队的仓库里,让自己从小小的苦日子里放个假——暂时离开那些粗暴的军官,离开对训练的恐惧,来到一个充满爱情、死亡和疯狂的戏剧世界。

回到北京以后,我用书本为自己建造的屏障开始垮塌。我母亲出生时外婆已经神经错乱。母亲曾经告诉我和姐姐,假如我们不听话,她就会变得像外婆一样。就在那个夏天,她似乎要兑现她的诺言。我姐刚开始第一份工作,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十九岁,还没有上大学,在父母眼里也还没到交男朋友的时候。

在哈代的世界里,人生苍凉但依旧风景如画;劳伦斯笔下的疯狂使人心寒却有一种神奇魅力。但是我母亲的神经质却没有丝毫美感可言,任何一件小事都有可能引起母亲的发作:从日出到日落的蝉鸣、七月湿热的浓雾、姐不在家吃晚饭、以至于父亲烧的饭菜。但是母亲的火从来不朝我发——我是她从军队里失而复得的女儿。

一天晚上,我正在读《永别了,武器》,父亲走进我房间里。他对我说这个家得靠我,无论是我姐还是他自己都阻止不了母亲发疯。“我和你姐都算不上,她更爱你。”我向父亲保证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父亲离开后我关上了灯。没有一丝的风,从打开的窗户里,我能听到有一群老光棍在路灯下下棋,他们互相咒骂嘲笑对方的臭棋。我听见有人在拍打蚊子,当老光棍们在外面下棋的时候,我梦想自己是海明威小说里的英雄:为去意大利丢了双腿、喝味美思酒、看赛马、和军官们交换荤段子逗乐。

第二天上午,我父亲没有买到配给的鸡蛋,从食品店里空着手回来,因为鸡蛋已经卖完了。母亲用我们听惯了的毒咒责骂他。这是鸡蛋、食油、面粉和大米配给的最后一年夏天,尽管这些东西已经可以用较高的价钱买到,就是所谓的“议价”。并不是我们买不起鸡蛋,就像不是因为父亲把菜烧得太熟,也不是因为我姐看上去对她的不敬把母亲逼疯。她一生中都在害怕自己会发疯,而在这个夏天,她似乎鼓起最后的力量来谴责这个世界——主要是责怪我父亲——没有能够挽救她。

午饭后母亲的怒气依然不减。我把配给本放进一个篮子里,母亲问我去哪儿,我拿上海明威的小说告诉她我去买鸡蛋。

在没有一棵树的食品店院子里,大约已经有三十个人在排队。排在最后的一个女人坐在一块砖上,用一张放开的报纸遮住自己的脸。她告诉我鸡蛋要到四点钟才开始出售。

在七月的阳光下,我一动不动站了两个小时,但是排在队伍里的远不是我自己,我似乎变成了在雨中撤退的弗莱德利克。他在河里游水躲避枪弹,后来又穿上便衣,和爱人一起驾船驶过一个湖泊来到瑞士。假如你能生活在小说里,一切会变得好起来,甚至死亡悄悄降临时,结局不过只有几页甚至几行文字。

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我抬头一看,是父亲来了。他避开我的眼睛说要我回家,他来排队买鸡蛋。

我知道,甚至站在太阳底下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暂时的逃避。但是我还不准备回家,不准备回到我自己的角色,我告诉父亲我愿意等。他点点头,几分钟后他带了一瓶冰汽水和一支印有数字的冰棍棒回来了,我可以用空汽水瓶换回两毛钱。

我看着父亲走开,他是一个失败者。冰棍棒是温热的,汽水瓶冰冷,而我不是弗莱德利克,他的战争已经结束了,那是多么美丽、悲剧和仁慈。

快亦不哉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滩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彳亍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渣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絪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鸣鸣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的执行了鸡司晨的职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颈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作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什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我作为一个读了好几年史书的人,这其中有小部分字认识,大部分的字不认识。

但是我并不以我认识这些字为荣,也不以我不认识这些字为耻。因为这些字能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机会太少了,几乎为零,认不认识都丝毫影响不了我们的生活。

说它们是生僻字其实并不太准确,因为其中还有一些字是‌‌“异体字‌‌”,也就是漫长的文化发展过程中造就出来的完全能被其他常用字平替的字,比如说‌‌“朤‌‌”,它就是‌‌“朗‌‌”的异体字。

你放着大家都认识的字不用,非要用一个大家都不用的异体字来送祝福,我看不出来你的情义,反而看出来了你的显摆。

我再说这个特别流行的‌‌“龘‌‌”字吧,由三个龙的繁体字‌‌“龍‌‌”构成。其实,这个字用两个龍字组成的‌‌“龖‌‌”字也是同一个意思。

但是他们非要用更复杂、笔画更多的异体字,而不用更简单、笔画更少的字,舍简就繁,你说不是为了显摆,我打死都不信。

03

我看见有朋友说,发这样的祝福语,可以让更多的人学习我们灿烂的文化。

对于这种说法,我是持保留态度的。你要说这些生僻字是文化吧,也确实是文化,但是这种文化学习来有什么意义,倒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并不反对大家多识字、多了解我们古代的文化,但是要尽可能识有用的字,了解有现实参照意义的古代文化。

这种字,就像孔乙己引以为傲的‌‌“回字有四种写法‌‌”一样,你若不是专门从事这种考据工作的,真的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但是偏偏有些人就喜欢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精益求精,其实越精益求精,越无意义。

就好比你在农村种地的时候打窝一样,刨个大小深浅合适的坑能够把种子种活就行了,但是你偏要精心把这些坑的大小深浅控制在毫米级,坑的斜度控制在分秒级,平整度恨不得控制在纳米级,确实很规范很震撼呢,但是意义何在呢?

你还不如把这些精力用在研究肥料上。

04

我知道肯定有人会批评我上纲上线,大过年的本来图一个乐子的事情,我还要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

我倒不是因为这几个生僻字跟这儿矫情,我是觉得不应该在无意义的事情上越走越远。

就像我刚才举的种地例子一样,与其这样在故纸堆里费尽心机去翻检一些谁都不认识、谁都不会用的生僻字、异体字出来推广,不如好好地把我们的汉语基础知识强化和普及一下。

比如教教大家怎么正确使用‌‌“的地得‌‌”,准确分辨‌‌“再和在‌‌”‌‌“带和戴‌‌”这一类最基本的汉字使用规范。

说句容易被人骂的话吧,当我看见某个人前一秒还在说‌‌“我得手机忘家里了,没戴身上,下次在联系‌‌”,下一秒就祝你‌‌“龙行龘龘,前程朤朤‌‌”,的确觉得很不可思议。

我是靠写字为生的,汉语是我的吃饭家什,在我心里,汉语不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