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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驶出古城西安东门,不久就进入麦深似海的关中平原的腹地。时令刚交上五月,吐穗扬花的小麦一望无际,眼前是嫩滴滴的密密扎扎的麦叶麦穗,稍远就呈现为青色了。放开眼远眺,就是令人心灵震颤的恢弘深沉的气象了。东过渭河,田揠层叠的渭北高原,在灰云和浓雾里隐隐呈现出独特的风貌,无论立陡的垴,无论舒缓的漫坡,都被青葱葱的麦子覆盖着,如此博大深沉,又如此舒展柔缦,无法想象仅仅在两个月之前的残破与苍凉,顿然发生对黄土高原深蕴不露的神奇伟力的感动。

我的心绪早已舒展欢愉起来,却不完全因为满川满原的绿色的浸染和撩拨,更有潜藏心底的一个极富诱惑的企盼,即将踏访2000多年前那位‌‌“窈窕淑女‌‌”曾经生活和恋爱的‌‌“在河之洲‌‌”了。确切地说,早在几天之前朋友相约的时候,我的心里就踊跃着期待着,去看那块神秘莫测的‌‌“在河之洲‌‌”。

我是少年时期在初中语文课本上,初读那首被称做中国第一首爱情诗歌的。无须语文老师督促,一诵我便成记了,也就终生难忘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许是少年时期特有的敏感,对那位好逑的君子不大感兴趣,甚至有莫名的逆反式的嫉妒,一个什么样儿的君子,竟然能够赢得那位窈窕淑女的爱?在河之洲,在哪条河边的哪一块芳草地上,曾经出现过一位窈窕淑女,而且演绎出千古诵唱不衰的美丽的爱情诗篇?神秘而又圣洁的‌‌“在河之洲‌‌”,就在我的心底潜存下来。

后来听说这首爱情绝唱就产生在渭北高原,却不敢全信,以为不过是传说罢了,而渭河平原的历史传说太多太多了。直到朋友约我的时候,确凿而又具体地告诉我,在河之洲,就是渭北高原合阳县的洽川,这是大学问家朱熹老先生论证勘定的。朱熹著《诗集传》里的‌‌“关雎‌‌”篇,以及《大雅·大明》的注释,有‌‌“在洽之阳,在渭之诶‌‌”可佐证,更有‌‌“洽,水名,本在今同州阳夏阳县‌‌”,指示出不容置疑的具体方位。阳即今日的合阳县,上世纪50年代还沿用古体字作为县名,后来为图得简便,把右边的耳朵削减省略了,阳县就成今天通用的合阳县了。洽水在合阳县投入黄河,这一片黄河道里的滩地古称洽川,就是千百年来让初恋男女梦幻情迷的‌‌“在河之洲‌‌”。我现在就奔着那方神秘而又圣洁的芳草地来了。

远远便瞅见了黄河。黄河紧紧贴着绵廷起伏的群山似的断崖的崖根,静静地悄无声息地涌流着。黄河冲出禹门,又冲出晋陕大峡谷,到这里才放松了,温柔了,也需要抒情低吟了,抖落下沉重的泥沙,孕育出渭北高原这方丰饶秀美的河洲。这是令人一瞅就感到心灵震颤的一方绿洲,顿然便自惭想象的狭窄和局限。这里坦坦荡荡铺展开的绿莹莹的芦苇,左望不见边际,右眺也不见边际,沿着黄河也装饰着黄河竟有3万多亩,那一派芦苇的青葱的绿色所蕴聚的气象,在人初见的一瞬便感到巨大的摇撼和震颤。我站在坡坎上,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那方自少年时代就潜存心底的‌‌“在河之洲‌‌”,完全不及现实的洽川之壮美。

芦苇正长到和我一般高,齐刷刷,绿莹莹,宽宽的叶子上绣积着一层茸茸白毛,纯净到纤尘不染。我漫步在芦苇荡里青草铺垫的小道上,似可感到正值青春期的芦苇的呼吸。我自然想到那位身姿窈窕的淑女,也许在麦田里锄草,在桑树上采摘桑叶,在芦苇丛里聆听鸟鸣,高原的地脉和洽川芦荡的气韵,孕育出窈窕壮健的身姿和洒脱清爽的质地,才会让那个万众景仰的周文王一见钟情,倾心求爱。

我便暗自好笑少年时期自己的无知与轻狂,好逑的君子可是西周的周文王啊,那里还有比他更能称得起君子的君子呢!一个君王向一个锄地割麦采桑养蚕的民间女子求爱,就在这莽莽苍苍郁郁葱葱的芦苇荡里,留下《诗经》开篇的爱情诗篇,萦绕在这个民族每一个子孙的情感之湖里,滋润了2000余年,依然在诵着吟着品着咂着,成了一种永恒。

雨下起来了。芦苇荡里白茫茫一片铺天盖地的雨雾,腾起排山倒海般雨打苇叶的啸声,一波一波撞击人的胸膛。走到芦苇荡里一处开阔地时,看到一幅奇景,好大的一个水塘里,竟然有几十个人在戏水,男人女人,年轻人居多,也有头发稀落皮肉松弛的上了年岁的人。这个时月里的渭北高原,又下着大雨,气温不过十度,那些人只穿泳衣在水塘里戏闹着,似乎不可思议。这是一个温泉,名处女泉,大约从文王向民间淑女求爱之前就涌流到今天了。

温泉蒸腾着白色的水汽,像一只沸滚的大锅,一团一团温热湿润的水汽向四周的芦苇全里弥漫,幻如仙镜。洽川人得了这一塘好水,冬夏都可以尽情洗浴了,自古形成一个风俗,女子出嫁前夜,必定到处女泉净身,真是如诗如画。洽川这种温泉在古籍上有一个怪异的专用汉字--瀵。自地下冒涌出来,冲起沙粒,对浴者的皮肤冲击搓磨,比现代浴室超豪华设施美妙得远了。在洽川,这样的泉有很多,细如蚁穴,大如车轮。《水经注》等多种典籍都有生动具体的描绘。现在成了各地旅客观尝或享受沙浪浴的好去处了。

这肯定是我见过的最绝妙的温泉了,也肯定是我观赏到的最壮观最气派的芦苇荡了,造化给缺雨干旱的渭北高原赐予这样迷人的一方绿地一塘好水,弥足珍贵。我在孙犁的小说散文里领略过荷花淀和芦苇荡的诗意美,前不久从媒体上看到有干涸的危机,不免扼腕;从京剧《沙家浜》里知道江南有一气可藏匿新四军的芦苇荡,不知还有芦苇否?芦苇丛生的湿地沙滩,被誉为地球的肺。无须特意强调,谁都知道其对于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功能。

我便庆幸,在黄河滩的洽川,芦苇在蓬勃着,温泉在涌着冒着,现代淑女和现代君子,在这一方芳草地上,演绎着风流。

这是我这周第三次,不自觉地走进了这家麻辣烫店。

在我心里,麻辣烫是一个很适合一人食的食物,更重要的是,它的自选性,也非常适合我这种挑食的人。

其实每一次吃着麻辣烫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都会蹦出一些奇怪的道理和故事。

吃过了很多次之后,今天应该可以分享给你们看了。

-不要葱-

今晚的麻辣烫端上来了。

看到汤里飘着葱的那一刻,我瞬间没了兴致。

我是个很挑食的人,葱姜蒜都不喜欢吃。所以,每次点麻辣烫,我都会在备注中写明:不加葱。

因为它总是会让我想起了和某一任男友的爱情。

我和他说过,我不喜欢他那些‌‌“妹妹‌‌”们,也不喜欢他和她们走太近,但他总是不把这些放在心上,继续肆无忌惮地和她们出去玩。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就和他分了手。

对我来说,爱情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就像麻辣烫里容不下一颗葱。

-微辣-

我是个不太会吃辣的人,但每次吃麻辣烫,也还是会点微辣。

带一点点麻辣味,才配得起麻辣烫的名称。但有时候,这点麻辣也会带来麻烦。

在我夹起的一片娃娃菜上,一颗小小的花椒就藏在里面。我大口地将娃娃菜吃进去,下一刻,我感觉嘴巴像是灌了麻药,随之而来的是辣,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每到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另外一个流眼泪的时刻。

我记得他说:‌‌“反正你也没有多爱我。‌‌”然后就摔门而去。

但后来,他又回来和我道歉,还带着我最喜欢的那家面包店的蛋挞。我也不舍得,因为一点小争吵就放弃这段关系。

所以对我来说,这颗小花椒就像恋爱当中的争吵一样,虽然它会让你哭,但是你也不会因为它,放弃整碗麻辣烫。

-加粉条-

为了更有饱腹感,我会在麻辣烫中加一些面或者粉条。

今天加的是我很喜欢的薯粉。滑溜溜,口感特别好,但缺点是特别难夹。

我使劲地用筷子捞起来,但是薯粉又很快就溜走。我又试着用筷子绕着它卷几个圈,但是还没送到嘴边,它就又滑下去了。

夹了好几次都不成功之后,我就觉得心累了。

这种心累的感受,就和追一个男生的感受一样。即便我每天都掐准点去偶遇他,鼓起勇气去和他打招呼,他也总是视而不见。

有的人就像麻辣烫里的薯粉一样,你越想捞,他越想溜。

-真假土豆片-

我很喜欢在麻辣烫中加土豆片,软糯的口感,咬下去,感觉土豆融化在嘴里。

有一回,我捞起了汤底里的一片土豆片,一口下去,软糯的口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辛辣的味道。我才发现,原来那不是土豆片,是姜片。

看着那块姜片,我想起了以前喜欢过的一个男孩子。我们连续一个多月互道早安晚安,每天给对方分享好听的歌,就在我想着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却从朋友的口中得知了他有女朋友。

我以为自己遇到了对的人,但其实,我只是他众多暧昧对象中的一个。

爱情就和麻辣烫一样,看走眼的时候,姜片也会当成土豆片。

-香菜不爱好者-

今天的麻辣烫有点特别。因为我在里面加了一点点香菜。

从小到大,我妈一直对我‌‌“不吃香菜‌‌”耿耿于怀。她总是对我说,‌‌“香菜很好吃的,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好吃?‌‌”

被她念叨久了,我就想,要不就试一试吧。我盯着香菜,鼓足勇气放进嘴里。‌‌“天哪,这是什么奇怪的味道?‌‌”

吐出那口香菜的时候,我就在想:

香菜就和不喜欢的人一样,虽然大家都说他好,但是你不喜欢,如果勉强在一起,也只会让爱情这碗麻辣烫变得难吃。

所以,不要勉强自己,也不要勉强麻辣烫。

-半颗丸子-

香菜的味道还在嘴巴里停留,我决定吃点自己喜欢的缓一缓。

碗里的包心贡丸膨胀得圆圆的,看起来非常可口。我期待地夹起了这颗可爱的丸子,迫不及待地咬上半口。

然而,迎接我的,却是这颗小丸子滋出来的一口热汤汁,狠狠地烫了一下我的喉咙,剩下的半颗丸子也重新滚进了汤里。

看着这颗丸子,我发现,麻辣烫其实和爱情一个道理,心急成不了事。

有的人就像这颗丸子一样,你越是心急火燎地扑过去,他越是不耐烦地烫你一嘴。

-不完整的麻辣烫-

麻辣烫已经快被我吃完了,我才发现,我的麻辣烫里竟然少了一份藕片。我有点生气。

我记得《霸王别姬》里张国荣说:‌‌“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在对待麻辣烫这件事,我也有着像张国荣一样的严格。

‌‌“明明单子上都标明了!差一份藕片,一份蟹排,一份金针菇,都不算是我要的麻辣烫。‌”

-不听劝-

一边吃着麻辣烫,我想,希望明天脸上不要长痘。

是啊,麻辣烫热气又上火。像我这样很容易长痘的体质,对麻辣烫最好是敬而远之。

而那些因为麻辣烫长出的痘痘,让我想起了每一次谈恋爱后受伤的自己。大家都和我说,失恋很难过的,你不要再谈恋爱了。

可我就是戒不了。

好了,吃完了

吃完麻辣烫,我还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今天的麻辣烫,我点的依旧是娃娃菜,金针菇,土豆片,包心贡丸和薯粉条。

我偷偷地看向别人,坐在斜对面的,是一个很眼熟的女孩子,她正夹起一筷子金针菇往嘴里送。

我记得她,好几次我们都在这家店遇到,一起夹菜品的时候,我发现她总会往自己的碗里放金针菇。

隔壁桌的一个男生,他一边玩着手机,一边夹起了一块大芋头。上次买单的时候,他排在我后面,碗里也放了一块大芋头。

大概每个吃麻辣烫的人,都有自己必点的一个菜品吧。

但我的朋友,她每次都会点不同的菜品。今天点面筋,明天点西兰花,后天就会换成海鲜菇。

爱情当中也大概是这幅模样,有的人念旧,点来点去都有份标配,而有的人追求新鲜感,每次都会不重样。

张志明和余春娇的爱情藏在便利店里的肉酱面里,王家卫的爱情藏在过期的凤梨罐头里,而我的爱情就藏在了麻辣烫里。

但重点并不在于肉酱面、凤梨罐头、或者麻辣烫。

重点是,我认认真真地从这些道理中学习怎么爱一个人,学习怎么处理一段爱情关系。

尽管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因为这些道理而避掉爱情当中的坑。

但至少,这是我面对爱情最大的诚意。

偶有聚会玩乐,在KTV里肆虐人耳,每次都免不了点上一首张国荣的歌,《倩女幽魂》、《当年情》、《沉默是金》、《风继续吹》、《最冷一天》,MV影像中的他笑容温醇,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多年前的寒夜酒肆,我和几个伙伴频频举杯,期望借用辛辣的酒精开道,直入愁肠,来冲刷掉离别的淡淡伤怀。

几个大老爷们儿,摇晃着通红的脸庞,迷离的目光,扯着粗嗓,吼着心殇。先是谭咏麟的《讲不出再见》,接着是张国荣的《奔向未来日子》,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放浪形骸和真情流露,在这一刻是合体的,平时稍有顾忌的不堪和羞涉,被兄弟环绕心齐山移的壮烈氛围击碎,荡然无存。

邻桌几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眼神柔和的注视着屏幕上的哥哥,一曲毕,他们抱着酒瓶过来,说不介意一起喝吧?

或许若干年以前,他们也曾少年如风,模仿着电视里那抹靓丽身影,在心仪的对象面前,臊皮搭脸的,放声高歌。

而今世事变迁,臃肿的身躯和稀疏的头发将他们领入中年的原野,过往的‌‌“少不更事‌‌”成为引发集体追忆的一根导火索,于是他们推杯换盏,想要推心置腹。

七色炫彩的灯光照耀下,琥珀色的液体泛着迷人的光泽,几位老哥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淡淡的从容优雅。

优雅,也是张国荣身上最出众的特质之一,他可以玩世不恭轻佻多情,也可以深沉内敛不辞细瑾,甚至还可以烟视媚行妖娆多姿,但始终不变的,是他骨子里那份不骄不燥、不卑不亢的气定神闲。

看他的第一部电影是《纵横四海》,印象最深的镜头,是街头流浪画家给他描完肖像后,他笑呵呵的签上自己的名字,留下一句:‌‌“我叫阿占,是个通天大盗!明天看报纸吧!‌‌”,然后扬长而去,说不出的恣意潇洒。

就像他和发哥借着高脚杯的丝丝反光游刃有余地穿过红外线阵那样——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那一瞬间,我想到的是陆小凤,是西门吹雪,俊逸出尘,风仪无双。

做贼做得这么浪漫优雅,观众能不被偷心吗?

《东邪西毒》中,三分忧郁七分茫然的他,活在无数记忆碎片里,黄沙沧浪,黑夜星辰,默默自语,组成了漫漫人生。那些逃避和放逐、疏离和孤独、旁观和奚落;无休止的惩罚、飘蓬一般的漫游、落地不生根的报复,所有的所有,都演绎得平白自然,自在随风。

哲理而蕴藉的独白之中,有几多是他内心的自我剖析与真实写照?

《霸王别姬》、《春光乍泄》、《阿飞正传》,他挥洒着表演的天赋,体味着剧中人物的哀乐,充斥着艺术家特有的敏感和神经质,渐入佳境。

《有谁共鸣》、《路过蜻蜓》、《胭脂扣》、《似水流年》,如一缸陈年老酒的醇厚嗓音,哀而不伤。

斯人已去,长歌当哭。

与其说我们怀念张国荣,不如说我们怀念那个纯真年代,空灵、简单、不张扬,贫瘠的物质基础和旺盛的精神需求之间一点也不冲突,人们懂得知足和克制,不会任由欲望泛滥。

‌‌“过去多少快乐记忆,何妨与你一起去追。‌‌”

转眼已是十四年,让风继续吹。

2017.04.01 1

曾经,小城在我眼里也是大城市。记得上初中时第一次进县城,远远地看见前方有幢六七层高的楼房,内心便忍不住激动起来:原来,这就是城市,太壮观了。很可笑地是,我童年时一直觉得,只有像钟鼓楼那样有飞檐走壁、并且每个角都挂着铃铛的才叫楼房。

有位作家朋友,与我有着类似的经历,每每谈起刚从乡村进城的经历,最爱说的一句话是,‌‌“那一瞬间,我被城市的繁华击倒了。‌‌”能理解他,一个少年,只见到过土坯泥房、炊烟池塘、猪鸭牛羊……猛地进入一个拥有人潮拥挤的街道、花花绿绿的商场、高大上电影院的城市时,内心在震撼之余,多少都会有点虚弱,这种虚弱,是一个孩子意识到自己对庞大事物毫无认知与把控能力之后而产生的。

很幸运我能在县城度过自己的少年时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县城,有着专属于她的文化气息,每周都有新电影上映,录像厅彻夜营业,街边的VCD店和录音带售卖摊推销的产品,可以帮助拥有好奇心的小城人了解外面的流行,大礼堂经常有外来的歌舞团演出,他们穿着奇装异服在大街上被围观,在舞台上被尖叫声包围,新华书店里的每一本书,仿佛都散发着光辉,广播喇叭每天下午在洒水车出来湿润马路的时候,都会播出好听的钢琴曲……现在看来觉得这些都不稀奇,但在过去的时代对于一个青少年来说,已经足够对他产生重要影响了。

比如,我第一次听迈克尔·杰克逊的歌,就是五块钱两盒从录音带摊上买来的,那是长久摆在搁架上无人问津的盒带,拿到手里,需要深吸一口气,吹去阳光与尘土在包装盒上共同制造的陈旧气息。在我那间糊满报纸、逢雨天必漏的狭小偏房中,用录音机把盒带的声音旁若无人地放到最大,直到家长受不了‌‌“噪音‌‌”一脚把门踹开声称要把录音机给扔了。

邓丽君有首歌是唱给小城的,‌‌“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当年这首歌非常流行,也给人留下一种印象:小城很有故事。其实现在想想,还真不是这样,小城其实没有多少故事,即便有故事,也多是重复的、乏味的、鸡毛蒜皮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像《立春》中的王彩玲、黄四宝那样日夜想要逃离小城了。

小城或承载不了大梦想,但小城的确有生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发现有些生活滋味,只能在小城里找到了,比如骑自行车出门钓鱼,到野外散步接触草木树林,约三五老友小酌……尤其是朋友聚会,不用像大城市那样吃个饭要提前几天约定,吃饭两小时,路上来回得四小时。小城朋友吃饭不用约,一个电话随叫随到。几年前的北上广就流行过一句话,‌‌“在大城市工作,到小城市生活‌‌”,现在确实也有不少人,主动选择了离开大城市,到小城悠哉悠哉去了。

当然,现在准备回小城,也不是随便说回就回的。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无需工作也能在小城生活。小城里的工作岗位太少,许多岗位也依然被盘根错节的关系户们占领着,哪怕你在大城市如鱼得水,回到小城里参与职业竞争的时候,也会处于劣势。

回小城还得有个心理准备,就是现在的小城,已经找不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文化气息了。小城在逐渐‌‌“长大‌‌”,城市建设、城市规则、人文环境等等,都在大城市化。诸多小城有了地产名盘、国际连锁大型超市,咖啡馆到处可见,霓虹灯壮观亮丽,往往让人产生错觉,并不是回到了小城,而是到了大城市的某个角落。

但小城的生活气息,依然要比大城市好许多。亲人与童年朋友都在这里,大城市提供不了的亲情与友情氛围,在小城里还是满满的。生活节奏慢,在小城再也不用急匆匆地赶路。地广人稀,新修的沿河跑道几乎看不到什么人,郊区公园有时候甚至会成为锻炼者的个人主场。如果你见多了大城市的套路,厌烦了大城市的拥挤,且对现在的小城环境有充分的认识与心理准备,可以考虑重返小城,过自己的‌‌“隐居‌‌”生活了。

大城市没法‌‌“藏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诱因,把你从家里逼出来去见人。相比之下,想在小城躲起来就容易多了。当你不再是骑着自行车也要大撒把的少年,当你有了一份足够的淡定,那小城生活会非常适合你。‌‌“一个人,一座城‌‌”,人与小城的关系,通过这六个字就可以简单概括了。我是相信,在小城也会拥有空旷、诗意、丰富的生活的,尤其是见识过大城市之后,小城会帮你卸下诸多的疲惫,拥有懒散的人生。

老吴的干货摊占据了菜场最有利的地形,恰好位于卖肉的、卖菜的、卖鸡蛋的、卖豆腐的中间,桂圆莲子香菇枸杞木耳,蒜头八角桂皮胡椒老姜,老吴像侍弄亲生儿子一样,把它们打理得清清爽爽又满满当当,于是来往的顾客无论割了肉还是拎了鱼,都习惯再去找老吴抓一把佐料带回家。

这家小菜场其实满打满算不过十余家摊位,在社区的入口处,它真是便民,比如昨天我炖的那锅海带排骨汤将沸未沸,我出家门下了楼,步行两分钟走到这小菜场,这锅汤的葱花就有了着落。海带是从老吴那里买的,我们小区的居民,永远都从老吴那里买海带。

老吴干货摊上的海带,大概是他的‌‌“镇摊之宝‌‌”。他的摊位,一半摆着七七八八的各式干货香料,另一半,常年竖着一块小黑板,上面是老吴一丝不苟的粉笔字:老吴的亲戚家的海带。我第一次去这家小菜场买菜时,肉铺的大婶一边给我挑了一块最新鲜的小排,手起刀落之间不忘告诉我:小姑娘,等会去那个老吴那里买点干海带,回家泡发了炖排骨,很美妙哦。

老吴的海带的确美妙,据说老吴是个退伍老兵,受过伤瘸了腿,他是个外地人,也不知什么原因就来到这里定居,也不知什么原因,非在这菜场做了个卖干货香料的,而且一做就是好多年。菜市场的生意不好做,好在老吴有个神奇的养殖海带的亲戚,这位亲戚供应来的干海带,收拾得干干净净,很少泥沙杂质,泡发起来碧绿清香,炖汤尤其有一股极其浓郁鲜美的滋味。

所以老吴的生意一直很好,住到这片老社区后,我渐渐习惯了炖海带排骨汤,去菜场多了,发现还常常有远一些的居民,特意开着车骑了车,为了来买一些老吴的海带。老吴话很少,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我有时候吃了晚饭去散步,顺便想买一把小青菜明早下馄饨,还顺脚走去菜场瞄一瞄。

晚饭过后的这家小菜场,完全变了一副稀稀落落的模样。这时候基本没有了买菜的顾客,各个摊位开始收拾自家剩余,在自己摊位就准备起晚饭来。菜场里卖豆腐的有两家人,我每次去买豆腐,这两家人都像仇敌一样,互相吆喝着招徕顾客做自己生意,如果晚饭后再去菜场,会发现他们两家居然和和睦睦围在一起,炖了个小火锅,你家卖剩的豆腐卷,我家卖剩的老豆干,统统都下到锅里烫熟了蘸辣酱吃。

只有老吴是寂寞的,老吴永远一个人,肉铺的老板娘说老吴无儿无女,我好多次在晚饭后去逛菜场,的确只看到老吴自己守着打烊后的干货铺,一边用小煤炉默默炖一锅汤。我熟悉这锅汤的气味,是海带排骨汤,他永远在炖海带排骨汤,他永远一根接一根抽着烟,发鬓比前几年花白了不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自从搬入这片社区里住,一晃五六年过来了,肉铺的老板娘已经会记得给我留一块不肥不瘦的小排,而卖鸡蛋的大姐也知道我最喜欢小小的草鸡蛋,老吴的海带,我买得最多,但是只有这位老板,依然一个人,也依然不爱说话。

前些天,吃过晚饭去散步,经过这家小菜场时,我突然想起上次买的老吴的海带已经炖完了汤,于是顺脚走进去打算再买一点。走近老吴的摊位,居然影影绰绰不止一个人,走近了一看,多了一位皮肤晒得黝黑而红赤的中年女人,旁边的肉铺老板娘见到我,神神秘秘凑过来跟我耳语了一阵子:喏,这就是给老吴供应海带的,好像他们年轻时就相好过,后来他去当兵,她就嫁了个海边的渔民,这些年老吴都帮人家卖海带呢。你今儿赶紧多买点海带吧,老吴终于帮人家把儿子供完了大学,人家常年生病的老公也好好送走了,现在他们只卖干货,没得海带卖啦,你还是买了我的小排去炖萝卜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