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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过就过有品质的生活

有好多人喜欢讲生活品质,他们认为花的钱多、花得起钱就是生活品质了。

于是,有愈来愈多的人,在吃饭时一掷万金,在买衣时一掷万金,拼命的挥霍金钱,当我们问他为什么要如此,他的答案是理直气壮的——‌‌“为了追求生活品质!为了讲究生活品质!‌‌”

生活?品质?

这两样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说有钱能满足许多的物质条件就叫生活品质,是不是所有的富人都有生活品质,而穷人就没有生活品质呢?

如果说受教育就会有生活品质,是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生活品质,没受教育的人就没有生活品质呢?

如果说都市才有生活品质,是不是乡下人就没有生活品质呢?是不是所有的都市人都有生活品质呢?

答案都是否定的,可见生活品质乃不是某一阶层、某一地区,或甚至某一时代的专利。古人也可以有生活品质,穷人、乡下人、工匠、农夫都可以有生活品质。因为,生活品质是一种求好的精神,是在一个有限的条件下寻求该条件最好的风格与方式,这才是生活品质。

工匠把一张桌子椅子做到最完美而无懈可击的地步,是生活品质。

农夫把稻田中的稻子种成最好的收成,是生活品质。

穷人买一个馒头果腹,知道同样的五块钱在何处可以买到最好品质的馒头,是生活品质。

家庭主妇买一块豆腐,花最便宜的钱买到最好吃的豆腐,是生活品质。

整个社会都能摒弃那不良的东西,寻求最好的可能,这个社会就会有生活品质了。因此,我们对生活品质最大的忧虑,乃不是小部分人的品味不良,而是大部分人失去求好的精神了。

在一个失去求好精神的社会里,往往使人误以为摆阔、奢靡、浪费就是生活品质,逐渐失去了生活品质的实相。进而使人失去对生活品质的判断力,只好追逐名牌,用有名的香水、服装、皮鞋,以至名建筑师盖的房子,来肯定自我的生活品质,这是为什么现代社会名牌泛滥的原因。

有钱人从头到脚,从房子到汽车,从音响到电视用的都是名牌,那些名牌多得让人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一般人欣羡之余,心生卑屈,以为那是生活品质,于是想尽方法不择手段去追求‌‌“生活品质‌‌”,甚至弄到心力交瘁、含恨而死。君不见被警察抓到的大流氓乃至小妓女,戴劳力士,开进口车,全身都是名牌吗?

真正的生活品质,是回到自我,清楚衡量自己的能力与条件,在这有限的条件下追求最好的事物与生活。再进一步,生活品质是因长久培养了求好的精神,因而有自信、有丰富的心胸世界;在外,有敏感直觉找到生活中最好的东西;在内,则能居陋巷而依然能创造愉悦多元的心灵空间。

生活品质就是如此简单;它不是从与别人比较中来的,而是自己人格与风格求好精神的表现。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

记得从前在中学里教英文,讲一篇小说时常有别班的学生来旁听;但是遇着讲诗时,旁听者总是瞟着机会逃出去。

就出版界的消息看,诗是一种滞销货。

一部大致不差的小说就可以卖钱,印出来之后一年中可以再版三版。但是一部诗集尽管很好,要印行时须得诗人自己掏腰包作印刷费,过了多少年之后,藏书家如果要买它的第一版,也用不着费高价。

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

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据去年的统计,法国最畅销的书是波德莱尔的《罪恶之花》。这是一部诗,而且并不是容易懂的诗。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

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

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学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

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

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

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

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

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

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未必不如自居易的《长恨歌》或洪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

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

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之中寻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士比亚故事集》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或是崔颢的《长干行》: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里面也都有故事,但是这两段故事多么简单平凡?

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朴而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

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

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虽似容易而实在不容易做出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

对于这种佳妙的了解和爱好就是所谓‌‌“趣味‌‌”。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

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

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

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

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时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

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

我学西方诗是从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入手。

从前只觉得这派诗有趣味,讨厌前一个时期的假古典派的作品,不了解法国象征派和现代英国的诗;对它们逐渐感到趣味,又觉得我从前所爱好的浪漫派诗有好些毛病,对于它们的爱好不免淡薄了许多。

我又回头看看假古典派的作品,逐渐明白作者的环境立场和用意,觉得它们也有不可抹杀处,对于他们的嫌恶也不免减少了许多。

在这种变迁中我又征服了许多新领土,对于已得的领土也比从前认识较清楚。

对于中国诗我也经过了同样的变迁。最初我由爱好唐诗而看轻宋诗,后来我又由爱好魏晋诗而看轻唐诗。现在觉得各朝诗都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衡量魏晋诗的标准去衡量唐诗和宋诗。它们代表几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

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味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

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

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好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趣味是对于生命的彻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化,趣味也就要时时刻刻在进展和创化。

水停蓄不流便腐化,趣味也是如此。

从前私塾冬烘学究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古文观止》和了凡《纲鉴》。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

习惯的势力之大往往不是我们能想象的。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几分冬烘学究气,都把自己囿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中,对于这个圈套以外的世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沉溺于风花雪月者以为只有风花雪月中才有诗,沉溺于爱情者以为只有爱情中才有诗,沉溺于阶级意识者以为只有阶级意识中才有诗。

风花雪月本来都是好东西,可是这四个字联在一起,引起多么俗滥的联想!联想到许多吟风弄月的滥调,多么令人作呕!‌‌“神圣的爱情‌‌”‌‌“伟大的阶级意识‌‌”之类大概也有一天都归于风花雪月之列吧?

这些东西本来是佳丽,是神圣,是伟大,一旦变成冬烘学究所赞叹的对象,就不免成了八股文和试帖诗。

道理是很简单的。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必须有创造性,都必时时刻刻在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自然会僵死、会腐化。

一种艺术变成僵死腐化的趣味的寄生之所,它怎能有进展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与滥调是死对头。

但是每件东西都容易变成滥调,因为每件东西和你熟悉之后,都容易在你的心理上养成习惯反应。

像一切其他艺术一样,诗要说的话都必定是新鲜的。

但是世间哪里有许多新鲜话可说?

有些人因此替诗危惧,以为关于风花雪月、爱情、阶级意识等等的话或都已被人说完,将有被人说完的一日,那一日恐怕就是诗的末日了。

抱这种顾虑的人们根本没有了解诗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

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

这句话中‌‌“见‌‌”字最吃紧。特别新鲜有趣的东西本来在那里,我们不容易‌‌“见‌‌”着,因为我们的习惯蒙蔽住我们的眼睛。

我们如果沉溺于风花雪月,也就见不着阶级意识中的诗;我们如果沉溺于油盐柴米,也就见不着风花雪月中的诗。

谁没有看见过在田里收获的农夫农妇?但是谁——除非是米勒(Millet),陶渊明、华兹华斯(Wordsworth)——在这中间见着新鲜有趣的诗?

诗人的本领就在见出常人之以不能见,读诗的用处也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

这就是说,觉得我们所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趣。我们本来不觉得乡村生活中有诗,从读过陶渊明、华兹华斯诸人的作品之后,便觉得它有诗;我们本来不觉得城市生活和工商业文化之中有诗,从读过美国近代小说和俄国现代诗之后,便觉得它也有诗。

莎士比亚教我们会在罪孽灾祸中见出庄严伟大,伦勃朗(Rambrandt)和罗丹(Rodin)教我们会在丑陋中见出新奇。

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现也生生不息。

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总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

‌‌“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无兴趣。

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得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

云何尝能飞?泉何尝能跃?我们却常说云飞泉跃;山何尝能鸣?谷何尝能应?我们却常说山鸣谷应。在说云飞泉跃、山鸣谷应时,我们比说花红石头重,又更进一层了。原来我们只把在我的感觉误认为在物的属性,现在我们却把无生气的东西看成有生气的东西,把它们看作我们的侪辈,觉得它们也有性格,也有情感,也能活动。这两种说话的方法虽不同,道理却是一样,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了解外物。这种心理活动通常叫做‌‌“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彷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这是一个极普遍的经验。自己在欢喜时,大地山河都在扬眉带笑;自己在悲伤时,风云花鸟都在叹气凝愁。惜别时蜡烛可以垂泪,兴到时青山亦觉点头。柳絮有时‌‌“轻狂‌‌”,晚风有时‌‌“清苦‌‌”。陶渊明何以爱菊呢?因为他在傲霜残枝中见出孤臣的劲节;林和靖何以爱梅呢?因为他在暗香疏影中见出隐者的高标。

从这几个实例看,我们可以看出移情作用是和美感经验有密切关系的。移情作用不一定就是美感经验,而美感经验却常含有移情作用。美感经验中的移情作用不单是由我及物的,同时也是由物及我的;它不仅把我的性格和情感移注于物,同时也把物的姿态吸收于我。所谓美感经验,其实不过是在聚精会神之中,我的情趣和物的情趣往复回流而已。

姑先说欣赏自然美。比如我在观赏一棵古松,我的心境是什么样状态呢?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古松本身的形象上,我的意识之中除了古松的意象之外,一无所有。在这个时候,我的实用的意志和科学的思考都完全失其作用,我没有心思去分别我是我而古松是古松。古松的形象引起清风亮节的类似联想,我心中便隐约觉到清风亮节所需伴着的情感。因为我忘记古松和我是两件事,我就于无意之中把这种清风亮节的气概移置到古松上面去,彷佛古松原来就有这种性格。同时我又不知不觉地受古松的这种性格影响,自己也振作起来,模仿它那一副苍老劲拔的姿态。所以古松俨然变成一个人,人也俨然变成一棵古松。真正的美感经验都是如此,都要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在物我同一的境界中,移情作用最容易发生,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分辨所生的情感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物的。

再说欣赏艺术美,比如说听音乐。我们常觉得某种乐调快活,某种乐调悲伤。乐调自身本来只有高低、长短、急缓、宏纤的分别,而不能有快乐和悲伤的分别。换句话说,乐调只能有物理而不能有人情。我们何以觉得这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居然有人情呢?这也是由于移情作用。这里的移情作用是如何起来的呢?音乐的命脉在节奏。节奏就是长短、高低、急缓、宏纤相继承的关系。这些关系前后不同,听者所费的心力和所用的心的活动也不一致。因此听者心中自起一种节奏和音乐的节奏相平行。听一曲高而缓的调子,心力也随之作一种高而缓的活动;听一曲低而急的调子,心力也随之作一种低而急的活动。这种高而缓或是低而急的心力活动,常蔓延浸润到全部心境,使它变成和高而缓的活动或是低而急的活动相同调,于是听者心中遂感觉一种欢欣鼓舞或是抑郁凄恻的情调。这种情调本来属于听者,在聚精会神之中,他把这种情调外射出去,于是音乐也就有快乐和悲伤的分别了。

再比如说书法。书法在中国向来自成艺术,和图画有同等的身分,近来才有人怀疑它是否可以列于艺术,这般人大概是看到西方艺术史中向来不留位置给书法,所以觉得中国人看重书法有些离奇。其实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他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颜鲁公的字就像颜鲁公,赵孟頫的字就像赵孟頫。所以字也可以说是抒情的,不但是抒情的,而且是可以引起移情作用的。横直钩点等等笔划原来是墨涂的痕迹,它们不是高人雅士,原来没有什么‌‌“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但是在名家书法中我们常觉得‌‌“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我们说柳公权的字‌‌“劲拔‌‌”,赵孟頫的字‌‌“秀媚‌‌”,这都是把墨涂的痕迹看作有生气有性格的东西,都是把字在心中所引起的意象移到字的本身上面去。

移情作用往往带有无意的模仿。我在看颜鲁公的字时,彷佛对着巍峨的高峰,不知不觉地耸肩聚眉,全身的筋肉都紧张起来,模仿它的严肃;我在看赵孟頫的字时,彷佛对着临风荡漾的柳条,不知不觉地展颐摆腰,全身的筋肉都松懈起来,模仿它的秀媚。从心理学看,这本来不是奇事。凡事观念都有实现于运动的倾向。念到跳舞时脚往往不自主地跳动,念到‌‌“山‌‌”字时口舌往往不由自主地说出‌‌“山‌‌”字。通常观念往往不能实现于动作者,由于同时有反对的观念阻止它。同时念到打球又念到泅水,则既不能打球,又不能泅水。如果心中只有一个观念,没有旁的观念和它对敌,则它常自动地现于运动。聚精会神赛跑时,自己也往往不知不觉地弯起胳膊动起脚来,便是一个好例。在美感经验之中,注意力都是集中在一个意象上面,所以极容易起模仿的运动。

移情的现象可以称之为‌‌“宇宙的人情化‌‌”,因为有移情作用然后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可具人情,本来无生气的东西可有生气。从理智观点看,移情作用是一种错觉,是一种迷信。但是如果把它勾销,不但艺术无由产生,即宗教也无由出现。艺术和宗教都是把宇宙加以生气化和人情化,把人和物的距离以及人和神的距离都缩小。它们都带有若干神秘主义的色彩。所谓神秘主义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不过是在寻常事物之中见出不寻常的意义。这仍然是移情作用。从一草一木之中见出生气和人情以至于极玄奥的泛神主义,深浅程度虽有不同,道理却是一样。

美感经验既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往复回流,我们可以从这个前提中抽出两个结论来:

一、物的形象是人的情趣的返照。物的意蕴深浅和人的性分密切相关。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比如一朵含露的花,在这个人看来只是一朵平常的花,在那个人看或以为它含泪凝愁,在另一个人看或以为它能象征人生和宇宙的妙谛。一朵花如此,一切事物也是如此。因我把自己的意蕴和情趣移于物,物才能呈现我所见到的形象。我们可以说,各人的世界都由各人的自我伸张而成。欣赏中都含有几分创造性。

二、人不但移情于物,还要吸收物的姿态于自我,还要不知不觉地模仿物的形象。所以美感经验的直接目的虽不在陶冶性情,而却有陶冶性情的功效。心里印着美的意象,常受美的意象浸润,自然也可以少存些浊念。苏东坡诗说: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竹不过是美的形象之一种,一切美的事物都有不令人俗的功效。

今天为大家解读的是我自己的一本书,叫做《穿T恤听古典音乐》,本来这是我的一系列讲座的标题,后来我把它写成了两本书,都叫做《穿T恤听古典音乐》。为什么穿T恤听古典音乐?听古典音乐穿什么很要紧么?我想大家看到这个标题就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穿T恤听古典音乐,是想用更自然、更轻松的方式带领大家一起听古典音乐。平时听古典音乐会,我们都是穿上晚礼服,穿越大半个城市,到音乐厅里面正襟危坐着听。当然这种仪式感是很必要的,尤其在新年音乐会的时候,我们非常需要一些仪式感,与逝去的时间珍重道再见。在西方,古典音乐一直是贵族阶层的消遣,因而遗留下不少仪式。如今,所有仪式,都是为了表达对古典音乐这一西方高级精神文明的敬仰与热爱。可是,仪式一多,时间一长,古典音乐的庄严就变了味道。就像西方贵族的习俗礼仪,形式繁琐大费周章,慢慢变得虚荣乏味,就像我们习惯淹没在这些规则中,度过自以为安稳踏实其实麻木的一生。

记得在2010年夏天,我为新书作巡回签售,有些读者提建议,他们说,你写的是音乐,可是书里没有音乐我们怎么领略音乐的妙处呢?于是他们建议我一边播放音乐,一边给大家分析分析。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就开起来巡回签售的音乐讲座。当时我的读者主要是文艺青年,他们常常问我,村上春树书里的音乐要去哪里下载?因而我发现,古典音乐的听众其实并不是局限于音乐厅里面那几个熟悉的面孔和那些头发花白的人,年轻人也是想听古典音乐的,只是古典音乐是一个浩瀚的海洋,常被演奏的曲目就有1500首,到底从何听起呢?

于是我为音乐讲座拟了一个标题,叫做‌‌“穿T恤听古典音乐‌‌”,希望大家可以毫无压力地来听古典音乐。这个标题吸引了不少年轻人,尤其是那些不听古典音乐的年轻人。一开始,大家觉得这个叛逆的姿态挺酷的,人家穿西装打领结,我们偏要穿T恤。这倒并不是轻慢艺术,而是我相信再高冷的艺术也都有一颗平常心。

创业的朋友们说,好的项目是自带风水的,就是说好的项目它切合大众的需求,会自己运转起来。《穿T恤听古典音乐》非常幸运地自带了风水,自从我在微博上提出这个说法,几乎没有刻意推广,就收到各地音乐厅、图书馆和大学的邀请,于是每个周末,我背着电脑飞去各地讲课。由此可见,古典音乐并不是小众艺术,而是一直被看做高雅音乐、严肃音乐,令人望而却步了。

在大学里面,我学了10年的现当代音乐,我很想知道,我们时代的音乐家都在想什么做什么,可是毕业之后,给公众讲古典音乐成了我的主业。我觉得这是被市场选择的结果,古典音乐即使小众,但在中国没有哪个专业是真正小众的,眼下中国俨然已经成为它最大的市场。

像我这样的音乐作者,一开始被看作乐评人。而我身在音乐圈中,其实难以做到独立乐评。事实上,所有音乐人都在从事古典音乐的传播,从著名音乐家伯恩斯坦、马友友到乡村音乐教师,从我的前辈师长,到我的学生,有的在电视上,有的在大学里,有的在少年宫给大家讲古典音乐。而我觉得,无论是音乐老师还是乐评人,我们的工作并不是为了培养天才或大师,天才和大师并不是可以教出来的,我们的使命是建设生机勃勃的音乐环境,是让一代人热爱音乐。

听古典音乐穿什么并不要紧,可以穿T恤,穿牛仔,穿睡袍,我更希望,这是一种自然的、切肤的、深度的聆听。没有规则的约束,没有门槛的筛选,让普罗大众都可领略古典音乐的丰富美感。依我个人的聆听经验,去听音乐会总是被各种熟人陌生人干扰了视听,而每个夜深独自戴上耳机,就像面对最真实的自我。大部分音乐都是为了表达情感,温热的沸腾的深入肺腑的情感。你若可以卸下一切,与之坦然相对,才会听见音乐中的真挚与渴望,也听见那一刻自己心里的真实回响。在放松的状态中,你的听觉会更敏锐,感知会更深沉。

穿T恤听古典音乐,像一句口号,口号喊的多了,就让人怀疑,这是否是以不装的形式装呢?所以我希望它成为一个体系化的聆听方法,于是写了两本书来带领大家穿T恤听古典音乐。

即使我们常常看到专家们大师们不断呼吁:文盲不可怕,美盲才是绝症,但古典音乐课依旧被看作是可有可无的,功课重了,钢琴课就停几个月,学校要期末考了,音乐课就变成了自习课,音乐的公益讲座大家都会来领票,可到时候有其他活动就算了不去了。我认识所有的音乐老师都很羡慕新东方的英语老师,学生们多自觉多重视啊,因为英语课是刚需啊,但这并不是眼下的困境,自古以来都这样,皇帝要打仗缩减开支,肯定先把宫廷乐师遣走。

由此我常常想,音乐,有没有不可取代的时刻呢。

我想到的,竟是灾难。

911事件之后,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灾祸,人们可以说什么做什么?悼念?复仇?传播仇恨?这样的时候什么都做不了,这时的时候只能来播放安魂曲,在广场上举办音乐会告慰死者和鼓舞生者。

911发生十天之后,纽约爱乐举办音乐会,演奏勃拉姆斯的《德意志安魂曲》;在巴黎遭受恐怖袭击之后,电台里播放福雷的安魂曲。身边突发的恐怖事件,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这些音乐和音乐会就不再只是形式。以前我看过很多音乐家在集中营里面演奏、在流亡途中作曲的故事,觉得他们很远,他们都是故事,直到听见安魂弥撒在我们身边的废墟里响起。

年轻人来剧场的后台,找到拉琴的马友友,对他说,刚才听您拉琴,我哭了。我哥哥在911中去世了,在这半个月里面,我没法睡眠,没法吃东西,不能相信他忽然间消失了,我得了抑郁症。直到刚才听您拉琴,我终于哭出来了。谢谢您的琴声带走我的悲伤。

有什么可以安慰忽然失去亲人的痛苦和死亡就在身边的恐惧,所有期待化为乌有,你为人之无能为力痛哭的时候,有什么可以让你摆脱人生的虚无感。我们在这样的时刻无话可说,也没法做别的。我们只能来举办音乐会,演奏具有宗教感的大型管弦乐,此时古典音乐不是装饰品,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就是我们的痛苦、悲哀、勇气和希冀,只有这样磅礴的交响乐,可以洗刷死亡与仇恨带来的伤害。

听过很多安魂曲,我在节目里指点大家,莫扎特、勃拉姆斯和布里顿的安魂曲写的好,福雷的不够高度blablabla,可是只有在那一场纪念音乐会上,我第一次听懂了安魂曲:云层一般的合唱,金色的小号声如阳光穿透云层,上帝降临之前的乐队曲,震怒之日,荣耀经,优美的挽歌,还有复杂的赋格曲,都是如此必要,仿佛是之前所有优美、温柔与哀伤凝聚而成的具体建筑,是它们不会消亡的凭证。这样漫长的乐章,这样深邃的温柔,就像深蓝色宇宙的拥抱,无垠无终,永不消逝。

而在我们年代,在另一片热情的土地上,古典音乐也产生了一个奇迹。

在一场TED的讲坛上,一位南美洲乌拉圭的乡村音乐老师带着学生们来演奏,孩子们穿雪白衬衣,带着奇怪的乐器上台,当他们开始演奏,乐声立刻俘获了台下的听众,这是充满渴望的醉人的音乐。没人注意到,他们手里的乐器都是用垃圾改造的。

这些孩子来自乌拉圭的一个贫民窟,叫做卡图拉镇,那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场,全世界的垃圾都运到那里进行掩埋或资源回收。卡图拉的房子是垃圾盖的小棚屋,孩子们整天在垃圾山游荡,与父母一起拾荒为生。

直到有一天,他们在一位垃圾处理技术员那里听到了美妙的音乐,孩子们堵在他家的窗口不愿离开,于是这位垃圾处理员开始当起了业余音乐老师,免费教小孩学音乐。可是乐器太贵了,比家里的棚屋贵好多,老师找了工匠给大家制作乐器,用油漆罐做小提琴,用两只大罐头做吉他,用排水管做萨克斯风。这些乐器发出的声音比通常的乐器弱一些,但非常自然流畅。

当一把大号油漆罐做的大提琴奏响巴赫的无伴奏大提琴组曲的第一首,这首乐曲仿佛连接起了不同种族不同阶层的心灵,面向更广阔的世界倾诉。这大概才是最原汁原味的巴赫,他其实并不总是那么高雅严肃的,即使他的宗教音乐也充满了亲切的世俗的语言,构建了一个乐音运动的小宇宙,可以通向上帝,也通向所有心灵。巴赫写过很多受难曲,但这一次,他的音乐真的走近了苦难的生存,音乐依旧高贵纯洁,没有被垃圾污染,而我们在其中听见了荣耀和艰辛,听见垃圾场上空的一大片蓝天。

到处都在说,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学坏。在巴拉圭的大垃圾场,确实如此。孩子们如果没有音乐的抚慰和激励,他们打架吸毒,甚至残杀同伴。在那样的生存境遇里面,音乐不是修养和教养,音乐是他们每一天生活的精神动力。爱因斯坦说,死亡意味着再也听不到莫扎特了。对于这些孩子们也是如此,音乐是唯一的快乐源泉,是生活的意义。

我一直以为,古典音乐对于公众,只是一种教养。直到我做节目、开讲座、开音乐公众号,读到很多人和古典音乐的故事,他们改变了我对古典音乐的认识。就像听了巴赫莫扎特海顿,一直听到贝多芬,终于发现了音乐与情感的真谛。它不仅是美好的、古典的,它也是情感的表达,可以感人,可以扣人心弦。更重要的是,它和空气、水和岩石一样,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这样的发现改变了我对古典音乐的态度,在此之前,我施施然地开讲座,常常觉得讲的内容对于我这样一个音乐博士实在缺乏挑战,而现在我发现,我不需要去普及去传播古典音乐,我只要把我喜爱的,感动我的音乐告诉你,希望它也能打动你,甚或改变你的生活和信念,因为世界上有这样了不起的艺术,生而为人你怎么能不知道它呢。

于是我开始重现审视我写的《穿T恤听古典音乐》,它不应该只是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为此我专门写了两本书,来讲述如何穿T恤听古典音乐,它应该成为一种聆听的方法甚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