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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便读斯替文生(R.L.stevenson)的论文《儿童的游戏》,首节说儿时的过去未必怎么可惜,因为长大了也有好处,譬如不必再上学校了,即使另外须得工作,也是一样的苦工,但总之无须天天再怕被责罚,就是极大的便宜,我看了不禁微笑,心想他老先生(虽然他死时只有四十四岁)小时候大约很打过些手心吧?美国人类学家洛威(R.H.Iowie)在所著《我们是文明么》第十七章论教育的一章内说,‌‌“直到近时为止,欧洲的小学教师常用皮鞋抽打七岁的小儿,以致终身带着伤痕。在十七八世纪,年幼的公侯以至国王都被他们的师傅所凶殴。‌‌”譬如亨利第四命令太子的保姆要着实地打他的儿子,因为‌‌“世上再没有别的东西于他更为有益。‌‌”太子的被打详明地记在账上,例如——

‌‌“一六○三年十月九日,八时醒,很不听话,初次挨打。(附注,太子生于一六○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六○四年三月四日,十一时想吃饭。饭拿来时,命搬出去,又叫拿来。麻烦,被痛打。‌‌”

到了一六一○年五月正式即位,却还不免于被打。王曾曰‌‌“朕宁可不要这些朝拜和恭敬,只要他们不再打朕。‌‌”但是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罗素的《教育论》第九章论刑罚,开首即云,‌‌“在以前直到很近的时代,儿童和少年男女的刑罚认为当然的事,而且一般以为在教育上是必要的。‌‌”西洋俗语有云,‌‌“省了棍子,坏了孩子,‌‌”就是这个意思,据丹麦尼洛普(C.Nyrop)教授的《接吻与其历史》第五章说,——

‌‌“不但表示恭敬,而且表示改悔,儿童在古时常命在被打过的棍子上亲吻。凯撒堡(Ceilor von Kaiserberg)在十六世纪时曾这样说过:儿童被打的时候,他们和棍子亲吻,说道,——

亲爱的棍子,忠实的棍子,

没有你老,我那能变好。

他们和棍子亲吻,而且从上边跳过,是的,而且从上边蹦过。‌‌”这个教育上的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从上古直到近代,大约是一律通行,毫无疑问的。听说琼生博士(Samuel Johnson)很称赞一个先生,因为从前打他打得透而且多。卢梭小时候被教师的小姐打过几次屁股,记在《忏悔录》里,后来写《爱弥儿》,提倡自由教育,却也有时主张要用严厉的处置,——我颇怀疑他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或者对于被打者没有什么恶意,也未可知。据罗素说,安诺德博士(即是那个大批评家的先德)对于改革英国教育很有功绩,他减少体罚,但仍用于较幼的学生,且以道德的犯罪为限,例如说诳,喝酒,以及习惯的偷懒。有一杂志说体罚使人坠落,不如全废,安诺德博士愤然拒绝,回答说:

‌‌“我很知道这些话的意思,这是根据于个人独立之傲慢的意见,这是既非合理,也不是基督教的,而是根本地野蛮的思想。‌‌”他的意思是要养成青年精神的单纯,清醒谦卑,罗素却批注了一句道,由他训练出来的学生那么很自然地相信应该痛打印度人了,在他们缺少谦卑的精神的时候。

我们现在回过来看看中国是怎样呢?棒头出孝子这句俗语是大家都晓得的,在父为子纲的中国厉行扑作教刑,原是无疑的事,不过太子和小皇帝是否也同西国的受教训,那是不明罢了。我只听说光绪皇帝想逃出宫,被太监拦住,拔住御辫拉了回来,略有点儿相近,至于拉回宫去之后有否痛打仍是未详。现在暂且把高贵的方面搁起,单就平民的书房来找材料,亦可以见一斑。材料里最切实可靠的当然是自己的经验,不过不知怎的,大约因为我是稳健派的缘故吧,虽然从过好几个先生,却不曾被打过一下,所以没有什么可说,那么自然只能去找间接的,也就是次等的材料了。

普通在私塾的宪法上规定的官刑计有两种,一是打头,一是打手心。有些考究的先生有两块戒方,即刑具,各长尺许,宽约一寸,一薄一厚。厚的约可五寸,用以敲头,在书背不出的时候,落在头角上,嘣然一声,可以振动迟钝的脑筋,发生速力,似专作提撕之用,不必以刑罚论。薄的一块则性质似乎官厅之杖,以扑犯人之掌,因板厚仅二三分,故其声清脆可听。通例,犯小罪,则扑十下,每手各五,重者递加。我的那位先生是通达的人,那两块戒尺是紫檀的,处罚也很宽,但是别的塾师便大抵只有一块毛竹的板子,而且有些凶残好杀的也特别打得厉害,或以桌角抵住手背,以左手提其指力向后拗,令手心突出而拼命打之。此外还有类似非刑的责法,如跪钱板或螺蛳壳上等皆是。传闻曾祖辈中有人,固学生背书不熟,以其耳夹门缝中,推门使阖,又一叔辈用竹枝鞭学生血出,取擦牙盐涂其上,结果二人皆被辞退。此则塾师内的酷吏传的人物,在现今青天白日的中国总未必再会有的吧。

可是,这个我也不大能够担保。我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一切体罚是否都已废止?笞杖枷号的确久已不见了,但是此外侦查审问时的拷打,就是所谓‌‌“做‌‌”呢,这个我不知道。普通总是官厅里的苦刑先废,其次才是学校,至于家庭恐怕是在最后,——而且也不知到底废得成否,特别是这永久‌‌“伦理化‌‌”的民国。在西洋有一个时候把儿童当作小魔鬼,种种的想设法克服他,中国则自古至今将人都作魔鬼看,不知闹到何时才肯罢休。我回想斯替文生的话,觉得他真舒服极了,因为他不去上学校之后总可以无须天天再怕被责罚了。

 

 

关于打孩子的问题,科学家已经做过大量的跟踪调查统计量化研究,我概括一下这些研究的要点:

1. 婴儿绝对不能打。

2. 打孩子会带来行为问题,包括反社会和发育迟缓。

3. 对于五六岁以上的孩子,会格外带来反效果。

4. 打孩子的频度越高,程度越重,家长火气越大,打孩子带来的行为问题会越大。

5. 打孩子的效果并不比非体罚性的惩罚(包括说理)更有效。

6. 打孩子会让孩子变得更有攻击性。

以上观点来自Gwen Dewar博士的研究综述:总之一句话:不要打孩子。在很多国家,打孩子是法律禁止的。

那为什么那么多家长认为打孩子有用,甚至是唯一有用的方式呢?答案也很简单:他们自己也是被打出来的,他们没有学过科学育儿观,他们不知道在棍棒之外还有更有效的奖惩方式。

心理学家Jennifer Lansford 和Kenneth Dodge在一项对186种不同文化社会的研究中发现,打孩子在支持暴力以及战乱频仍的社会中更常见。Carol和Melvin Ember的研究揭示了体罚和政治不平等之间的联系。他们发现,在阶级分化严重或民主程度较低的社会里,体罚更为普遍。也就是说,在控制更严的传统社会中体罚更为普遍。

所以,打孩子还不仅是个体性的行为。你打孩子,也就是在示范一种暴力的模式,教他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办法。越打问题越多,问题越多越打,这是一种循环。

心理学家Arthur Whaley的研究也表明,打孩子的负作用在不同文化中也是不一样的。在有着丰富打孩子传统的文化中,比如非裔中,打孩子对孩子的负面作用就没有那么明显。而在禁止打孩子的挪威人中,打孩子就会产生格外负面的效果。但是,请注意,这并不表明在有着丰富打孩子传统的文化中,打孩子就没有负面效果,更不表明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打孩子就比不打孩子有效。

在今天,不能打孩子的道理,其实很多家长都知道,但他们还是控制不了要动手。这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家长自己有情绪控制的问题,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和暴力冲动。二是家长自己有情绪和心理的问题,他们把自己在工作和家庭中的挫折、痛苦和失意转嫁到孩子身上,这在心理学上叫转移。

这两种情况下出现的打孩子,按照上面的研究,是最不好、最无效、最有副作用的打孩子。

最后,如果你实在想打,那么有没有相对比较好的打孩子的方式呢?我从个人的经历给你提供一个实在控制不住时的选择吧。我小时候,有一次惹得我父亲实在生气,他就在我背上打了两下。那是我记忆中我父亲唯一的一次对我动手。但那是怎样的一种动手啊,说是打,还不如说是轻轻地拍了两下。我当时没有生气,只有一丝感动和怜悯,还有一个无比强烈的念头:我以后千万不要再惹他生气了,否则我受不了这种尴尬。

父亲是世上最温和老实的人,连他也有失控动手的时刻,说明打孩子也许真是很难完全避免。但是,在那一刻,也要牢记科学打儿观。事实上,父亲那轻轻的两下拍打,正在无意中与科学家今天的研究完全吻合。我开头链接中,Robert Larzelere和Brett Kuhn提出了一种‌‌“条件性打孩子‌‌”的方案,就是——

在孩子过错刚刚发生的时候,

在其他非身体性惩罚无效之后,

在口头警告之后,

在别人看不到的场合,

在克制了自己的情绪之后,

轻轻地拍孩子两下。

这,是科学打孩子的唯一正确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