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

1. 沈与求:全家高隐白云关,事不萦怀梦亦闲。欸乃交歌渔市散,隔江城郭是人间。

2. 林清玄:当我们活在当下的那一刻,才能斩断过去的忧愁和未来的恐惧,当我们斩断过去的忧愁和未来的恐惧,才可以得到真正的自由。

3. @luis69225222:——灵活就业和失业的区别?——无症状和确诊。

4. @thomaslim2019:内地的平台,真的你都不知道哪里是G点。它只是不让你发,不告诉你问题在哪里。我是从1000字里,分开一半一半发,找出有问题的那半,再切一半……不断这样筛选,最后才知道是这六个字不允许。

5. 【“马拉松第一人”基普乔格将世界纪录再提升30秒】柏林马拉松上,37岁的基普乔格再次打破世界纪录,创造了人类耐力新极限。4年前的柏林马拉松,基普乔格以2:01:39的成绩将世界纪录提高了78秒,今天他将自己保持的世界纪录提高了30秒。

6. @KnowIedgehubb:Common Expressions.

7. @日本沙雕日常:花王attack官推传授的冷知识。当你想快速晾干被子或毛毯这些大件的话,可以采用三角晾晒法。这样不仅通风好,而且水会全集中在角的部位。比正常的晾晒法更容易晾干。接下来天气要逐渐变凉,晾晒的东西很难干的时候,请记得试试这招。

8. @凤凰李淼:【岸田称将放宽外国高度人才签证】日本从2012年发放“高度人才”签证,包括“学术研究、专门技术、经营管理”。可能会放宽“外国创业者来日本创业”签证。查了一下,目前获“高度人才”最多的国家是中国,其次印度、美国、韩国。

9. 【饭前饭后空腹服药到底是指什么时间】饭前服,代表饭前15~30分钟服用。饭后服,即饭后15~30分钟服用。餐中服,指进餐少许后服药,服完后可继续用餐。空腹服,指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睡前服,指睡前15~30分钟服用。

10. 【心病忌心慌】感觉胸闷心慌,但反复检查并未发现心脏问题,但是心脏难受无法缓解;还有的人本身有心脏疾患,因担忧病情反加重相关症状。关注心脏心理健康,心疑病不去导致心脏病加重!

一下雨,北京就萧索了。天一冷,我便只有一个念头:吃火锅。

对我来说,这世上只有两种人,爱火锅的和不爱火锅的。

比如写《山家清供》的林洪和写《随园食单》的袁枚,两个人都是有点小钱的吃货公子哥,前者热爱火锅,后者则极其厌恶火锅。

林洪在他的文艺清新范儿饮食笔记《山家清供》里记载,他游武夷山时,曾去拜访一位名叫“止止师”的隐士,正好遇到雪天,又抓住一只野兔,但野外山间却找不到妙手厨师来烹调。隐士说,山野之间一切从简,只把兔肉切成薄片,用酒、酱、椒调成配料,生起炉子架上半铫水,等到水沸腾后,每人分一双筷子,各自夹肉片放进水里涮熟了吃,调料搭配则随各人的口味。当时,林洪曾慨叹道:“因其用法,不独易行,且有团栾热暖之乐。”又过了五六年,他去京城临安,在一位姓杨的友人家里又见到这种“涮兔肉火锅”,便写了首诗作为纪念。诗中有云“浪涌晴江雪,风翻晚照霞”,林洪还给这火锅起了个文艺的名字,叫“拨霞供”。

相比之下,袁枚在不爱火锅的问题上显得有点做作,他厌恶火锅的理由有两个,“对客喧腾,已属可厌”,而且“物经多滚,总能变味”。简而言之,一是嫌吃火锅时人多太闹腾,二是嫌火锅火候单调,很容易将食材煮过头,食物的味道会被破坏掉。

晚年的袁枚有件憾事,因为身体不好,他没能赶上乾隆皇帝逊位的千叟宴,只能艳羡地送别他的老乡吴际昌,感叹自己“路遥无福醉蓬莱”。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惆怅。

因为赶到北京城里,他将见到的是自己笔下最令人厌恶的场景:五千九百多个老头聚集一堂,吃一千五百多个火锅。

弘历是有名的火锅爱好者,以乾隆五十四年(1789)一年的御膳菜单为例,乾隆在这一年中,起码吃了两百多顿火锅,开春的早晨,他要吃“炖酸菜热锅”和“鹿筋折(拆)鸭子热锅”;初夏,御膳房进贡的是“野意热锅”和“山药鸭羹热锅”;入秋,他的早饭里居然还有“燕窝葱椒鸭子热锅”;等到了冬至,终于可以大快朵颐,一顿饭连吃三道含有鸡、羊肉和口蘑的火锅。

故宫博物院里藏有一件乾隆御用银制火锅,整体由盖、锅、炉架、炉圈、炉盘、酒精碗六部分组成,菊花纹样十分清新典雅,锅底还有清晰的炭烧痕迹,可见乾隆皇帝对这件火锅的使用频率。

乾隆爱吃火锅,也爱和大家一起吃火锅。根据清代档案的记载,乾隆宴请宗室,经常用火锅,动不动就摆五百多桌,食材除了常见的羊肉,大多是野鸡、狍肉、鹿尾等关外野味。在袁枚没能参加的千叟宴上,摆出的野味火锅的配菜有十二种:鹿肉片、飞龙脯、狍子脊、山鸡片、野猪肉、野鸭脯、鱿鱼卷、鲜鱼肉、刺龙牙、大叶芹、刺五加、鲜豆苗。在大鱼大肉之后懂得在已经沸腾得浓稠的汤里涮一味碧绿的鲜豆苗,还配了刺五加这样的中药材入锅,我只能说,爱新觉罗一家子,绝对都是资深火锅迷,因为这一道十二品野味火锅,是按照乾隆皇帝的爷爷康熙皇帝办千叟宴时的配菜来的哟!

皇帝爱吃火锅,六宫的娘娘也当仁不让。将紫禁城里的火锅传统发扬光大并且持续创新的,是慈禧太后。清代信修明的《清宫琐记》中,曾提到慈禧用膳时的一份膳单,上面有火锅二品:一是八宝奶猪火锅,二是酱炖羊肉火锅;故宫《慈展》中记载慈禧太后在光绪十年(1884年)十月初七日进膳的一份膳单,上面也有火锅二品:一是八宝奶猪火锅,二是金银鸭子火锅。老佛爷在火锅上下的心思,可不比乾隆皇帝少,因为清宫的火锅多半以羊肉为主,慈禧属羊,御膳房便很担心犯上,不能老让老佛爷吃自己呀。结果,慈禧亲自下旨,把东北进贡的獐子肉、野鸡、银鱼这三样,拼成“福、禄、寿”三味,作为过年时才吃的特制火锅,既避了讳,又饱了口福,吃货们的小心思真是细。

爱吃火锅的慈禧太后觉得,如果自己送火锅给大臣们吃,那就表示自己是掏心窝子地信任这个大臣,爱火锅的人在这点上总是特别单纯,她以为这世界上并不存在袁枚这种讨厌火锅的人。戊戌政变之后,慈禧太后一直密谋要废黜光绪,立大阿哥溥儁为皇帝,便召集大臣徐桐商议。徐桐觐见之后,慈禧便请他吃饭,以示郑重,她“特撤御筵银鱼火锅赏之”。结果徐桐吃完一抹嘴,装疯卖傻不认账,绝不同意废立皇帝,慈禧这顿饭,请得实在冤枉。

慈禧太后的特级定制火锅,绝不止过年时才有。她对于北平火锅最大的创新贡献,是带动了“菊花火锅”的风气。清末民初徐珂的《清稗类钞》曾记载,京城冬天,酒家经常在桌上放个小火锅,最流行的莫过于放了菊花瓣的“菊花锅”。唐鲁孙先生虽然是慈禧太后的死敌珍妃的亲戚,却十分激赏慈禧太后对于菊花火锅的爱好,吃菊花锅能清心肺、养肌肤,这大概是慈禧爱此一味的最大理由。

菊花火锅的最大亮点当然在于菊花,唐鲁孙说普通白菊花“花瓣多半呈蟹爪形,花心泛绿,其味苦中带涩”,可以食用的白菊,花瓣花心一律纯白,袁寒云在《宾筵随笔》里有详细记载。慈禧太后对于菊花锅的推崇,让京城的女客们也蠢蠢欲动。那时候妇女并不被允许吃烤牛肉,冬季下馆子,只有涮锅和羊肉可以选择,无论是风月场上的淑女,还是深宅大院的闺秀,都和慈禧太后一样,冬天嘴里淡出个鸟来,幸亏有菊花锅,好吃解馋而风雅有趣,早年有位红过梅兰芳的名坤伶刘喜奎,最喜欢的便是菊花锅,乃至于只要她出席的应酬场合,主人不管她要不要,都提前叫一个菊花火锅。

北平的菊花锅子,以当时八大饭庄的同和堂做的最有名。据说总是点好酒精后才端上来,高汤一滚之后,茶房把料下锅,再放菊花瓣,盖上锅一焖,立刻撤下去分成小碗给客人,因为几位配菜都很嫩,怕客人操作,吃到的东西太老。同和堂的菊花锅子汤,用的也不是鸡鸭汤为汤底,而是“上好排骨吊的高汤”,菜是鳜鱼片、小活虾、猪肚、腰片和菊花,粉丝和馓子都用头锅油炸,所以没有烟燎子味。所以,一般只有刘喜奎这样的贵客到场,同和堂才会端出这道拿手菜,因为“一个菊花锅子最后卖到一块二毛,连本钱都不够,算是应酬主顾的一道菜”。

紫禁城的火锅爱好习气就这样从深宫内院转向了北平的大街小巷,那时候的北平简直成了火锅粉丝们的天堂。早在夏天,来自保定、涞水、定兴一带的切肉师傅们便被各家馆子以高薪聘请,从立秋到旧历年,高手的工钱要过千,次一点儿的也得七八百块,比当时中级公务员一年的薪水还多。

现在的营养学家们会告诉你,火锅吃完剩下的锅底,因为之前煮了太久,是不能吃的。但对于那时候的人们来说,火锅底实在是羊肉锅子精华所在,能把锅底完整倒出,不落任何炭星,主人一般便会多给堂倌消费。火锅底往往会让给最尊贵的人,比如北洋时期的国务院秘书长恽宝惠,每次吃火锅只吃火锅底,理由比较奇怪,因为他不会用筷子,吃任何东西都只会手抓,所以吃火锅的过程无法参与,只好享用那“尊贵”的残羹温炙。

不能常常下馆子的北平家庭,也有吃火锅的办法。北平人冬季都要生煤球炉,除了取暖,也可以用砂锅涮羊肉,因为煤球炉子火力旺而长,锅子里永远是滚热的汤,可省去随时加炭的麻烦,锅边再烤上几块发面饼,别有一番乐趣。吃不起涮肉的贫苦人家还可以吃七八毛钱的炉肉丸子火锅,是用卖剩的炉肉和猪肉过油炸制的丸子,还附送白肉汤作为锅底,只要另外准备白菜菜心和冻豆腐,就已经是最乐呵的一餐。

至于袁枚最讨厌的“对客喧腾”问题,北平人民也做出了完美的解答。北洋时期,天桥流行一种共和火锅,比普通火锅大三四倍,把火锅嵌在镶有铅铁皮矮脚圆桌里,火锅里隔出若干小格,这种吃法最适合爱一个人吃火锅的,自涮自吃,各得其乐,不知道袁枚再世,能不能对火锅改善一点看法。

 

在读者留言里,觉得工作索然无味,找不到前进目标的,比例非常高。很多读者觉得,自己不知道目标是什么,不知道喜欢做什么,大约喜欢做的就是不上班。

不抬杠,能理解,谁年轻时候没有迷茫过呢。

也许真的很难找到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去做,毕竟我们的择业也有太多客观因素,但能不能换个思路,想办法让自己喜欢工作呢?

其实又是一个重复过无数次的关键词,好奇心。

如果你能在工作中,保持好奇心,绝大多数情况下,你能找到工作中积极的一面。而且,当你的好奇心足够强的时候,你的主动性和工作的动力也会随之迸发。

还是举我熟悉的行业的案例。

比如你是产品经理。

你如果能对用户流失的原因好奇,你就会试图去分析用户流失前的行为轨迹,试图找到用户流失的原因,然后用产品迭代来验证,你的理解是否正确。这件事不再是应付领导的工作,而是满足你的好奇心。

比如你是研发人员。

你如果能对系统资源的开销构成好奇,对数据索引的底层机理好奇,你自然会深入分析一些底层技术,分析每个潜在的优化点,在技术领域上一个台阶。

比如你是运营人员。

你对用户来源好奇,你对用户自发传播的途径好奇,你对不同渠道用户的不同特点好奇,你去不断寻找答案,满足你的好奇心,你的运营策略和能力不水涨船高才怪。

比如你是数据分析。

这个更不用说了,那么多数据,日志,背后多少故事,隐藏着怎样的行为特征和用户特性,如果你足够好奇,你会觉得这里到处都是有意思的东西,到处都是金矿,你怎么可能觉得这份工作很枯燥,你怎么可能觉得这份工作没有前途。

让自己对工作目标产生好奇,自然就会产生主动探索的兴趣,你的职场感受会大不一样,你的职业发展也会大不一样。

前几天某个老江湖的群里恰好提及某个新巨头超现象级产品的负责人,追溯当年入职老东家的历史,刚刚入行的时候,他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就关注到这个孩子有前途,因为对产品充满了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已经被公司中层定义为高潜力年轻人,这种人才真的是压不住的。

有人说时间窗口很重要,以前我举的例子都是十年前冒出来的,但最近看到的很多都是这五年内冒出来的,我脱离职场有点长,所以我列不出一些新的案例,但从其他人分享的案例看,依然存在这样的人才,这样的机会。你可能觉得是幸存者偏差,可是,实打实的说,多年前共事过的那些积极主动充满好奇的年轻人,现在想举出一个不成材的反例都难。

经常问自己一些问题。

对你工作中的一些目标,你会存在怎样的想要了解的东西。

如何去了解这些信息,有哪些途径和手段,或者可以咨询谁。

想办法彻底了解它,当作一个解题游戏来攻克它

通过工作中的尝试,验证你了解的是否正确,比如代码的优化,比如产品及运营策略的调整。

想办法让自己充满好奇心,就能挖掘到工作的乐趣,也能更好的找到自己的方向。

所有机会都是自己争取的。

高潜力年轻人,当然不止好奇心,但好奇心往往是驱动你前进的基础

 

 

旧的一款手袋,扔掉了可惜。那天在屋里读书读得有点闷,便找出来,拿毛巾稍微擦一擦,拿到室外下认认真真拍了几张照片,前面,后面,内里,口袋,手柄,划痕,序列号,一一拍个清清楚楚。

选出九张最满意的大图,挂在二手网站上。

为了方便买家了解,我在宝贝详情里面写的尽可能的详细:2012年买的,正常使用痕迹,内里干净无污渍,五金轻微氧化,无背带,序列号见图八,有锁有钥匙…

婆婆妈妈写了三百字,编辑好之后还觉得不够完美,撤掉一张背面照,加上了一张真人背着的样子。

发上去两天,八百个人浏览,十五个人私信,八个人问的同一个诡异的问题——

有背带吗?

有锁吗?

我有点忘了当时有没有把问题说清楚,翻回去看一看,这些我都写了的。

不过既然把东西挂上去就是想要尽快出手。我挨个回复说:没有背带,背带是另外一款;有锁,图片上可以看出。

为什么写了宝贝介绍她们还会孜孜不倦地问重复问题?我思考了一下,也许是我前面铺垫的太多,她们没有耐心看到最后,所以没有找到答案。于是我把买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放在最前面说,2012年买的,无背带有锁有钥匙,可以刻字……

挂上去一天,有人问我说:有背带吗?有锁吗?

我相信她们一点也不笨,只是因为懒;而且她们的懒也是有选择的,领导安排的什么事情,也是麻溜儿地干完,丝毫不拖泥带水,整个人都透着机灵劲儿。

但是要是铁了心想犯懒,谁也拦不住,并且指望着别人把现成的答案送到她们眼前,是她们人生一乐也。

从小我姥姥就教育我要乐于分享,幼儿园里热腾腾的蜂蜜鸡蛋糕,我和小伙伴掰开揉碎一人一口那么吃。分享是我一直认可的一种品质,但是关键是有些提问没头脑,太气人。有句话说得不错,当你在某件事情上没有花费够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处理的时候,便没有发问的资格。

可是这一点,懒人永远不懂。

之前在电台上班的时候,蔡澜来北京做活动。活动上午九点开始,之前跟蔡澜敲定了时间,早上八点安排台里主持人对他进行一个大概半小时的采访,跟老先生敲定了,他也欣然答应。

早上八点,我们全部到达会场,主持人却迟迟未到。主任上前去跟蔡澜先生解释情况,说路上有点堵车。老先生提前五分钟已经落座,轻品香茗,一言不发。听到主任的解释,微微颔首应允。

八点二十,女主持人姗姗来迟,扯过同事递给她的采访稿,直奔蔡澜就开始采访——那是知道她事先没准备,负责这个的同事现场给她攒的。

女主持瞥了一眼纸片:“您身体很好,鹤发童颜,请问您保持青春的秘诀是什么?”

“七个字,抽烟、喝酒、不运动。”

女主持觉得有点尖锐,只好念下一个问题。

又问:“那您至今仍未实现的理想职业是什么?”

“开青楼。”

女主持惊魂未定地退下,本来安排了半个小时的采访时间,十分钟就草草结束。

主任硬着头皮上前去问蔡生,可不可以给我们节目录一个片头?

当真,被断然拒绝——“不录!”蔡澜口中清晰地吐出两个字。

这是一次明明握着一手好牌,到头来却被自己打烂的采访。

其实这件事情也简单,既然提前一个星期已经知道要采访蔡澜,找几期节目来看,到书店买几本蔡澜的书,可以了解他的为人和风格。蔡澜说那几句话,看起来古怪,其实在他的书中早就说过好几遍,但凡是提前做一点功课,也不会将这次采访搞得一塌糊涂。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面对着同样的信息,如果你想要了解一个人,去买他的书,搜索他的采访和讲座,再不济,从百度上了解他的生平,大神很多的。

然而在获得同样的信息情况下,有些人就连最简单的事情,也要别人告诉他,帮他准备好,美名曰自己挺忙的。

当有些人做伸手党做的心安理得的时候,有些人早就麻溜儿的搜集了大量资料,一路小跑地跑到前面去了。

马家辉是我特别喜欢的香港作家。他在香港出生,台湾大学心理系毕业,后来在《明报》担任副总编辑,一直坚持专栏写作。

马家辉还有一件很牛的事情,他十九岁的时候在书店看了李敖的书,特别崇拜李敖,立志要在二十一岁写一本关于李敖的书。为此高考的时候他放弃了浸会大学,考入台湾大学,成为李敖的莫逆之交。

他比李敖小三十岁,李敖对他说:“胡适曾对我说,你比胡适更了解胡适;但是我跟你说,你马家辉比李敖更了解李敖。”李敖还把马家辉列入自己生平好友50人之一,相当了不起了。

不肯下一点功夫,永远不会明白自己从何而来,又将要立足何处。

其实我们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都是因为懒。

懒得去准备采访稿,反正是好是坏照发工资;懒得去读宝贝介绍,反正你不卖给我别人也会搭理我;懒得去做梦,反正也不一定能实现;懒得去思考未来,反正缘分这两个字可以解释一切。懒得保养,懒得运动,懒得上进……

最享受的状态就是平时不上课,期末考的时候张张嘴有学霸的笔记可以复印,最享受的就是窝在沙发吃薯片,吃到碎片掉一地,然后进广告的思考如何伸出双手就可以丰衣足食。

我不会告诉你,摸着石头过河的意思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永远是有些人在摸着石头,而有些人已经过河了。

我不会告诉你,人生所有的蹉跎和痛苦,都是咎由自取。

经常被问到: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青光眼。

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好处:读书,可以给我们好胃口。

说起来很神奇,小的时候有点挑食,这毛病居然很大程度上是靠看书治好的。

比如白煮蛋。

小时候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但我妈总要每天早上塞一颗,结果不是被我偷偷丢掉,就是在书包里放两三天,滚得稀碎。小男孩嘛,不知道蛋蛋的价值。

当时我是很痛苦的:鸡蛋有这么多做法,煎蛋、炒蛋、蒸蛋、做汤都好,为什么非要连壳煮呢?

后来,一本畅销小说忽然改变了我的胃,它就是《追风筝的人》。

那只是一段很简单的情节: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馕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

有时候,你会在一瞬间忽然明白一种食物的好处。一颗剥好的蛋,白嫩、圆净,一口咬下去,它会微微抗拒你的牙齿,然后就破了,绽出溏心,这种食物不是很棒吗。

更何况,你几口吃掉它,回味着,再一想它居然只要几毛钱,三只蛋才够一听可乐的。这么平价的好东西到哪里找去?

我这么多年扔掉的,原来不是鸡蛋,是食物中的良心啊。

慢慢地,我早餐爱吃白煮蛋了。我喜欢把它小心剥净,投入红汤的馄饨里,或是清汤的面条里,把它轻轻夹破,让汤汁浸润黄心。

一边吃着它,一边学习着电视里的两会报道,真是身心愉悦,有一种身体和思想双双进补的感觉。

除了鸡蛋,还有猪肝。

以前一直痛恨一种说法:猪肝能补血。这句话不知道让全国的儿童和孕妇多吃了多少猪肝。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面前,我都会自动被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瘆人的味道,奇怪的质地,还有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血。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拯救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捏着收入的几十元钞票、两腿打着哆嗦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美好,生活就有盼头。

而且,这一盘炒猪肝必须是这样加工的:

‌‌“猪肝先是切成片……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装盘后,先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

原来以前是我不懂得它,不能领略它的好。

听说韩国人把《许三观卖血记》拍了电影,根据他们的饮食习惯,‌‌“猪肝+黄酒‌‌”变成了‌‌“猪肝+米肠+米酒‌‌”,但不管怎么变,猪肝一直都在。

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这一口。它从一道可怕的恶魔料理,变成了我夜里加班后总会去寻找的东西。

每次在外地出差,写稿的夜晚,常常会在巷子里溜达,寻找亮着灯的小饭馆。那里多半会摆着三五张破桌子,还有一张塑封的旧菜单,写着鱼香肉丝、回锅肉之类的名目。

一半以上的时候,我都会说,来一个炒猪肝,然后开始期待一盘又烫又辣、炒得微卷的猪肝上桌。这个夜晚就会变得美好。

还有很多食物,像牛肉、蘑菇,都是书籍让我喜欢上的。

小时候我不吃蘑菇。家长觉得不可理解:蘑菇是多好的东西啊,你怎么这么不识货呢。我也同样不可理解:这样又丑又有怪味的外星生物,你们怎么就当宝贝呢。

让我洗心革面的,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意大利寓言作家写的《城里的蘑菇》。

故事中说,有一个工作很辛苦、收入很微薄的工人,有一天惊喜地在一个公交站台旁发现了一些小蘑菇。

这个工人雀跃不已,像是发现了海贼王的秘密宝藏。回到家,在寒酸的饭桌上,他向老婆孩子隆重宣布:一个星期内,我们就可以吃上一盘炸蘑菇啦!

最后这名工人没吃上蘑菇。它们被别人发现了,先下手为强吃掉了,结果才知道蘑菇有毒。

一个小故事,让我知道了蘑菇的稀有、美妙、危险。它成功地打开了我的味蕾

读书真的可以改变人的胃的。我喜欢上油豆腐,主要原因居然是鲁迅《在酒楼上》写的那一句:油豆腐煮得十分好。

吃鱼爱吃煎的,因为金庸在《侠客行》里说主人公会做菜,‌‌“两尾鱼煎得微黄‌‌”,从此我对煎得微黄的鱼就特别有好感。

小时候一直不爱吃牛肉,后来偶然读了一本回忆录集子《决战淮海》,里面说抓到了杜聿明,一看就是个大官,因为他有美国牛肉干吃,馋得我人生第一次到处找牛肉干。

还有蹄筋。我之所以变成它的拥趸,是因为一本革命小说《林海雪原》,里面频繁提到这种食物。

书上,那个英俊有才帅气又忠诚的首长就最喜欢吃狍蹄筋,炖得又软又烂的那种。战士们关心长官,特意给他煮了‌‌“大大的一盘颤颤闪闪富有弹性的狍蹄筋‌‌”。

等小说读完,我不但变得信仰更坚定了,对蹄筋的热爱也极大增加了。

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很多。

《红楼》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

就连平时喝一点最简单的凉水冲蜂蜜,一想起三国里袁术大帝临死前还喝不上,都油然有一种幸福感。

水果也是这样。平时我不大爱吃石榴,但唐代人的笔记里说,南诏的石榴味绝于洛中,所以到了云南总忍不住要试一下。有些当地的石榴汁灰扑扑的,不好看,但喝起来总觉得甜。

后来,我来到了重庆工作。要说这里什么食物最给我惊喜,不是火锅、小面,而是一种蔬菜——莼菜。

当人生第一次在重庆见到它的时候,我激动不已:自己居然见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文艺的蔬菜。

在一本有趣的书《世说新语》里,驸马王济曾经傲娇地问大才子陆机:江南有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这儿的羊酪相比?

陆机淡淡地回答了几个字——‌‌“千里莼羹‌‌”。

当这样一碗传说中的羹摆在面前的时候,怎么能不激动呢。

以前无数次想象过它的样子,等见面才知道,原来它这么翠绿娇小,一支只有几厘米长,可以瞬间带着肥厚的果胶,滑进你的喉咙。

它又是那么娇气,像是豌豆上的公主,只在最清洁的水体里才可以生长。我这种俗人嚼吃着他,真是有一种莽汉占有辛德瑞拉的快感,似乎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狞笑:

来吧,来吧,小公举,你生长在最清洁的水体。可不管你怎么美腻,今天都要进入我肮脏的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