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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正公说:‌‌“作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

这一桩事若办不到,其余的也就可想。记得从前俞平伯先生有两行名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

在这‌‌“暖暖……远远……‌‌”的情形之下,毅然决然地从被窝里窜出来,尤其是在北方那样寒冷的天气,实在是不容易。

惟以其不容易,所以那个举动被称为开始作人的第一件事。偎在被窝里不出来,那便是在作人的道上第一回败绩。

历史上若干嘉言懿行,也有不少是标榜早起的。

例如,颜氏家训里便有‌‌“黎明即起‌‌”的句子。至少我们不会听说哪一个人为了早晨晏起而受到人的赞美。

祖逖闻鸡起舞的故事是众所熟知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祖逖是志士,他所闻的鸡不是我们在天将破晓时听见的鸡啼,而是‌‌“中夜闻荒鸡鸣‌‌”。

中夜起舞之后是否还回去再睡,史无明文,我想大概是不再回去睡了。黑茫茫的后半夜,舞完了之后还做什么,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

前清文武大臣上朝,也是半夜三更地进东华门,打着灯笼进去,不知是不是因为皇帝有特别喜欢起早的习惯。

西谚亦云:‌‌“早出来的鸟能捉到虫儿吃。‌‌”似乎是晚出来的鸟便没得虫儿吃了。我们人早起可有什么好处呢?

我个人是从小就喜欢早起的,可是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只是我个人的习惯而已。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习惯,可是并不说有这好习惯的人即是好人,因为这习惯虽好,究竟在做人的道理上还是比较的一桩小事。

所以像韩复榘在山东省做主席时强迫省府人员清晨五时集合在大操场里跑步,我并不敢恭维。

我小时候上学,躺在炕上一睁眼看见窗户上最高的一格有了太阳光,便要急得哭啼,我的母亲匆匆忙忙给我梳了小辫儿打发我去上学。

我们的学校就在我们的胡同里。往往出门之后不久又眼泪扑簌的回来,母亲问道:‌‌“怎么回来了?‌‌”

我低着头嚅嗫的回答:‌‌“学校还没有开门哩!‌‌”这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我现在想想,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性急。

到如今,凡是开会或宴会之类,我还是很少迟到的。

我觉得迟到是很可耻的一件事。但是我的心胸之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有人晚上不睡,早晨不起。

他说这是‌‌“焚膏油以继晷‌‌”。我想,‌‌“焚膏油‌‌”则有之,日晷则在被窝里糟蹋不少。

他说夜里万籁俱寂,没有搅扰,最宜工作,这话也许是有道理的。我想晚上早睡两个钟头,早上早起两个钟头,还是一样的,因为早晨也是很宜于工作的。

我记得我翻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的时候,就是趁太阳没出的时候搬竹椅在廊檐下动笔,等到太阳晒满半个院子,人声嘈杂,我便收笔。

这样在一个月内译成了那本书,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愉快的。

我在上海住几年,黎明即起,弄堂里到处是哗啦哗啦地刷马桶的声音,满街的秽水四溢,到处看得见横七竖八的露宿的人——这种苦恼是高枕而眠到日上三竿的人所没有的。

有些个城市,居然到九、十点钟而街上还没有什么动静,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行经其地如过废墟,我这时候只有暗暗地祝福那些睡得香甜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昨夜做了什么事,以至今天这样晚还不能起来。

我如今年事稍长,好早起的习惯更不易抛弃。醒来听见鸟啭,一天都是快活的。

走到街上,看见草上的露珠还没有干,砖缝里被蚯蚓倒出一堆一堆的沙土,男的女的担着新鲜肥美的菜蔬走进城来,马路上有戴草帽的老朽的女清道夫。

还有无数的青年男女穿着熨平的布衣精神抖擞地携带着‌‌“便当‌‌”骑着脚踏车去上班。

这时候我衷心充满了喜悦!这是一个活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的世界,这是生活!

就是学佛的人也讲究‌‌“早参‌‌”‌‌“晚参‌‌”。要此心常常摄持。

曾文正公说作人从早起起,也是着眼在那一转念之间,是否能振作精神,让此心做得主宰。

其实早起晚起本身倒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利弊,如是而已

最近,天气渐凉,秋意愈发浓厚。去路边菜店的时候,看到大白菜的身影,圆圆滚滚的,却似乎还少了一份丰满。对于这种平常到不值得一提的食材,我却总能在记忆里翻出一个个如在昨日的场景。拼不出故事,不过是在感情过滤后留下的片段罢了。

小时候,爸妈为了赚钱供我和哥哥念书,常年四处做工。我初一的时候,每天往返不算近的学校上学,哥哥已经开始了高中寄宿生活,而奶奶就每天在家张罗我的一日三餐。说起来那会儿物质还是很匮乏的,中午面条,早晚稀饭和馒头成了日常饮食标配。那时,我自然是意识不到饭菜的乏味的,在奶奶的用心呵护下,一直都吃的很开心,不在乎长肉,不在乎吃相,永远是怎么开心,怎么吃。

寒冷的冬日里,天色已黑,我在刺骨冷风中骑自行车赶回家,放下书包,就会直奔亮着灯的灶屋(我们对厨房的称谓),一推门总能闻到奶奶刚炒好的大白菜的清甜香气。转身再关上门,就已觉身子开始暖和了起来,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寻觅一些吃食来满足瘪瘪的胃。

冒着热气的汤锅里是刚煮好的稀饭,先盛出一碗,凑着碗沿,呲喽呲喽(ci lou)两口,然后拿起筷子,朝奶奶已关火的炒锅里夹起一筷,热腾腾的白菜叶被我送入嘴中。味道简单却有着淡淡清香,没有过多的调料提味,就是大白菜本身的味道。

再把奶奶借炒菜锅的余热和蒸汽放入锅里盖上锅盖热好的烙(luo)馍拿起一张,折起一小半,放入一溜儿的白菜,然后卷起来,握在手里,热乎乎的,咬在嘴里,软乎乎的,三下五除二送进了肚里,却不尽兴,喝两口稀饭,再是一张烙馍,然后把半碗稀饭喝完,身子都变得圆滚滚啦。

就这样,我和奶奶都坐在小凳子上,围着热气的炒白菜,吃着馍,喝着稀饭。映衬在昏黄灯光下的这样一幅画面,已深深的印入我的记忆深处。还记得夹白菜的时候,我喜欢吃白菜叶,奶奶却总是夹白菜帮(白菜叶梗)。我有一次抬起头问奶奶,为啥总夹白菜帮呢,是不是看我喜欢吃白菜叶,怕我不够吃所以才不舍得吃的呢。奶奶撇了撇嘴,说白菜叶有啥好吃的,团成一团在嘴里都嚼不烂,不好咽下去呀。哦哦,原来奶奶是因为没有牙齿所以才吃白菜叶不方便的,那不是正正好嘛,我们俩就可以各选所爱,吃完一盘菜啦。哈哈哈,不论是真是假,小小的灶屋里,我就这样对着奶奶开心的笑着。

我还喜欢挑白菜里奶奶放进去的小葱段。完全煸炒熟的小葱有着甜香,越是少,我越是挑的很开心,奶奶也从不会嫌弃我什么,任由我去。吃饱喝足之后,我就乖乖的回屋去写作业了,而奶奶继续在灶屋收拾洗刷,全部收完就会进屋坐到我旁边,看我写作业。

北方乡下的冬天,蔬菜贫乏,放在地窖或者特别储存起来的一颗颗又圆又胖的大白菜就是过冬的必备,不论是日常清炒单独成菜,还是偶尔改善伙食,作为配菜与五花肉、粉丝同炖,都是非常家常和温暖的选择,还可以作为煮面的配菜,补充维生素,增加色彩,可谓是整个冬天里厨房的主角担当啊。

现在,奶奶已不在,而我也已长大,虽然成长阶段里也曾有段日子因为大白菜的平凡和略显土气而试图远离,但终归不过是短暂的插曲而已,留在身体里的记忆一直都在,对大白菜的喜爱永远都会是弥漫着满满的暖意的念想。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

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

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荫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

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彻。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惟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

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

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

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著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于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

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的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

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

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什么样的人算美人?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标准,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的标准。‌‌“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说明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标准。

《诗经·卫风·硕人》里有: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若瓠犀,螓首蛾眉‌‌”——意思是手指如初生的茅草一样纤细白嫩,皮肤像凝冻的脂肪一样洁白柔滑,脖子如天生的幼虫一样白嫩颀长,牙齿如瓠瓜的种子一样洁白整齐,额头宽广光滑如同蝉的脑袋,眉毛修长好似蛾子的触须。

接下来还有两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仪态生动,神韵飞扬。这大概是最经典的美人描写,每一个比喻都形象卓越,合起来一个美貌佳人便栩栩如生。

一开始便登峰造极,令后人望而却步。

所以宋玉虽然才高八斗,说起他家东邻那个美人来,也只能是‌‌“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

含糊其辞,那美人是个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乐府民歌描写美人罗敷也学了宋玉这种偷巧的办法:‌‌“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

罗敷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不知道,你自己去想像吧。

旧小说里写美人动不动就是‌‌“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极尽夸张之能事,但美人还是一个抽象的幻影。

到了《金瓶梅》、《红楼梦》的时代,才有一些比较具体的女性肖像描写,使我们知道林黛玉很瘦、薛宝钗很胖。

自从有了照相术,有了电影、电视,我们才可以把天南地北的美女尽收眼底,才可能对她们有了点感性的认识。

什么样的女人才算美丽的女人呢?

虽然人各有其标准,但大概的同一性还是存在的。美丽的女人身材可以有高有矮,体态可以有胖有瘦,但都应该比较匀称。

当然汤加国的女人以肥为美,是一种特殊的情况;非洲某些部落里那些文身、钻鼻的女人也当别论。

美丽的女人脸型可以圆也可以尖,眼睛可以大也可以小,鼻子可以高也可以低,嘴巴可以阔也可以窄,头发可以黄也可以黑,但总是要和谐。所谓和谐,也就是要看着顺眼,起码是看着比较顺眼。

看着顺眼是美丽女人的最低标准,这样的女人是成群结队的。尤其是现代物质生活丰富,现代化妆术的进步,大多数的女人都能把自己收拾得让人看着顺眼。

如果要从这成群的美女中选出几个超级美人,也就是国色天香,选择的标准就不仅仅是和谐或是顺眼了。

恰恰相反,从美人群里选美的标准也许是不和谐。确切点说,就是要选择有鲜明特点的女人作美人。

这特点当然不是生理缺陷。

大家可以想想巩俐曾经有过的虎牙,索菲亚·罗兰那张大嘴和那副厚唇。环肥燕瘦,都是令人难忘的特点。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所描写的那个一切都恰到好处的女人,其实算不上什么美人,起码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美人。

因为职业的关系,我也算看了不少文学作品,让我难忘的女性形象,不是貂禅也不是西施,而是我们山东老乡蒲松龄先生笔下的那些狐狸精。

她们有的爱笑,有的爱闹,个个个性鲜明,超凡脱俗,不虚伪,不做作,不受繁文缛节束缚,不食人间烟火,有一股妖精气在飘洒洋溢。你想想那几个世界级名模吧,她们那冷艳的眼神,像人吗?

不像,像什么?像狐狸,像妖精。

所以我说真正的美人,全世界也没有多少,她们不能下厨房,也不能缝衣服。

我认为跳孔雀舞的杨丽萍算一个可以与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媲美的小妖精,她在舞台上跳舞时,周身洋溢着妖气、仙气;唯独没有人气,所以她是无法摹仿,无法超越的。

《天才梦》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忘不了的画》

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候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谈画》

风景画里我最喜欢那张《破屋》,是中午的太阳下的一座白房子,有一只独眼样的黑洞洞的窗;从屋顶上往下裂开一条大缝,房子像在那里笑,一震一震,笑得要倒了。通到屋子的小路,已经看不大见了,四下里生着高高下下的草,在日光中极淡极淡,一片模糊。那哽噎的日色,使人想起‌‌‌‌“长安亩道音坐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可是这里并没有巍峨的过去,有的只是中产阶级的荒凉,更空虚的空虚。

《更衣记》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传奇再版的话》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吧——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狠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凉的。

《爱》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烬余录》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