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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儿子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有蝴蝶飞过来,是黑色的,很大。儿子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歪歪地跑着去捉。蝴蝶没捉到,倒是他跑过去把儿子捉到了,他说:‌‌“莫捉蝴蝶。‌‌”

儿子仰着头,问他:‌‌“为什么?‌‌”

他说:‌‌“蝴蝶是人死了之后变的。‌‌”

儿子说:‌‌“人死了都变蝴蝶吗?‌‌”

他说:‌‌“都变蝴蝶。‌‌”

‌‌“爸爸以后也变蝴蝶吗?‌‌”

‌‌“莫乱说。‌‌”

儿子仍要去捉蝴蝶,但儿子跑不掉,他把儿子捉住了。这儿蝴蝶蛮多,在他们头顶上翩翩起舞。儿子于是抬着头转来转去,大喊:‌‌“这么多人都变了蝴蝶呀!‌‌”

他把儿子捉回了家。

这以后他很少和儿子在一起了,他在外面交了个相好的,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女孩喜欢他,天天和他在一起。有一回女孩对他说:‌‌“我们结婚吧?‌‌”

他说:‌‌“我舍不得儿子。‌‌”

女孩说:‌‌“以后我给你生就是。‌‌”

他发了半晌的呆,然后点了一下头。

于是就先和妻子办离婚,办了离婚再收拾东西往外走,儿子拉着他的手,问:‌‌“爸爸,你去哪?‌‌”

他扯了个谎,说:‌‌“出远门。‌‌”

儿子说:‌‌“爸爸以后不要我了?‌‌”

他不好做声。

这时候有一只蝴蝶飞来了,黑色的,很大。

他看见儿子盯着它,一动不动。

黑蝴蝶晃来晃去飞走了。

他也走了。

以后他便见不着儿子了,他很想儿子。在他想儿子的时候他的新婚妻子便拍着肚皮对他说:‌‌“莫慌嘛,我帮你生。‌‌”

他想只好这样。

于是就等,等妻子肚子隆起来。可是等呀等,等呀等,妻子并没有给他生儿子。

他便愈发地想儿子。

有一回再也忍耐不住,便瞒着妻子去看儿子。但好些年不见,他不晓得儿子搬哪儿去了,很费劲地打听,才找到。

找到那屋时他看见了一个孩子,孩子很高了,已无昔日的稚气。他盯着看,有些不敢认,但直觉使他相信他就是他的儿子。于是他对孩子说:‌‌“你认识我吗?‌‌”

孩子摇摇头。

他叫孩子认真看看他。

孩子认真看了后说:‌‌“我不认识你。‌‌”

他说:‌‌“我是你爸爸呀!‌‌”

孩子说:‌‌“你不是我爸爸。‌‌”

他说:‌‌“是你爸爸,我是你爸爸。‌‌”

孩子说:‌‌“不是,你不是我爸爸。‌‌”

他固执地说:‌‌“我就是你爸爸。‌‌”

孩子不再和他争,跑进屋去拿了一个小木盒出来,递给他,孩子说:‌‌“我爸爸在这里边。‌‌”

他把小木盒打开来。

打开小木盒他眼泪就流了出来。

他看见小木盒里有一只蝴蝶。

是只黑蝴蝶,很大。

对于女孩子来说,相比‌‌“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类高大上的问题,更值得思考的是:我想嫁给怎么样的人。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嫁给一个人,就等于嫁给一种生活方式,不能不慎重。

如果玩一下穿越,不远,就明清时代,你想嫁给怎样的人?风流倜傥的唐伯虎?深情专一的纳兰性德?聂远版or霍建华版的财权在握、能够为你呼风唤雨的乾隆?还是……

作家章诒和很认真地说了:若生在明清,只嫁张岱。

因为他是一个‌‌“丰富、美好‌‌”的男人。

这倒引起我对这个男人的兴趣,于是花了几个晚上,点一盏床头灯,看完他的散文集《陶庵梦忆》。

掩卷之后,脑海里反复出现其中一句: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

多美啊!

要怎样一双擅于发现美的眼睛,才能于寻常处遇见这番清幽雅韵?要怎样一颗玲珑心灵,才能将此情此景转为同样优美的文字?

也终于找到大作家说‌‌“若生在明清,只嫁张岱‌‌”的缘由,除了拥有发现美的眼睛和心灵,主要因为以下四点:

1

懂得多,能更好地理解生活

作为‌‌“小品圣手‌‌”的张岱,和鲁迅还是老乡,明末清初,他出生在绍兴一个官宦之家。

身为一名纨绔子弟,他衣食无忧,有大量时间用来研读各种书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经史子集,诗词歌赋,无不通晓。

他还懂园林设计;懂音乐,不仅会弹琴,还能作曲;懂茶艺,深谙中国茶道;懂收藏,具备相当的鉴赏水平,假若遇上马未都,两人有得聊……

林林总总,在《陶庵梦忆》《琅嬛文集》中有显著表现。尤其是《夜航船》一书,从神仙鬼怪到三教九流,从文学考古到礼乐刑兵,从植物昆灵到女子容貌……二十大类,四千多条目,可谓是一本包罗万象的文化常识百科全书。

择偶如同择书,作为一种陪伴,精挑细选下,你肯定愿意选择内容丰富、涉猎广泛、翻阅过程中不断带来惊喜的那一本吧?

有些人,常识的缺失让他自以为是,又因为懂得的东西实在有限,相处半天,就让人开始觉得乏味,无话可聊,更难走到一起。

懂得多,才有得聊。懂得多的人,不逼仄,不偏激,对生活的理解才会宽阔。

王尔德说:只有两种人最具有吸引力,一种是无所不知的人,一种是一无所知的人。张岱这样的人,无疑属于前者。

2

有情趣,对日常才不会厌倦

张岱家是书香门第,自然少不了书斋。

其中一间叫梅花书屋,由张岱亲自建造。他在屋前筑了花坛,种上三株大牡丹,‌‌“花出墙上,岁满三百余朵。‌‌”花坛前还有两棵西府海棠,开花时节,就像积聚三尺香雪。

闲来无事,张岱在书屋呆着,坐卧站立,自在随意。他在此,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又或者手倦抛书午梦长。

另外一间书斋叫不二斋,由张岱曾祖父建造。窗外有高大梧桐树,浓荫遮蔽,因此,盛夏时节,这里‌‌“但有绿天,暑气不到。‌‌”

春天,张岱在四面墙上养上山兰,门前半亩芍药;

夏天,屋内有建兰与茉莉,清香阵阵,沁人心脾;

待到重阳,他又把盆栽的菊花移至北窗,高低排列,颜色纷繁,养人眼目;

到了冬天,腊梅映上绮窗,水仙开在台阶……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各的赏心悦目。

张岱对生活的审美与情趣,在养花弄草的日常,也在赏月观雪的时刻。

有一年,他住在西湖边。大雪下了三天,湖上人鸟俱绝,他却来了兴致,晚上八点钟,撑一小船,独往湖心亭。那番景致,被他写了下来,真是天地大美:

‌‌“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情趣是柔美的、含有笑意的生活方式。有情趣的男人,才是有真正的性感。

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一种生活方式。嫁一个人,也是嫁一种生活方式。

生活再忙,工作再烦,也不要忘记情趣的重要,正如梁启超的一句话:

人要活在趣味之中。

3

心态好,一切都好

作为一名情趣高雅的男文青,张岱对砚台很痴迷,只要看到款式古朴的,他都会高价买下。

他曾拜托朋友寻找制砚的石头,朋友踏遍草鞋,在当地监狱的盗贼那里找到一块璞石。

那阵子,张岱刚好去外地,朋友就把这块石头拿去给张岱堂弟鉴赏。殊不知,张岱这位堂弟也爱收藏砚台,他耍了个心计,将这块上等璞石占为己有。

后来,朋友得知真相,既懊恼又悔恨,跑来向张岱发牢骚。张岱一笑了之,说了这么一句:犹子比儿。

犹子,是侄子的意思。在张岱看来,只要是惜砚、懂砚之人,别人得到与他得到其实是一样的。其胸襟大度,可见一斑。

张岱年少时生活优渥,后来朝代更迭,命运逆转,虽然家道中落,他却坚持著书,也能从日常琐碎中发掘小确幸。

老话说,挨金似金,挨玉似玉。守着金銮殿,准长灵芝草;挨着茅房,准长狗尿苔。

和心态好的人在一起,犹如春风拂面,生活充满正能量。和心态差的人打交道,听到的总是怨天尤人,生活时常遭遇阴霾。

4

会玩的人,才会生活

张岱这人,很逗。

别看他文章里总是写白月光、下雪天,一副冷清格调,其实他有热闹诙谐的一面,时机来了,还会搞个恶作剧,博他人一笑,也当自娱自乐。

有一年秋天,张岱坐船去衮州,途径镇江金山寺,当时已是半夜。‌‌“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

张岱靠船上岸,又进大殿,他忽生一计,让仆人取来戏服和道具,点火上灯,大张旗鼓,唱了几出韩蕲王金山及长江大战的目连戏。

这里原本漆静,如此一来,全寺的老小和尚都起来观看,呵欠声、欢笑声、喷嚏声,都有。等到唱完,天快亮起,他和随同之人收拾下船,渡江而去,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和尚,‌‌“目送久之,不知是人、是怪、是鬼。‌‌”

张岱为自己撰写墓志铭,罗列了一生兴趣爱好。哪位后人要是站在墓碑前,默然读完,相信第一感觉就是:这人,真会玩!

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老顽童黄永玉说过这么一句:人生有很多好玩的瞬间,不是么?

是啊,人生短暂,磨难很长,在此过程中却有很多好玩的瞬间。

好玩的瞬间,来自张岱这样趣的灵魂。

懂得多、心态好、富有生活情趣,又会玩,这样的男人,不论生活在哪个朝代,都有太多人想嫁。

‌‌“你可以坐这儿。‌‌”

咖啡馆的老板娘示意我门口的桌子,她身上穿着厚重的围裙,店里飘出奶香,我能觉察出这是刚出炉的司康的味道。

那个下午我在约克巷子里走着路,突然有一种鞋子里进了沙子的不适感,要停下来清理,身体摇摆不定。

欣然接受老板娘的好意,心中又一种浅浅的羞愧,害怕被发现自己的窘态,而辜负了这个巷子里的好意。

街角遇到爱,这话言之有理,前提是你得放下遥遥相对。

宽阔平坦的马路不能供人停歇,也藏不住流言八卦,更不能让人依偎,小巷就完全不同了,提供了发生情感纠葛的可能性。

这里有避不开的眼神,数不尽的擦肩而过,就连穿堂风都夹着私情。

喜欢到小巷走走,简直就是骨子里的情感。小时候外公家是四合院,躺在被窝里,我都能听到从院子里拍打被子的闷响,鸽哨由远及近掠过天空。

白衣少年的自行车飞驰而过,撩拨起穿校服的女孩额前的刘海。挂着鼻涕的孩子举着半串糖葫芦你追我赶,在胡同拐角的蔷薇下把屁股摔成四瓣儿。

早年搬来上海,对弄堂微雨时体会最佳。雨气混着老太太篮子里的玉兰香味,混着街角剃头铺里的肥皂水味,混着楼道里溢出来的热腾腾的腌笃鲜味。

住在英国,各地的小巷各有风情,放之四海皆准的,是那种令人松弛的治愈。

我与小巷的缘起并不在一个好天气。

那是在伦敦冬季阴郁的雨天。被朋友约出来时,我百般不情愿。那天路上的行人都裹着沉重的大衣,举着深色的伞,步伐匆匆。

我也不自觉跟着加快脚步,仿佛这样能驱赶什么似的。

朋友却歪戴一顶红色的丝绒帽,在晦暗的街道上格外亮眼。她心情很好的样子,说要带我去个在雨天消磨时光的好去处。

我跟着她七拐八拐到了一处极隐秘的地方,她说‌‌“到了‌‌”的时候我还在闷头朝前走,被她一把拉住抬起头,那一整条巷子的绚烂色块便潮水般涌进眼眶。

自此脚步像生出魔法,绿色的藤蔓跟着我们整片整片地向前方的房子蜿蜒。下水管道被涂上彩虹颜色从屋顶一贯而下,大只的泥塑蝴蝶从门面一直飞到屋顶。

十字巷口的天空上连接着一闪一闪的玻璃小灯,忽然就想起木心先生说的,快乐总是小的,紧的,一闪一闪的。在这阴霾天里,快乐的出场方式像细小的神明,俏皮而珍贵。

彩色巷子在别处也是有的。但英国人的这条仿佛格外随性。色块在这里并不是整整齐齐中规中矩的排列,而是泼墨写意。

有的是一栋房子上就跳脱了几种颜色,像是正被女巫换装的Cinderella,有的则连着几栋晕染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从午后闲话到傍晚。

我想如果坐在一朵乌云端俯瞰此时的伦敦,这里一定是彩虹开始的地方,是黑压压的城市此刻唯一的明亮。所以我给它取了可爱的名字:彩虹巷。

天色渐暗,越往里走,越发安静。拐角处,听见有人在清嗓。只是清一清嗓,就让人耳朵一亮。一个女孩,也没有乐器伴奏,就这么朝着头顶的天空唱了起来。

夜莺一般的歌声婉转熨帖到小巷的每个角落,我随着这歌声望向远处,那里已是瑰霞万里。

茶道里有个说法,叫做一得永得,意思是得到一次便是永久。那条彩虹巷以及那天下午的时光总会让我想起这个词。

从此即便风烟万里,再不相见,每到阴霾天,心中也总有一处泛着微光。

我一度爱逛老街,爱看生活在老街上的人,爱看那些沿袭至今的生活方式。如果时间可以幻化出具体的模样,老街一定是其中一种。

可惜如今商业的进步模糊着人们的体验,也失了对时间的敬重。

游人们一边熙熙攘攘,一边意兴阑珊,已无意拨开商业制造的层层外衣,在一砖一石间寻找老街的本来面目。或者,一切早已无迹可寻。

幸好有些老街依旧故我。虽然往来游客不绝,但它们偏有本事不受影响,保持着遗世独立的气场。

英国约克镇的肉铺街(Shambles)便是如此。

一条不宽的鹅卵石道,两边的橙色、灰色的房子歪歪倒倒,挨得极近。站在二楼推开窗,能和对面屋子的人握到手。

中世纪的时候屠夫们在这里卖猪肉,街道修得窄,阳光就不会照进来让肉腐坏。

第一次来到肉铺街我便迷了路。

先是因为一家可爱的毛线店。线球被放在一格格木抽屉里,药材一般珍贵。抽屉上嵌着店家手写的标签,漂亮的花体字,我一笺一笺看过去,只因那字就觉得安放在里面的颜色很温柔。

又因为一家茶叶店,玻璃橱窗下摆着一排玻璃茶壶茶杯,茶叶自取自斟自饮,每一种味道都好。我一小杯一小杯地啜,主人向我点点头,就进屋忙活了。

我觉得自己像中世纪的流浪汉,走累了坐在某家农民门口,头戴圆帽的老妇人一声不响用木碗盛了新鲜牛奶给我,我便喝了,对她笑,她对我笑,我起身上路,她进屋去,就这样。

那些用来吊猪肉的钩子依旧保存在屋檐下,铁匠一锤锤打铁,鞋匠还在埋头修鞋,木匠们把一块木头一点点磨成木勺,手巧的女孩卖着自己绣的桌布,烤肉摊上的芝士融化在肉里时发出滋滋声响,好像一千多年前,它们便是这般响的。

我痴痴地流连在街上,以至于忘了与朋友的见面地点,向路边卖约克布丁的老爷爷问起时,简简单单两个单词的餐厅名字就是想不起来。老爷爷看着我张口结舌的样子,笑得满脸懂得。

在他的笑容里,我放松极了,全然没有快要迟到的紧迫。我知道小巷中的迷路是柳暗花明,亦是随遇而安。

肉铺街是《哈利波特》系列中对角巷的原型。小说里对角巷藏匿于伦敦,入口在一间麻瓜们无法看见的酒吧后门。罗琳如此写,可能也觉得,肉铺街是个不一样的时空吧。

其实,这里不过是最细密的日常景致:柴米油盐、吃饭穿衣。不一样的是,时间在这里被宝贝着,一寸寸都落到生活的实处。

现代文明表现在生活上,最佳效果在于‌‌“快‌‌”,快速的运输,快速的讯息传递,节省了多少光阴。

我们不用再像古人那样跋山涉水,不会再有车马的劳顿,舟楫的忧闷,这本是好事。

但人是荒谬的,节省出来的时间,花在手机上、花在无谓的社交往来上,花在稠密的情绪消耗上,好像劳顿与忧闷反而更多。

所以来到肉铺街的游人不是游人,而是回到了久未蒙面的故乡。

小巷能让人们忘却与远离人世间的追炎逐热,看到平淡天真的宝贵;能让人们想起,无需浮华加持,自己本来就有好好生活的底气与自信。

我在大学读书时曾认识一位英国女教授。她年近七十,单身,爱穿素色衣裳,有课的时候她会带一个竹篮子放在办公室,让她的狗在里面打盹等她下课。

那会儿年轻不懂事,闲聊的时候同学们忍不住八卦,问她为什么单身。她说一个人也很平静,而且她和爸爸住在一起。

我们感叹她的父亲高寿,她说不,他很早就去世了,他的坟墓就在我的屋子旁边,我觉得很舒服。

听她这样回答,我们大惊小怪,觉得这是在中国不能接受的事情。她眨眨眼说,在爱丁堡,这很平常。

很多年后的一个黄昏,我走在爱丁堡的小巷,忽然懂了她的意思。

整个爱丁堡从山谷的低地绵延到山峰,老城神秘的古堡、尖顶的教堂与新城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错落有致。

漫步其间,让人觉得旧时光与当下都很珍贵。

连接这交错时空的便是一条条小巷了。夕阳将小巷两侧的砖墙细细涂抹,晚霞铺陈在小巷高低起伏的阶梯上,每一级都闪着蜜合色的光。

海鸥声盘桓在头顶高高的钟楼,像在歌颂着这场流动的盛宴。

从小巷中逐阶而下,常能见到恋人们倚在角落轻声耳语,或是拾级欢跳追逐。

街角的的作家博物馆轻轻吟讴——‌‌“天上再美的繁星,难以堪及爱丁堡街灯的光晕‌‌”。

于是幽黄的街灯一盏一盏应声亮起,点亮每个归人的路途。

有些小巷充满古意,经常隐匿着颇有年代的建筑。Whitehorse Close(白马小巷)里便有一座17世纪的古庭院。

这座庭院几经易主,却被努力维持着原貌。古老砖墙上的爬山虎在温柔的晚风中簇簇微动的样子,会让你觉得,时间在爱丁堡的小巷里,是被礼遇的。

有些小巷幽深而神秘,往往流传着鬼魂之说。最出名的是Mary King's Close(玛丽金小巷)。

17世纪那场肆虐欧洲的鼠疫让当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失去生命。如今这条地下小巷对外开放,导游们穿着17世纪的服装,持着当时的口音,举着灯笼领着众人去‌‌“寻鬼‌‌”,同时也了解那段过往。

参加‌‌“寻鬼‌‌”之旅的游客们,会被爱丁堡人泰然处之的态度影响,从开始走入地下小巷的紧张害怕,到重见天日时,脸上往往带着悲悯之色。

人们甚至自发地带来玩具,放在传说中一位独自死去的小女孩当年的床前。

有的小巷走到头便是墓地,紧挨着住宅区。我鼓足勇气走进去,竟发现那里不乏像我这样散步的人。墓地更像公园,芳草遍地,老树成荫。

墓碑被蜿蜒的藤蔓天然装饰,形状不尽相同,每座都有精致的雕纹。

人们或是小坐休息,或是驻足在墓碑前,看看死者的往事。这里虽然肃穆,却让人安心。

我忽然想起那位英国老教授的话。原来死亡可以这样存在,没有冰冷,没有难看,没有忌讳。

原来人们可以在小巷一头好好恋爱、好好生活,在另一头长眠安住。活着、死亡各有它的美学在。

一条小巷,成了人生必经的路途,人生最大的两件事情都可以被好好安放。

任何心事都能得到宽慰,小巷化作了时光之练,隔着它,每个人都能挣脱平日身陷的悲喜桎梏,淡然看着自己的昨日他朝。

对于那些闹市中沉浮的人,小巷无疑是疗治与修养的所在,它们似乎通灵,总能让人在混沌中觉悟,无知中得到有知。

人和光阴,在小巷里都变得不愠不火,不悲不喜。



从有记忆以来,家里的院子里就有一棵桂花树,每年秋天一到,整个院子就会飘起阵阵淡香味。

最记得小时候的一个画面就是公公老爱站在树下拎着一杯水在那儿漱口,然后口里念念有词地不知道说些什么,我老以为那棵树会跟他聊天。

我是跟着祖父母长大的。毋庸置疑,我就是家里的小祖宗。由于公公是一位将军,他的副官便封我为‌‌“将军的将军‌‌”。由此可知我那一生在战场出生入死的公公,是如何地拿我无可奈何。

有一年,一位李先生到一些老朋友家拜会,碰巧我放学回家看到一辆黑车子离开家的巷子,我跑回家问副官又是谁来了?然后看到桌上一个牛皮纸袋,我二话不说就拆开来,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内容为何,就听到一声雷声响起,公公大发雷霆地斥责我的行为。我以为他是骂我乱拆他的东西,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把他的牛皮纸袋拆坏了,那个袋子是可以再使用的,然后就一阵什么浪费国家资源啦,不爱惜东西等等的名号全给我套上。我备感委屈地哭了起来,不过就是一个破纸袋嘛,他说得我好像犯下滔天大罪!我不只哭,还从楼下哭到楼上给我婆婆听,再从楼上哭到楼下的房间,然后再遵照八点档的剧本,把房门反锁起来。公公骂得越大声,我就哭得越歇斯底里。当时大概整条巷子都被我们祖孙的二重奏给淹没了。之后慢慢地声音小了,我把耳朵挨着门板朝外听,屏息间听到公公走近我的房门,故作轻松地说:‌‌“袋子里头不就一张照片嘛,有什么好看的?那么丑!要就给嘛!何必把我的袋子给拆坏了呢?‌‌”说毕,我就瞧见一张八开大的脸从门缝底下给塞了进来,上面写着:

××同志惠存,某某敬上。

公公16岁就进了军校,而后在战场上与日本军兵刃相见,几度死里逃生,可以说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老来过着半退休的生活,也仍是一概与俗世无争的气魄。

如果你问他最喜欢的歌是什么?他可能会回答你他惟一知道的一首通俗歌曲《绿岛小夜曲》。如果问他会唱什么歌?那他一定毫不思索地回答你《黄埔军校校歌》。而这种耿介几近可爱的个性,也会表现在一些不那么恰当的场合。只要是任何婚丧喜庆要找他致词,他一定可以跟民族大义扯上关系。我常常觉得,那一对对的新人一定搞不懂他们两个人结婚跟国家的前途有什么关系?就像我每一次去大陆拍戏,离家前跟他辞行,他一定会语重心长地叮咛:‌‌“这一趟你去大陆,是身负重任,两岸的和平就全靠你了!‌‌”听罢我总是尴尬地跟祖母扮个鬼脸。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除了他们那一代的军人,又有谁会如此时刻胸怀忧国忧民的使命呢?

我从来没有想过公公也会有老的一天,曾几何时他不太大声说话了,连路都开始懒得走,坐在那一张椅子上,一坐就是一天。慢慢地连饭也不肯自己吃了。看着他如此气若游丝,我惟一能做的就是跑到他跟前逗他,要他猜我是刘若玉还是刘若英?然后逼他说他最爱的就是我……早些年我在外头受了委屈,我就靠在他胸前,撒娇地跟他告状说有人欺负我,然后要他拿枪替我毙了他们!他会含含糊糊地回答说:‌‌“好!好!好!‌‌”可是后来,他的眼睛只看着远方,嘴里念的常只是一些大陆老家的人、事、物;再后来干脆完全不说话了。

身体虚弱的公公进进出出医院好几回,直到那一天我正在参加舞台剧记者会的当儿,接到消息说医生送他进了加护病房。当我再见到他时,他的全身已经插满了管子。第一次,我听到医生不是对我说:‌‌“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第一次,我听到医生对我说:‌‌“如果可能的话,家属请不要离开医院,怕通知不及‌‌”;第一次,我听到祖母用一种几近哽咽的语气求医生,希望至少能撑到儿孙到齐;也是第一次,第一次我感觉到公公会永远地离开我。

在加护病房的那几个夜晚和白天,我仍然需要工作,我随身带着行动电话,每到一个地方就急着确定电话一定收得到。每一次铃声一响起,我的心跳就几乎要同步停止,一直要到对方的声音正常地出现我才能回过神来。每次收工冲到医院,看到祖母还坐在外头念经,我才能感受到自己还在正常地呼吸。

漫漫的长夜里或者跟祖母一起祷告,或是回忆公公的点点滴滴。等到加护病房会客时间一到,我们才能进去看他。每次进去,围在他身旁一堆荧屏上的数字就掉落一点。那一点点,就如我的心被刮掉一块般。祖母不是握着公公的手,就是摸着他的头,轻轻地跟他说说话,要他安心,然后在他旁边为他念经。有时候公公像是听懂了似的,看着祖母点了点头,有时还不自主地流下泪来。我不懂祖母哪来这么大的力量可以承受这一与她生活了半个世纪的男人即将要离去的事实。祖母要我给他唱歌,我依偎在他耳朵旁唱《绿岛小夜曲》,却怎么也唱不准音。他倒也像是喜欢地点了点头。我扑在他的身上哭了起来,第一次,他没有话语安慰我……

就在那几天中,家里人告诉我,院子里的那棵桂花树,那棵跟我公公聊了一辈子天的桂花树枯死了。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二号上午十一点多,他终于不愿意跟机器作战了,荧屏的画面归零。

过了几天,在替公公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用过的牛皮纸袋,上头写着:‌‌“刘若英小朋友收‌‌”。旁边公公还用毛笔附加写上‌‌“代若英孙女保存之邮票一九七一年‌‌”。我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收集过邮票,打开来看,全是一些完完整整一套一套的旧邮票,还有几张我在读幼稚园时老师发的只有手掌般大的、上头印着‌‌“奖‌‌”的纸片。所以将军公公毕竟不是无时无刻只有民族大义,孙女也是很宝贝的。望着这几个简单的毛笔字,我仿佛不经意间窥见了他坚毅的躯壳里那柔情的心灵。而牛皮纸袋,每一个珍惜使用的纸袋,原来可用来包装他无微不至的心意。

我带着这份再珍贵不过的牛皮纸袋走出门,看见那棵确已枯掉的桂花树,竟闻到扑鼻的桂花香。只是,今年满溢的香气不再出自院子的桂花树,而是从更深更远的地方飘过来,穿过千山万水,从我公公所在的地方飘过来。

1.那些老年人告诉你办不到的事情,你不妨来尝试着做一下,最后发现其实你能做得到。

2.时间决定你会在生命中遇见谁,你的心决定你想要谁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而你的行为决定最后谁能留下。

3.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4.为什么一桶水放时间长了会变臭,而水冻成冰以后就能永远保持甘美呢?哲人说,这就如同情感和理智的区别。

5.大部分时间内,我觉得寂寞是有益于健康的。有了伴儿,即使是最好的伴儿,不久也要厌倦,弄得很糟糕。我爱孤独。我没有碰到比寂寞更好的同伴了。

6.一个人若能自信地向他梦想的方向行进,努力经营他所向往的生活,他是可以获得通常还意想不到的成功的。

7.花了一个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一部分来赚钱,为了在最不宝贵的一部分时间里享受一点可疑的自由。

8.不论你的生命如何卑贱,你要面对它,生活它;不要躲避它,更别用恶言咒骂它。它不像你那样坏。你最富的时候,倒是最穷。爱找缺点的人就是到天堂里也找得到缺点。尽管贫困,你要爱你的生活。

9.再没有人比自由地欣赏广阔的地平线的人更幸福的了。水天相接,美好的终极。广阔的世界,孑然一人,多么奇妙的组合。

10.如果一个人充满自信地在他的梦想的方向上前进,并努力过着他所想像到的那种生活,那么他就会遇见在普通时刻里意料不到的成功。

11.让我们像大自然那样从容不迫地度过每一天,不让任何一片落在铁轨上的坚果或蚊子翅膀把我们抛出轨道。下决心好好度过每一天吧,不让自己的人生有所遗憾。

12.一个人如果有自己的信仰,那么无论与谁合作,他的信仰都不会贬值;如果他没有信仰,那么不管他加入到什么团队,都不过是茫茫众生中的一员,终其一生都随波漂流。

13.如果把你的目光直接朝内看,就会发现,在你的思想中有一千个领域尚未被发现。

14.透过百叶窗照射进来的光线总是惹人注目,然而一旦打开窗子,即使有大片的光亮挥洒进来,也都引不起我们的注意。

15.我浏览一切风景,像个皇帝,谁也不能否认我这拥有一切的权利。我们都拥有欣赏一切,享受一切的权利,不要忽视这项权利哦!

16.我愿意深深地扎入生活,吮尽生活的骨髓,过得扎实,简单,把一切不属于生活的内容剔除得干净利落,把生活逼到绝处,用最基本的形式,简单,简单,再简单。

17.犯不着千辛万苦求新,无论衣服还是朋友。把旧的翻新,回到它们中去。

18.摒弃我们的偏见,从来不算为时太晚。任何一种思考方式或者行为方式,不管它有多么古老,如无确证都是不可信的。

19.然而大人们却又总觉得自己比孩子聪明,因为他们有更多的生活经验,确切地说,是更多的失败经验。

20.固然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从未在实质上助它一臂之力,但毋庸置疑,极其重要的就是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在场。

21.我得感谢这样一个又深又清纯的湖,它是一个象征:假如人们相信无限时,那些湖就会认为是无底的。

22.我们总是过于匆忙,似乎总是要赶到哪里去,甚至是休假、游玩的时候也是匆匆忙忙地跑完地图上标记的所有风景点,到一处‌‌“咔嚓、咔嚓‌‌”,再到一处‌‌“咔嚓、咔嚓‌‌”,然后带回可以炫示于人的照片。

23.每一个知道怎样读书的人,也就拥有了能够放大自己,大大的增加他的生存的方式,并使得他的生活充实,有意义,有趣味的力量。

24.那些衰老的,有病的,胆怯的人,不管他们的年龄性别,想得最多的是疾病、意外和死亡;在他们看来,生命是充满了危险的——可如果不去想它,那又有什么危险呢?

25.一个诗人在享受了一个农场的最有价值的部分之后离开,而爱发脾气的农夫却认为,他只带走了几个野苹果。嗨,过了许多年那位主人都不知道,诗人已经把他的农场写进了诗里。

26.如果我们能一直生活在当下,好好把握生命中的一点一滴,正如小草对一滴水珠的充分利用,那我们就会生活得无比幸福了。

27.我步入丛林,是因为我想从容不迫地生活,仅仅面对生命中基本的事,看看我是否能掌握生命的教诲,而不是,在我临死时,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我步入丛林,是因为我想从容不迫地生活,仅仅面对生命中基本的事,看看我是否能掌握生命的教诲,而不是,在我临死时,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28.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最有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望着它的人可以测出他自己的天性的深浅。湖所产生的湖边的树木是睫毛一样的镶边,而四周森林蓊郁的群山和山崖是它的浓密突出的眉毛。

29.别再向往天堂!那是对大地的侮辱。

30.尽管无忧无虑地在黎明醒来,踏上探险的征途,让正午在其他湖畔找到你,让黑夜随处为你安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