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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这些年,身边朋友晒新家的时候,清一色的北欧风装修,开放厨房,性冷淡电视墙,让我差点以为他们是拼单了一套房轮流住。

我对友情最大的付出,就是忍住不说那句:你们怎么都住样板间里啊?

随着我忍得越久,却发现大家不光是房子一模一样,看的剧、听的歌、刷的面孔也都是大同小异。

游的景倒是风景依旧——无论走到哪都依旧。

看着名为网红小众,实则犹如样板间一样的爆剧、热歌、主播、风景……我才意识到:

我们的生活,正在变成一个大样板间。

现在的人,旅游只能去样板间景区。

这几年旅游的最大感触,不是全世界都在讲中国话,而是全中国都有同一个网红古城。

每个水乡古镇,都是统一样式的青砖黛瓦,不分时节的大红灯笼,混凝土的小桥,墨绿色的流水。

再往里走一走,无非是草帽扇子冰箱贴,面筋烤肠高仿鞋。

街道的深处,必有一家小众打卡书店,和一个8090后童年记忆馆。

竹筒奶茶码在窗台,狼牙土豆摊在屋外,新疆的羊肉串弥散着鸭肉的香气,长沙的臭豆腐让人回想起男生宿舍,一家小吃店,同时卖四五个地方的正宗美食。

门口还立着一个大路牌,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XX。

古镇没有想象力就算了,名人故居也是越网红越雷同。

一模一样的白墙灰瓦,一模一样的石板路,一模一样的湖水亭台,甚至就连室内的布置,那都是一排方桌两张木椅。

正门一个匾额,XX堂。

你要写一个X府或者X宅,都不好意思卖门票。

从这样的名人故居出来,你会觉得‌‌“样板间住宅‌‌”并不是今人独创,而是传统美德。

而且每个景区好像成了露天摄影基地,出租服装的,卖道具的,甚至还有提供群演的,排队两小时,摄影五分钟,剩下二十一个小时回酒店P图发朋友圈。

不变的滤镜、相同的文案,唯一不同的就是定位。

生怕有一点和网上不一样的东西、有一点自己的想法,毁了这次完美的旅行。

现在的人,休闲只能看样板间作品。

方便面包装上的‌‌“以实物为准‌‌”,虽然字小到要用放大镜看,但从原则上来说它没骗你。

如今的大部分网红电视剧电影,都应该写上类似的字样,因为他们提供的东西,和不同牌子方便面的面饼差不多。

不管是仙侠剧、都市剧、穿越剧、职场剧,都只干一件事,恋爱+出轨。

不管是战争片、动作片、喜剧片、恐怖片,都只用一种滤镜,美颜+磨皮。

不管是都市励志、历史正剧、神话幻想,都只有一种人设,有钱+有颜。

如果你不小心点开一部律政剧,想学习点法律知识。

结果里面最大的刑罚,就是被爱判处终身孤寂。然后剩下的帅哥美女在写字楼的最高层,顶着一百二十级的美颜继续谈恋爱。

宣传说特效对标大型玄幻名剧,进去发现特效对标的是《86版西游记》;官博说剧情改编自名家代表作,进去发现名家的ming其实是郭敬明;粉丝夸演技炸裂刻画细腻,进去发现炸裂的是自己,细腻全靠脑补。

惊讶瞪眼,愤怒瞪眼,惊恐瞪眼,悲伤瞪眼,更可怕的是,所有爆款网剧的主演都是这种演技。

现在的人,无聊只能享受样板间娱乐。

有些人心烦了就想听歌,比如我。而现在的样板间网红歌,听了让人更心烦。

有本来好好的歌,被网红翻唱,就只有两种效果:

要么是夹着嗓子,声音像是含着弹珠被人踩了尾巴;

要么就哑着嗓子,好似从大禹治水那年就开始抽烟。

还有一些样板间歌,打着‌‌“古风‌‌”的名号‌‌“装疯‌‌”,然后引得无数人‌‌“跟风‌‌”,最后再评论出一个最火的来,我寻思这不就是炼蛊呢么?

他们就不该叫古风,应该叫蛊风。

歌词离谱到直逼三体人爱上天线宝宝,唱腔也让人不由得想起李莲英呼唤慈禧的那个下午,真腔唱不上去,戏腔唱不明白,徘徊在真音假音之间当阴阳人。

声音跟风也就算了,脸也要跟风。

大街上巴掌脸根本看不到,软件上滤镜一开,脸比巴掌大的,一个巴掌数的过来。

走路上大长腿看见一个都得惊叹半天,软件上特效一拉,潘长江都能单防詹姆斯。

有时候你打开APP一看,现在的网红好像都是一个大夫割的眼皮,一个托尼做的发型,一个主播推荐的眉笔腮红……

一个特效火了就都用一个特效,一个BGM火了就都在一个音乐里扭胯。

我以为互联网普及会看见人们的多样性,结果最后只能证明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

现在都说AI绘画没有灵魂,都一个样,殊不知中国的智能美颜领先国外十几个版本。

直播效果就不说了,大叔用了都能当萌妹。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样板间模式既然火了,就一定是有道理的‌‌”或者‌‌“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算老几?‌‌”

不管我是老几,我还是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说说我的想法的:我同意审美是主观的,但坚定地认为美这个东西是客观的。

灰头土脸的《亮剑》就是比梳背头的《亮剑》好看,巴赫的交响曲就是比《我姓石》好听,百花争艳的童年女神就是比千篇一律的网红脸好看……

样板间生活最大的问题不是不美,而是习惯了样板间以后,主观的审美就会被拉低,客观的美就会被埋没。

因为网红式样板间的流行,是为了满足人性的弱点、迎合大众的需求而诞生的。

而有些流行,在符合大众审美的同时,又能提高大众对美的认知的。

接受前者易,接受后者难,所以前者更赚钱,后者更辛苦。

但只有后者的流行,才能引导多数人的审美往上走,才会让进步发生。

如果千篇一律且大家都喜欢的就是美,就是艺术,就是人民群众的喜闻乐见。

那美术馆里就应该只放一种东西:

钱。

 

 

胡须还没风靡的时候,我更喜欢男人把胡子刮干净。之后,胡须成了主流审美。现在,看多了胡须男,我对清晨刮过脸傍晚又长出的胡茬的那一型总会多看两眼。显然不只我是这样。

一名受访者在接受英国《卫报》关于面部毛发的采访时说:‌‌“我觉得留胡须的男人更有魅力。以前胡须对男人的外表并不重要,但现在我认识的一半男人都留着胡须。‌‌”

普遍认为,经过数千年的自然选择,我们会特别倾向于某些特征,比如面部对称。我们都知道审美标准会不断改变,变化一般都是源于大众媒体和流行文化,而且每个标准维持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尽管我们知道人们的审美标准不一,但大都认为人一生会有某种保持不变的‌‌“喜欢类型‌‌”。

但事实证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指代的周期比从前更短了。我们的审美标准可能几年就变,也可能几个月就变,甚至还可能一下就变。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凯里商学院助理教授杨海洋(音译)说:‌‌“审美标准仍然存在于观者眼中,但我们正在进行的研究表明,观者的看法可能会不断改变。‌‌”他发表的一项研究认为,审美会根据他人的意见发生变化。‌‌“可以说,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可能正让人们的审美标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快。‌‌”

你可以将此归咎于他人的图片轰炸,以及,网上约会。

近期的研究发现,我们对吸引力的判断不仅会改变,而且还会对比先前看到的面孔判断下一张是否更好看。有了约会网站或程序,这是常有的事儿,而且改变速度是以毫秒计算的。

悉尼大学的一项研究中,受访女性会在屏幕上逐一看到60名男性面孔,并对他们依次按照‌‌“有吸引力‌‌”或‌‌“没有吸引力‌‌”进行评价,每张面孔出现的时间大约为三分之一秒。研究人员发现,如果受访者认为前一张面孔有吸引力,就更有可能评定下一张也有吸引力。(反之亦然:如果认为前一张脸没有吸引力,就更有可能评定下一张也没有。)让受访者看完242张女性面孔后请她们按照一到八的等级评定吸引力程度,发现对前一张面孔的评测会影响对下一张的评定——以至于对每一张新面孔的审美都在变化。

原因可以归结为大脑处理新信息的方式。悉尼大学负责这项研究的第一作者兼博士后研究员陶伯特(Jessica Taubert)说:‌‌“大脑无法处理从眼睛不断涌入到视觉系统的所有信息,因此有捷径就走,会依赖之前的视觉线索,这样就不必费劲地不断重新分析这些视觉信息。‌‌”

这里的捷径就是科学家所说的‌‌“序列依赖性‌‌”——我们期望物体的物理状态保持稳定。例如,你扫了一眼咖啡杯然后把目光移开,再看它时,你想着它还是那只咖啡杯。

类似原理也适用于网络约会。数以百万的求偶者在网上快速浏览着约会对象的照片,无论看到的面孔吸引与否,大脑都认为这张脸不会改变。人们迅速打开下一个人的照片,看到的更像是一种幻觉。大脑没有那么多时间重新分析信息,认出新面孔是不同的人,于是认为跟前一张脸是同一张。

美国阿兹塞太平洋大学前心理学助理教授佩戈尔斯(Teresa Pegors)也是该研究的共同作者,她说:‌‌“我们早就知道大脑能够快速适应视觉环境,但如今环境改变的速度却前所未有。‌‌”

‌‌“这就会令审美不停改变,也是为何人们越来越难以长期对同一个伴侣感到满意,但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也不是最重要的。‌‌”

一瞥效应

如果你发现相比于现实生活,更‌‌“喜欢‌‌”虚拟网络里的人,那么也可能有其他原因,与你换到下一个选项的速度有关。

研究人员发现,相比长时间看着某个人,只看一眼时反而会觉得对方更有吸引力。这是因为当我们看着某个东西时,我们不只‌‌“在看‌‌”,脑中也会判断其价值。

就美而言,我们认为有吸引力的人更有价值,因为他们可能是潜在的般配对象或伴侣。鉴于快速瞥一眼网页获得的信息有限,大脑会用更重要的选项来分析目标——看哪个更有吸引力。

美国斯坦福大学神经科学家,该研究的共同作者伊格曼(David Eagleman)说:‌‌“如果你不小心误以为某人比他们实际上更有吸引力,那么只需要多看两眼就能纠正错误。但如果你不小心低估了他们的吸引力,那可能会错过一个潜在伴侣。‌‌”

当用户在约会程序上刷得太快时,可能会发生这种‌‌“一瞥效应‌‌”。

大脑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全消化所有信息,所以就用了一些假设。伊格曼说:‌‌“约会程序与进化过程都有这个问题——最好快速回头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合适的对象,再确认一下有没有看上的,而不是刷得太快错过人选犯下错误。我们都听过有人因为不小心刷得太快而错失了完美伴侣。‌‌”

已经知道,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很受情境、情绪和他人行为的影响,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在浏览新对象时,我们现在处理的信息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速度则更快——感知变化得也就更频繁。

佩戈尔斯发现了个潜在好处——所有这些都表明,我们可以通过接触不同信息来改变大脑。

她说:‌‌“我们对美的视觉感受随着看到的每一张面孔而变化。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改变看到的内容,从而轻而易举地使审美标准更加真实。我们并没有'陷入'数字时代所引起的标准缺失,我们可以选择减少看图片的数量。‌‌”

唯一需要做的只是退出我们最喜欢的约会程序……当然,这可能说说容易做来难。

 

 

王小波《青铜时代》的序言《我的师承》里,有一段很著名。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

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聊聊王小波所谓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

英语英雄双韵体(Heroic couplet),特色是抑扬五音步,双行押韵。

著名常见例,乔叟的两句:

She was a worthy woman Al hir lifeHousebondes at church Dore she hadde five

Life和five押韵。

抑扬五音步。

英诗的音步,说白了就是轻重音构成节奏组。

中文诗跟他们体系不太一样,但也有自己的节奏,对了就好听。

举个我们都懂的例子:

劝君更尽一杯酒——劝君/更尽/一杯酒。

如果读成‌‌“劝,君更,尽一杯,酒‌‌”,估计能把人听到发疯吧?

中文诗歌,四言往往两顿——东临碣石=东临/碣石,杨柳依依=杨柳/依依。

五言往往二三结构——白日依山尽=白日/依山尽,不会是白日依/山尽;大漠孤烟直=大漠/孤烟直,不会是大漠孤/烟直。

七言往往二二三结构——秦时明月汉时关=秦时/明月/汉时关,不会是秦时明/月汉/时关。

王小波引的这段普希金诗《青铜骑士》,原文是隔行押韵。有兴趣的诸位可以复制这几句到哪个可以读原文的网站听听,怪好听的。至于停顿,也是一目了然。

Люблютебя,Петратворенье,Люблютвойстрогий,стройныйвид,Невыдержавноетеченье,Береговойеегранит,

王小波自己喜欢的查良铮翻译,尽量双行押韵了;一般人也该是这么读吧?三顿四步。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所谓雍容华贵。

题外话,还是这首诗,杜威翻译的英语版,隔行押韵,音步也合,所以也不失雍容:

O how I love you,Peter‌‘s daughter!Your aspect,graceful yet austere;Nevá’s augustly flowing waterAnd granite banks:these I hold dear;

对比看一下王小波不那么喜欢的: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也是双行押韵,但两顿三步,就略显匆迫,所以被王小波认为不够好。

王小波在《我的师承》后面,提到了节奏和韵律:

‌‌“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王小波自己后来写小说,的确是用这种韵律的。

以前举过的例子,王小波《黄金时代》的结尾: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

这段读来,字句极质朴,也没有刻意抒情,但流畅得很吧?

容我分一下行: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

句序长短停顿如上,看得很分明了。

每句话的句尾韵脚:

孽、写。

看、欢。

白、待、来、坏。

上、样。

十行四韵。

这是在写诗一样在写小说。

所以没太多花哨的字眼,读起来却非常舒服。明明在说一件男欢女爱被迫交代的事,却不失雍容华贵。

王小波所谓的韵律和节奏,就是如此。

 

 

云何尝能飞?泉何尝能跃?我们却常说云飞泉跃;山何尝能鸣?谷何尝能应?我们却常说山鸣谷应。在说云飞泉跃、山鸣谷应时,我们比说花红石头重,又更进一层了。原来我们只把在我的感觉误认为在物的属性,现在我们却把无生气的东西看成有生气的东西,把它们看作我们的侪辈,觉得它们也有性格,也有情感,也能活动。这两种说话的方法虽不同,道理却是一样,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了解外物。这种心理活动通常叫做‌‌“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彷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这是一个极普遍的经验。自己在欢喜时,大地山河都在扬眉带笑;自己在悲伤时,风云花鸟都在叹气凝愁。惜别时蜡烛可以垂泪,兴到时青山亦觉点头。柳絮有时‌‌“轻狂‌‌”,晚风有时‌‌“清苦‌‌”。陶渊明何以爱菊呢?因为他在傲霜残枝中见出孤臣的劲节;林和靖何以爱梅呢?因为他在暗香疏影中见出隐者的高标。

从这几个实例看,我们可以看出移情作用是和美感经验有密切关系的。移情作用不一定就是美感经验,而美感经验却常含有移情作用。美感经验中的移情作用不单是由我及物的,同时也是由物及我的;它不仅把我的性格和情感移注于物,同时也把物的姿态吸收于我。所谓美感经验,其实不过是在聚精会神之中,我的情趣和物的情趣往复回流而已。

姑先说欣赏自然美。比如我在观赏一棵古松,我的心境是什么样状态呢?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古松本身的形象上,我的意识之中除了古松的意象之外,一无所有。在这个时候,我的实用的意志和科学的思考都完全失其作用,我没有心思去分别我是我而古松是古松。古松的形象引起清风亮节的类似联想,我心中便隐约觉到清风亮节所需伴着的情感。因为我忘记古松和我是两件事,我就于无意之中把这种清风亮节的气概移置到古松上面去,彷佛古松原来就有这种性格。同时我又不知不觉地受古松的这种性格影响,自己也振作起来,模仿它那一副苍老劲拔的姿态。所以古松俨然变成一个人,人也俨然变成一棵古松。真正的美感经验都是如此,都要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在物我同一的境界中,移情作用最容易发生,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分辨所生的情感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物的。

再说欣赏艺术美,比如说听音乐。我们常觉得某种乐调快活,某种乐调悲伤。乐调自身本来只有高低、长短、急缓、宏纤的分别,而不能有快乐和悲伤的分别。换句话说,乐调只能有物理而不能有人情。我们何以觉得这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居然有人情呢?这也是由于移情作用。这里的移情作用是如何起来的呢?音乐的命脉在节奏。节奏就是长短、高低、急缓、宏纤相继承的关系。这些关系前后不同,听者所费的心力和所用的心的活动也不一致。因此听者心中自起一种节奏和音乐的节奏相平行。听一曲高而缓的调子,心力也随之作一种高而缓的活动;听一曲低而急的调子,心力也随之作一种低而急的活动。这种高而缓或是低而急的心力活动,常蔓延浸润到全部心境,使它变成和高而缓的活动或是低而急的活动相同调,于是听者心中遂感觉一种欢欣鼓舞或是抑郁凄恻的情调。这种情调本来属于听者,在聚精会神之中,他把这种情调外射出去,于是音乐也就有快乐和悲伤的分别了。

再比如说书法。书法在中国向来自成艺术,和图画有同等的身分,近来才有人怀疑它是否可以列于艺术,这般人大概是看到西方艺术史中向来不留位置给书法,所以觉得中国人看重书法有些离奇。其实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他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颜鲁公的字就像颜鲁公,赵孟頫的字就像赵孟頫。所以字也可以说是抒情的,不但是抒情的,而且是可以引起移情作用的。横直钩点等等笔划原来是墨涂的痕迹,它们不是高人雅士,原来没有什么‌‌“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但是在名家书法中我们常觉得‌‌“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我们说柳公权的字‌‌“劲拔‌‌”,赵孟頫的字‌‌“秀媚‌‌”,这都是把墨涂的痕迹看作有生气有性格的东西,都是把字在心中所引起的意象移到字的本身上面去。

移情作用往往带有无意的模仿。我在看颜鲁公的字时,彷佛对着巍峨的高峰,不知不觉地耸肩聚眉,全身的筋肉都紧张起来,模仿它的严肃;我在看赵孟頫的字时,彷佛对着临风荡漾的柳条,不知不觉地展颐摆腰,全身的筋肉都松懈起来,模仿它的秀媚。从心理学看,这本来不是奇事。凡事观念都有实现于运动的倾向。念到跳舞时脚往往不自主地跳动,念到‌‌“山‌‌”字时口舌往往不由自主地说出‌‌“山‌‌”字。通常观念往往不能实现于动作者,由于同时有反对的观念阻止它。同时念到打球又念到泅水,则既不能打球,又不能泅水。如果心中只有一个观念,没有旁的观念和它对敌,则它常自动地现于运动。聚精会神赛跑时,自己也往往不知不觉地弯起胳膊动起脚来,便是一个好例。在美感经验之中,注意力都是集中在一个意象上面,所以极容易起模仿的运动。

移情的现象可以称之为‌‌“宇宙的人情化‌‌”,因为有移情作用然后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可具人情,本来无生气的东西可有生气。从理智观点看,移情作用是一种错觉,是一种迷信。但是如果把它勾销,不但艺术无由产生,即宗教也无由出现。艺术和宗教都是把宇宙加以生气化和人情化,把人和物的距离以及人和神的距离都缩小。它们都带有若干神秘主义的色彩。所谓神秘主义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不过是在寻常事物之中见出不寻常的意义。这仍然是移情作用。从一草一木之中见出生气和人情以至于极玄奥的泛神主义,深浅程度虽有不同,道理却是一样。

美感经验既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往复回流,我们可以从这个前提中抽出两个结论来:

一、物的形象是人的情趣的返照。物的意蕴深浅和人的性分密切相关。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比如一朵含露的花,在这个人看来只是一朵平常的花,在那个人看或以为它含泪凝愁,在另一个人看或以为它能象征人生和宇宙的妙谛。一朵花如此,一切事物也是如此。因我把自己的意蕴和情趣移于物,物才能呈现我所见到的形象。我们可以说,各人的世界都由各人的自我伸张而成。欣赏中都含有几分创造性。

二、人不但移情于物,还要吸收物的姿态于自我,还要不知不觉地模仿物的形象。所以美感经验的直接目的虽不在陶冶性情,而却有陶冶性情的功效。心里印着美的意象,常受美的意象浸润,自然也可以少存些浊念。苏东坡诗说: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竹不过是美的形象之一种,一切美的事物都有不令人俗的功效。

胡须还没风靡的时候,我更喜欢男人把胡子刮干净。之后,胡须成了主流审美。现在,看多了胡须男,我对清晨刮过脸傍晚又长出的胡茬的那一型总会多看两眼。显然不只我是这样。

一名受访者在接受英国《卫报》关于面部毛发的采访时说:‌‌“我觉得留胡须的男人更有魅力。以前胡须对男人的外表并不重要,但现在我认识的一半男人都留着胡须。‌‌”

普遍认为,经过数千年的自然选择,我们会特别倾向于某些特征,比如面部对称。我们都知道审美标准会不断改变,变化一般都是源于大众媒体和流行文化,而且每个标准维持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尽管我们知道人们的审美标准不一,但大都认为人一生会有某种保持不变的‌‌“喜欢类型‌‌”。

但事实证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指代的周期比从前更短了。我们的审美标准可能几年就变,也可能几个月就变,甚至还可能一下就变。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凯里商学院助理教授杨海洋(音译)说:‌‌“审美标准仍然存在于观者眼中,但我们正在进行的研究表明,观者的看法可能会不断改变。‌‌”他发表的一项研究认为,审美会根据他人的意见发生变化。‌‌“可以说,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可能正让人们的审美标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快。‌‌”

你可以将此归咎于他人的图片轰炸,以及,网上约会。

近期的研究发现,我们对吸引力的判断不仅会改变,而且还会对比先前看到的面孔判断下一张是否更好看。有了约会网站或程序,这是常有的事儿,而且改变速度是以毫秒计算的。

悉尼大学的一项研究中,受访女性会在屏幕上逐一看到60名男性面孔,并对他们依次按照‌‌“有吸引力‌‌”或‌‌“没有吸引力‌‌”进行评价,每张面孔出现的时间大约为三分之一秒。研究人员发现,如果受访者认为前一张面孔有吸引力,就更有可能评定下一张也有吸引力。(反之亦然:如果认为前一张脸没有吸引力,就更有可能评定下一张也没有。)让受访者看完242张女性面孔后请她们按照一到八的等级评定吸引力程度,发现对前一张面孔的评测会影响对下一张的评定——以至于对每一张新面孔的审美都在变化。

原因可以归结为大脑处理新信息的方式。悉尼大学负责这项研究的第一作者兼博士后研究员陶伯特(Jessica Taubert)说:‌‌“大脑无法处理从眼睛不断涌入到视觉系统的所有信息,因此有捷径就走,会依赖之前的视觉线索,这样就不必费劲地不断重新分析这些视觉信息。‌‌”

这里的捷径就是科学家所说的‌‌“序列依赖性‌‌”——我们期望物体的物理状态保持稳定。例如,你扫了一眼咖啡杯然后把目光移开,再看它时,你想着它还是那只咖啡杯。

类似原理也适用于网络约会。数以百万的求偶者在网上快速浏览着约会对象的照片,无论看到的面孔吸引与否,大脑都认为这张脸不会改变。人们迅速打开下一个人的照片,看到的更像是一种幻觉。大脑没有那么多时间重新分析信息,认出新面孔是不同的人,于是认为跟前一张脸是同一张。

美国阿兹塞太平洋大学前心理学助理教授佩戈尔斯(Teresa Pegors)也是该研究的共同作者,她说:‌‌“我们早就知道大脑能够快速适应视觉环境,但如今环境改变的速度却前所未有。‌‌”

‌‌“这就会令审美不停改变,也是为何人们越来越难以长期对同一个伴侣感到满意,但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也不是最重要的。‌‌”

一瞥效应

如果你发现相比于现实生活,更‌‌“喜欢‌‌”虚拟网络里的人,那么也可能有其他原因,与你换到下一个选项的速度有关。

研究人员发现,相比长时间看着某个人,只看一眼时反而会觉得对方更有吸引力。这是因为当我们看着某个东西时,我们不只‌‌“在看‌‌”,脑中也会判断其价值。

就美而言,我们认为有吸引力的人更有价值,因为他们可能是潜在的般配对象或伴侣。鉴于快速瞥一眼网页获得的信息有限,大脑会用更重要的选项来分析目标——看哪个更有吸引力。

美国斯坦福大学神经科学家,该研究的共同作者伊格曼(David Eagleman)说:‌‌“如果你不小心误以为某人比他们实际上更有吸引力,那么只需要多看两眼就能纠正错误。但如果你不小心低估了他们的吸引力,那可能会错过一个潜在伴侣。‌‌”

当用户在约会程序上刷得太快时,可能会发生这种‌‌“一瞥效应‌‌”。

大脑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全消化所有信息,所以就用了一些假设。伊格曼说:‌‌“约会程序与进化过程都有这个问题——最好快速回头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合适的对象,再确认一下有没有看上的,而不是刷得太快错过人选犯下错误。我们都听过有人因为不小心刷得太快而错失了完美伴侣。‌‌”

已经知道,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很受情境、情绪和他人行为的影响,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在浏览新对象时,我们现在处理的信息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速度则更快——感知变化得也就更频繁。

佩戈尔斯发现了个潜在好处——所有这些都表明,我们可以通过接触不同信息来改变大脑。

她说:‌‌“我们对美的视觉感受随着看到的每一张面孔而变化。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改变看到的内容,从而轻而易举地使审美标准更加真实。我们并没有'陷入'数字时代所引起的标准缺失,我们可以选择减少看图片的数量。‌‌”

唯一需要做的只是退出我们最喜欢的约会程序……当然,这可能说说容易做来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