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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令人心碎的现实:年轻人不再看美剧了。有数据显示,中国的美剧观众主要集中在35岁左右——从年龄上看,一个孤独的小山峰。但也有人说,美剧份额的蛋糕,是被更为精良的英剧切走的。这是有意思报告美剧系列的第三篇:英剧崛起。

英剧以其短小精悍、制作精良、主题深刻、舍得花钱、演技爆棚的特点居于看剧鄙视链顶端,令其他对手望其项背。

虽然《神探夏洛克》《唐顿庄园》《黑镜》已足够出名,可不得不说,英剧依然是小众的,今天,我来安利英剧。

我只有300分钟时间追完一部剧

对于忙碌的上班族,看剧的时间成本太高了。

国产电视剧动辄30集起步,美剧一季十几二十集,五六七八季下来也是上百集,真心追不动。

英剧则普遍很短,每集大约50分钟,一季6集左右,最多8集,最少甚至有3集的,这放美剧里只能算是迷你剧。

越长大就越能体会短小精悍的妙,我喜欢英剧,因为它剧情紧凑、不拖沓,用最精简的体量塑造最丰富的人物和剧情,信息量极大,富有戏剧张力,展现极强的编剧能力。

往往一两集就能来个大反转,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猜不到结局。

主题深刻,是英剧的硬核

英剧虽短,但评价很高,在豆瓣上,甚至能达到9分以上的高分,与国产剧3分档形成明显反差。

这其中的本质差别在于,英剧用短短几集的时间,表达一个深刻的主题,直视社会之殇,历史之痛,如同英式红茶般,苦涩却有回味。

比如豆瓣评分9.0的《梅尔罗斯》(Patrick Melrose),本尼饰演一个5岁时被亲生父亲性侵,时刻活在父亲阴影下的吸毒贵公子,让人思考原生家庭的痛将笼罩、影响一个人多深、多久?

《真实的人类》(Humans)表面在讨论未来社会里人类与人工智能合成人如何相处,实则深层次讨论当今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少数族群的权利以及人性的根本问题。

同样是AI人工智能题材,美剧《西部世界》(Westworld)故事线更复杂庞大,而英剧《真实的人类》则更纯粹地深入挖掘现象下隐藏的本质,这也正是英剧的特点。

英国BBC出品的《报社》(Press)(也译作《新闻之争》)与美国HBO出品的《新闻编辑室》(The Newsroom)相比,也不难发现,英剧在主题深度上,确实更胜一筹。

美剧《新闻编辑室》讲述的是一群极富理想主义情怀的新闻人追求新闻理想的故事,堂吉诃德式的迎难而上,很燃,不可否认是一部神剧。

英剧《报社》则讨论了在纸媒衰落背景下,一家报社该如何生存,是坚持新闻理想还是迎合娱乐化潮流,是拥护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还是公众兴趣(Interest of Public)?

《报社》不像《新闻编辑室》那样死磕新闻理想,而更像是一群人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反复平衡和斗争的过程,人物刻画更有内在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不是那种非黑即白的简单对立,他们有坚守也有摇摆,有脆弱也有矛盾,很丧,但更真实。英剧擅长呈现一种进退两难、左右为难的局面与困境,人物刻画更深刻,也就更像我们真实的生活,美剧则比较理想化。

《报社》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这个行业对人有什么影响?‌‌”

‌‌“让我们变得敏锐,也让我们变得孤独,

还有更糟糕的,

意味着我们看到世界真实的一面,

心无旁骛,没有忠诚可言,

只有纯粹的新闻。‌‌”

《报社》留给观众更多的思考和反思,也让人看到,现代社会新闻媒体之所以存在的理由。

英剧中没有美剧里那么多的‌‌“政治正确‌‌”,而更敢于触碰社会痛点和敏感点。

美剧迎合大众,英剧引领潮流

正如国内综艺爱学韩国综艺一样,受人追捧的美剧其实师从英剧,这与英剧美剧的产制模式有关。

开发新剧如同开发新产品,需要大量前期投入,有钱才有能力搞创新,这部分投入被称为‌‌“沉没成本‌‌”。

美剧由于采取制播分离的商业协作模式,也被称为‌‌“赤字财政‌‌”模式,需要制作方先行承担约三分之二的制作资金,播出方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但制作方拥有二级销售权。

所以美剧往往是边拍边播,边播边拍,根据市场反馈、收视率和口碑决定剧情走向、拍多少季,哪个角色‌‌“被写死‌‌”,以此迎合市场。

并且有‌‌“试播集‌‌”(pilot)的概念,即制作方用来推销给电视台网的小样,有时会作为第一季首集,即S1E00,或开篇简单粗暴的直接称为‌‌“pilot‌‌”。在正式播出时,试播集的演员可能和正片的都有所出入。

因此,美剧市场更倾向于选择已经证明市场反馈好的剧集不断续约‌‌“长青‌‌”,或是直接改编英剧,减少前期投入,比如《无耻之徒》和《绯闻女孩》都改编自英剧。

说到底,是因为美剧属于市场经济,由观众主导走向,迎合了大众市场,制作方才有钱赚。所以美剧更侧重于娱乐性的内容,充满好莱坞既视感。

英剧则不同,采取制播分离的公共协作模式——‌‌“成本附加‌‌”模式,即电视台支付所有资金,买断版权,制作人不承担资金风险,倚靠BBC等国企大佬扶持,自然是有钱任性可以为所欲为地精益求精。

英剧这种产制模式消减了市场对电视剧本身的干预,不用担心得罪广告商,也无需为了追求市场份额和收视率而迎合观众,反而可以安心搞创作引领潮流,也能专注挖掘深度、讨论社会问题。

越长大,我就越爱看英剧

小时候看国产剧消遣:《还珠格格》《神雕侠侣》《白蛇传》《铁齿铜牙纪晓岚》……

长大一点看美剧学学口语:《欲望都市》《绯闻女孩》《金装律师》《傲骨贤妻》《权力的游戏》……

随着年纪增长,逐渐喜欢上英剧,曾经那些肥皂剧爆米花剧已经不足以吸引我了,甚至美剧中一些过于复杂庞大的故事线,在我看来都有点炫技的意思了。

就像小时候喜欢喝可乐,长大后爱喝茶,看剧的审美也随着年龄和心态发生了转变。

数据来源:易观智库

越长大,我就越不爱看那些爽剧和燃剧,因为现实生活不是傻白甜也没有玛丽苏,更多的只是复杂的人性和残酷的社会现实。

英剧《福斯特医生》(Doctor Foster)也有渣男劈腿、女主吊打小三的戏码,但和我国爽剧《我的前半生》相比,英剧女主是没有玛丽苏光环能够凭借开挂的运气一路披荆斩棘的,她没有唐晶式的闺蜜,也没有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而只能在几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仅凭一己之力完成复仇。

并且英剧女主也没有过上那种离婚后找到又帅又有钱的新欢的神仙日子,前夫也并没有‌‌“恶有恶报‌‌”,相反,她一直笼罩在经历背叛和伤害后的巨大痛苦阴影里,渣男依旧渣得欢天喜地,不过这才是真实的普通人生不是吗?

英剧真的不屑于走‌‌“无敌碾压流‌‌”的白日梦路线,没空煽情也不打鸡血玩儿励志,不塑造什么精神领袖和英雄主义,有的只是赤裸裸的现实和讽刺,将小人物的真实生活搬上荧屏,伸手打醒那些爱白日做梦的观众。

当然,这样也难免会让人觉得阴郁压抑甚至有些冷漠,但傲慢和冷酷恰恰才是英剧,就像伦敦雨夜里撑着黑色长柄伞,身着西装的英国绅士半夜三点喝得烂醉从酒吧爬出来,还要努力保持体面地说一句‌‌“Leave me alone‌‌”(别管我)。

在英剧里,我能看到许多和我一样有些软弱、不够幸运、不够完美的同类,经历着复杂和充满缺憾的人生。

但这种丧,可能需要再看几集美剧才能缓过来。

少年:含一根草,看天上的云

苏北有片水乡,叫高邮。

这座蒲柳深处的小镇,素以秦观、咸鸭蛋、吴三桂闻名。1920年,元宵,春寒峭。当地颇有声望的‌‌“儒商‌‌”家族,诞下一名汪氏男婴,唤作曾祺。

虽生于动荡年代,汪曾祺的童年却惬意的很。

祖父亲自教过他习字,每临寒暑,儒生为他讲解古文。他的父亲,更是个极有意思的人:

善绘画、刻图章、弹琵琶、拉胡琴,做菜、打拳、单杠体操、祖传治病,亦是精通。

汪曾祺的才子气,是随他爹的。

‌‌“初中时我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父亲)拉胡琴,我唱。‌‌”

‌‌“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孩子头‌‌”;

‌‌“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

多年父子成兄弟。

平素里,俩人斗蟋蟀,养金铃子,用染了色的绢糊风筝,拿拉秧的小瓜雕花灯。

仲夏夜,他和父亲一人一根筷子,戳进胭脂色的大鸭蛋。蛋黄红得流油,蛋白小口抿完。吃饱了,就捉几只流萤放在壳里…

对汪曾祺来说,人生的锅底,童年时就搁好了。

无论掷入多少食材,抛进多少佐料,掩不了原味。他的底子,终究是清澈的,明快的,舒卷自如的。

2

青年:初如食橄榄,真味久愈在

1939年秋,昆明。雨潺潺。

一个身形单薄的少年,背挎粗布蓝袋,踏入西南联大。在登记簿上写下:汪曾祺,高邮人。国文系。

谁知道呢,这位沈从文先生的得意门生,却是个非典型性学渣。

‌‌“他在联大生活自由散漫,甚至吊儿郎当,高兴时就上课,不高兴就睡觉,晚上泡茶馆或上图书馆,把黑夜当白天。‌‌”

据说,大二那年,汪曾祺有过一次失恋,两天两夜不曾起床。好友朱德熙吓煞,挟一本厚厚的字典,匆匆赶到46号宿舍。

‌‌“起来,吃早饭去!‌‌”见小汪瘫睡如泥,朱德熙在门口大喊。于是乎,两人晃悠出去,卖了字典,各吃了碗一角三分钱的米线——全好了。

彼时师生度日清苦。然汪曾祺的吃货本色,已初露锋芒。

正义路的汽锅鸡、东月楼的乌鱼锅贴、马家牛肉店的撩青、吉庆祥的火腿月饼…

逛集市,他赖在摊边吃白斩鸡,起个名目,叫坐失良机(坐食凉鸡);下馆子,他和老板唠嗑,听各乡趣闻,偷学后厨做菜;

要是没课,他就溜到某不知名的小酒馆,要上一碟猪头肉,咂一口绿釉酒,赏馆外碧叶藕花,听檐上昆明的雨。

正是那段日子,他倚着临窗小桌,对各式的人、各样的生活,产生了兴趣。故信笔写之,捧出最初的几篇小说。

再后来,汪曾祺去昆明郊外教书,遇到了施松卿。

那年的施姑娘,唇绽樱颗,榴齿含香,还是少女模样。因平日常含愁倦,素有联大林黛玉之称。她听过汪曾祺的名头,奈何无缘谋面。

谁曾想,俩人毕业后去了同间学校。病美人和懒才子,成了一对儿。

没多久。汪曾祺与施松卿吃了顿面,算结婚了。

3

中年: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

1958年,北京。日已暮。

汪曾祺被划成右派,送至张家口劳改。临行前夕,爱妻没能赶来。他呆坐家中良久,抬笔写下,‌‌“松卿,等我!五年,等我改造好了回来。‌‌”

毕竟是个体育从没及格的文弱书生。锄地,扛麻袋,起猪圈,炮冻粪…于他,是难的,是苦的。

文革时,他被扔到了马铃薯研究站,远在沽源。

文学大师画土豆,像个什么样子?他倒好,埋头画花和薯块,画完了,就丢在牛粪火里烤熟吃掉。

还一度自嘲:‌‌“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这么多品种马铃薯的,全国盖无第二人!‌‌”

《随遇而安》中,他更是写道,‌‌“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

豁达如他,并非沈从文般星斗流水的天然散仙。

相较之下,汪曾祺更狡黠,更快意,也更通透。也唯有如此,他能相对顺遂过日子、谋生路,渡那十年浩劫。

几年后,他在江青手下做事。整理文件、编写沙家浜,换得十年安心写作。

宗璞曾撰文,骂他没骨气,不愿意上前线啊啥的。然汪老爷子有自己的处世观,要是如钢似铁,硬地一掰就折,如何写出那种如鱼又如石的文字?

想维护尊严,死是最简单的手段。如何热烈饱满地保持自我,才是更艰深的。

汪先生的选择,一如《葡萄月令》里说的,‌‌“葡萄,每个月都改变自己的模样适应气候。因为无论如今气候如何,来年它都得欢欢喜喜地发芽。‌‌”

大乱十年城一梦,与君安坐吃擂茶。

人和人呐,趋舍不同,静燥异趣。混沌时日里,有人歇斯底里,有人甩手一扔,有人抱怨不休。

而还有人呢,好的生活品其甜,坏的生活味其苦。

这位汪老先生,并没那么淡然——字是花他为泥,他囿于字格却不想拘泥人格。他要讨好,要适应,只是生活罢了。

4

晚年: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一个人的口味嘛,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老饕汪曾祺,绝不在吃喝上怠慢自己。

有一年,他患了急症——胆囊炎发作。确诊后,女儿汪明问大夫:‌‌“今后烟酒可有限制?‌‌”大夫摇头:‌‌“这个病与烟酒无关。‌‌”

话音刚落。老爷子就嘻嘻嘻嘻,捂嘴窃笑起来。

友人前来探病。他一脸假正经:若戒了烟起码能多活十年,但是为了多活这十年,而舍弃了抽烟的乐趣,我是不肯的!

谈起父亲,女儿汪朝笑说,‌‌“他在我们家是非常没有地位,我们这些子女都欺负他,妈妈也完全不拿他当回事,但他乐在其中。‌‌”

被挤兑多了,汪老也学聪明了。

平日里,他酒一喝多,就吹大发:喂喂,你们对我客气点,我将来是要进文学史的。汪家人白他一眼,作不屑状:老头,你别臭美了!

虽是玩笑语,却道出了大实话——汪老爷子的作品,‌‌“上不了头条‌‌”。

作家苏北,提过汪曾祺和林斤澜的二三轶事:

那日晚上,程鹰陪汪、林在新安江边的大排档吃龙虾。酒过三巡,林忽然说:‌‌“小程,听说你一个小说要在《花城》发?‌‌”

程鹰点点头。林笑说,‌‌“这杂志不错。你认真点,再写一篇,我给你在《北京文学》发头条。‌‌”

此时汪曾祺不乐呵了。他丢下酒杯,瞪着老友:

‌‌“你俗不俗?难道非要发头条?‌‌”‌‌“像我,小说就发不了头条,有时还是末条呢!‌‌”

细想来,老先生还真是可爱。

他贪吃,贪喝,贪看,贪玩儿,贪恋人世间的酸甜苦咸。但他绝无架子,也不摆派头。偶尔现出的小傲娇、小得瑟,带着点‌‌“我有你没有‌‌”的孩子气。

他咧嘴,他畅笑,或只因别家闺女随口一句,‌‌“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做得很好吃。汪伯伯是很厉害的人。‌‌”

贾平凹说他:汪是一文狐,修炼成老精。梁文道说他:像一碗白粥,熬得更好。

而我以为。男人有才,难免清高;有趣过头,又显轻浮。才趣兼备的呢,当真是极少数,汪曾祺必算一个。

老先生啊,根子是儒家的,一片温情,一片自在,追求风乎舞雩的境界;视角却是庄子的,故能尘世里寻乐子,带着超然的眼光去关照,去体验。

1997年5月16日,汪曾祺离世。

作别前,他想喝口茶水,便和医生‌‌“撒娇‌‌”:皇恩浩荡,赏我一口喝吧。

医生点头应允,他便唤来小女儿,‌‌“给我来一杯,碧绿!透亮!的龙井!‌‌”只可惜,龙井尚未端来,斯人已逝。

那一日,似乎落雪了。

先生走前,哈了口忽散的白气。

我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时不时会抑制不住创作欲,跳起来做点什么小物件。我记得他给我做过竹蜻蜓,还给我做过一把可以打苍蝇的小弩。最古怪的一次,他兴致勃勃地告诉我,他想清楚了咖啡是怎么一回事。然后,他就用小陶罐焙烤黄豆。等到豆子焦黑之后冲入沸水,就得到了一杯苦豆子水。他坚称这种方法做出来的东西和咖啡味道‌‌“一模一样‌‌”,原理也‌‌“一模一样‌‌”。现在想来,那些可怜的黄豆当时应该已经碳化了。严格说起来,他应该是做了一份炭烧黄豆。

也不能说他的尝试不成功,比如说他就带着我做过本民族的传统饮料---烤茶。把云南大叶山茶放在陶罐里,置于炭火上缓缓转动着炙烤。加入芝麻碎、花生碎和少量的盐,再冲入沸水。那玩意儿喝一口心跳就能超过120次,苦涩得让人想流眼泪,但是鼻腔里是浓郁的茶香。多年之后,我第一次尝试双倍浓缩咖啡的时候,几乎是复刻了当年的体验---我坐在街边面色苍白,冷汗淋漓,却抑制不住地去感受鼻端咖啡的香味。就像是一头蒙眼拉磨的驴,浑身大汗止不住流下来,本来是苦不堪言的境遇,但是它全心全意地去嗅脑门前吊着的那只苹果的清香,而且觉得这一刻的苹果美好到无法言喻。

等一下,为什么是苹果?驴脑袋前面吊着的不应该是胡萝卜么?还有,不是谈咖啡么?哪儿来的驴?麻烦你把驴先牵走一下,谢谢。

在很多年里,我是茶叶的忠实拥趸,对咖啡的兴趣不大。大约有十多年时间,我一直把咖啡称为‌‌“苦豆子水‌‌”。而且,一杯浓茶总能让我清醒到凌晨,但是两杯咖啡落肚之后,我该怎么睡还怎么睡,所以出于实用主义的考虑,我一直喝茶,一直换更大的杯子,更快的电水壶。相对而言,茶可以泡很多次,尤其是云南的土茶,滋味浓烈,劲道十足。咖啡就要麻烦得多,我是说速溶咖啡。每次撕开一袋,不到十分钟就得再来一遍。而且,杯子还很难洗,额外多了一柄勺子。

最近我突然转向咖啡,原因是我购买星巴克的经历。有时候人坐在家里,会突然想要喝一点有滋味的热水。但是,又不喝茶,更不想自己去烧水。所以,会忍饥挨饿用手机点一杯热咖啡,然后气息奄奄地躺在沙发上等。最早可以在手机APP上直接点星巴克,但是很快上门送货的小哥就开始给我卡片,告诉我以后直接打电话订咖啡,这样还可以省下配送费。再然后,卡片没有了,连星巴克的店也干脆全没了,出现了一堆星巴克代购。是的,你没看错,不是海淘,不是跨境电商,我只是要一杯星巴克,但是需要找同城代购。

同城代购一般需要半个小时,每次等咖啡的时候我都在想,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一杯咖啡而已。然后,我反手查了一下星巴克的成本,开始觉得有点不开心。三十多块钱的咖啡,加上配送费,加上半小时等待,其中大部分的钱和时间都不是付给咖啡,而是给了星巴克的品牌溢价和人工费。那么,咖啡究竟值不值得付出这些代价?另外,我在家里喝到的究竟是不是星巴克咖啡?如果一个品牌有高溢价,成本几块钱,但是能卖到几十块钱,这会让人忍不住伸手摸向黄豆。黄豆是驴饲料,驴能吃出黄豆和咖啡豆的区别,但是人能喝出烤咖啡豆和烤黄豆的区别吗?

好好的为什么驴又回来了?麻烦牵走,赶紧牵走。

就这样,我突然对咖啡有了点兴趣,弄来了题图里的那一堆设备:滤杯、冲泡壶、手动咖啡磨,然后上淘宝买了各种咖啡豆。每天下午自己磨咖啡粉,自己冲泡一壶喝下去。一开始,我觉得无论是哪一种咖啡豆,哪一种烘焙程度,都是苦豆子水。无非是浅度烘焙发酸,深度烘焙发苦,喝多了都一样利尿,整个下午一趟趟跑厕所,就像是肾漏了一样。但是喝过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承认一件事:苦豆子都是苦豆子,但是具体的苦法并不一样。有的苦豆子水带着果香,有的苦豆子水有红酒的那种酸味,还有的苦豆子喝起来像是某种苦味的糖浆。

那我就有点明白了,咖啡豆可以和茶叶做类比。不喜欢喝茶的人,觉得茶都是苦涩的。但是对于我这种喜欢驴饮的人而言,龙井茶有豆香,大红袍有盐味,红茶则带着点酸味,熟普洱无论如何都有点霉味,彼此差别极大,并不能都用苦涩两个字来形容。说苦涩是因为不熟悉,觉得所有茶叶都差不多。一旦多喝几杯,喝成习惯,那么每一种茶叶都有自己的面貌,也都有自己的性格。咖啡豆大概也是这个原理,苦涩是共性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一种咖啡自己独特的香气,如同是人的指纹。

喝了五六种不同的咖啡之后,回过头去再喝星巴克,就突然有点喝不下去了。无论是哪一种咖啡豆,也无论它们的价格是多少,只要是新鲜烘焙,没有存储太长时间,自己磨一杯出来,味道都要比星巴克的咖啡好。这个好,说的是味道的丰富和浓烈程度。相比之下,星巴克胜在味道稳定,在不同的店里点相同的品类,彼此相差不大,也就是无趣单薄得很稳定。除此而外就是店面整洁宁静,总有许多带着苹果电脑的人坐在里面细声细气地开会,还有一些人戴着耳机听歌,当然,一定是白色的苹果耳机。最后,一群人点咖啡的时候一般不会推推搡搡争着买单,有一种身在异国他乡的感觉。

总之,在星巴克喝咖啡让人觉得喝咖啡是一件很特别的事情,没有苹果产品都不大好意思走进去。而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喝咖啡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买一整套咖啡器具,哪怕是日本进口的套装,也不过200块钱之内可以搞定。各种咖啡豆价格高低不同,但是在100块钱这根线上就有大量选择。无非是咖啡豆生产商比较讨厌,喜欢出大包装,少见那种一样来一点的尝试装,可以让人在短时间之内领略不同风味和烘焙程度的咖啡。算下来,大概十杯星巴克美式咖啡的钱,就可以喝上自己动手冲泡的咖啡,可以说是风险极低的人生新体验。

我在网上公布了我的观点,遭到了许多人的驳斥,认为我根本不知道星巴克咖啡的好。一杯咖啡而已,多大事啊?为什么网上会有那么多驴呢?谁来牵走一下?

我的天才女友第一季

虽然这个剧已经播了一段时间了,但直到最近有空看了几集,拍的真不错,值得推荐,重现了小说中的从贫民ku公莉拉和埃莱娜的少女时代,要没读过原著的,强烈推荐去阅读一下。去年拍烂了好多部经典小说,这部真的很不容易。

《我的天才女友》是‌‌‌‌“那不勒斯四部曲‌‌‌‌”中第一本,另外三本是《新名字的故事》《离开的,留下的》和《失踪的孩子》,虽然作者埃莱娜·费兰特还没死,但这四本书一定能进入经典名著的行列。

剧情简介

《我的天才女友》是埃莱娜·费兰特‌‌‌‌“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部,讲述了两个女主人公莉拉和埃莱娜的少女时代。故事一开始,已经功成名就的埃莱娜接到莉拉儿子里诺的电话,说他母亲彻底消失了。埃莱娜想起莉拉对自己命运的预言,于是她写下她们一生的故事……

莉拉和埃莱娜一起成长于那不勒斯一个破败的社区,从小形影不离,彼此信赖,但又都视对方为自己隐秘的镜子,暗暗角力。莉拉聪明,漂亮。她可以毫不畏惧地和欺凌自己的男生对质,也可以去找人人惧怕的阿奇勒﹒卡拉奇要回被他夺走的玩具;埃莱娜既羡慕莉拉的学习天赋和超人的决断力,又一直暗暗模仿莉拉。

家人不支持莉拉继续求学,因此她到父亲和兄长苦苦维持的修鞋店帮工,又面临几个纨绔子弟的追求。埃莱娜则怀着对朋友的关爱、嫉妒和理解,独自继续学业,却始终无法面对和莉拉竞争的失落。

最终,十六岁的莉拉决定嫁给肉食店老板,但在婚宴上,她发现了丈夫的背叛。而埃莱娜也站在成人世界的入口,既为前途担忧,也因对思想前卫的尼诺产生朦胧好感而彷徨。柯明斯基理论第一季

真没想到,获得奥斯卡小金人的迈克尔·道格拉斯和艾伦·阿金两个老爷子能在同一部美剧中出现,两个美国老头互损的日常和有趣的老年生活,非常值得一看。

剧情简介_······

道格拉斯剧中饰演曾经红极一时的明星,现下却只能靠教授表演课程为生,阿金饰演他的老友。道格拉斯上次出演电视剧集还是上世纪70年代的《旧金山风物记》,而阿金上一部荧屏作品则是2001年的犯罪剧集《百厦街》。性爱自修室

刚出几天,一个朋友推荐的校园性喜剧,但三观很正,非常适合年青人观看。

剧情简介

聚焦一个有社交障碍的高中处男Otis Thompson,他的母亲是一名性治疗师,他和‌‌‌‌“聪慧的坏女孩‌‌‌‌”Maeve联合开办了一个诊所,专门处理同学们在性方面的各种问题。王国第一季

剧情简介·

在一个充斥着贪腐和饥荒的王国中,关于国王死亡的神秘传闻沸沸扬扬,同时一场奇怪的瘟疫传播开来,感染者可获得不死之身并嗜食人肉。成为阴谋牺牲品的皇太子开始踏上揭露邪恶阴谋,拯救子民的征程。

完全东方式的僵尸剧,剧本、演技在线,制作精良。节奏干脆利落,推荐观看。真探第三季

第二季口碑崩了,第三季花了二年才获批准,本季的质量重回标准线以上,喜欢第一季,这一季值得一追。无耻之徒(美版)第九季

前段时间跟朋友聊天,经常看美剧的人,还有不知道这部神剧的。一晃都第九季了,一部非常励志的家庭剧,有很多时候心情不好、状态低迷看几集,第二天就能恢复过来。

对于有些人,这部剧已经变成心灵寄托之一。要是你没看过,推荐从头开看。

人生做的事,没有比吃的次数更多。

鱼的种类无数,但是人一生非试不可的是河豚。当今有人研究出养殖没有毒的河豚,怕死可以由此入手。吃呀吃呀,你就会追求剧毒的。那种甜美,是不能以文字形容的。贝壳类之中,鲍鱼必食,它的肠最佳。潮州人做的炭烧响螺是一绝。片成薄片,入嘴即化。龙虾之中,有幸尝过香港本地的,那么你就不会去吃澳洲或波士顿龙虾了。

菜类之中,豆芽为首。法国的白芦笋不吃死不瞑目。CHICORY小白菜带苦,也是人生滋味之一。各种腌制的萝卜之中,插在酒糟内泡的BETTARA TSUKE甜人心,百食不厌。肉只有羊了。没有一个懂得吃的人不欣赏羊肉。古人说得好,女子不骚,羊不膻,皆无味。南斯拉夫的农田中,用稻草煨烤了一整天的羊,天下绝品。

果以榴莲称王,马来西亚的猫山王是王中之王。豆类制成品的豆腐菜,以四川麻婆豆腐为代表,人一生之中,一定要去原产地四川吃过一次,才知什么叫豆腐。藻类可食冲绳岛的水云,会长寿,冲绳岛人皆高龄,有此为证,用醋腌制得好的话,很美味。谷类之中,白米最佳,一碗猪油捞饭,吃了感激流泪。芋头吃法,莫过于潮州人的反沙芋,松化甜美。芋泥更要磨得细,用一个削了皮的南瓜盛,再去炖熟。当今还剩下几位老师傅会做,不吃的话就快绝种了。

香料中印度咖喱最好吃。咖喱鱼头固佳,咖喱螃蟹更好,将蟹肉拆出来和咖喱煮成一团,其香无比。蛋有千变万化的吃法,削法国黑松菌做奄姆烈,死前必尝。至于完美的蛋,是将一个碟子抹上油,烧热,打一只蛋进去,烧至熟为止,每个人对什么叫熟的程度,要求皆不同,不是餐厅可以吃到,必须自己做。

鱼子酱则要抓到巨大的鲟鱼,剖腹后取出,下盐。太多盐死咸,太少盐会腐坏。天下只有五六个伊朗人会腌制。吃鱼子酱,非吃伊朗的不可,俄国的不可相信。但也只有在伏尔加河畔,才能吃到生的,盐自己加,一大口一大口地吃,人生享受,止于此。乌鱼子则要选希腊岛上的,用蜡封住,最为美味,把日本的台湾的,都比了下去。

意大利的白菌,削几片在意粉上面,是完美的。实的贵族是松子。当今到处可以买到,并不稀奇,好过吃花生一百倍。撒哈拉沙漠中的蜜枣,也是一流的。面则以私人口味为重,我认为福建炒面为好。在福建已吃不到,只有吉隆坡茨厂街中的金莲记炒得最佳。为此,去吉隆坡一趟,值回票价。

腌则以火腿为代表。金华火腿中的肥瘦部分,一小块可以片成四百片,香港的华丰烧腊店中可以买到。意大利的庞马火腿生吃,最好是到意大利乡下,一张餐桌坐在果树下,火腿端来,伸手去摘头上的水果一齐吃,才是味道。至于西班牙的黑豚火腿,不能片来吃,一定是切成丁,在巴塞罗那吃,就是这种切法。酪是芝士,在意大利北部的原野上,草被海水浸过,带咸,羊吃了,乳汁亦咸。做出来的芝士,天下无双。

泡是泡菜,以韩国人的金渍做得最好,天下最最美味的金渍,则只能在朝鲜才找得到。他们用鱼肠、松子夹在白菜中,加大量蒜头和辣椒粉,揉过后放在一边。这时把一个巨大的水晶梨挖心,将金渍塞入,雪中泡个数星期,即成。

要谈的话,再写十篇或数十篇数百篇都不够。天下美食,可写成一套像《大英百科全书》的字典。尽量吃最好的,也不一定是最贵的。愈难找愈要去找。吃过之后,此生值矣,再也不必说死前要吃些什么,也不必忌讳死死声,你已经不怕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