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

那一定不是什么好命

丰县的‌‌“小花梅‌‌”事件总算有了结果,五名人贩子分别获刑八至十三年,而和她生下八个孩子的董志民,因虐待罪、非法拘禁罪被判九年有期徒刑。

当然,要让我说,对董志民判得还是太轻,但是关于丰县这件事已经有了很多文章,我看了几篇,分析的也蛮好,我也没多少要补充的,我今天写这篇文章不是谈小花梅,而是谈另一个女人。她和小花梅一样,也被人用铁链锁起来过,也被人强奸过,也和强奸犯生育了孩子,但是她的结局大不一样。

这个女人叫胡蝶,是贾平凹先生在《极花》里创造的一个虚构人物。

真正读过《极花》的人恐怕并不多,但听说过的应该不少。好多人没读过就骂,说这本书三观不正,为贩卖妇女辩护什么的。对于这些网友,我是很不以为然的。没读过原著上来就骂,这么做是不对的,对作者本人也不够尊重。只有认真读过《极花》这本书,才能明白,这本书根本就不是三观正不正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味儿的问题。

书中的主人公胡蝶是个在城市打工的女孩子,用贾平凹老师自己的话形容,‌‌“是个中学毕业生,似乎有文化,还有点小资意味‌‌”。她对人警戒心不强,上了人贩子的当,被卖到了圪梁村。一个叫黑亮的小伙子买了她,就像小花梅被董志民买了一样。

黑亮是个好人,黑亮爹也是个好人,孩子娶不上媳妇,没办法,攒了三万五才买下胡蝶。一般是三万,因为胡蝶是城市人,年轻漂亮,多花了五千。钱花了,后面的事情却不顺利。胡蝶一开始不懂事,新婚之夜就往外跑,结果被热心的村民捉了回来,几乎剥了个精光,扔进了黑亮家。

然后就给铁链子拴上了,是锁狗的铁链子。

但是黑亮是个好人,耐心地劝她:‌‌“别跑了,再跑打断你的腿!‌‌”还担心铁链子磨破她的皮肉,特意在铁链子上缠了厚厚的棉絮。锁的也不是很紧,胡蝶还能在窑里来回走动。

胡蝶还是不太懂事,被拴着也不肯和黑亮同床。黑亮很善良,发现她又挣扎又叫,闹的太厉害,就没有坚持用强,只是‌‌“亲了几口‌‌”就算了。黑亮爹以为事情成了,就铁链子给取下来了,最后居然发现儿子居然没能得手!花了三万五,儿子没睡上媳妇。淳朴善良的黑亮爹的心‌‌“在疼,在火烧油煎,在流血‌‌”。

黑亮太善良了,下不去手。同样善良的黑亮爹只好找了六个男人,每人给包烟,请他们进到窑洞,把胡蝶剥得就剩条裤衩,结结实实地捆在条凳上。然后,善良的黑亮在六人的围观下,把胡蝶强奸了。

02

贾平凹老师在《极花》里,一直强调黑亮和黑亮爹的‌‌“善良‌‌”。比如马角买了媳妇,当天就把她‌‌“打断了一条腿,现在走路还拄着拐‌‌”,可是黑亮只扇过胡蝶嘴巴,不舍得下死手打,连强奸都要别人帮忙;别的老头子可能会趁机占儿媳妇的便宜,可是黑亮爹是个善良正经的老人,‌‌“从不进她的窑洞‌‌”,连儿子强奸儿媳的时候,他都没去围观。胡蝶怀孕的时候,老人家觉得要生下‌‌“带把儿的‌‌”了,还给她炖了鸡。

人心都是肉长的。慢慢地,胡蝶发现了黑亮一家的淳朴善良。她摘下铁链子以后,在村子里自由活动,对村子也逐渐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圪梁村在现代文明影响下,确实有传统价值观解体、礼崩乐坏的丑恶一面,‌‌“有抢的有偷的,有睁着眼睛坑骗的,使着阴招挑拨的‌‌”,但是它也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用一位文学评论家的说法,就是‌‌“儒家的道德让圪梁村的村民建立了一种团结互助的生产生活方式‌‌”,比如见了上岁数的老老爷知道尊重,山体滑坡的时候知道去救人,谁家买来的媳妇跑了知道帮着去抓,谁家的男人没本事强奸知道帮着去捆。所以,胡蝶才会在‌‌“圪梁村的文化中找到了认同感,认清了自己的身份。‌‌”

当然,原有的心魔没那么容易消退,胡蝶也有过思想斗争,最后还是‌‌“老老爷‌‌”帮了她的忙。

老老爷是村里最德高望重的人,信奉‌‌“仁义礼智信‌‌”,非常善良也非常智慧。胡蝶被拴狗链子的时候,老老爷没说话,胡蝶被强奸的时候,老老爷也没说话。但是胡蝶想不通的时候,老老爷说话了,一说还就很有哲理,‌‌“啥事情看不透了,就拿看小事情来看大事情,天地再大都能归结到你一个人,再拿看大事情来看小事情,你又是天是地了么。‌‌”

最后,他说了:人都有自己的星,你有属于自己的两颗星。

胡蝶在他的指引下看到了两颗星。这些胡蝶悟了,原来‌‌“我是这个村子的人了……命里属于这村子的人,以后永远也属于这村子的人‌‌”。当天晚上,她第一次主动要求和黑亮上床。

但是后来天有不测风云,她莫名其妙地被‌‌“解救‌‌”了。她妈妈带着警察和记者,把她抢了回去,孩子没能抢回来,留在了黑亮家。在《极花》这本书里,出所所长和戴眼镜的记者差不多是十足的反面人物,非常讨人厌。她回到家以后,媒体记者没事就来采访,更是让人厌恶。胡蝶再也找不到内心的平静了。

最后,她毅然不辞而别,返回了圪梁村。结尾的时候,老老爷坐在磨盘上,慈祥地问她:你能看到星星吗?

03

这就是《极花》的大致内容。

总的来说,这是丰县事件的温和版。铁链子锁了,但没有使劲锁;打了,但没有使劲打;强奸了,但没有使劲强奸;让生孩子了,但是使劲让生孩子。所以,贾平凹老师一个劲儿地称赞黑亮一家的善良淳朴。

这本书采用取的是‌‌“胡蝶‌‌”视角,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但实际上,贾平凹老师的心并没有贴着胡蝶,而是贴着黑亮和黑亮爹。他只有用第一人称的办法,才能用大量的心理活动,来冲淡其中血淋淋的成分。如果换成黑亮的视角,这个故事就会显出难以修饰的残酷原貌。至于这些心理活动哪儿来的?当然是瞎编的。贾平凹老师自己也说,从没接触过被拐卖的女性。

大家还记得吗?丰县事件最早的时候,拍摄者并没有认为其中有什么问题,董志民在镜头里也相当坦然,甚至还有点自豪。

现在看来,这似乎有点匪夷所思,但其实这就是一种‌‌“价值观茧房‌‌”嘛。董志民真的没有认为这里有什么不对的,他脑子里的观众,应该都是贾平凹老师这样的人。贾平凹老师看到这段视频,多半也只会觉得‌‌“这男人真不容易‌‌”,不会有什么追究责任的想法。

说到这儿,我顺便说句题外话,就是关于前一段马原老师的事件。有人说马原老师可能是中了采访记者的圈套,说了私下里才会说的话。其实我觉得可能没这么复杂,马原老师也是活在自己的‌‌“价值观茧房‌‌”里,他肯定觉得自己的话很正常,后来公众的反应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就像他会给自己的的节目取名叫‌‌“九叔训妻‌‌”,在里面指着妻子鼻子教训,没有觉得丝毫不妥。在他心目中,观众应该觉得这样做很有趣才对。

还是说回到贾平凹老师,如果是贾平凹老师看了小花梅的视频,他可能也会含糊地评论为‌‌“悲剧‌‌”,大家应该保有‌‌“同情之理解‌‌”,但这份同情肯定是更多地给予董志民,而不是小花梅。就像贾老师说的那句著名的话:‌‌“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呀!‌‌”

但是村子怎么会不消亡呢?某些人有了钱、有了名就不肯在村里呆着,就要搬到西安去住;女儿也忙着写诗出书,不肯去圪梁村找淳朴善良的黑亮,村子怎么会不消亡?

所以说,世界上有一种同情,叫拿别人请客。

04

《极花》里出现的情节,几乎在丰县事件里都有对应物,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老老爷。

现实生活中没有老老爷,那为什么《极花》里要出现这么一个老老爷呢?

因为贾平凹老师是作家嘛,作家就要往深刻里整,就要出现一个老老爷说‌‌“天地再大都能归结到你一个人,你又是天是地了‌‌”、‌‌“你命里有两颗星‌‌”之类的胡话。你想,两颗恒星折腾几十亿年,折腾出核聚变,辛辛苦苦把光线发射出去,经过几十上百年才来到了地球,人家容易吗?结果居然是为了劝一个被拐卖的妇女和买主上床,除了文学家谁能想到这么扯淡的事儿?

而且,老老爷劝胡蝶被拐卖了要认命,‌‌“又是天又是地‌‌”,那男人娶不上媳妇就不能认命,就要积极购买、强奸呢?反正我是不懂。

在我看来,老老爷是全书中特别让人反感的一个角色,因为他是作家本人心态的投射。作家们最喜欢在一个惨事里挖掘出什么闪光点,要么是哲理要么是人性。人家本来已经够倒霉了,他还要在旁边叨叨叨一番,说你的倒霉折射出一种人性的光辉,这就叫杀人诛心。

在《极花》里,胡蝶就有精神世界的飞跃,最后在买主家找到了心灵的平静。《嫁给大山的女人》更过分,它不但让被拐卖的女人认命、平静,甚至还要她大度无私地以德报怨,扎根当地,为拐卖她的乡村贡献一生。在导演看来,这当然是体现了主人公高尚善良的品格,宽容博大的胸怀,‌‌“折射出人性的光辉‌‌”。

我写过好几篇文章,反对赞美和圣化底层弱者,大家现在能理解我的心态了吧?我不是厌弃底层弱者,而是厌弃这种赞美。在这些赞美背后,都隐隐藏着个拿着星星说事的《极花》老老爷。

称赞弱者无私的时候,往往已经替他们预约了吃亏;称赞弱者耐劳的时候,往往已经替他们预约了辛苦;称赞弱者宽容的时候,往往已经替他们预约了被欺凌。

就像当那个老老爷劝胡蝶‌‌“认命‌‌”的时候,傻子都能知道,那一定不是什么好命。

 

 

她们的眼泪:一切尽在数字之中

财新网昨天发布了一篇非常有意义的文章,其中的数据,我觉得有必要让更多的人看到。

数据来源:

截止2022年2月8日,财新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取公开裁判文书474份,涉及被害妇女824人,因收买及后续行为被定罪量刑或另案处理的被告人921人(后简称被告人)。

1、被告人921人,41人的收买行为被免予刑事处罚。

2、被告人除5人因组织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外,上述被告人刑期(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平均18.2个月,中位数12个月,86%的被告人刑期在24个月及以下;

有570人(71%)适用社区矫正为主的缓刑或管制,平均15.4个月,中位数12个月。

仅有3人在没有认定其他罪名的情况下,被顶格判处3年有期徒刑。

3、被告人收买被拐卖妇女后,强奸、非法拘禁等情形很少得到司法认定,分别仅有23人、11人因这些罪名被处罚。

4、在收买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目的、并可以估算出被拐妇女与收买方共同生活时间的590起案例中,共同生活时间的平均天数约为341.7天,中位天数约137天,但其中被认定构成强奸罪的被告人仅有20人。

5、收买行为直到1991年才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且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根据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其追诉期仅为5年,这意味着大量收买行为难以被追究。

除去这些数据,这篇长达万字的文章里,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几个案例,我在浏览的时候不得不好几次停下来。

1、2013年河南省淮滨县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疑似自杀,法院认定系‌‌“钾拌磷(一种农药)中毒死亡‌‌”,但未认定被害人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且非法拘禁证据不足。此外,被告人还被认定两次收买过被拐卖妇女。

2、2018年江西乐平市一起被害人在跟随被告人家庭‌‌“走亲戚‌‌”时上吊自缢身亡的案例,法院未认定被害人死亡与被告人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必然的因果关系‌‌”,综合坦白、偶犯、没有虐待和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等情形,判处被告人1年有期徒刑。

3、2012年广西岑溪市一起案例中,多名证人认为‌‌“精神不正常‌‌”的被害人从被告人家中出逃,后被发现于附近河域溺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收买,造成被收买的妇女死亡‌‌”,但同时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4、2016年,安徽临泉县一名既参与拐卖也有收买行为的被告人,为防止被害人逃跑,将其锁在自家堂屋内,当晚被告人家失火,身份不详的被害人被烧死。

法院认为被告人非法拘禁‌‌“造成被害人在失火后无法逃生的后果,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其收买妇女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生活、生产和照顾年幼的子女,其主观恶性不大,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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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没有任何文字可以总结的了,一切尽在数字之中。

我不能再多看一秒,我不能再多想一秒。

那一个个的数字,是一条条生命,她们甚至‌‌“身份不祥‌‌”,她们是怎样被绑架、她们是怎么被囚禁、她们是怎样被毒打虐待、她们是怎么自杀和被杀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加害她们的人,只在牢里呆了如此短暂的时间,就像没事人一样重新回到了这个社会,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的眼泪毫无意义,我们的眼泪毫无意义,如果你告诉我程序是对的,法律是对的,那么我们就是错的,我们女人就是错的,我们不该出现在这里,我们不该生活在这里。

是吗?

 

 

真实复仇爽文

永远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 分享一些让坏人狠狠被教训的爽文案例。

1:不要轻易得罪学霸:@爱吃西瓜小同学分享了他的故事:

恬不知耻的说……我从小就是自己县城里的一只学霸,也算比较懂法。

家在冀鲁豫三省交界(河北魏县),初中上网吧通宵总被一花臂欺负,管我要钱,有时候骂我打我。

事情看起来很轻,但我那时候真的很害怕,刻骨地恨他。他刚成年,大我好几岁,有兄弟,我没得反抗。

我学习压力不大,就一门心思琢磨怎么报仇。

打是别想了,智杀的话,我不想把自己搭进去。换混混一条命,我亏炸。总算没失望,我找到了一条无伤解决他的办法,从小看法制频道没浪费,我学到了。

初三上学期寒假,他和往常一样管我要钱,我反常的不给(之前一直惯着他来着),他觉得丢脸,骂我打我,我第二天晚上接着去网吧,因为我知道他有刀,过了没四天,他终于掏刀威胁我了。

我很快被吓哭,说(钱)都在家,我没带,他带上俩哥们,跟我上家里拿。我知道他们长辈在县里都有关系,所以带着他们去了姥姥家(河南南乐,邻县不同省)。十七里地,摩托没一会到了,然后我护着床头哭着求他们别拿钱,他们挺聪明,过来掀开褥子把钱拿走,然后出去吃烧烤打DNF 了……

然后我报的南乐的警(跨省是我无心插柳了……),网吧路上家门口均有监控,哥仨供认不讳,我哭哭啼啼做笔录。

何况我本来也没诬陷,不存在漏洞,把被抢的来龙去脉交代得非常清楚。更何况我没允许他们到我家里抢钱,也没允许他们翻床头,来来回回口供都非常一致,和哥仨一模一样。

跨省,团伙,持刀,入室,抢未成年,哥仨都是成年人,何况他们的父辈人脉在外省的公检法系面前毫无作用,花臂这几年没减,目前只剩四年刑期了。

我改个名去读了邻县高中,后来开开心心在某末流211 读法学。

校园(外)霸凌是没人能救你的,但是只要能把被霸凌转换为被抢劫,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千万不要自认倒霉,更不要铤而走险,法律永远是自救的不二法门,祝你好运。

2: 偷狗:@北邙分享了他的故事:

前两年手底下有一个新进来的光头,就是那种二流子,扁脑袋大门牙,矮矮胖胖歪着个眼,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

新犯入监有十必谈,当时基本上就是我负责这个流程。我拿着案宗一边翻,一边问他犯了什么事。

他蹲在地上,还抖着腿,一脸愤愤不平:

‌‌“没啥,就打了几条狗,被人硬搞进来了。‌‌”

打狗?打啥狗?

‌‌“就是路上那种家养的,宠物狗,打了拿去卖钱。‌‌”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就是那种最招人恨的偷狗贼。

现在在我国的法律中,偷狗属于一个非常模糊的界限,因为按照盗窃算的话,一来是有个狗本身价值金额的问题,名贵一点的狗种还好,如果是田园狗就更没办法说理去;

二来狗属于动物,偷狗的都是惯犯,一口咬定说是狗自己跟着他的,他以为是没人要的野狗,所以在取证方面很麻烦;

三来偷狗的很难被抓到,偶尔被抓个正着,身上一般也都带着攻击性武器,当场就走,甚至遇到凶一点的,强行把狗抢走,拦都没办法拦。

所以在很多农村或者城市边郊地区,这些偷狗贼格外的张狂,可以算得上是无法无天,在路上都横着走的。

他们基本上是人人提起来都恨得牙痒痒,但实际操作起来又拿他们没什么办法,连警察都不太乐意管的一类人,钻着法律灰色边缘的空子,为非作歹。

狗本身也许不算多值钱,但谁家养的宠物狗不是当做宝贝一样护着的?对很多人来说,家里从小养着的一条宠物狗被偷,对感情的伤害和丢了个孩子也差不多了。

我当时听得也气,就问他是怎么偷狗的。

他还是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说他是当地某个工地里的包工头,快过年了,工程也结束了,还没到回家的时候,在附近游手好闲没事干,干脆学着网上的帖子,去淘宝买了毒镖毒针,专门在附近小区里溜达,看到有遛狗的就晃晃悠悠跟着,找机会把狗勾引过来,放倒了直接拖上面包车就走。

我问他偷了多少。

他说:‌‌“没多少,就五六条,还TM惹了这么一身骚,晦气。‌‌”

我就翻了翻案宗,结果把我都给气笑了。

这家伙是只偷了六条狗,但这六条分别是:三只古牧,一只德牧,一只灵缇,还有一只阿拉斯加,净挑着这种品种犬来偷。

最绝的是,这货把狗毒昏了之后,直接给拎去了那种地下的狗肉铺子,杀了当肉狗卖。

六条狗一共卖了……1800 元。

这种人给抓进来,是一点也不冤。

但是根据我往常的经验,这种偷狗的涉案金额,哪怕按照六条狗的原价来处理,也顶多就是判个一年半载的就放出去了。比起他们这种恶劣的犯罪行径,简直不算个事。

结果我翻开案宗的最后一页,我一看,忍不住笑出了声。

哟,4 年半,够狠的啊。

可是按照盗窃来判的话,六条狗的价值怎么都到不了3 年以上的量刑标准才对吧……

我又往下看了一行,发现罪名不是盗窃,而是‌‌“销售贩卖有毒食品‌‌”。

我当场就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眼看到这个罪名的时候,觉得真是神来之笔,仔细琢磨琢磨:拿被毒昏的狗卖给肉店,可不就是贩卖有毒食品嘛。

一点都不带冤枉他的。

大快人心。

换个角度治校霸:@优雅的孩子王分享了他的故事:

老妈同学李大叔一儿子,14 岁的样子,姑且叫他蛋蛋吧!

蛋蛋属于成绩好、不爱说话的类型,因为同学之间的吵闹,放学后林某等五人持小木棒,对大叔儿子进行了长达10 分钟左右的殴打,期间蛋蛋一度求饶,并主动上交零花钱30 多大洋才逃过一劫。

蛋蛋回家后就告诉了李大叔,李大叔是我们那的基层公务员,位置不高却懂点法,他知道如果按正常来算,虽然已满14 周岁却未满18,如果无八类重大罪是不算刑事案件的,聚众斗殴顶天拘留15 天再教育。

李大叔做了如下操作:

带蛋蛋去镇医院开证明,虽然是一些皮外伤,但证明的理由是强迫使用暴力行为致伤。

拿着证明去镇派出所立案,并强调蛋蛋是在暴力强迫的情况下被迫交出30 大洋而非主动。

然后就是以持械暴力抢劫定性抓人,五个小屁孩火速落案。

期间家属各种赔礼道歉,各种威胁利诱,各种跪地求饶,然大叔丝毫不为所动。

最终,五个14 岁的少年因抢劫罪,一个五年,一个三年,三个两年被送往少管所强行管制,家属带着蛋蛋去华西医院做了一次全身体检,并赔偿了营养费。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 条规定:

‌‌“已满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些被围殴的校园暴力视频,诸位家长不妨换个角度,他拿未成年做挡箭牌,咱就拿八大重罪做大炮。就报抢劫,也不说抢多少,一块两块吧!

还就不信了,监狱不关未成年,但明晃晃的少管所还教育不了这帮小屁孩了。

3:不要钱就要给他个教训:@无招胜有招分享了他的故事:

朋友的朋友系列。

朋友的朋友,北京大兴人,开车在自己家门口,南五环某出口,因互相抢行和别的车发生剐蹭。

年轻气盛,从口角到和人动手,哥们随手一拳把对方眉骨打开了,对方报了警。

打过架的都知道,眉骨打开了,看着血流满面挺吓人,实际没事,缝两针就好。

所以派出所也没当回事,来现场一看哥们也是熟人,而且家里是拆迁户不差钱,这种事不差钱就好解决,除了医药费,多赔个一两万营养费,一般对方也就不较真了,派出所处理着也省心。

哥们自己更没当回事,不差钱,又是本地人,和派出所也认识,想着带人去看看病,赔点钱也就没事了。

到医院一验伤,伤口长度3.5 公分。

最关键的,缝完针,受害者就一句话:不要钱。

哥们和警察都懵了,这是碰见雷锋了?怕是一拳给打傻了吧。

问了问才明白,不是不要钱,是不接受调解,哥们当时汗就下来了,因为他意识到这是要往死里干他的节奏。

谈了三个小时,哥们开价从五千开到五万,最后加到10 万,对方受害人始终就一句话,不接受调解,必须让哥们付出代价。

于是哥们就被送分局了,伤口3 公分以上算轻伤,轻伤就够刑事案,受害人不接受调解,派出所也压不住。

之后流程就快了,案情清晰,证据确凿,嫌疑人供认不讳,经分局侦办,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哥们犯故意伤害罪,致一人轻伤,但考虑到双方口角在先,且哥们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附带民事诉讼医药费误工费一分不少。

因哥们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单位决定开除其公职。

这就是原大兴区某事业单位员工,现无业游民的故事。

哥们这辈子都记着受害人那句话:我不差钱,我就要给他点教训。

奉劝大家:能吵吵的,尽量别动手。

4:抓鸽子被判十年:@不戒分享了他的故事:

说个偷鸽子的事吧。

我单位门前有个广场,养了很多鸽子,平时那些老鸽子就背着手在广场晃悠,也不怕人。

有个二货利用蠢鸽子不怕人的特点,某天拿麻袋抓了几十只,以一只十几块钱的价格卖给了烧烤店。

被抓获的时候办案民警都笑他蠢。

你说你偷点啥不好,别看那鸽子整天在这散步,好多是退役的赛鸽,一只案值就过十万了,搁20 年前够直接拉你去打靶了。

后来好像算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判了十年。

 

 

1. 白居易:西北望乡何处是,东南见月几回圆。昨风一吹无人会,今夜清光似往年。

2. @connnnng:耐心和下笨功夫是一种强大而特殊的超能力。

3. knockknock:【你觉得现在的学生最缺少什么】从来没人教你友谊破裂,家庭不和睦,感情受挫,亲人离世,宠物生病,遇到创伤,被欺凌,抑郁焦虑,孤独,寂寞,压力大时该怎么办,不愁吃穿,满黑板的公式和文字,知道发烧了吃药,成绩差了恶补,唯独没有人把你的情感生存当回事。

4. @Fenng:现在患者去医院看门诊最容易被套路的环节,是处方开药。如果门诊医生给你开了三个药,里面最多两个是有用的,另外一个没用的,价格比另外两个加起来还贵。整个处方,至少有一半的钱被浪费掉了。有没有例外?很少。

5. @2mmbPkM00IJwIUV:【暗寓】古有指鹿为马。今有指稻说麦。

6. 上海松鹤墓园墓地每平方米76万,秒杀一线城市房价,网友感叹:“死”不起,相关部门:明码标价无欺诈无权干涉。

7. 人生真是充满各种矛盾。比如说年轻时不懂事会在网上跟傻×吵架。年纪大了就明白不要在傻×身上浪费一秒钟的时间。但是年纪大了记忆力也会衰退结果经常忘掉这一点,还是会去跟傻×吵架。

8. 【奈良县吉野山3万株樱花盛开】赏樱胜地奈良县吉野山约200个品种共约3万株樱花迎来观赏期。“一目千本”意为一眼望去可以看到一千株樱花。

9. @cskun1989:4个年轻人跳崖自杀,引发人们对自杀现象的关注,实际上全世界大约42%的自杀死亡发生在中国(1997)。1995—1999年,中国每年约有28.7万人死于自杀(《柳叶刀》,2002),还有几百万人自杀未遂。这些数字在2020年之前,已经有所下降,但三年疫情之后特别是去年以来,自杀人数又迅速回到了上升通道之中。

10. 【柑橘助眠】芳香分子能够与人的嗅觉感受器结合,启动一系列化学反应,作用于大脑的边缘系统(与情绪相关)。橙子、蜜橘、金桔、橘子、柠檬、柚子等柑橘类水果的果皮中含有散发香味的“苎(zhù)烯”,能刺激大脑产生α脑电波,使大脑放松,从而助眠。

杯子上的法文belle journee, 寓意 美好的一天

看张家界跳崖四人的新闻,很感慨。他们是通过群聊沟通,彼此陌路,相约赴死。

带头的是一位23岁的四川女孩,初中毕业去成都打工,后去佛山打工,成为一名美容行业从业者,平素为人善良。她的父亲被诊断出癌症中期,癌细胞转移到淋巴。

其中一个23岁的年轻人来自福建德化县,家中独子,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外地打工。这几年过年也没有回家。

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他妈的。年轻人平静地告诉老人,他要出去旅游一趟。

另一位33岁的年轻人来自河北,家中老三,也是初中毕业外出打工,和家人联系很少。疫情第一年,母亲去世,他就再没回过村里。

还有一位河南年轻人,和前两位境况相似。家中60多岁的父亲30多岁时就因为中风半身不遂卧床在家。奶奶已经90多岁,照顾一家。

4人在跳崖前,女孩把毒药兑进水瓶喝下,然后4人从同一个本子上撕下纸,写下一句话遗书,‌‌“本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是自杀,与其他人无关。‌‌”

跳崖前十分钟,女孩把没喝前的水瓶高高举向天空,拍了照片,发了最后一张朋友圈,‌‌“你好世界,再见。‌‌”

这张照片的位置就在天门山景区西线玻璃栈道上。

就这么从天南地北,来到共同的人生终点。唉。也许,相约作伴,是他们告别世界的唯一勇气。

这条新闻让我想起这些年挤满雍和宫的年轻人们。这大概、也许是新的城乡差别下年轻人共同又不同的迷茫表达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