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

英国前首相戈登·布朗(Gordon)、杰基·奥纳西斯(Jackie Onassis)、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跟我有什么共同点?答案是:我们都喜欢咬指甲。

这不是什么令人自豪的习惯。在别人眼中,这是令人厌恶的行为,不仅会破坏手的外形,而且极不卫生,甚至有可能对你构成伤害。我曾经多次想改掉这个习惯,但却始终未能如愿。

我最近开始好奇,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得像我这样爱咬指甲?是我们意志薄弱?神经过敏?内心饥渴?或许某些心理学研究可以回答我的问题,我没准能从中找到一些线索,改掉这个令人厌恶的习惯。

我第一次研读医学文献,就找到了一个专门描述这种习惯的名词:咬甲癖(onychophagia)。精神病学家认为这是一种冲动控制问题,属于强迫症的一种。但这只是极端案例,就像撕皮肤和揪头发一样,神经病学家可以帮助我们克服这些问题。我还没有达到那种程度——与多数爱咬指甲的人一样,这种行为并没有给我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例如,超过45%的青少年都会咬指甲。青少年在整个人群中的占比或许并不算多,但你不能说有接近一半的青少年都需要接受医学干预。我想了解这种现象的“亚临床”因素——咬指甲并不是个严重的问题,但我还是很想矫正这个习惯。

错在母亲

关于咬指甲这件事,心理治疗师也有一些理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认为这源自口欲期被压抑的性心理发展。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口欲滞留有很多原因,包括喂食过少或喂食过多、母乳喂养时间过长、母子/母女关系存在问题等。这会引发一系列症状,咬指甲就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形成刻薄的性格,而且容易染上吸烟和酗酒等习惯,并且喜欢口交。其他的医学专家认为,咬指甲可能源自内在的敌意——这毕竟是一种自残行为——或紧张焦虑。

与多数心理动力学理论类似,这些解释可能是正确的,但仍然缺乏确凿的证据。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这些理论都无法为我提供明确的建议,帮助我改掉这个习惯。我显然不可能再回到哺乳期,所以似乎错过了最佳矫正机会。而且,即使是在最放松的时候,我也依然会咬指甲,所以这个问题似乎很难解决。毫无疑问,没有证据显示,基于这些理论制定的治疗方案能够发挥奇效。

不幸的是,尽管可以找到很多模糊的理论,但我仍然理不清头绪。搜索科研文献会发现,关于如何治疗咬指甲的研究资料很少。有一项研究显示,只要能让人们更好地意识到这种行为,似乎都可以起到帮助,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多少与之有关的证据。事实上,就在这为数不多的与咬指甲有关的文章中,还有几篇在开头就提到这方面的文献极度缺乏。

习惯养成

正因为缺乏科研资料,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展开推测。所以,下面就是我对咬指甲这件事情的理解,及其对应的治疗方法。

我们可以称之为“反理论”理论。我认为,咬指甲并没有特殊的原因——与母乳喂养、慢性焦虑、缺乏母爱统统没有关系。这种想法的好处在于,你不需要在我、戈登、杰基和布兰妮之间寻找独特的联系。相反,我认为咬指甲只是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因为一些随机变量而聚合到某个人的身上,从而形成了这样一种坏习惯。

首先,把手指放进嘴里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这是吃东西时的一个基本动作,所以可以通过基础的大脑回路来控制,因而很容易形成无意识的反应。此外,咬指甲还存在一个“整理”元素——避免指甲太长——这意味着至少从短期来看,可以给人带来愉悦,即使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这最终会把你的手指扯破。此外还有奖励因素,与前面的“容易做到”这个因素结合起来,就很容易形成这种习惯。除了动手抚摸自己的外阴部位,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方法能立刻给我们带来片刻的愉悦,而咬指甲的好处在于,学校里不会禁止这种行为。一旦习惯形成,就会变得像例行公事一样——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同时腾出双手和嘴巴的时候并不少见。

对于想要主动改变的人来说,明白了咬指甲是一种习惯反而会给他们泼一盆冷水,毕竟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多数人每天都至少会有一次走神,从而忘记应该努力克制这种习惯。

在我看来,咬指甲与性格并无明显关系,也并不表示我们难以适应某些有用的习惯。事实上,是人类的体型造就了这样一种行为,让咬指甲这个习惯固化在我们的脑海里,并最终形成了习惯动作。

当然,我写这篇专栏时依然在咬指甲。有时候,就算是再好的理论也未必能起到帮助。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有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对于大量的吃,这是贪得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决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拾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匡朗一声响,追已无及。越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榅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希腊神话中之谭塔勒期,水深及颚而不得饮,果实当前而不得食,饿火中烧,痛苦万状,他的感觉不是馋,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馋没有这样的严重。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瓷情享受,浑身通泰。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末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椅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等羊角,洒上一些焦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的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的解了馋瘾。但是,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像的香。

我小时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鸽市陶氏学堂上学,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们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们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有当年之馋。

馋与阶级无关。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的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东县人,他那偏僻小县却因乳猪而著名,他告我说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购乳猪,搭飞机运走,充实他的郇厨。烤乳猪,何地无之?何必远求?我还记得有人治寿筵,客有专诚献“烤方”者,选尺余见方的细皮嫩肉的猪臂一整块,用铁钩挂在架上,以炭火燔炙,时而武火,时而文火,烤数小时而皮焦肉熟。上桌时,先是一盘脆皮,随后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绝美,与广东的烤猪或北平的炉肉风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见拙。可见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块上好的猪肉,苟处理得法,即快朵颐。像世说所谓,王武子家的蒸饨,乃是以人乳喂养的,实在觉得多此一举,怪不得魏武未终席而去,人是肉食动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夙有一些肉类佐餐,也就可以满足了。

北平人馋,可是也没听说与谁真个馋死,或是为了馋而倾家荡产。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的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开春吃春饼,随后黄花鱼上市,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正好掐下来烹鱼。鱼季过后,青蛤当令。紫藤花开,吃藤罗饼,玫瑰花开,吃玫瑰饼;还有枣泥大花糕。到了夏季,“老鸡头才上河哟”,紧接着是菱角、莲蓬、藕、豌豆糕、驴打滚、爱窝窝,一起出现。席上常见水晶肘,坊间唱卖烧羊肉,这时候嫩黄瓜,新蒜头应时而至。秋风一起,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然后就是炮烤涮羊肉,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老婆老婆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前后,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了。一年四季的馋,周而复始的吃。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人生没有太晚的开始,命运所有的安排都是为了等待一场厚积薄发。

1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公元747年。

一首《别董大》传遍了大唐帝国的每一个角落。

此时——

李太白已经化身诗仙,《将进酒》、《蜀道难》、《清平调》……酒入豪肠,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王摩诘业已然成佛,写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在辋川别墅过起了半官半隐的生活;

王昌龄号称“七绝圣手”,凭借一曲“一片冰心在玉壶”,成为“大唐流行音乐榜”上的常客。

而这首《别董大》的作者高适,大V加身的时候,已经43岁。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虽然早就是一位饱经风霜的大叔,但是这个大叔有点帅:

45岁之前,他穷困潦倒,一度乞讨为生;45岁之后,他平步青云,开挂似的奔向人生巅峰。

高适用一场华丽的人生逆袭告诉世人:

一个人最高层次的成熟,是人到中年,仍然锐气不减。

2

二十解书剑,西游长安城。

举头望君门,屈指取公卿。

公元723年(开元十一年)。

不满二十岁的高适,满怀着闻达于天下的野心来到长安。

高适是“苦孩子”出身,家里穷得一塌糊涂,靠着亲戚朋友的接济和几亩微薄的田产,得以完成学业。

但他天生就是一个乐天派,史书评价其“胸怀大志,有游侠之风”。

别人问他,家里都穷的快揭不开锅了,读书有什么用?

他的回答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有人笑话他,一个寒门子弟整天做白日梦。

他反诘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说的大概就是高适这样的人吧。

可惜,他最终还是落第了。

苏缨在《大唐诗人往事》中写道:“唐朝是科举的天下,科举是人脉的天下。”

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别说“屈指取公卿”了,高适连一个稍微有身份的人都没能见到。

眼瞅着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李白、王维,都已经功成名就,就连同样出身寒微的王昌龄,也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人到中年,高适依然一身布衣。

这样的境遇若是放在一般人身上,恐怕早就要考虑改行了。

但他高适,决不改“闻达天下”的初衷。

“渔樵十二年,种瓜漆园里,凿井卢门边。”

有时候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必须向邻居“乞讨”才能过活。

就算这样,他仍旧坚持躬耕苦读。

科举的失利,生活的苦难,不仅没有磨灭他的意气,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

北上登蓟门,茫茫见沙漠。

倚剑对风尘,慨然思卫霍。

人到中年,他告诉世人:我要奋斗!

很喜欢这样一段话:

“一个人最好的状态就是眼里写满故事,脸上却不见风霜。不羡慕谁,不嘲笑谁,也不依赖谁,只是默默努力,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真正的成熟,是经历了世态炎凉之后的通透洗练,而不是遭受挫折之后的得过且过。

这就是高适。人到中年,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3

公元749年(天宝八年),高适已经45岁。

此时他已经从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熬成了名满天下的大诗人。

睢阳太守张九皋终于发现,在他眼皮子底下呆了很多年的这个农夫,居然是一颗沧海遗珠。

于是,在他的推荐下,高适参加了大唐帝国的一次“自主招生”,获得了平生第一场功名。然后被分配到河南封丘做县尉。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高适以为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梦想成真,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梦碎的声音。

“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

日复一日的程序化工作,与他的宏图大志相差实在太远。

“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拍马屁”不是他的特长,更别说让他鱼肉乡里了。

“归来向家问妻子,举家尽笑应如此。”

当他回家向家人说起自己的痛苦时,竟然连家人也劝他随波逐流。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是正直善良的诗人最不能忍受的,于是高适转身离去,没有半点犹豫。

放弃好不容易过上的安稳生活,扔掉人人羡慕的公务员的铁饭碗。

这样的抉择,对于一个在苦难中好不容易爬上岸的人来说,到底需要怎样的勇气和底气才能做到啊。

周国平在《灵魂只能独行》中写道:

“许多人所谓的成熟,不过是被习俗磨去了棱角,变得世故而实际了。那不是成熟,而是精神的早衰和个性的消亡。

真正的成熟,应当是独特个性的形成,真实自我的发现,精神上的结果和丰收。”

很多貌似成熟的人,就像没有成熟就落到地上的果子,看似成熟了,实际上是被虫子咬了,烂了。

人到中年,需要成熟,但成熟并非毫无原则的妥协与退让。

真正的成熟,是内心的澄澈通明,有说“要”的勇气,也有能说“不要”的底气。

即使是个中年人,也是一个有锋芒的中年人。

4

有人说,“写字楼里如青楼,不许楼里到白头”。

年龄是挂在每一个职场中年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别说人均寿命更短的古代。

一个人生上半场都快走完的中年人,辞职以后还有什么作为?

高适的回答是:当兵。

从官场退下,高适刚巧赶上安史之乱。

唐朝的诗人,除了写得一手好诗,很多都练得一手好剑。

李白算一个,高适也不差。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离魂莫惆怅,看取宝刀雄。

那些年,高适读的书里面可不仅仅是经史子集,还有兵法修列。

在大军溃败、主将投降的情况下,高适独自杀出重围。当着皇帝的面陈其要害,展现出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华。

此后十多年,他在大大小小的平叛战争中屡立战功,从一个诗人终成一代名将。

三代皇帝对其恩宠备至。玄宗任命他为侍御史,肃宗让他出任蜀州刺史,代宗更是让他执掌剑南,加封渤海县侯。

《旧唐书·高适传》说:“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

当高适意气风发地在中年之路上大踏步前进的时候,李白被赐金还乡;

王昌龄客死他乡;

就连小他十几岁的杜甫,也守着一间破茅屋,迎来凄苦的晚年生涯……

张爱玲说过:“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使用恰当的话,一块普通的石头可以被仔细地、缓慢地、一寸一寸地刻成一个奇妙的雕像。”

人生没有太晚的开始,命运所有的安排都是为了等待一场厚积薄发。

没有数十年的苦读,高适无法成为一名名传千古的大诗人;

没有冲破重重艰险对理想的坚持,他也不可能完成封侯拜将的传奇。

人生最坏的结局不过是大器晚成。

中年人真正的成熟,并非一味地隐忍,而是心有所向,心有所持。

5

高适,字达夫。

“适”的意思是“往”,“到”。

名与字相互映照,就是“到而能达”的意思。

以吾之名,冠吾之志。

他就是这样一个一往无前的模样,纵使人到中年,依然锐气不减。

人到中年,锐气不减,不减的是迎难而上的自信和勇敢。

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困难的时候,可以学学高适,与其自暴自弃,不如寻找原因,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这样你才能在山重水复以后看到柳暗花明。

人到中年,锐气不减,不减的是不忘初心的原则和底线。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当我们的原则和底线遭遇到挑战时,你可以看看高适,不为功名利禄遮望眼,只有守得住底线的人,才有可能超越人生上限。

人到中年,锐气不减,不减的是矢志不移的追求和坚守。

不惧努力太晚,不畏成功太迟。所谓的失败,不过就是行百里者半九十。

年近半百的高适选择投笔从戎,最终在沙场上成就了自己建功立业的理想,无非就是“坚持不懈”四个字。

一个人最高层次的成熟,就是人到中年锐气不减。

人到中年,你敢不敢再沸腾一下血液?

纵使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1. 当你学不会一个人的独处时,无论对方给你再多的爱,都无法让你彻底心安。

2. 我其实并不孤僻,简直可以说开朗活泼,但大多时候我很懒,懒得经营一个关系,还有一些时候,就是爱自由,觉得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束缚自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知音难觅。我老觉得跟大多数人交往,总是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维度,很难找到和自己一样兴趣一望无际的人——《送你一颗子弹》

3. 中国的婚姻叫“成亲”,一开始就说清楚了婚姻的内涵,让陌生人成为亲人,这本身就是奇迹。一切宗教都会谈到爱与慈悲,但很多人对婚姻里的爱与慈悲却视而不见。

4. @jike_collection:上海浦东机场的占地面积比澳门陆地面积大。

5. 问:为啥毕业后同学的发展差距很大。答:本来差距就很大,只是学校里那点事看不出来罢了。

6. 为什么咖啡要分大中小不同的规格?答案:中间偏好消费者面对多种选项,往往不会买最贵的,也不会买最便宜的,而是倾向于选择中档。

7. 木心:“山”与“看”的三段论公案,事情坏在中间段上,大家假装看山不是山,于是理得心安地去看山又是山了。看山不是山哪有这么容易,看山不是山是要死人的,毫无便宜可占,能通过这第二段的人寥寥可数,因而真的达到第三段的更寥寥得数也不用数。

8. 游识猷:读到急性酒精中毒死亡里非常离奇的一个案例。SARS期间,台湾一个45岁女性为了防SARS,在浴缸里倒满40.5%酒精后进去“泡消毒澡”。问题是,酒精会经皮肤吸收,血液酒精浓度到0.1%时她就已醉倒无力爬出自救。第二天早上11点,她家人发现她已身亡,头在液面以上因此并非溺亡,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35%。

9. @nurse84_memo:美国心理学会(APA)发表的无效解压方式:饮酒、吸烟、暴饮暴食、购物、看电影、看电视、网上冲浪、赌博。

10. 在高强度的商业社会中,“会休息”显得尤为重要:用这样那样的方式,暂时忘却压力和烦恼。你需要一个小小的空间,让铠甲下的灵魂得以蜷缩于此,享受短暂的栖息和片刻的安宁。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

周末如果我不下厨房,我还能干什么?答案是不知道。最近这半年的周末过的比较凄惨,总是需要在周末完成公司交给的各种作业,这一项就要花费我大量的时间,不是不会做,是确实需要思考。思考不是文案如何写,而是思考周末做些什么犒劳一下如此辛苦的自己。

外卖和家里做相比各有千秋。外卖除了解决你的口腹之需外,还不用刷锅洗碗收拾厨房,还能吃到平时做起来比较复杂的食物,例如:烤鸭、羊排、老火靓汤。家里做的好处当然是少油少盐吃的健康了。我们就好比森林里的大猩猩,去山谷里找点树叶野果吃,有时候也掏几个鸟蛋换着花样吃。

但是每到周末,我浑身细胞都变得很懒惰,为了这张嘴,还是得下厨房里整点填饱肚子的食物。作为咸阳出生的北京人来说,面条是首选,两地的特色面条油泼面和炸酱面当然就是首选中的首选了。因为这两种确实做起来简单,吃起来也过瘾。

先来说油泼面,从市场买的宽面就可以做。油泼面的灵魂是辣子面,面条够劲道就可以,配上小油菜和豆芽。在上面撒上咸盐、辣子面、葱花、蒜末,用烧的冒烟的菜籽油一泼,油香混着辣子的糊辣味如烟雾般慢慢散开,还伴随着些许的葱蒜香。趁热放入少许酱油和醋,使劲拌匀,切记一定是使劲拌匀,让佐料均匀包裹着面条非常重要。通常吃这面的时候,要边拌变吃,确保根根面条入口都有辣子伴随,吃的时候再来几瓣蒜,蒜的辛辣刺激口腔的同时,也刺激了食欲。一大碗轻松下肚。

炸酱面的做法估计吃货们都知道,就不多写了,我其实就是想聊聊拌面这个动作。讲究的话,面条是分锅挑儿和过水两种,其实是直接装碗上桌,还是过遍凉水,这就是个人爱好不分夏冬,但是大多数都是夏天过凉水,冬天吃锅挑儿。菜码通常都会准备黄豆、豆芽、芹菜、青豆、黄瓜丝、心里美丝、白菜丝等,也会跟着季节有些变化。简易版本就是黄瓜丝一种,大家伙通常直接都放碗里,拌匀开吃。但是这样的做法,部分菜码都塌撵了,吃起来不爽口。其实菜码是分明码和暗码的,明码就是生着就能吃的,例如黄瓜丝、心里美丝,暗码就是要需要提前煮熟的,例如黄豆什么的,拌的时候先放暗码和酱,拌匀后再放入明码。既然选择吃炸酱面,就要按照规矩吃,起码是对食物的一种尊敬吧。

这俩月我迷恋上了西红柿鸡蛋面,因为在成都吃煎蛋面的原因,我现在做法是,先热锅滚油,打散的蛋花倒入,要使得蛋花都膨胀起来盛出,再放入葱花炝锅炒西红柿,我除了放盐外,还会放几滴酱油,这样会显得颜色更红,直接在有西红柿的炒锅里面放水煮面条,起锅前放入炒好的鸡蛋再煮几分钟,就做好了。这样的做法,鸡蛋香,西红柿都化在汤中,连汤带水一碗吃掉,一样过瘾。有时候给自己加几个鱼丸或者午餐肉增加了面条整体的格调。

周末休息,想大战厨房也好,想整点简单的也好,顺着自己的意就可以了,单身狗也可以很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