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

如果说麻辣是巴蜀最具风情的风味,那么香锅应该是麻辣风味最具特色的实现形式。据说麻辣香锅起源于土家做法——把麻辣为主的多种调料用油炒香,再加入各种荤的素的食材,炒成一锅。麻、辣、鲜、香,爱好不同食材的食客们都能各得其所。在火锅风靡了全国之后,麻辣香锅大有后浪推前浪的气势。火锅与香锅,堪称称巴蜀美食的绝代双骄。

烹饪的核心目标有两条:一是把食物做‌‌“熟‌‌”,二是让食物有味。对于不同的食物,‌‌“熟‌‌”有不同的内涵——简而言之就是嚼起来让人愉悦。为了达到这个意义上的‌‌“熟‌‌”,需要食物在特定的温度下加热一定的时间——不同的食物,这个‌‌“特定温度一定时间‌‌”可能有很大的差别。

所以,只有一两种食材的‌‌“小炒‌‌”做起来就很容易。大多数的小炒,都是把油烧热,加入调料炒出香味;加入肉类食材,快速炒熟;再加入素的配菜,继续翻炒几下,就起锅完成。不同的肉类,配以不同的素菜,就构成了形形色色的小炒。比如肉丝,就可以配青椒、甜椒、蒜苔、榨菜等等。

小炒的优势在于油温高,熟得快,‌‌“肝片下锅十八铲‌‌”,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不过,熟得快也就意味着调料往食材中扩散的时间短——味道,也就不大容易‌‌“入‌‌”到食材中。不过,人的舌头尝到味道也并不需要非‌‌“入味‌‌”不可,只要是附着到食材上就足够了——辣椒和花椒的香味物质都很容易溶出到油中,油再吸附到食材表面,食材也就具有了丰富的味道。所以,小炒的关键是:油足够多,食材切得大小适中。

小炒大概可以算得上是香锅的远亲——炒的过程是类似的,差别只是香锅所包含的食材太丰富了,各自所需要的翻炒时间可能相差巨大,小炒的‌‌“秘诀‌‌”也就无济于事。回锅肉可以算是干锅的近亲,虽然它一般也只有两种食材。生的五花肉要直接炒熟,需要的时间相当长——当然,这么做也是巴蜀名菜,叫做‌‌“盐煎肉‌‌”。回锅肉是先把五花肉用先煮到半熟,再炒的时候就可以快速完成了。

麻辣香锅相当于扩展版的回锅肉。理论上说,麻辣香锅只是一种烹饪方法,并不针对特定的食材。有的食材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炒熟,而有的炒的时间长了就‌‌“烂‌‌”了或者‌‌“老‌‌”了。尤其是肉类,往往需要较高的油温才能够快速炒熟。而一旦锅里有了一种食材,就很难保持高温——后面下的食材也需要高温的话,就很难炒熟了。麻辣香锅采用了回锅肉的思路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凡不容易熟的荤菜,都先进行‌‌“预处理‌‌”:煮到适当程度,同时下油锅,就差不多能同时炒熟。把肉类食材炒熟之后,就象回锅肉再下蒜苗一样,麻辣香锅再下素菜——一般而言,素菜所需要的温度不如肉类高,所以锅中的温度也还足够。当然,为了保证都熟,很多素菜也还是要预先煮到‌‌“断生‌‌”的。

一般来说各种可炒的食材都可以加到香锅中,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菠菜、豌豆苗之类太过娇弱的蔬菜。一方面炒起来容易出水,会影响油在其他食材上的附着。另一方面,它们的魅力在于清水出芙蓉般的天然清香,放到麻辣香锅中进行浓妆艳抹,就得不偿失了。

如果说小炒是各种乐器的独奏,那么香锅就是一首交响乐——虽然食客吃的还是一种一种的食材,但是通过‌‌“一锅‌‌”的融合,除了同时满足不同食客的偏好,不同食材之间还可能发生一定的互补协同效应,味道又会比单个的小炒更为丰富。

火锅也能实现这种味道的融合。香锅还有一个称呼是‌‌“干锅‌‌”,大致可以理解为‌‌“干的火锅‌‌”。与香锅相比,火锅的优势在于不受加热需求的限制——它可以针对每一种食材,现煮现吃,每一种食材都可以精确地控制加热时间。所以,火锅的食材绝大多数并不需要预先处理,比香锅更能实现食材的鲜嫩。

香锅的烹饪难度比火锅要高,相对于火锅也有其特有的魅力。干锅中几乎没有水,调料的香味物质在油中的浓度远远比火锅要高。没有水的‌‌“干炒‌‌”,可以实现更高的温度,也就可能通过美拉德反应生成一些火锅中不能生成的香味物质。而含有更多香味物质的油,也能够更充分的附着在食材上,从而带来更丰富浓郁的味道。

 

始终很佩服某些擅长交际应酬的人,总觉得那是一种天生的才华,那些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遇到什么样的人,好像都能应付自如、谈笑风生、礼数周到,有些人甚至还具备超凡的记忆力,任何一张脸、一个名字只要见过、听过,仿佛就可以记入档案,存取自如。这方面我承认自己是有心学,但力有不足。

年轻的时候在电影公司上班,直属上司不但善交际而且酒量好。那时候最怕的工作任务,就是‌‌“晚上留下来,陪客人吃个饭‌‌”。和朋友可以彻夜瞎说,上台演讲好像问题也不大的我,到了那样的场合,却始终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和态度去应对、交谈。而一旦心里有了这样的犹豫,言行举止就必然拘谨、尴尬。加上酒量超差,一杯脸红,两杯过后马上睡意蒙,老怕自己出丑,于是无论敬酒或回敬都小心翼翼、畏畏缩缩。

于是,在这个经常以喝酒的态度来衡量一个人‌‌“诚意‌‌”的地方,难免被归类为‌‌“不够热情‌‌”的人,记得有一次上司还曾经在一大堆宾客前指着我说,你这家伙根本带不出场!或许是自己不习惯,也老让别人觉得我‌‌“无趣‌‌”,所以那些类似的场合慢慢地就不找我了。没有交际、没有应酬自己觉得轻松,但看在某些人眼里,却老觉得我是不是太冷漠,太寡情了一点?

记得有个朋友,当年还很好意地跟我上了一个晚上的交际课。他说人际交往上有三个不同层次的关系,都必须要学习、要关照。

第一种,那是一种即使勉强也要凑合的场合,目的是广结善缘,或者为了自己(或亲戚、朋友)某些近程目标可以顺利完成。在这个层次上,人与人间的关系较远,说不定‌‌“过眼即忘或用完即弃‌‌”,情感成分属于‌‌“略低‌‌”的一种交往。

第二种,广结善缘也是目的之一,不过在这个层级上,人与人之间基本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熟悉度或关联性,是为了累积情分,‌‌“养兵千日,可能用在一朝‌‌”的积极性交往,情感成分属于‌‌“中级‌‌”。

第三种,往来的关系不是亲戚就是非常熟识的朋友,是婚丧喜庆的帖子或讣文必然会发出去,年节会相互送礼、致意的对象。不过,真正的情感成分则属于‌‌“自由心证‌‌”,浓淡之间甚至还会凭双方‌‌“礼尚往来‌‌”的程度而有所改变。

已经到了这般年纪,他说的我当然都懂,只是要做到自然、安心,对我来说还是难。没有真心的善意。举个例子,我最怕遇到的场面是听到别人跟我说:‌‌“好久不见了,哪天聚聚?‌‌”‌‌“哪天有空,一起吃个饭吧?‌‌”而讲完之后紧接的话却是‌‌“哦,那bye了,保重!‌‌”我了解那绝对是善意,但更难受的是:这善意无丝毫真心。

记得儿子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带他上街,在玩具店里遇到一个早已离开原本行业的制片,聊了一阵别后各自的工作和发展之后,他说:‌‌“哪天有空聚一下,吃个饭吧?‌‌”随即握手告别,没想到我儿子竟然问我说:‌‌“他要跟你吃饭哦?‌‌”我说:‌‌“是啊。‌‌”没想到儿子却一脸疑惑地说:‌‌“那你们怎么都没有留电话?‌‌”小孩清澈的直觉,有时候真是一面镜子,没错,他连我的联络方式都没问,那‌‌“哪天聚一下,吃个饭‌‌”,这句话不就是大人之间彼此心知肚明的应酬一场?

几天前跟当初要我把交际当成人生一种必要的朋友聊天,没想到他忽然冒出一句话说:‌‌“这几年懒得交朋友。‌‌”理由是:‌‌“已经到了这样的岁数了,未来交到的朋友,再怎样也不可能像现在的那些老朋友这么久。‌‌”他说从年轻到现在,朋友来来去去,有些甚至从好朋友变成死不往来的敌人,‌‌“但总有几个是不必应酬也打死不退的家伙。‌‌”他说:‌‌“没骗你,有一天晚上我很认真地算了一遍,觉得……有这几个其实好像也挺够用了!‌‌”没问他‌‌“那几个‌‌”里头包不包括我,因为怕一旦问了,他的回答会让我觉得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应酬。

从以前到现在都很羡慕、敬佩那些会交际应酬的人,一直学不会或不自在常让自己很自责。以前常在热闹非凡的场合里因为觉得无能、无趣而提前默默离席。现在想想好像这样也还不坏,至少总比在人群散尽、灯光黯淡、杯盘狼藉的时刻,发现现场只剩一个疲惫、孤单、空虚的自己好多了。

 

烫衬衫的哲学

一说到衬衫要烫,西服裤要有裤线,有人就跟你搬出大牛,比如爱因斯坦:‌‌“你看这老头学问做到20世纪第一人,从来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拜托,你啥时见过爱因斯坦不修边幅了?咱就拿那张著名的吐舌头照,老爱明明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外面还围了条围巾。

老爱年老时确实留着一头灰白的长发,但你注意到没有,他老人家的两鬓永远向耳后梳,额际线明显,因为上方的头发向后梳。这算是头发乱糟糟吗?明摆着是人家的特殊风格,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今天我们一说帅大叔必提吴秀波,络腮胡,中长发,就是两鬓修短了的爱因斯坦风格嘛。哦,还有乔治·克鲁尼,头发比吴秀波更短,可是一脸仔细刮短的络腮胡,花白性感。可惜我没有络腮胡啊,否则我也故意刮短了就留那么一点点,让熟女萝莉和大妈们看着照片荷尔蒙乱飞,留恋处,竟无语凝噎。

其实你查看爱因斯坦所有照片,不是西装,就是毛衣,有时还是毛呢大衣,他何尝不修边幅?看年轻时的照片,他是个标准帅哥。

在我减肥之前,真的不修边幅的时候,有人火眼金睛,看出我日后的走势:‌‌“李老师,你是个越来越帅型(我说到这个有点脸红哦),将来越老越讲究,衬衫不烫你是不会穿出来的。‌‌”不幸被她言中,现在还真是这样,自己不会熨斗烫,挂烫还是勉强会的。衣服过水之后抖上几抖,晾干后用挂烫机,几分钟搞定。

男人穿衣服必须讲究。不烫的衬衫,穿出来皱巴巴,唯一的功能就是传递一个信息,你这人做事不认真,不可靠。尤其在职场,一个不修边幅的男人很难取得别人的信任。

西裤穿出来最好要有两条线,高个还是矮子都无妨,有线熨帖的西裤让人感到一个男人的干净利索,不是长腿也让人误会为长腿。

至于衣服裤子是否是名牌倒是其次,没有人扒开你的衣服领子或裤子腰里看牌子。我觉得,挣多少钱穿什么衣服。月薪几千的,就不要买什么名牌,裤子和衣服几百的价格就挺好。月薪过万,买一套一两千的正装完全可以。其实就是月薪几万,也大可不必衣必名牌,我觉得,有一两套名牌正装就可以啦,其余就是两千左右的西服,只要品质好,穿出来就是个好品质的男人。

 

今天,蛋糕预拌粉已经成了厨房里不可或缺的东西。无论生日宴会还是特别纪念日,甚至悠闲假期里的甜点派对都离不开这种产品。

2016年,用蛋糕预拌粉制作蛋糕的美国人比用面粉的要多6000余万人。纯手工在家里从零开始制作蛋糕已经很少见了。然而,蛋糕预拌粉并没有在刚刚推出就一炮打响,获得成功。

历史学家、《烘焙时代:1950年代美国厨房革命》(Something From the Oven:Reinventing Dinner in 1950s America)一书作者劳拉·莎皮若(Laura Shapiro)说,1920年代,在商业化烘焙产品的不断涌现的促进下,在家烤制面包的人开始不断减少,很多面粉企业对这一趋势忧心忡忡。P Duff and Sons公司就曾经打算增加糖浆用量以吸引顾客。

他们推出的一种蛋糕预拌粉包括等量的面粉和干糖浆粉,此外还有鸡蛋粉和少量其他配料。只需加入水,把混合物放入普通家用烤箱就可迅速制成姜饼蛋糕。最早一批产品于1929年问世,采用罐头包装,而非现在常见的纸盒包装。后来该公司还推出了其他口味的产品。‌‌‌‌“公司当时专注于加了香料的蛋糕,‌‌‌‌”莎皮若说。‌‌‌‌“蛋糕预拌粉的品种很少。‌‌‌‌”

二次大战后,蛋糕预拌粉市场开始起飞。‌‌‌‌“通用磨坊(General Mills)和皮尔斯伯里(Pillsbury)都开始考虑销售蛋糕预拌粉,从而增加面粉的销量,‌‌‌‌”莎皮若说。‌‌‌‌“1950年代,这两家公司在这一市场你争我夺。‌‌‌‌”另外,还有数百家小公司也投身这一市场。后来,这些小公司要么被大公司收购,要么以破产告终。市场上出现了新的蛋糕口味-巧克力蛋糕和白蛋糕等应运而生。人们开始购买蛋糕预拌粉,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对这种新产品情有独钟。产品销量增长很快陷入停滞。大多数人仍然在家从零开始制作蛋糕,蛋糕预拌粉的目标市场已经出现了饱和。

其中原因何在?莎皮若说,首先,厂家给蛋糕预拌粉这种产品设立的标准太高。作为对消费者的承诺,做出来的蛋糕必须完美无缺,即所谓‌‌‌‌“蛋糕是真心真意的产物,‌‌‌‌”她说,‌‌‌‌“只有你喜爱别人才会给他做蛋糕。‌‌‌‌”这是一次历险,一首情诗,一个信念,‌‌‌‌“你要是没做对搞砸了的话,是掩饰不了的。用蛋黄酱能盖住很多食品,但是蛋糕不行。‌‌‌‌”如果做出来的蛋糕没有达到完美的标准(事实也的确如此),家庭烘焙师们就不会再掏钱购买。

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同样富于情感化,并且还看不到如何去解决的途径。‌‌‌‌“用盒子里的一堆粉末做蛋糕不是正道。把这种蛋糕送给别人就是欺骗他人的感情。人们对此会有成千上万种看法,‌‌‌‌”莎皮若说。即便这种蛋糕聊胜于无,但是人们普遍认为,来自盒子的蛋糕毫无感情和灵魂。这种看法会让消费者望而却步。产品戴上了一个消极文化符号后,销售陷入停滞也就可想而知了。

当所有人都对此一筹莫展时,一位名叫厄尼斯特·迪赫特(Ernest Dichter)的人出现了。作为心理学家兼市场营销顾问(目前公认的现代消费者行为研究创始人及专业研究先驱者),迪赫特建议蛋糕公司把鸡蛋从配方中去除,让家庭烘焙师们自己打鸡蛋。如果只需在配料中加水,做蛋糕的家庭妇女就没有获得真正的参与感,而自己加鸡蛋则会加强这种感受。

后人将此看作是蛋糕预拌粉发展史上的转折点,曲线转势向上的起点。

然而,蛋糕公司其实早已知道鸡蛋带来的问题。早在1933年,Duff公司就曾推出让消费者自己加鸡蛋的产品。‌‌‌‌“家庭主妇和公众们喜欢用新鲜鸡蛋,因此从心理学上讲,干制鸡蛋或鸡蛋粉只会带来二流体验,‌‌‌‌”专利申请书如此写道。另外,单独加鸡蛋的配方味道更好。‌‌‌‌“导致蛋糕预拌粉制作的蛋糕味道不好的原因之一就是用了鸡蛋粉,‌‌‌‌”莎皮若说。各家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主妇们它们喜欢购买哪些产品(调查结果和当初的设想相反),然后就去生产受到消费者喜爱的产品。通用磨坊首先选用新鲜鸡蛋,皮尔斯伯里紧随其后。

蛋糕预拌粉最终在市场上取得了成功。作为同样一个从零学起的业余烘焙师,莎皮若在研究Betty Crocker这一美国文化符号时,曾经在美国中西部采访过众多家庭主妇。当她自己做完演讲开始自由交流时,主妇们纷纷站起来,带着几分崇敬的语气谈起第一次使用蛋糕预拌粉时的情景。‌‌‌‌“好像是教堂里的忏悔室,‌‌‌‌”她回忆说。这是她在以重视家庭烘焙著称的中西部地区遇到的一种奇特体验。

鸡蛋只不过是蛋糕预拌粉取得市场成功的一个因素。‌‌‌‌“除此之外还有糖霜,‌‌‌‌”她说。食品公司引入了预制糖霜和复杂的装饰料,把人们的关注点从蛋糕本身延伸到了它的外观,加速了产品流行的步伐。我们都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展示我们的情感,能把一块普通的蛋糕装点成城堡、橄榄球场、教堂的糖霜就成了一件优秀的工具。‌‌‌‌“我认为,糖霜是改变蛋糕预拌粉命运的关键因素,‌‌‌‌”她说。

 

 

我喜欢读闲书,即使是正经书,也不妨当闲书读。譬如说《论语》,林语堂把它当作孔子的闲谈读,读出了许多幽默,这种读法就很对我的胃口。近来我也闲翻这部圣人之言,发现孔子乃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

在我的印象中,儒家文化—重事功,二重人伦,是一种很入世的文化。然而,作为儒家始祖的孔子,其实对于功利的态度颇为淡泊,对于伦理的态度又颇为灵活。这两个方面,可以用两句话来代表,便是‌‌“君子不器‌‌”和‌‌“君子不仁‌‌”。

孔子是一个读书人。一般读书人寒窗苦读,心中都悬着一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成器,即成为某方面的专门家,好在社会上混一个稳定的职业。

说一个人不成器,就等于说他没出息,这是很忌讳的。孔子却坦然说,一个真正的人本来就是不成器的。也确实有人讥他博学而无所专长,他听了自嘲说,那么我就以赶马车为专长罢。

其实,孔子对于读书有他自己的看法。他主张读书要从兴趣出发,不赞成为求知而求知的纯学术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他还主张读书是为了完善自己,鄙夷那种沽名钓誉的庸俗文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他一再强调,一个人重要的是要有真才实学,而无须在乎外在的名声和遭遇,类似于‌‌“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这样的话,《论语》中至少重复了四次。

‌‌“君子不器‌‌”这句话不仅说出了孔子的治学观,也说出了他的人生观。

有一回,孔子和他的四个学生聊天,让他们谈谈自己的志向。其中三人分别表示想做军事家、经济家和外交家。唯有曾点说,他的理想是暮春三月,轻装出发,约了若干大小朋友,到河里游泳,在林下乘凉,一路唱歌回来。孔子听罢,喟然叹曰:‌‌“我和曾点想的一样。‌‌”圣人的这一叹,活泼泼地叹出了他的未染的性灵,使得两千年后一位最重性灵的文论家大受感动,竟改名‌‌“圣叹‌‌”,以志纪念。

人生在世,何必成个什么器,做个什么家呢,只要活得悠闲自在,岂非胜似一切?

学界大抵认为‌‌“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至于什么是‌‌“仁‌‌”,众说不一,但都不出伦理道德的范围。孔子重人伦是一个事实,不过他到底是一个聪明人,而一个人只要足够聪明,就决不会看不透一切伦理规范的相对性质。所以,‌‌“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这句话竟出自孔子之口,他不把‌‌“仁‌‌”看作理想人格的必备条件,也就不足怪了。

有人把仁归结为忠恕二字,其实孔子决不主张愚忠和滥恕。他总是区别对待‌‌“邦有道‌‌”和‌‌“邦无道‌‌”两种情况,‌‌“邦无道‌‌”之时,能逃就逃(‌‌“乘桴浮于海‌‌”),逃不了则少说话为好(‌‌“言孙‌‌”),会装傻更妙(‌‌“愚不可及‌‌”这个成语出自《论语》,其本义不是形容愚蠢透顶,而是孔子夸奖某人装傻装得高明极顶的话,相当于郑板桥说的‌‌“难得糊涂‌‌”)。

他也不像基督那样,当你的左脸挨打时,要你把右脸也送上去。有人问他该不该‌‌“以德报怨‌‌”,他反问:那么用什么来报德呢?然后说,应该是用公正回报怨仇,用恩德回报恩德。

孔子实在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他有常识,知分寸,丝毫没有偏执狂。‌‌“信‌‌”是他亲自规定的‌‌“仁‌‌”的内涵之一,然而他明明说:‌‌“言必信,行必果‌‌”,乃是僵化小人的行径(‌‌“硁硁然小人哉‌‌”)。要害是那两个‌‌“必‌‌”字,毫无变通的余地,把这位老先生惹火了。他还反对遇事过分谨慎。我们常说‌‌“三思而后行‌‌”,这句话也出自《论语》,只是孔子并不赞成,他说再思就可以了。

也许孔子还有不洒脱的地方,我举的只是一面。有这一面毕竟是令人高兴的,它使我可以放心承认孔子是一位够格的哲学家了,因为哲学家就是有智慧的人,而有智慧的人怎么会—点不洒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