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

现代人保存记忆的方法似乎简单而有效,轻轻一按相机便可完成,比如每去到一个地方,尽可能地多拍一些照片,筛选之后形成相册,充当往后的回忆,内心也获得充实感。后来数码相机取代胶卷,网络云端扮演记忆的黑匣子,人们再也不用经过相机拍摄、保留胶卷、冲洗相片、买相册保存等一系列繁琐的动作,只需一根数据线便可将手机或数码相机里的照片大批量地上传保存。

不需要取舍,也不需要筛选,笼统地保存在一块儿,心里也就有了安慰。

总盼望着时光平静,再把那记忆翻出来,可是后来放进黑匣子的照片越多,记忆就越空,令人目不暇接的光影里,似乎没有时间去细细回味了。五月初时,遗失了手机,那未来得及上传的相片说没就没了,那是正月以来拍摄的照片,有记录生活的,有旅游风光的,也有工作的。尽管脑海里的印象还在,但回忆却是零零碎碎的一片,不过很快也会忘掉,怎不叫人伤心呢?当这些突然消失的时候,一种岁月断裂的痕迹仿如一道结了痂的伤疤,隐隐作痛。我失去了这段岁月,生命里好似再没有机会与她重逢。如果有一天,网络云端也不见了,那么我保存记忆的黑匣子是不是也会因此而无处安放呢?也许时光里,永远藏着一个不曾轻易见到的灵魂,光影相交、岁月重叠之际便会将过往画在梦里。

无奈之余整理相片,意图找出每一年的照片,从回忆里觉出一点酸甜苦辣的味道。可无论从云端还是手机相册,都找不出我想要的情怀,沧海桑田的、岁月变迁的、物是人非的。那些让岁月失真的鲜明色彩,竟让那些失掉的时光僵立在昨天。我没有深切地感受到时间流逝给我带来的年代感,也没有感受到相片给我带来的怀念感,它失去了承载记忆的作用,不再让人觉得珍贵。可是存在箱底的儿时照片,反而给了我追忆往事的冲动,一经回想,我的记忆便几经辗转地落到童年那个时代。

我更喜欢照片以相册的形式保存下来,尽管会褪色,会泛黄,甚至会模糊,但这就是生命本身的样子,会逐渐地消失,消失在亲朋好友的印象里,消失在下一代人的记忆里。

还记得读书那会儿,总把老师给出的重点用实线、双实线、波浪线,或者括弧来标记,札记就写在旁边,写不下的时候贴一纸条,红色、黄色、蓝色都有,自视乐趣甚多。考试时往往经由这些笔记联想到书上的重点,书页的样式。后来喜欢阅读课外典籍,但是不忍心用彩色笔把自己认为经典的语句画出来,只得以折叠的方式把一本书折得老厚。读完之后再一一看去,亦是乐趣甚多。可自从电子书上线后,我常常端着平板一看好几个小时,一目十行地看,轻触翻页,拉出很多书签,写下很多批注,划上许多条线。

不用记住段前段后,也不着急回忆,更不用管首尾照应。

因为电子书可以查找,省去了脑力,因为来日方长,好像随时可以翻看。虽然从中觉出点阅读的愉悦来,但等到真要回忆这部书时,却忘了当时为何要复看前面的情节。没有折叠的页脚,也没有褶皱的书页。尤其是意图追忆自己的阅读经历,闻不见书香的电子文档不再让我内心觉得充盈,也无法从段落行间找到曾经让我大为感动的描述。我失去了这段岁月,生命里也好似再没有机会与她重逢。我的岁月一下子没有了印记,当时阅读的思考和感受形同骄阳下的果子,干涩了,萎缩了。

我更喜欢闻到油墨书香和触摸文字的感觉。折一张纸,似乎把心里的秘密全部折进里头,尽管褶皱会被岁月的挤压在慢慢荡平,但永远有一道浅浅的印记还刻在记忆里,如果有一天久别重逢,那些曾让我感动的故事又舒展开来,变得温润了。

小时候立在屋旁的梧桐树下,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当千丝万缕的阳光飘上东边的云海,漏过窸窸窣窣的叶子照射在脸上,真实的一切仿佛可以用手捧住。那时的睡与醒格外分明,一觉醒来之后并不觉得浑浑噩噩,尤其是赤脚踩在凹凸不平的泥土上,这种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感觉,至今都让我记忆犹新。草木会枯荣,大地会褪色,不需修饰,也不需水泥覆盖,一深一浅的脚印是日积月累踏出来的;墙角的红砖粉末和黄土沙,是调和西边彩霞的原材料;阳光在露珠里会发光发亮。

把家理解成精神上的支柱,那砖瓦便是记忆的组成部分,草木也是。

雨后黄昏,泥土的芬芳萦绕在空气中,不带灰尘,不带刺鼻的琉璃味,如同一个清新脱俗的少女,慢慢地走近,向你倾诉春天的盎然,冬日的冰霜。犹记得‌‌“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从小便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持一把扫帚从里到外,楼上到楼下,将院落通通打扫一遍,昨夜蜘蛛精心编制了一晚上的烦恼,都在清晨挥手告别。安然地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看时间从正午走向黄昏,那西边的云从里一定有最像苍狗的一朵,你数着数着,星星便露出头来,黑夜并不会让人仓皇而被动,也不会让人因为岁月匆匆而焦虑。

我更喜欢这样的家,她给我带来的感觉是舒适的,安稳的,宁静的,不应该是拥挤的,匆忙的,压抑的。家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是你出生的那个地方,她给的记忆最真切,也只有她才能让你心如止水。

喜欢偶尔喝点啤酒或葡萄酒的人们深信这样的习惯对身体是有益的。

而那些宣称‌‌“一天一两杯、不用看医生‌‌”的研究,也受到了媒体和公众的极度追捧。但确定适量饮酒对健康是否有益,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一项由已故杰出循证医学教父阿奇·科克伦(Archie Cochrane)主持的早期研究发现,饮酒与健康之间存在关联。1979 年,科克伦和两个同事又试图在包括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在内的18个发达国家中找出心脏病致死率不同的原因。

他们的分析显示:增加饮酒量(尤其是葡萄酒)和降低缺血性心脏病发病率(因供应心脏血液的血管内脂肪沉积引起的心脏病)之间存在明显的重要关联。

科克伦及其同事援引此前证实饮酒与心脏病致死率降低之间存在关联的研究,提出有益于这一现象的可能是酒精中的芳香剂和其他化合物(最近假定为诸如植物多酚的抗氧化剂),而非酒精本身。本着循证医学的精神,他们呼吁对这一问题进行实验性的探讨。

用实验对象来做酒精实验,虽然会挺有趣,但不大可能揭示酒精是否像人们猜测的那样具有涉及慢性病的益处。因此,多数有关酒精及其对健康的利弊研究均以长期的、基于人口的研究形式展开。

1986 年,研究人员对逾5万名美国男性医生过去两年内的饮酒和饮食习惯、病史及健康状况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尽管受访医生的饮食习惯不同,但他们报告的饮酒量越多,患有冠状动脉疾病的几率就越低。

发表于2000 年的另一项关于男性医生的大型研究发现,适量饮酒和死亡(而非冠状动脉疾病)之间存在一种‌‌“U‌‌”形的关系。即在为期5年半的研究期间,每天标准饮酒量一杯的男性医生死亡的几率小于那些每周饮酒少于一杯,或每天饮酒多于一杯的人。

这表明饮酒存在一种‌‌“最佳状态‌‌”、一种介于过多和过少之间的的中间地带,此时其有益于心血管健康的一面抵消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死亡的风险。

但这些益处是否源自酒精本身?还是说酒精只是其他健康行为的一个标记呢?比如,适量饮酒的人是否也经常运动、饮食平衡并且在通常情况下都会照顾好自己呢?

2005 年,针对医务人员的另一项研究(此次的研究对象是32000名女性和18000名男性)试图通过观察他们的饮酒习惯对心脏病发作风险以及生理机能的影响来回答这一问题。

那些每周喝三、四次酒,每次一到两杯的医务人员,其心脏病发作的风险较低;研究人员推测这可能是由于酒精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所谓的‌‌“好‌‌”的胆固醇)以及糖化血红蛋白(糖尿病风险的指标)和纤维蛋白原(帮助血液凝结的组织)产生了有益的效果。这三个因素都在‌‌“代谢综合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一组复杂的代谢紊乱症候群,‌‌“代谢综合症‌‌”是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的先兆。

另外一些研究也发现酒精可以改变上述因素之间的平衡,使之向好的方向发展,这就使得适度饮酒增强健康的机制变成了可能。

其他研究还证实了酒精对缺血性中风(大脑血凝块引起的中风)和死亡也存在‌‌“最佳状态‌‌”的作用。但在你匆匆行动、要在一周内给自己开几瓶酒作医病良方之前—当然是出于健康的考虑—你可能还需要读下去。

不饮酒者的死亡风险实际上比那些每天喝上一两杯的人更高?这一问题似乎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2006 年,一组研究人员仔细观察了这些研究的设计方式。他们的整合分析表明饮酒者(或者是不饮酒者)的分类方法存在漏洞:许多研究中的不饮酒者包含了那些因生病或年老已经减少或停止饮酒的人群。这就可能导致不饮酒者的健康状况看起来远低于一般人群。

重要的是,那些没有这种错误分类的研究却并未发现适量饮酒人群的心脏疾病和死亡率有所降低。

目前,其他研究人员已经深入探索了这种‌‌“误分类假设‌‌”,其中包括今年发布的一项基于英国人口的大型研究结果。

该研究表明,如果你只是简单对饮酒量和健康结果进行比较,便会发现适度饮酒明显对人体有益。但如果你将以前的饮酒者从不饮酒者群体中中拎出来再看,那么相应益处看起来就不那么乐观了—事实上,它们全都荡然无存。

与此同时,另一组研究人员对酒精过敏(因此,他们一般根本不喝酒)的人群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带有这种遗传标记的人相比那些没有的人心血管健康状况更好,患冠心病的风险也更低。

真正的坏消息是,无论酒精对心脏病的发病风险是否存在任何影响,它都能够以各种各样的其他方式加速死亡。

世界卫生组织去年的报告显示,饮酒可以增加抑郁和焦虑、肝硬化、胰腺炎、自杀、暴力和意外伤害的风险。

酒精也可导致女性患口腔癌、鼻癌、喉癌、食道癌、结肠癌、肝癌和乳腺癌。全世界4%至30%的癌症死亡都可归因于饮酒(对于最常见的乳腺癌,这一数字为8%)。

重要的是,即便是适量饮酒也会增加风险:每天饮用一杯就会增加4%的乳腺癌患病风险,而过量饮酒则会增加40%至50%的风险。

大量饮酒会削弱免疫系统的功能,从而导致肺炎和肺结核。它还会导致危险性行为,增加获得性传播感染(如艾滋病毒)的机会。而且怀孕期间饮酒可造成胎儿损伤以及胎儿酒精综合症。

总数超过200 种疾病及伤害均与饮酒有关,其中有30 种更是完全由酒精所造成的。

但是认为适度饮酒可能对身体有益的观点并没有完全消失,甚至连一些专门解决酒精问题的组织也不得不承认,少量饮酒可能对预防心脏病和某些类型的中风具有积极作用。

普通人才谈人情世故,强者喜欢和强者做朋友

每年过年回家亲戚聚会,总会有人抱怨,说某某没有人情味,不懂得人情世故。

而在我看来,他们所说的大部分人,要么是名校生,要么是在大公司有不错的职位,他们真的是缺少人情味儿吗?

不是的,他们只是专注于自己生命中重要的事情,没空搭理一些人而已。

我的切身体会,大多数混得不好的人,都喜欢讲人情,甚至用人情去绑架别人,比如跟你借钱就谈人情,比如要求你做一些麻烦事就谈人情。

在我看来,人情的本质就是一种勒索,真正优秀的人是很少讲人情的,和他们一起共事你会觉得很轻松,因为一切都是公平的。

他们知道别人的时间也很值钱,不会轻易麻烦别人,一切都是等价交换,所以强者喜欢和强者做朋友,这样双方的成长空间也会大许多。

02

一流大学和二流大学是有差距的

读普通大学,你会感觉不用太努力,就能超越周边大多数人,所以你很难下定决心竭尽全力。

因为前面没什么人了,身边的人也都比较悠闲,所以你感觉再努力下去好像也没什么,就随意到毕业。

而读一流大学,你会感觉身边都是很厉害的人,就算竭尽全力,也没法超越他们。

之前我有个在清华读书的朋友说过一句话,就让我特别震撼,他说:‌‌“在学校的每一刻,我每天都在向前跑,但我是很自卑的,因为身边怪物太多了。‌‌”

但尽管如此,这位清华出来的人,也会比许多普通大学生厉害。

大部分人都是容易陷在舒适区的,特别是当你发现只有一个人在向前跑的时候,就特别容易停下来然后安于现状。

而当前方有许多人等你追赶的时候,你的提升空间会大许多,因为你会想着赶紧跑再超越一些人。

好的大学跟普通大学最大的差距,前者有很多背影等着你追,后者只有许多人陪你一起走路,甚至坐着。

03

专业决定你的起点,但不是终点

很多人问我说毕业后不想干专业的工作,要做什么准备,我的建议是:

1、先找到一件自己擅长并喜欢的事。

记住擅长比喜欢更重要,因为擅长的事,你做成之后会有成就感,接下来能更好地坚持和发展,如果只是单纯喜欢,那么一旦失败受到打击,可能就坚持不下去,容易三分钟热度。

2、把这件事的盈利方式想清楚。

比如擅长和喜欢摄影,那么可以做摄影博主,也可以当一个职业的摄影师,这些做好了都能有不错的收入。

比如擅长和喜欢穿衣打扮,那么可以开一个美妆公众号,或者成为一个穿衣搭配师。

3、将这件事长期坚持下去,定期复盘分析优化。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没有坚持就谈不了收获。

04

最快的成长方式,是找到适合的人带你

想要完成一件事,一个人在路上盲目地摸索是最笨的方式。

去年我拿到驾照后到现在,还没开车上路过,因为想赶紧把这技能掌握了,所以找了个陪练公司,选了位资深教练,每小时130元,有个朋友说我傻,不如自己租辆车,一天下来才100多块钱,省多了。

我觉得这个账不是这样算的,请资深教练,他不仅能保证我这个新手上路的安全,还会教我如何识别交通标示,如何应对不同的车况,还有他这十几年积累下来的经验。

这是一个人短时间摸索不出来的,但请资深教练,我一天就能学到很多,所以这钱我觉得花得值。

之前做公众号,我也有很多不明白的东西,所以我会加一些大V,给他发一个大红包,问他问题,遇到太难懂的,还会花钱请他们线下见面,进行更深层次地交流,学到的东西,往往比自己摸索的要清晰明了有价值。

05

只有节制的人生才会有源源不断的高潮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在知乎上就很有名气了,经常有编辑和出版社来找他约稿和约书,对于约书的,他全部都拒绝。

因为他深刻地明白,在自己写作能力还需要磨练的时候出书,就是在砸口碑。

今年6月份,他的第一本书终于出来了,三天卖了两万多册,出版社又马上加印,读者读过之后都觉得很棒。

他坚定地拒绝诱惑,每天都静下心来磨练自己的文笔,最终才能写出一本让大家满意的好书。

优秀的人,通常都能为了长远获利放弃当下的快乐。

1. 郑执:你在乎谁,你说了算。谁在乎你,你说了不算,时间说了算。

2. 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你。(尼采《善恶的彼岸》

3. @nishuang:Matrix 里最著名的“子弹时间”特效,你大概能猜到是用绿幕拍的,但你肯定想不到拍绿幕时是靠两个胖子托着neo 和trinity #犀利而无用的知识

4. @nytchinese:鱼丸、凉圆、蚵仔煎、炸地瓜球……随便尝一口台湾夜市中的这些小吃,你会发现它们有着别具一格的口感。但该如何形容那种令当地厨师和食客趋之若鹜的“口感”呢?滑溜?有嚼劲?黏糊?这些可算不上是美食届最好听的形容。幸运的是,台湾人有一个词来形容这种口感,那就是“Q”。

5. @JiantanDan:在地球最冷的地方煮东西是怎样的呢?南极的康宏站(Concordia Station)是地球上最冷最遥远的地方之一。平均温度约为零下94华氏度(即零下70摄氏度),这里的每一寸土地终日被大雪覆盖,有时还连续数月见不到阳光(picture by @CyprienVerseux)

6. @Zannmuling:心理学上有个叫做达克效应的认知偏差现象:能力越低的人,越容易产生对自己过高的评价;而能力较高的人,则会倾向于低估自己的能力。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过度自信的人往往真实水平并没有那么高,而真正水平高的人却保持着谦虚的态度,这种谦虚的态度并不是惺惺作态,而是见识越多,越知道自己的无知。

7. @higher74781:他出身天津盐商富家,才华盖世,是中国第一个赴日学西洋画的留学生,他开中国现代文化之光河,并在音乐、绘画、诗歌、戏剧、哲学、书法等领域成就极高;他是弘一法师——李叔同。他的学生丰子恺说:弘一法师不是“走投无路,遁入空门”的,是为了人生根本问题而做和尚的。

8. @zhangli63745952:我曾经在尼泊尔蓝毗尼韩国寺庙,租了一辆自行车游览。他们不看证件,不要押金,我递过去1000尼泊尔卢比,他们找不开,就要我还车时再给。要是在中国,所有自行车都会被骑跑。而尼泊尔人和全世界游客,居然都想不起来这么做!要知道一辆自行车值尼泊尔人一个月薪水!

9. @勿怪幸:这势必又是一个要打到最高法庭的官司。Michigan州的Rachel Peterson的腹中的孩子不幸心跳停止、死胎,医生给她开了Misoprostol,帮助流产。她去药店拿药。结果药店的药剂师说自己是天主教徒,给流产药与自己宗教信仰抵触,拒绝发药。ACLU发出警告信。药店将药剂师开除了,也发了药,道了歉。但ACLU要求他们改变药店政策。否则法庭见。美国这些民权组织真的是很善于拿法律武器维护民权。

10. 10月22日下午消息,欢聚时代(YY)联合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学凌在朋友圈晒出身体植入芯片的经历,并表示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李学凌称,这是里程碑的一天,未来会有更多的人在身体里植入芯片。

那时候儿子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有蝴蝶飞过来,是黑色的,很大。儿子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歪歪地跑着去捉。蝴蝶没捉到,倒是他跑过去把儿子捉到了,他说:‌‌“莫捉蝴蝶。‌‌”

儿子仰着头,问他:‌‌“为什么?‌‌”

他说:‌‌“蝴蝶是人死了之后变的。‌‌”

儿子说:‌‌“人死了都变蝴蝶吗?‌‌”

他说:‌‌“都变蝴蝶。‌‌”

‌‌“爸爸以后也变蝴蝶吗?‌‌”

‌‌“莫乱说。‌‌”

儿子仍要去捉蝴蝶,但儿子跑不掉,他把儿子捉住了。这儿蝴蝶蛮多,在他们头顶上翩翩起舞。儿子于是抬着头转来转去,大喊:‌‌“这么多人都变了蝴蝶呀!‌‌”

他把儿子捉回了家。

这以后他很少和儿子在一起了,他在外面交了个相好的,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女孩喜欢他,天天和他在一起。有一回女孩对他说:‌‌“我们结婚吧?‌‌”

他说:‌‌“我舍不得儿子。‌‌”

女孩说:‌‌“以后我给你生就是。‌‌”

他发了半晌的呆,然后点了一下头。

于是就先和妻子办离婚,办了离婚再收拾东西往外走,儿子拉着他的手,问:‌‌“爸爸,你去哪?‌‌”

他扯了个谎,说:‌‌“出远门。‌‌”

儿子说:‌‌“爸爸以后不要我了?‌‌”

他不好做声。

这时候有一只蝴蝶飞来了,黑色的,很大。

他看见儿子盯着它,一动不动。

黑蝴蝶晃来晃去飞走了。

他也走了。

以后他便见不着儿子了,他很想儿子。在他想儿子的时候他的新婚妻子便拍着肚皮对他说:‌‌“莫慌嘛,我帮你生。‌‌”

他想只好这样。

于是就等,等妻子肚子隆起来。可是等呀等,等呀等,妻子并没有给他生儿子。

他便愈发地想儿子。

有一回再也忍耐不住,便瞒着妻子去看儿子。但好些年不见,他不晓得儿子搬哪儿去了,很费劲地打听,才找到。

找到那屋时他看见了一个孩子,孩子很高了,已无昔日的稚气。他盯着看,有些不敢认,但直觉使他相信他就是他的儿子。于是他对孩子说:‌‌“你认识我吗?‌‌”

孩子摇摇头。

他叫孩子认真看看他。

孩子认真看了后说:‌‌“我不认识你。‌‌”

他说:‌‌“我是你爸爸呀!‌‌”

孩子说:‌‌“你不是我爸爸。‌‌”

他说:‌‌“是你爸爸,我是你爸爸。‌‌”

孩子说:‌‌“不是,你不是我爸爸。‌‌”

他固执地说:‌‌“我就是你爸爸。‌‌”

孩子不再和他争,跑进屋去拿了一个小木盒出来,递给他,孩子说:‌‌“我爸爸在这里边。‌‌”

他把小木盒打开来。

打开小木盒他眼泪就流了出来。

他看见小木盒里有一只蝴蝶。

是只黑蝴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