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喜欢。

牡蛎啊扇贝啊,平常吃到的机会确实不多。在家里,还是要用点心才能买到。但花蛤却随处可见;找得到白菜茄子和猪肉,就应该能找得到花蛤。

第一次吃到花蛤应该是在四岁以后的事情。因为脑海深处最初与花蛤有关的记忆都跟姥姥有关。满满都是人的宴席上,在三姑六婆之间,姥姥每每见到这种食物都会先为我加一些到盘子里,一边非常乐呵地跟别人告解,我家娃喜欢吃。

我想我应该是无法抗拒花蛤的鲜。花蛤的海味,花蛤肉特别的那一点点小筋道,每一只花蛤我都会非常虔诚地将最难啃食的闭壳肌都尽量吃到嘴里。小时候花蛤的质量总是不那么好,含沙太多,家里人总是嫌弃,但我却不在乎。不管什么样的吃法我都喜欢。

在家吃到过辣炒花蛤,清炒花蛤,到武汉之后,发现这边喜欢垫锡纸加蒜蓉烤花蛤吃。都好。但我自己做花蛤的时候,每每只用清炒。尽力洗净花蛤,加一点点葱姜蒜,加到锅里就这样炒。花蛤一个一个开壳,锅里渐渐就有了汁水。乳白色的汁水鲜咸可爱,连盐都不用加。一口气买个四五斤花蛤,真是吃到过瘾。

蛤蜊这玩意儿,在我们那里,音似“旮旯”。几天之前突然发现自己得赶紧办个护照,于是买票回家,我姐问我你要吃啥,我说买点蛤蜊,她问我这俩字念啥,我说,“隔离”啊。她一脸懵逼,我在微信上敲给她,就是“旮旯”。

这几年花蛤给我的全部意义,几乎就是在与家里人在一起的短暂时光里,任性一下。我知道,家里的饭桌上有花蛤,几乎完完全全就是为我。长久不见的重逢,短暂重聚的分离,我们都会想,买一点好吃的。

几大碗花蛤摆到桌上的时候,不管前路会有什么,我要去哪里,我总会感觉到被宠爱。即便家里人已经不再能为我遮风挡雨,这时候我仍会是一个小孩,享受着家人满足着那些一点也不实惠但却足够美好鲜美的小确幸。

重聚的时光里,买些花蛤。小儿子大了可以掌勺。我们一起吃哇。

标签: 美食, 花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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