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

我跟老王的相识大概是在十九年前吧,确切点儿说,我生下来多久,就认识他多久。

老王一直号称自己一米七零,其实在我长到一米六四的时候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鞋就要比他高一点儿了,所以我一直觉得,一米七零也许不是他的身高,而是他肚子的直径。

当然其实他的肚子没有这么夸张,虽然他总是一副即将临盆的样子。

在我还没有意识到老王是个土豪之前,我们的关系曾经非常尴尬。大概是我第一次穿高跟鞋的那年吧,老王的头发开始泛白,虽然他用焗油膏很好地掩饰了这件可怕的小事,但还是被我发现了。

这并不是因为我多么敏锐,而是在他某天晚上狠狠扇了我一巴掌第二天又顶着半头刚冒出来的、白花花的鬓毛送我上学时我才知道的。那时他已经是 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了,因为长期喝酒,喜欢吃大肥肉所以身体非常不好,高血压高胆固醇,常常痛风。却永远那么精神抖擞。他是最肥胖的战士。

据陈主任说,老王在还是小王的时候是相当英俊的,我见过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在天安门前咧着嘴,有点像日本的一个明 星赤西仁。小王非常牛逼,学校里打群架永远都少不了他的身影,拿锁砸人对小王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以至于后来陈主任嫁给老王时,他们的高中同学都忧心忡忡 地问她:“你怎么能嫁给他呀,你不怕挨打吗?”

可陈主任现在基本上是她所有女同学中最幸福的一个,她穿最好的衣服,理直气壮地用着从她女儿手里抢来的金色5s,上班有人接送,从来都懒得去理会办公室里 的争斗,她一个月花万把块在护肤上眼都不眨,四十五岁的人走在街上像三十出头,每天晚上如果老王不在家她就到处玩或者看她喜欢的电视剧,如果老王在家,那 么她一定是在打他。

她不用伺候婆婆,也不必照顾女儿,更不需要防范小三,简直是我见过活得最开心潇洒的女人。

十年前的老王并不像现在这么好脾气, 甚至他现在的脾气也不算好,我们曾经有过无数次激烈的争吵,这些争吵的原因我几乎已经忘记了,不外乎就是关于我的不成器和他的坏脾气,直到我成年的时候我们才开始和平相处。

老王的一生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一生,他用一生的奔跑,换来我一生的安逸。

我第一次觉得老王老了是他送我去上学的那天。我离开生活十八年的小城,心情郁结,对新学校没有丝毫期待,老王看着我的沉默,有点手足无措。收拾好宿舍之后 他塞给钱叫我拿着零花。我只顾着看他,忘了数钱。然后我陪他去看学校的食堂,老王站在食堂门口眼泪刷刷就往下掉,他当场把我拽回车上又塞给我一次,说: “拿着吃饭,别吃食堂,奶奶个熊这食堂太吓人了。你吃过食堂吗,你别去吃,听话。”我心不在焉地把钱往包里一丢,抬起头看见他的白头发,终于还是忍不住哭 了。

老王老王,你忘了吗,在你的大学生涯里,如果能有这种供应肉菜的食堂,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呀。

他走了之后的那天晚上,我懒得搭理新室友,不敢看手机,不敢打电话,不敢睁眼,不敢醒来。可我还是梦见他的背影,有那么一点萧瑟,我梦见我小时候他牵着 我,努力为我去摘门前榕树上粉红色的绒花,我梦见我的青春期里他看着我,在我摔门走人之后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我梦见我成年的那天他抱着我,终于承认我穿 高跟鞋比陈主任好看。

我梦见他喝了很多酒,梦见他年轻时熬夜加班,谄媚地面对领导,苦心经营着一切。

我梦见他看着我终究和别人成为一个家庭,看着我渐渐长大,离开他的掌心。

在我解了这个社会的不堪之后,在我懂得他要经历多少心酸与苦难才有今天之后,在我离开他之后,我第一次梦见他。

老王老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曾经有过相同的经历,可在那个深夜里,我第一次发现,我如此离不开你。

在我十八岁以前老王总是痛恨我的不成器,而在我十八岁以后,我隐约能感受到,他希望我不要有太大的出息。

他希望我能一辈子在他的羽翼之下,陪伴他和陈主任。我也这么想。

一生要有多长时间可以拿来与最亲爱的人相依相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跟他相比,所谓的野心,不值一提。

老王常常说,有朝一日他们都会死,爱会消逝,他的爱只能让我觉得开心快乐,而他的钱,却可以让我不必理会这个世界的乌七八糟。

所以老王给我他能给的最好的物质条件,我包里的钱总是比我的小伙伴们多很多,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学会用价格把人群隔离开,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会不羡慕嫉妒任何人,不管是比我漂亮还是比我有钱,今年我十九岁,被老王娇惯得目空一切,任性又刻薄,目测以后会非常难嫁。

我从老王身上学到的最牛逼的品质就是,无论现在光景多好,也永远不觉得自己是最牛逼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有人比我更牛逼,可是我却永远不会因为我的不牛逼,而向这个操蛋的世界弯下腰。

他用他曾经的谦卑,换来我如今的骄傲。

老王老王,早晚有一天,我也会成为老王。

我不会像你一样,可我的心,和你一样。

工具综合症和资料收集狂

我想大部分的你们都知道这样的故事。旱鸭子想学游泳,哦,游泳需要游泳衣,游泳还需要游泳帽,游泳还需要潜水镜。然后搜索了各种培训班,还在视频网站上看了各种教学视频,欣赏了奥运冠军的优美泳姿------一个夏天过去了,旱鸭子仍然还是旱鸭子。

这就是工具综合症和资料收集狂的典型故事,我想这样的事情,在我,在你,或者在大多数人身上都发生过。

例如,我曾提到记事本的各种好处。结果常常出现的回帖是‌‌“要买什么样的本子啊?‌‌”‌‌“A4的是不是太大了啊?‌‌”‌‌“活页的会不会比较容易丢失啊?‌‌”‌‌“你是用纸质记事本还是电子记事本啊‌‌”。

提到番茄工作法也是一样。继续各种问题‌‌“网上的番茄计时器哪个比较好啊?‌‌”‌‌“只有闹铃的计时器会不会比较吵啊?‌‌”各种问题,我各种无奈啊。

要我说,你们得的就是工具综合症。工具综合症,总是把工具当成结果来想象。就像我以前特别喜欢收集文具,笔啊本子啊,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心理上的这个逻辑,那就是---当我买文具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已经写满了字,然后充满了‌‌“我真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的心理暗示,好开心。而实际上呢,绝大多数本子,买来时是空白的,几年之后还是空白的。

工具综合症的心理跟我都差不多,基本逻辑就是---我都使用了最好的工具了,结果不是唾手可得的麽。

结果纠缠在买什么样的记事本上纠缠了1个月,挑选喜欢的笔又用了1个月,琢磨用什么表格好再用了1个月,3个月过后,还会继续坚持用记事本吗?

资料收集狂就更普遍了,尤其是在这个信息过剩的年代,收集资料变成了点击下鼠标就能轻易完成的事,一般人硬盘里几个G的书籍,几百个G的电影,都是很寻常的事。可是----看完的有多少?!

同样以记事本为例,收集狂症状轻一点的呢,至少看完了好几本相关的书籍,只是还在继续找书看,潜在逻辑是:多看几本,自然会帮助我更好使用记事本。症状重一点的,则完全在收集书籍和资料上,看过的内容,只怕不超过百分之一。

资料收集狂是另外一种重视工具而不重视结果的偏执狂,逻辑也是同样的---我都收集了这么多资料了,好的结果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我不太清楚这种逻辑背后的心理学依据是什么,我只知道,这是太普遍的状况。我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但是我已经慢慢在改善。例如,不动笔记录的话,绝对不看资料书(闲书例外),有知识含量的网页,耐心看完,在evernote上做完笔记再点击下一页。有用的书,每本挑选1-2个自己需要改善的地方,照着做一段时间,再看下一本书。---等等等等。

我以前有个师兄去面试投行,人家问他,你觉得最能体现你领导才能的事是怎样的。他巴拉巴拉说了一个组织大型活动但是失败了的故事。然后说‌‌“虽然这个活动最后没有成功,但是我从这个过程当中还是学到了很多很多‌‌”---结果人家投行的人跟他说‌‌“你这个故事很精彩,但是我提醒你一点,我们公司,是result-orientate (结果导向性),也就是说,我们非常重视事件的结果,如果这件事没有结果,那么所有的过程再精彩也是没有用的‌‌”。

我当然并不是非常同意这种说法,最好的经验和方法应该来自于不断地试错。但师兄说的这个故事也让我印象深刻,并且对我产生而来很大的影响。

在很多工作中,尤其是到了职场上,有时候‌‌“结果就是一切‌‌”。你拜访了1万个客户,最后只有1个成交,上司只会看到成交的那1个。你写了28个策划案,上司也只会表扬最后提案成功的那1个(甚至可能不是你写的),在这种环境中,工具综合症患者和资料收集狂患者将无法生存。

你当然可以继续问,记事本要买什么样子的,有格子的还是空白的?计时器要买番茄形状的还是小猪形状的?你也可以,就是随手抓过手边的一张废纸,写下你明天要做的工作。

你当然可以,问问那个番茄计时器是最好的,然后下载,觉得不好用,然后再换一个。你也可以,用简单的手机倒计时,开始你集中精力的第一个番茄。

你当然可以,抱怨上司眼力这么差,只看到王小毛今天卖掉了3台苹果电脑,王小毛只不过是运气好,只接待了5个客户就成交了3台,而你接待了30个客户,说得口水都干了。你也可以,每天总结哪些客户容易成交,然后更加努力,让销售业绩看得王小毛想吃屎!

你当然可以,继续在这片文章下面点‌‌“赞‌‌”,写‌‌“mark‌‌”,然后说,嗯,手机党没时间,先mark以后再看(我打赌99%的人就不会再看),然后把改变拖延到明天。

你当然可以这样。但是,你也可以选择从现在开始,用一个月养成一个好习惯的原则,摆脱工具综合症和资料收集狂的阴影。

小时候住在国企大院里,一群七八九岁的疯丫头终日凑在一起,跳皮筋捡弹珠,偷各家妈妈的高跟鞋穿。

突然一天《还珠格格》火了,给小姑娘们提供了完美的幻想素材,于是过家家全面升级,张家阿姨小王姐姐都变成了红玉公主,梅香格格。公主格格只能有那么两三位,余下得有人当端茶倒水的小丫头,凶巴巴的皇后娘娘,所以大家只能轮流当主角。哪一天轮到要当格格了,兴奋得头天晚上都睡不着。当公主格格的好可多,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扮,名正言顺地扭猫步扮作优雅淑女,对我而言,最来劲的一点,却可以给自己起名号儿,还能给贴身的两个“小丫鬟”起名字。芍药玫瑰,琉璃琳琅,所有这些光彩夺目的好字儿可劲地堆,飘飘然觉得很有诗情画意。

那时候第一次啃《红楼梦》,字还没认全,七大姑八大姨父兄子侄婆媳妯娌那一通乱七八糟的关系更别提了。特别是黛玉到荣国府前那几章,没有天仙妹妹俊哥哥,尽是些世故人情,小孩子当然觉得没劲。

某一天囫囵吞枣翻到“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冷子兴把贾家上下遍历了一遍,说到四春姐妹,贾雨村来了一句,“更妙在甄家的风俗,女儿之名,亦皆从男子之名字,不似别家另外用这些’春’’红’’香’’玉’等艳子的。何得贾府亦乐此俗套?”

这一句可把我惊了一惊。要说“探春”,“惜春”这样的名字,有情有景,已是不俗,却还被批,我那些“玉梅”“香雪”真是没脸见人了。

《红楼梦》里的名字实在是很雅的。

古往今来,小丫头们的名字大多指物叙事。这里面多少有些阶级分明的意思。你看,男人的名字一般都全是虚指,大多是寄托品格,或是弘扬家世排辈分,因为君子名士,不是拿来把玩的。丫鬟小厮当时和物件无二,所以可以取物件的名字,买卖交易,或是玩赏,都便宜。《红》的雅处,则是连丫头们的名字也取得好。怡红院里的不说,“袭人”“晴雯”这样的名字,固然还是旖艳了点,放出去做小姐名字也使得。哪怕是俗一等的,“司琴”“司棋”都是雅事,“紫鹃”“雪雁”也都可入画,更有“平儿”这样简单利索的大气名字。

再说正经主子们,“宝玉”、“元春”虽然乍一看直白,毕竟是有典故的。就好像大观园里姐妹们起诗社,“海棠社”“桃花社”固然俗些,难为确有其事,也就不俗了。再看其他姐妹,“黛玉”固然也带个“玉”字,但是这个“黛”字用得实在好,一下子脱俗了;史湘云的名字也好,“云”字不稀奇,“湘”字却配得潇洒。这效果类似传说中东坡的爱妾朝云,她若是叫什么”美云”“秋云”,一样的雅事写进掌故里都要减分。

不过最好的名字,温婉雅致当推邢岫烟,大气潇洒则数王熙凤。小时候还没读过“烟中列岫青无数”的句子,只觉得邢大妹子的名字真是闲云野鹤级的,后来看到诗,更是惊为天人,差点缠着爸妈把户口本上的名字改成“岫烟”。幸亏转念一想,哪敢唐突了这么个好名字。

书里给人起名字,比生活中的灵活性大不少。可以根据作者想塑造的人物性格,命运啊,情节需要啊什么的来发挥。

比较有名的,古龙大侠就特喜欢从诗词里取名字。比如白玉京,叶孤城,高玉寒什么的,一眼看上去还真是招风。他取名字和写作风格一样,都比较诗化,浪漫色彩浓郁,也稍有点做作夸张。比方说李寻欢这个名字,潇洒那是一定的;荆无命听上去够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名”的侠客范;孟星魂这名字则澄澈又潇洒,很有点自然之子的味道;更不说写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就得一身白衣,叫花无缺这种自恋的名字。他还特别爱用复姓。复姓本来就比较罕见,物以稀为贵么,而且还有些本身就诗意盈盈,比如“西门””东方”“慕容”“南宫”一类。西门吹雪这个名字大概是古龙众人名中我的最爱。明知做作,还是忍不住买账。

相比下金大侠给笔下人物取名字,哪怕是一部《书剑恩仇录》的时候,年纪还轻爱恨还简单干脆,陈家洛霍青桐这样的名字也含蓄端雅。

我一度很喜欢金庸笔下的女儿名字。比如任盈盈,听上去是小女儿家的娇俏,但是包含“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诗意;殷素素的名字大概也出自《古诗十九首》,可能是“纤纤出素手”句。猜测而已。虽然我很不待见王语嫣姑娘,但是不得不承认她的名字起得真好,秀美绝伦,却不可形象,正所谓美人以诗为魂。能相提并论的大概只有木婉清,“水木清华,清扬婉兮”,实在浑然天成。

其他有出处的,比如李秋水,程灵素,阿朱阿紫,则不必遍数了。更还有周芷若,李浣芷,阮星竹这一干好名字,统一的特点,就是诗情画意,但是不艳俗,这和《红楼梦》等给大家闺秀起名字一脉相承。

早些年的书里恐怕并不在乎人名儿。特别是女儿家名字。女人家不抛头露面,更不可能建功立业,艳字凑合一下就得了。所以“崔莺莺”“李香君”者,实在没什么好说的,还不如“红娘”,有一股爽利劲儿。

反而是女校书们,既然是自立名号,大可取个别致的好名字。柳如是的名号来历众人皆知,“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又大气,又娇憨,难怪要艳冠秦淮。还有“顾横波”,顾盼生姿,媚眼横波,却不带一个俗字。鱼玄机打着道观的名号做生意,名字自然也带仙趣,连贴身小丫头的小号都特别,叫绿翘。

不过看来的名字里,最好的却是白居易家腰肢轻灵的“小蛮”姑娘。白老板写得出《琵琶行》、《卖炭翁》,私底下却是个畜歌伎,狎舞姬的老手。而且洋洋得意,没事就要将家里的盛况记上一笔。他老人家“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拿出来得瑟一点也不脸红,实在是个薄情寡义的真小人。养了这么多姑娘,名字自然也取了一大把。从诗中可以看出来,有“菱角”“谷儿”,“红绡”“紫绡”和“春草”一众。不过这些名字也一般,唯有“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诗句不俗,人名儿也有一番风情。

真人起名字,比书里更难千万分。

首先姓什么可由不得你做主。《水浒传》里武松就嫌弃蒋门神的姓不好听,诘问人家“为何不姓李。”张潮老头子附庸风雅成癖,就此好好衍生展开,说,“盖姓实有佳有劣——如华、如柳、如云、如苏、如乔,皆极风韵;若夫毛也、赖也、焦也、牛也,则皆尘于目而棘于耳也。”

这话说出来可讨人嫌弃,然而也并非全无道理。碰上矫情的人,如我,偶尔还真会琢磨:为什么我就不姓“宋”、“柳”、“苏”、“宁”呢?

这就有点像网络小说里给主角起名字,你瞧那风流倜傥,潇洒霸气的王孙公子,冷血总裁什么的,不都姓“冷”,“凌”这类啊这类冰冻三尺的姓氏么。一般还配个智能ABC打不出来的名字。

钱钟书老先生这名字够风雅了吧,换别人,上下数一百年都没有几个人当得了“钟书”二字。虽说无锡钱氏人才辈出,“钱”这个姓啊,想不接地气都难。倒是杨绛老师的名字特别好,又文气,又含蓄,所谓真淑女范。当然,民国时期的闺秀,名字好听的很多。比如林徽因这名字,字面上很大气,音韵却极婉转优美,两不耽误。

其二呢,就是名字这事,很“拼爹”(或者娘,或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比方说合肥四姐妹们,可能是捡了“和”字辈的便宜,怎么取名字都好听,尤其是“张允和”和“张充和”。而且四位闺秀名字里第二个字都带“两条腿”,寓意独立自强,也是说将来女儿家是得嫁出去的。真是雅趣。说到这儿,顺便也得说,沈从文和周传玠也是好名字。

虽然到这一辈上似乎大老板们偏好给自家公子小姐起好养活的名儿,宝宝贝贝什么,插秧种瓜什么的,当年那一辈还是走的风雅路线。

朱自清自己的名字就好,所谓清者自清,潇洒大气,女儿叫朱采芷,有动感,有静的画面美,简直可以入画。章士钊先生的养女名叫章含之,也是好名字。顺便说,章诒和也是好名字。

比较好玩的,有一个,是龙应台名字的由来。她自己在书里记过。她问爸妈怎么给自己取了这么个男子气的名字,结果老人家说,当年就准备了俩名字,一个龙应台,一个龙三条。哎,这么说真该知足了。

身边人里,也有几个名字特别优美的。有个高中同学的名字是“闻桐”,可入诗,可入画,可入乐曲,音韵优美。我们几个人有时候背地里讨论,只能羡慕人家有个研究中国建筑的学者老爸。还有个不熟的姑娘,名叫“昕晚”。一下子什么“停车坐爱枫林晚”,“夕阳怜芳草,人间爱晚晴”句打脑海里纷沓而来,让我羡慕了好几天。

要说活在当代,倒是白捡了两个取名儿得瑟的机会。

第一当然是网络。九七九八年那会儿我还是个小学娃,可是蹿到网上去充大人,小心点儿倒也未必被拆穿。高端的地方我也混不下来,无非是在动漫论坛啊什么的上面装高中生。

那时候我尤其迷两样东西,Clamp的漫画,和《哈利波特》。那还是个BBS的年代,我在Clamp和哈迷最大的两个聚集地卖力地混日子。每天中午学校休息两小时,我得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扒拉两口饭,立刻蹲论坛里泡着,还成日琢磨着该给自己起个什么网名。后来用了很久的那个名字,其实也很绮丽。那会儿我正狂背宋词,对如花美眷明月夜这样的意向最没抵抗力。

现代的东西整个都是那时候才开始看的,也包括网上同龄人(当然,其实还是少说也比我大个三五七岁)的文章。那时候混在Clamp论坛里的一个姑娘文章写得漂亮,从香草美人到皇卯流一气呵成。她有一阵叫”风卷云舒“。这个名字我至今也喜欢。还有哈网当初有个叫提琴的姑娘,别处用的名字是“梵婀玲”。明知就是Violin,还是觉得译得漂亮。音韵像阿尔比诺尼的小提琴。这就类似翡冷翠,枫丹白露的意思。

第二则是取英文名儿。

我们这群人,小时候大概都在英文课上被分到过Mary或者Linda这样的名字,不过长大些,多半还会自己再拣一个稍微独特点的。其实出国了倒未必想用英文名字。耐不过我的中文大名美国人非但念不出来,而且拼读出来极容易和一个常用短语混淆,所以英文名必不可少。

我不大待见英文名字,因为取中文名是简答题,英文名却基本上是道选择题。再优美的选项,也没有新颖别致的诗意。

中文名字可以本身构成一首诗,一幅画,英文名字却得靠背后的出处故事。比如Helen为什么优美,那是因为特洛伊那位倾国倾城的美人;Julia为什么大气,那是和王母娘娘扯上了关系。数来数去,我最喜欢的几个名字,大概要算Breatric,Annabel和Emelye(Emily就不行,音韵不美)。第一位是《神曲》里百合花一样的小姑娘,第二位是爱伦坡笔下亡逝的美人,最后一位是《坎特伯雷故事集》中骑士故事里向狄安娜祈求守贞的贵族女儿。

不过这几个名字都不敢用,太招风了不好。

我认识的美国朋友,对结婚都没什么热情,反而有好些人喜欢琢磨给将来的孩子取什么名字。

创意还是相当有限的。无非是大天使(Michael)和马其顿大帝(Alexander),虔诚的好信徒(Christ,Christian,Christine,Christina,Christie…)和纯洁的圣母(Mary,Marie,Maria,Maire…)中挑挑选选。每到这时,我就在脑海里过我所认识的“清婉”和“盈盈”,”殷梨亭“和”陆乘风”。

可能是我的英语毕竟没有学到家,更别提法语了。可能我永远也学不到家。

对我而言,英语里有诗,是乔叟,莎士比亚,雪莱和叶芝写的;法语里也有诗,是雨果和波德莱尔的手笔;西班牙语诗我读不懂,不过我记得许多聂鲁达的句子。诗人们可以操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拉丁语,德语……来创造诗歌,创造诗境与仙境。

唯有汉语,它自己就是诗。

因为它带着无穷无尽创造的可能。唯有投入诗人的才情与热情,才能将它组织起来。

当一位爸爸或者妈妈,为孩子取一个名字的时候,无论是叫”如花”还是“岫烟”,都带着自身的无限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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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德秀:两岸月桥花半吐。红透肌香,暗把游人误。莫是东君嫌淡素。问花花又娇无语。

2. 无聊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个人在空白时间所做的事,决定了这个人和他人根本的不同。

3. @straysmallcat:中国文学:好死不如赖活着。

4. @5I5aKuV7Y4qh6Nk:某美国男子准备跳楼,被劝说良久,未果,警察找来他的猫。谈判专家:你的猫咪马上要变成流浪猫它会饿肚子,没人给它买猫粮,还要喝地上的脏水,没人帮它铲屎,没人陪它玩耍,你要是死了它怎么办?男子:……猫咪:喵!男子:我这就下来!

5. 林语堂说:“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读书,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

6. 1830年秋,普希金前往波尔金诺村料理产业。由于霍乱爆发,交通阻断,他不得不滞留在了波尔金诺村。在三个月的滞留期内,普希金完成了四小悲剧、两首童话诗、一篇叙事诗。被称之为“波尔金诺之秋”。

7. 95岁河南老奶奶有句话,很朴素很有道理:“走正道挣的钱,再难也容易;走邪道挣的钱,再容易也难。”

8. 【湖南衡阳女子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其丈夫常年嗜赌,威胁称离婚就要报复。法院曾下达2次人身保护令,但均以“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驳回宁顺花离婚请求。

9. 韭黄,为韭菜经软化栽培变黄的产品。韭菜隔绝光线,完全在黑暗中生长,因无阳光供给,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合成叶绿素,就会变成黄色,称之为“韭黄”。

10. 【深夜管不住嘴的人,你可能比别人更容易“工作倦怠”】漫漫长夜,最常被唤起的器官大概就是胃了。一到某个节点,饥(嘴)饿(馋)感如同电流信号般拨动大脑。于是,零食、泡面、烤串……一餐任性的宵夜,填饱肚子,抚慰人心。或许你没意识到,深夜进食除了让人悄悄变胖,连第二天上班的精力都会被“偷”走。

西红柿炒蛋 最为魔幻的存在

一荤一素,一黄一红,有如君臣佐使,牙齿轻抵舌尖。

西红柿炒鸡蛋,当今美食界最为魔幻的存在。

平平无奇的两种食材,经得起翻云覆雨般的切、搅、炒,四两拨千斤,片刻间通杀大江南北的男男女女。中国人对它的情结至深,大多数人迈进厨房学会的第一道菜,必定写有它的名。至于每天有多少盘西红柿炒鸡蛋被端上餐桌,只能以庞大而笼统的数据概括:不计其数。

在平平无奇的背面,西红柿炒鸡蛋是饕餮江湖中的扫地僧,隐藏着满血的战斗力指数,随时能掀起一场南北吃法的舆论大战:切滚刀还是切丁?去皮吗?放糖吗?放酱油吗?或者,放胡椒吗?先炒西红柿还是先炒蛋?西红柿口感要软烂还是偏生?问题十连乃是常事。

在西红柿炒鸡蛋党羽的问题飞过来前,先等一等。如果回到问题本质:为什么是‌‌“西红柿炒鸡蛋‌‌”造就了国民菜的完美组合?为什么不是西葫芦、黄瓜,或韭菜?它的源头兴于何时?又如何凭一己之力闯入了中国人难以割舍的烹饪清单之中?

这颗狼桃有点野


假若追溯番茄的起源,无数文献会将指针方向指向南美西部安第斯山脉,安第斯山脉狭长的地带跨越了秘鲁、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三国,野生番茄散发着浓烈的气味在山脉高地自顾自地生长着,枝桠间长着鲜红圆润的果实。据考证,率先栽培番茄最初起源于秘鲁的矮克度(Ecuador),其祖先为樱桃番茄。

这一有着充沛汁水的成熟浆果在16 世纪传入欧洲。1523 年,番茄传入西班牙与葡萄牙两国。初入葡萄牙时,被人们视为庭院花园的装饰植物,用来观赏其美感。意大利植物学家Pier Andrea Mattioli 在1554 年留下关于番茄的文字记载,在当时,风趣浪漫的意大利人给番茄取了个有如从伊甸园花园出走的名字——金苹果(Pomidoro)。1575 年,番茄进入英国,仍被当作观赏植物,却悄悄换了蒙上爱情面纱的新名字‌‌“爱的苹果‌‌”(Love Apple),可见早期的西方人对番茄这一类的舶来品充满着无限的想象。

番茄在明代万历年间传入中国。明万历四十一年的山西地方志《猗氏县志》和王象晋编撰的《群芳谱》均有记载。《猗氏县志》是最早记载番茄的文献,将其定义为‌‌“西番柿‌‌”。而《群芳谱》对番茄有着详细的文本记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似蒿,高四五尺,叶似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树二三十实,缚作架,最堪观。火伞火珠未足为喻。草本也。来自西番,故名。‌‌”因番茄是舶来品的缘故,再加上以形命名的归类方式,在山西、陕西、山东等地的地方志记载中,番茄多以‌‌“西番柿‌‌”来命名,在更为书面化表达的史料记载中,它被称为‌‌“番柿‌‌”或‌‌“六月柿‌‌”。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明代之前的文献史料里,今天大家耳熟能详的番茄这一名字早早就出现过,如元代《王祯农书》。只是,古番茄非今番茄,实属两种植物。古番茄指的是茄类,《本草纲目》有记载,‌‌“茄:王祯农书曰:一种渤海茄,白色而坚实。一种番茄,白而扁,甘脆不涩,生熟可食。一种紫茄,色紫,蒂长味甘。‌‌”那时候的人们,对新事物缺乏深刻了解且受西方影响,依然将番茄视为观赏植物,普遍认为是毒物不可食用。清光绪七年(1881 年)的上海《崇明县志》也浓墨重彩写过一笔,‌‌“柿:别有番柿非柿也,实不可食红艳可玩。‌‌”

正因番茄红艳娇俏的果实外观,哪怕被告知‌‌“有毒‌‌”,也吸引了一众人等。湖南人唤它‌‌“喜报三元‌‌”‌‌“小金瓜‌‌”,承载着美好寓意,‌‌“喜报三元:椒属,形如金瓜,红鲜圆润,累累可爱,一蒂三颗,故名‌‌”;云南人唤它‌‌“五子登科‌‌”‌‌“西番柿:五子登科‌‌”。浙江人唤它‌‌“洋柿‌‌”,台湾南部将它为‌‌“柑仔蜜‌‌”,北部却叫它‌‌“臭柿子‌‌”,而‌‌“西红柿‌‌”这一叫到了今天的名号最早出自河北人(1884 年河北《玉田县志》载)。到了民国年间,洋柿子、状元红、红茄、红柿等名号轮番登场,倒也热闹非凡。

随着智识的进阶,全世界在逐渐打破番茄有毒的固有偏见。18 世纪的欧洲有浪漫主义画家吃下番茄等待毒发,北美有约瑟夫·奚克勒书写的故事‌‌“约翰逊的番茄‌‌”,第一个吃番茄的人的无畏与勇敢总值得歌咏。那么,番茄究竟什么时候上了中国人的餐桌呢?

那是在清代末叶。乾隆二年(1737 年)的《台湾府志》:‌‌“柑仔蜜:形似柿,细如橘,可和糖煮茶品‌‌”。乾隆年间,番茄仿佛一夜之间翻了身,开始成为同饮茶搭配的食物。除此之外,福州泉州一带开始以它与槟榔视作料理搭档,‌‌“甘子蜜:实如橘,味甘,乾者合槟榔食之。‌‌”到了民国年间,这一吃法甚至有了食疗之功效,‌‌“可治瘴气口舌等疮,磨水擦甚效‌‌”。而吴其濬在《植物名实图考》(1846 年或稍前)中则记录了另一个吃法,‌‌“清脆时以盐粗捣之可食‌‌”。

坦诚地说,番茄虽在明末传入中国,早期始终以花园或庭院的观赏植物存在,传播速度极其缓慢。园艺学家吴耕民考证过,中国番茄栽培始于20 世纪初。直至进入民国时期,番茄才逐渐焕发新的饕餮生机,正式登场。

登上餐桌

民国时期,随着西学东渐的风气盛行,虽然番茄只在大城市的郊区零星栽种,但并不妨碍它成为餐厅的时髦菜式之一。

1935 年在山东大学履职的老舍先生在《民报》接连发过和西红柿有关的文章,将自己对番茄的不屑一顾和当下崇洋媚外的西学美食风潮毫不留情地批评,也有一说是老舍先生终生不爱番茄与生俱来的臭味。于是,西红柿在他的眼中是这样的:‌‌“西红柿……至于在大小饭铺里,它是完全没有份儿的‌‌”‌‌“西红柿有两种吃法,生吃甜不如果,脆不如瓜‌‌”‌‌“拿它当菜吃,煮熟之后屁味没有,稀松一堆,没有嚼头‌‌”‌‌“只是西餐厅里有一些番茄虾仁,可是细一看呢,饭馆里的番茄这个与那个,大概都是加上了点番茄汁儿‌‌”。

梁实秋在《雅舍谈吃》谈及虾仁锅巴汤的时候,带过一笔,‌‌“时下常吃到的虾仁锅巴汤,往往锅巴不够脆,虾仁复加大量番茄酱,稠糊糊的一大碗,根本不像是汤,样子恶劣‌‌”。可见,番茄在中国人的餐桌上已初现端倪,又不失习得西洋人烹饪手法的影子,以酱来调味。

在老舍先生‌‌“大众点评‌‌”的那一年,农学家邢锡永在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编印的期刊《园艺》上发表了《番茄之营养价值及其主要加工与烹调法》,中国第一次出现了西红柿炒蛋的做法。‌‌“兹举数种烹调法如下:(1)番茄片煮肉采取成熟之果,用热水一泡,却入冷水中,去皮切成轮状片,与肉类共煮食。(2)油烙番茄片照前法去皮切片,用油烙加鸡卵食之‌‌”。

有趣的是,早在1824 年的美国南部地区,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表妹玛丽·伦道夫(Mary Randolph),这个终生在厨房忙碌的主妇出版了一本料理书《弗吉尼亚家庭主妇》,详细记录了西红柿炒鸡蛋的食谱:‌‌“将12 个大番茄去皮,在煎锅中放入4 盎司牛油,加入适量的盐、胡椒,放进一些切丁的洋葱炒香,随后放入番茄,快要炒好时,再打进6 个鸡蛋,迅速搅拌之后,随机装盘上菜‌‌”,这也是目前最早关于西红柿炒鸡蛋的食谱,比中国早了百年有余。

回到20 世纪40 年代的中国,在抗日战争时期,汪曾祺先生在西南联大上学,昆明的西红柿炒鸡蛋令他久久难以忘怀,特地写在《昆明菜》一文中。‌‌“番茄炒至断生,仍有清香,不疲软,鸡蛋成大块,不发死。番茄与鸡蛋相杂,颜色仍分明,不像北方的西红柿炒鸡蛋,炒得‌‌‘一塌糊涂‌’。‌‌”这一道番茄炒鸡蛋,自然有他的讲究,色泽分明,不疲软,香味犹存。那年月那时局,不过与老舍先生所处的时代晚了几年光景,谁曾想番茄却在抗战期间得以规模栽培,逐渐呈现出新的态势,以二倍速拓宽了餐桌的边界。

一红一黄合作之妙

西红柿炒鸡蛋,细细数来,不过6 个字,却用一个动词烘托出掌勺之精妙。毕竟‌‌“炒‌‌”这件事,算得上是中国最为特色的烹饪技艺。炒,曾被人翻译为Scramble Fry ,意指连搅带炸,后有人用Stir-fry 来指代,Stir-fry 加上了火候,明确指明是拿旺火炒。想来,西洋人是无法领略中国人揣着铁锅在明火上翻翻搅搅颠颠的快乐,炒菜得用尖底的铁锅,得有旺油大火,得眼明手快,得掂起把儿勺,兴起的时候,把锅里的食物带着汤汁向上飞抛起来,瞬间稳稳当当地接住。

西红柿炒鸡蛋,作为入门级的中餐,一搅一翻在所难免,可就是这一道看似平平无奇的家常菜,想要保留蛋的滑嫩,非重视火候不可,没旺油大火炒出来的东西不嫩,清人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也说,‌‌“熟物之法,最重火候。有须武火者,煎炒是也,火弱则物疲矣‌‌”。

放眼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比中国人更讲究调和,在意和谐。民生如此,饮食更是如此。调和是有奥秘的,清者配清,浓者配浓,柔者配柔,刚者配刚,才有和合之妙。也因此,才有‌‌“烹调之法,何以异端?凡一物烹成,必需辅佐‌‌”这一说。

说回西红柿炒鸡蛋里不可或缺的鸡蛋。这一最能信手拈来的食材,仿佛无论与谁搭档,都能成就一出完美。中国香港美食家蔡澜吃尽山珍海味,依旧为鸡蛋着迷,这是最平凡、最低微、最谦卑的食材,却能调和出无限的美味,他说:‌‌“鸡蛋可以配合所有食材,咸的从最贵的黑白松露,各种鱼子酱,到最普通的西红柿或豆芽,每一道菜都不重复‌‌”。

故而,当鸡蛋与西红柿相遇,一荤一素,一黄一红,一气呵成,有如君臣佐使,牙齿轻抵舌尖,番茄的甘甜汁液和瞬间溢出的蛋香交织出肆意奔走的鲜美,嫩滑与细腻满足口腹之欢,也魔幻般地锁住了中国人对它不可割舍的情结。

参考资料:

《番茄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影响研究》刘玉霞

《番茄起源、传播及分类的回顾》赵凌侠,李景富

《番茄之营养价值及其主要加工与烹调法》邢锡永

《西红柿》老舍

《雅舍谈吃》梁实秋

《蔬之物语》杨恩庶,张德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