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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新手妈妈的第一年,有幸见识过合肥每一个时段的午夜。霸都的夜晚灯火通明车马喧嚣,都市的繁华让人感觉什么都不缺什么都能买得到,可偏偏买不到故乡头顶上那片清澈的星光,还有低头捧着的那碗热气腾腾泛着让人食指大动油光的馄饨。

馄饨,是我最喜欢的美食。虽然它极其寻常,它能出现在随便哪家犄角旮旯的苍蝇小馆,它也能包裹着虾仁或其他上等食材出现在大酒店精美绝伦的碗碟上。而我喜欢的馄饨,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做的出来,因为吃过她做的,我再也不曾惦记过别人餐桌上飘来的香气。

一个人内心最渴求的味道,一定是童年的味道。我小时候特别挑食,为了给营养不良的我补充一点肉食,妈妈总是煞费苦心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馄饨皮薄馅少肉质细腻,成了我为数不多愿意进嘴的食物。每次被喂饭还总要妈妈念歌谣‌‌“大梆馄饨卜卜敲,码头担子肩上挑,一文一只价不贵,肉馅新鲜滋味高‌‌”才心满意足地吃上两口。每次吃完,我瘦小的身体都会微微凸出一点小肚子,用手摸一摸,有一种温暖的满足感。

年幼时常和小伙伴们在街头巷尾奔跑打闹,饥肠辘辘时每每看到挑担子卖馄饨的老者从深巷中悠然走出,总是被这热气撩得不能自已。他们肩上的长扁担一头挑着锅灶,幽幽地燃着炭火,上面稳稳坐着一口深锅,另一头挑着放馄饨皮子和肉馅及佐料的抽屉格。一路上但凡有食客唤住,随即就卸下担子,一手往炉子里丢块柴,一手忙着将抽屉打开包起馄饨。一眨眼工夫,锅里的水开了,立即抓上一把馄饨下锅。蓝色的花边小碗里舀点汤水,配一勺猪油,加上紫菜、虾皮、榨菜末等佐料,馄饨用竹笊篱捞起盛在碗里,再撒些碧绿的葱花,加点鲜红的辣油,最后薄薄的洒一点胡椒粉,顿时香鲜透骨。食客们站在风头里吃,非但不觉得冷,一碗下肚,额头还会沁出微微的汗珠,那是一种令人怀念的市井风情。

无论在哪个城市,馄饨都是很便捷很受欢迎的美食。在合肥也有不少吉祥馄饨、如意馄饨、大娘水饺生意兴隆,可是我却再也吃不到记忆中的滋味。大学毕业独自在外工作的那几年,每次妈妈来看我,总会包好满满一冰箱的馄饨。选个无风无雨的周末,我们一起去逛就近的菜市场,去挑选新鲜的猪肉和饺皮。那种极薄呈半透明状的皮被妈妈轻轻搭在手心上,用单根筷子撇一点稀少的肉馅,一把轻轻捏拢裹住,就形成自然的褶皱,从外可以看到淡红色的馅心,像小金鱼鼓鼓的身材拖着曼妙的鱼尾。从一片片面皮团成一颗颗馄饨,那种经由双手的温柔是现在食品生产线无法复刻的滋味。妈妈总是把馄饨盛在白瓷碗里递给我,那种久违的气息扑鼻而来,每咬一口都温着胃暖着心。每咬一口,妈妈的笑容便多了一分。

工作之后,母女的相聚总是短暂的。每当夜幕低垂我下班回到出租房,一打开冰箱,看到一排排的馄饨稳如一列列兵士,整齐地码在了铺有些许面粉的盘子里,都会心生温暖,满身的疲惫感都能消散几分。这些满满当当的馄饨,都是妈妈给我的爱。即使孤身在外打拼,我也不会觉得孤单,而是自觉好好吃完每一顿饭,像一株初生的植物,努力而安静地生长。

而今,妈妈已经年近七十,这代人一生中吃了太多的苦,唯有从自己孩子身上学会爱和被爱,生活中才有了甜。我已经很少再让她操劳做饭,更不会要求她特意为我再煮一锅小馄饨。时至今日我也成家立业,也曾尝试过自己做馄饨。从食材到步骤都认真遵照妈妈的做法,可无论如何却再也做不出那熟悉的味道。那种闻起来遍浑身舒坦、满心宽慰的味道,是故乡的味道,是妈妈的味道,是走过千山万水烈日焰焰,飘荡在时间长河里忽明忽暗却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味道。就像《归来》里陈道明给巩俐念信,那种幸福,虽然不会再回来,但是值得拥有,可以被想念和支撑你重新站起来,原来是有这样被珍视和爱过的温暖。

年少的时候太任性,总喜欢穿了鞋子去远方。长大了之后有感伤,才明白曾经的拥有都是限量版。远嫁不比远游,千里归期遥遥。远游,父母犹可盼。而远嫁,意味着把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陌生又未知的地方。所幸孔先生沿袭了妈妈对我的疼爱。静谧的深夜,我捧着孔先生做的暖心宵夜,脑海中有关童年馄饨的记忆也随着蒸汽氤氲扑面而来。鲜香味美,一碗不起眼的小馄饨里也自有它温暖人心的力量。

我爱这种熨帖肚肠、温暖心房的朴实食物,这是流淌在我内心与梦境关于故乡最温暖的符号,像远行的路人,头顶的星辰是他的指路灯。时间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我继续着用脚步去丈量人生的长短,而而那一缕牵动味蕾的馄饨香,既是追寻,也是告别。

父母有选择要不要做父母的权利,孩子却选择不了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遇到什么样的父母。所以,为人父为人母,请务必要对孩子好一点!

01

最近喜妈在追姚晨的一部新剧《都挺好》,看了前面十几集,觉得这部家庭剧还蛮好看的。

苏家这一家有多好,表面上看,真的挺好的。

老大苏明哲,清华毕业,留学生定居美国,有老婆有女儿。

老二苏明成,有车有房,老婆还是注册会计师,两夫妻还没孩子,生活过得安逸。

最小的妹妹苏明玉,年入百万,自强自立,却和家里几乎断绝了关系。

苏爸爸一个月养老金都有五六千,子女出息,腰包鼓鼓。

苏妈妈……第一集就因为打麻将太激动心梗去世了。

原本互不联系的兄弟姐妹,因为妈妈的去世,再一次聚在一起,便开始了那些家庭中的倒灶事。

其中有一幕,喜妈印象深刻。

时隔多年,苏明玉再次回到老宅,回忆起当年一家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那时大哥毕业两年还在申请留学,二哥刚刚毕业,她则在上高中。

一家人在一起吃饭。

桌上一盘有五个鸡腿,母亲给两个哥哥夹了鸡腿,却对小女儿视而不见。

苏明玉性格本来就倔,看到这一幕,心下不舒服更不会去夹鸡腿吃。

父亲发现了,小心翼翼地给女儿夹鸡腿,却被女儿故意装作没看见。

被拒绝后他又默默把鸡腿放回去,然后夹起掉在桌上的菜。

坐妈妈对面的老大,从头到尾都不说话。

妈妈和老二则有说有笑的,明显两人关系最好。

苏爸爸让二儿子明成摘个扁豆、盛碗汤,苏妈妈立马损他:

‌‌‌‌“多大的事啊,都让孩子做。‌‌‌‌”

很显然,爸爸对儿子是没有管教能力的。

老二在饭桌上说要出去旅游,张口就想借2000。苏妈妈爽快道,‌‌‌‌“什么借,这钱我出了。‌‌‌‌”

小女儿成绩很好,能上清华的程度,想进学校的强化班学习,要交1000报名费。

苏妈妈却对她说,‌‌‌‌“一个女孩子,上这么好的学校有什么用。我给你报了一个免费的师范学院,你给我读去。要不你就去我医院那儿,这样更省钱。‌‌‌‌”

母亲为了供大哥去美国读斯坦福、为了二哥工作结婚不惜砸锅卖铁,卖了家里的三间房。

而立志考清华的明玉,家中只给她留下一张床位,让她去上免费的师范

不过是一顿饭,就能看出这个家庭好不好。

性格懦弱的爸爸,被强势的老婆管着,做事唯唯诺诺,不敢承担不敢说话。

只顾自己吃饭沉默寡言的大哥只把读书当作最大的事,对妹妹不公平的待遇视而不见。

哄得妈妈有说有笑的二哥,即使工作了也时不时跟妈妈要钱。

偏心两个儿子,不顾小女儿的强势妈妈,才让小女儿对这个妈妈彻底失望断绝关系。

一个家庭是否真的‌‌‌‌“挺好的‌‌‌‌”,饭桌便是试金石。

02

餐桌上,能看出你们夫妻关系好不好。

《都挺好》里的苏爸爸,在老婆面前唯唯诺诺了多年,在饭桌上话都不说,连夹个鸡腿都小心翼翼。

老婆走了,他就把那些年不能做的事情都做了。

不愿意住在老宅,也不愿意待在老二的家里,觉得这两个地方都有老婆的影子,一心想跟大儿子去国外定居。

对于他来说,这段婚姻就是煎熬。

喜妈曾经看过一个笑话:

和儿子,老婆一起吃饭。儿子在夹一块肉时,手一松肉就掉到了桌子上。儿子想夹起时,老婆温柔的一笑:‌‌‌‌“宝宝,桌子脏,肉不能吃了!‌‌‌‌”然后将肉夹到了我碗里。

光看文字就能感受到这个家庭的和谐。爸爸爱妈妈,对妈妈的包容,在饭桌上用一个小细节体现。

过年的时候喜妈去喝喜酒,同桌的两对夫妻,一对都低着头各自玩着手机,另一对互相夹菜有说有笑。

一眼看去,就知道哪对过得更幸福。

聪明的夫妻,把饭桌当作增进感情的地方。

梁实秋在《今生只活得深情二字》中,讲述了他与妻子程季淑从相识到死别将近五十年相知相守的点点滴滴,老先生曾经这样描述夫妻二人的一日三餐:

‌‌‌‌“十二时午饭,六时晚饭,准时用餐,往往是分秒不爽,多少年来总是如此。‌‌‌‌”

能把和另一半吃饭的时光,当做享受的时光,这样的婚姻才是幸福的。

03

餐桌上,能看出孩子的教育好不好。

有句话叫,中国式饭桌宠溺的象征:夹鸡腿/鸡心/蛋黄。

意思是,什么好东西,都先夹给孩子。

《都挺好》里的苏妈妈,一上桌就把鸡腿夹给两个儿子,相信这是苏家常见的情形。

苏妈妈重男轻女,偏爱两个儿子。

造成大儿子不懂得基本的人情世故,丢了工作,找工作的时候不愿意干体力劳动,不肯为了妻儿放下身段,还为了面子不告诉父亲和弟弟妹妹自己的真实处境,导致家庭矛盾。

他总是站在道德的最高点,以大哥的身份指责弟弟妹妹没有照顾好爸妈,可是却没想过自己在国外几年不回家一次,自己又对这个家做了什么?其实骨子里再自私不过。

被妈妈偏爱的老二,没有哥哥、妹妹学习成绩好,但是母亲为了给他谋个好工作花钱找关系,他结婚,母亲出钱买房装修,甚至婚后母亲还时常来帮他们做饭、打扫卫生、拿退休金贴补他。

最后算出他花了爸爸妈妈多少钱,他却说,妈妈给他钱,是开心才给。

即使到如今,还有‌‌‌‌“重男轻女‌‌‌‌”,‌‌‌‌“生女儿无用‌‌‌‌”的观念,很多从吃饭这件小事就能看出来。

父母有选择要不要做父母的权利,孩子却选择不了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遇到什么样的父母。

苏家的一地鸡毛,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

‌‌‌‌“都挺好‌‌‌”的表面下,其实好不好只有自己才知道。

‌‌“没有比粥更温柔的了,念予毕生流离红尘,就找不到一个似粥温柔的人。‌‌”——木心。火车缓缓挪动,驶离起点,我偏坐一隅,翻开木心先生的诗集。窗外是景,田野荒芜,山川一色;身旁是人,摩肩接踵,匆忙来去。连日色也朝不带云彩,暮不留晚霞就倏尔黯淡离去。

不知怎地,读到木心先生的这句话,缱绻的温情就毫无遮挡涌入脑海。那是慢慢跋涉的求学之路,一南,一北。对于安土重迁的南方人来说,北上求学,仿佛已经走到了天南海北的尽头。

每一次北上之期,母亲就会在这天早晨熬上一锅浓稠软糯的白粥,再配上咸香可口的小菜。热气腾腾的白粥如同单纯明快的小词,辞少意多,并不赘余,也不流于平淡。温和的一碗白粥下肚,早起的不适感就此消弭,辗转南北的舟车劳顿似也少了几分风尘仆仆的意味。

北方的粥与母亲的白粥迥然不同。母亲的白粥是温润含蓄的,北方的粥更具烟火之气,浓烈的,热情的,那是浓墨重彩的生活百态:八宝粥圆润富态;小米粥温柔小意;南瓜粥吴侬软语;牛奶薏米好似初恋的姑娘,丝丝甜意沁人心脾;荷叶粥清凉解腻,搭配热辣朝天的北方菜,恰如其分……五谷杂粮皆要来粉墨登场。

这样的粥是热闹的,活泼的,也是讨喜的。然而喧闹之中却独少了那一抹单薄的底色。正所谓‌‌“师师生得艳冶,香香于我多情‌‌”,在一众花枝招展中,白粥不显山不露水,日子久了,却令人愈发昼思夜想,魂牵梦萦。

粥是如此,生活也是如此。木心先生曾这样写到:‌‌“生活就是冷冷清清的风风火火。‌‌”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蹿奔来去,早已熟悉了它千变的模样。任生活如何施朱傅粉,亦或是浓妆艳抹,终将在时间揭开它对外的一切矫饰之后,归于白粥的淡薄宁静。毕竟没有人能将生活过成童话般的样子。

生活是这般,人也这般。在一起要吵闹,离开了又想念。既翘首企足,以待远方的康庄,又割舍不下诸如深巷里的犬吠、隔壁婴儿的夜啼、后院的紫藤萝花,还有简简单单的一碗白粥。

漫无目的,也记得了木心先生笔下,比大红年轻的朱红,黑暗无行人的长街,和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从前。

合上诗集。

车停,到站。

我五六岁的时候,以逗小孩为乐的大人,说我不是父母亲生的,是从远方的亲戚家抱来的小孩,我的第一反应是眼圈红了要掉泪,然后憋着脸怒目而视,大人们像看猴戏一样地开心大笑。

晚上追着问母亲,得到母亲再三的保证之后,才沉沉睡去。

睡梦里还在哭闹挣扎,哀求着不要被送回那个不认识的亲生父母家。

1

抱错孩子,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过,因此遭受伤痛的人,也不在少数。

2017年,上海静安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诉讼,28岁的儿子与父母两人经DNA鉴定,均不存在血缘关系。张女士怀疑28年前医院抱错了小孩,一纸诉状将上海市第一妇婴医院保健院告上法庭。

2007年,香港的李先生验血时发现,父母都是0型血,自己却是AB+型血,而DNA检测结果也证明,李先生与父母并无血缘关系,引发。

2013年,日本一家医院60年前弄错婴儿身份,让男子原本该是资产家继承人的男子,过了一辈子的清贫生活,60年后当事人提出诉讼,法院判处医院赔偿3800万日元(约为224万人民币)。

而在日本,就有这样一部电影,讲述了两个家庭,在得知抱错孩子之后,发生的人生故事。

六岁的庆多,父亲严厉而冷漠,母亲温柔关切。

他学钢琴没有天赋,做学生也不够优秀。

但乖巧懂事的他,仍在父母为他规划的人生里,默默地努力。

做全职太太的母亲绿,把庆多打扮得像一个小王子,在建筑公司的做高管父亲良多,从小接受精英教育,事事都做到优秀,他赚来的钱足够一家人住着都市里的豪华公寓,站在阳台上,就能俯瞰东京的繁华。

父亲良多,除了对儿子的不优秀心存遗憾,一家人倒也过得其乐融融。

2

突然有一天,医院告诉夫妻俩,庆多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当年医院抱错了小孩,他们的亲生儿子,养在斋木先生家里。

果然,所有庆多的不优秀,似乎都找到了原因,没有血缘关系,就是最科学的解释。

要不要换回孩子,医院说,大部分家庭选择换,良多的父亲说,血缘比什么都重要。

斋木告诉良多,孩子就是时间,要陪伴,而良多回答,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世间有各种各样的父爱,自己的父亲就是如此。

两家的小孩,就这样在大人的安排下,以游戏的名义,开始了在亲生父母家的交换生活。

六岁的庆多,被父亲良多许可,再也不用练习不擅长的钢琴了,再也不用为了成为精英而刻苦努力了。

庆多问父亲,要去多久的时候,良多只是含糊的回答,要完成任务才能回家。

孩子换过来了,而良多继续忙他的工作,被交换过来的亲生儿子琉晴,拿到了一个每日作息清单,要求他学英语、学钢琴、独自睡觉、学习正确拿筷子、喝饮料不准咬吸管……

生性活泼的琉晴,和独自专横的良多,互相看不顺眼,琉晴并不像庆多那样听话好管教,竟然自己搭乘电车,跑回原来的父母家。

苦闷的良多,一方面为管不住孩子而生气,另一方面又觉察到,这个亲生儿子的生性像极了自己,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

而另一边,斋木却把大把的时间用来跟亲生儿子亲近,跟他一起洗澡,带他修理玩具,跟他一起游戏,那种温暖动人的烟火气,让这个不算富裕的家庭,充满欢声笑语。

专程跑来斋木家,接亲生儿子回家的良多,在门外叫喊琉晴,庆多听到熟悉的声音,跑到里屋的门边探出头去,他多希望父亲来接的是自己,然而自始至终,父亲并没有提及自己,敏感的孩子钻进了衣橱,这一幕让人心疼。

3

良多是有反思的人,回家后的他,开始学习怎么做父亲,他放下冷漠脸,跟亲生儿子亲近、玩耍,在客厅搭起帐篷,一家人看星空闪烁,在阳台‌‌“钓鱼‌‌”。

似乎故事在这时,快到圆满的结局了,而亲生儿子揉着泪眼,一句不经意的,‌‌“我想回家,对不起‌‌”,让良多夫妻心里触动不已。

到底选血缘关系,还是在时间里培养的养育之情,要如何选择,似乎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良多在沙发上,发现了被自己扔掉的庆多送的父亲节手工花,翻着单反相机里,庆多不知什么时候‌‌“偷拍‌‌”自己的画面,有工作的样子,有睡觉的样子,有微笑的样子,有脚丫子的特写,一张张照片让他顿时泪目。

这时,换不换小孩,似乎都不那么重要,而如何学做一个合格的父亲,才是他应该学会的事情。

在电影的最后一幕,良多夫妻把琉晴这个亲生儿子,送回了原来的父母家,也准备接庆多回家。

而受了伤害的庆多,却像一阵风一样跑开了,他虽然小,但什么都懂得,大个子的良多,在后面追逐着庆多小小的身影,庆多却说着‌‌“你已经不是我的爸爸了‌‌”。

良多承认着自己的错误,真诚的道歉,和肢体语言,告诉孩子任务结束了,他学着做一个合格的父亲,请孩子给予他机会。

在影片的结尾,那个高大的中年男人,跟孩子紧紧抱在了一起

父亲来南方已经十年了,每年过年其他的习俗可以简化,却总是舍不得他的那口油锅。

在陕南山区里,除夕节前两天有一项必不可少的项目:上油锅。我问过父亲,为什么叫‌‌‌‌“上油锅‌‌‌‌”,为什么要‌‌‌‌“上油锅‌‌‌‌”?他也说不出道理,只是说祖祖辈辈就是这样传下来的,我想之所以叫‌‌‌‌“上油锅‌‌‌‌”,恐怕多是为了跟‌‌‌‌“下油锅‌‌‌‌”一词有所区别,取个吉利的兆头。

上油锅,在父亲看来,是年前最为隆重的一件大事。上油锅的豆腐头两天就已经在菜场定好,要的是北方人做的老豆腐,南方的嫩豆腐绝不能用,水多容易炸锅;来自苏北的猪五花肉切成十厘米见方的大块,头天晚上已经用大料水煮过一遍,煮出的肉又趁热用酱油在肉皮一面搽一遍后晾干,吸收了酱油的肉皮便呈现出红褐的颜色,煮完肉的肉汤再煮一锅红白萝卜;要炸的面片(我们叫‌‌‌‌“麻叶‌‌‌‌”)也是母亲当天早上就和好的面,里面加了鸡蛋、盐和芝麻,擀成大张后又切成小块,母亲在每块面片上划三道,在手上翻转一次后,就魔术般的抻拉出一只蝴蝶来。

家里人爱吃的红薯丸子,用蒸熟的红薯和面粉拌匀,也都一个个捏好;其他像排骨、青鱼这些,也都是早已用调料码透,在盆子里堆成小山模样。

上油锅例来都是父亲亲自执掌,我和母亲都只能打打下手。去年年底父亲做了心脏手术,身体虚弱,不能久站,所以今年这项任务只能落在我的头上。父亲亲自给我围了围裙,又搬了把椅子坐在厨房,一脸庄严地给我讲解怎么试油温,炸各种食品的顺序,食物入锅后要怎么快抄快捞,出锅的油炸豆腐要趁热抹盐豆腐才能把盐味吸收进去,过了油的五花肉要肉皮朝下,浸在萝卜汤里,明天肉皮才会涨发出来,鱼一定要最后炸,炸完后整锅油因为沾染了腥气,就必须倒掉。

讲到认真处,又忽然喊母亲,倒一杯热茶来,要儿媳妇夏天从台湾带回来的绿茶,在油锅边最易焦渴。一面呵斥要把嫩手伸向刚炸出来的麻叶的孙子,又一面挑了一块不太烫的面片,极快地塞进孩子的嘴里。

我劝父亲,年纪大了,油炸食品多吃不利老年人健康,我食量不大,南方的媳妇又对这种食物毫不感冒,唯一对上油锅这件事抱有极大热情的就是我十岁的儿子了,他喜欢的也不过是把面粉捏成团和看着面片在油锅里绽开花的场景罢了。

油炸食物对他们这代人而言,不但没有丝毫新鲜度,而且几乎是‌‌‌‌“垃圾食品‌‌‌‌”的代名词。父亲嘴里称是,却又说过年不上油锅还叫什么过年?以后过年少做点便罢,结果每年并没有少过。

乖巧的儿子看出老父亲的窘态,抢先在爷爷面前表态:‌‌‌‌“爷爷,我要跟你学习上油锅,把咱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代代传承下去。‌‌‌‌”爷爷笑得合不拢嘴,稍后又叹一口气,‌‌‌‌“你爸妈这辈连揉个面团、擀个面都不会,等我们不在了,谁还能做这些事情?再说,你们南方工作生活节奏这么快,平时连饭都不做,净喊了外卖了,你们哪里能花这么多时间来上油锅?‌‌‌‌”说的大家又是一阵沉默。

父亲是一个社会适应力极强的人。十年前来到江南地方,凭借接送孙子上下学的机会,竟然认识了十几位本地朋友,你无法想象一位操着浓重陕西方言的老汉与一群讲吴侬软语的本地人谈笑风生的场面。而后又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微信、微博、淘宝,从智能手机到网络电视,他全都没有错过。然而,在食物方面他却始终保持着罕见的固守和坚持。

他时常抱怨南方的面条太硬,排骨太甜,羊肉带皮,茶叶太淡。像所有来南方的陕西家庭一样,厨房里必然有榆木的案板、长擀杖和电饼铛。在快递业还不发达的那几年,这些东西都是被人肉从北方一趟趟带到南方的。其他诸如辣椒面、花椒、粉条,也都必须从北方寄来,原因无他:本地的吃不出那个味道。

我曾经不理解这种近乎偏执的对家乡食物的热爱方式,不是说‌‌‌‌“入乡随俗‌‌‌‌”吗?为什么父母一辈在穿用住行的问题上都能保持俭朴平淡,却在食物这件事上没法妥协与让步?

直到后来,有两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一是我的人类学朋友告诉我:北方人长期吃麦,南方人长期吃稻,都会在骨骼和牙齿里留下显著的元素沉积。这个结果被考古学家用于分析古人类的食性、食谱和移民特征。通过对古人类骨骼里微量元素的同位素分析,可以看出这个人是生前以粟麦为主食的北方人,还是以稻米为主食的南方人?

可见,人类对于食物的选择,真是达到了根深蒂固的程度,婴幼儿时代味蕾所接触的第一种味道,或许真的可以决定一生对于食物的选择。

二是在‌‌‌‌“贞观‌‌‌‌”上看到的。一个西安的大学生,去台湾做交换生,在异乡的土地上异常苦闷。有一天,他在街角看到一间挂着‌‌‌‌“肉夹馍‌‌‌‌”招牌的小店,在那里他遇到了年逾古稀的店主,店主告诉他,他的父亲来自陕西商洛,49年到了台湾后再也没回去过。

这家店是他的父亲凭借自己幼年时期对于陕西肉夹馍残存的记忆开的。父亲过世后,他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希望能解慰在台湾的陕西乡党思乡之情。大学生买了一份肉夹馍尝了尝,味道确实并不正宗,但他已经泪流满面。

从那之后,我逐渐尝试着理解我的父母。在北方半辈的生活,已经养成了一副北方的胃口,那里只容得下糊汤酸菜、臊子长面。到了晚年时候,他们却被迫着要做一次改变他们人生历程的二次选择。

他们随着儿女的工作和落户北徙南迁,他们和他们的儿女一起经历了语言的更替,穿越了季节的变幻,感受着人间的冷暖。在陌生的环境里他们或是隐忍、或是寂寞、或是焦虑、或是难堪。

唯一不变的还是那一口吃食,他们凭借自己的记忆复制出最接近家乡的食物,用这种方式表达着自己与千里之外家乡的联系,用这种方式宣泄着自己对于故乡风物的怀念。

当端起饭碗的那一刻,这种感觉如电流般直入心头,这种味道时时提醒他们乡关何处,莫忘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