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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森已经30岁了。可是这几天,却被一股青春的余火,折磨的死去活来。

他长牙了。医生是这样说的。

医生拿着X光片给他看,最后一颗的大牙,在牙床中横顶着,要打乱他嘴巴相安无事的排序。医生喜滋滋地看着他,说:‌‌“这叫阻生齿,也叫智齿,一般人20多岁长,但30岁长,也算正常的。您要是不想它疼,可以拨掉。一颗五百。‌‌”

这是要抢钱吧,刘先森在心里说。

在刘先森的记忆里,拔牙还是百十来块的事。那时候,牙医的椅子还没这么科幻,护士小姐还穿白大挂,医生说话也没这么客气,一针麻药,一把钳子,按倒就可以解决了。疼是要疼的,但贵在爽利便宜。

那天,医生给他开了消炎药,让他消肿之后,过来拔牙。从医院出来,刘先森发了条微博:牙疼得要命,可拨一颗牙更疼,五百,真特么贵。

在某事业单位的老同学A,立即回复:‌‌“这个可以报销的吧。你回去问问,我们就可以呢。‌‌”

在美资企业奉职的友人B回复:‌‌“差距啊,老美很爱牙的。私人牙医是我们的基本福利。‌‌”

不一会儿,又有和富二代恋爱的同事回复:‌‌“5百是私人诊所拨的吧,我前几天怎么花了1200呢。‌‌”

后来,刘先森的前任女友,也插一嘴:‌‌“亲,一颗牙就看出实力了呢。‌‌”

回家的路上下了雨,应和着刘先森有点郁闷的心情。其实,他就是想吐个槽而已,却遭到一圈鄙视。这个世界上,就没人觉得花5百块拨一颗牙很贵的吗?

最后,邻居唐小姐,做了结案陈词:‌‌“刘先森,你的朋友都太能装了吧。‌‌”

于是,刘先森在进房门之前,心情成功逆转了。

Chapter2

其实刘先森一直觉得自己混得还不错。

在魔都的郊外,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推开窗,就可以在不太遥远的天际线下,看见绿油油的菜地和大棚。他拿税后9600的月薪,养一部外地牌照的小车子。每天上班,看着满楼合租房子的年轻人,傲骄的优越感就会油然而生。

唐小姐是租房子的年轻人中的一位。她在某著名连锁地产中介公司上班,她是冲着‌‌“年薪20万不是梦‌‌”这句广告词去的。可是每个月工资,从来没超过8000块。后来,她发现,年薪20万的不是没有。全店只有一个,就是店长。

三个月前的某个周末,刘先森正睡得昏天暗地,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

唐小姐带着着两位中年夫妇,站在门外说:‌‌“先生,帮帮忙吧。楼上的房东不在,你让我的客户看看房型呗。‌‌”

刘先森一肚子的火气,却没好意思发。怎么也算是挤过一部电梯的邻居。他裹了裹睡衣说:‌‌“就这一次啊。就一次。‌‌”

那是刘先森与唐小姐第一次正式相识。唐小姐带着客户参观了客厅、书房、厨房、卧室、卫生间。

她趁客户观察阳台的时候,感慨了家居品位,然后又悄声说:‌‌“如果今天我卖成了,晚上请你吃饭。‌‌”

‌‌“不用了。晚上我还要请人吃饭。‌‌”

‌‌“客户,对吧?‌‌”唐小姐耸了耸肩膀,‌‌“没关系,反正是邻居,来日方长,咱们加个微博吧?‌‌”

刘先森笑而不答,后来便与她加了微博。

那时,还是万物骚动的春天。刘先森周末唯一需要宴请应酬的客户,就是他的前女友。

Chapter3

其实有关前女友的记忆,刘先森始终停留在那一张厌弃的嘴。

比如那天周末的晚餐,前女友挑了一家大众点评超好吃的店。她足足迟到45分钟,结果第一盘就被肥腻腻的鸭子恶心到了。

回程的路上,刘先森开着车子,缓缓地行进在车流里。前女友在耳边,不停地抱怨那只鸭子影响了好心情。

刘先森忍不住说:‌‌“一只鸭子而已,至于吗?重点是咱们俩吃顿饭,不是吃什么?‌‌”

前女友不屑地瞥了眼,说:‌‌“每周聚一次,就吃这些小餐馆。你看看Cherry的男朋友请饭都去哪儿?Maggie这个月生日,她男朋友送她一只Birkin呢……‌‌”

刘先森后悔了。后悔没忍住,多了一句嘴。其实,他觉得自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已磨练出老僧入定的心境来。可是与前女友聊天,总能蹿出股无名火。

那天,刘先森送走前女友之后,脑子里依然嗡嗡回响着连绵不断的怨念。

他真不知道这个恋爱,谈的是为什么。两个互相在心里鄙视对方的人,竟然相安无事的交往了两三年。也许没有明显的缺点,就是维稳仅存的理由。

刘先森回家的时候,已经是9点了,大门上,贴了张粉色的便利贴。上面写着,刘先森,尽管今天的房子没有卖成,但依然谢谢你的帮忙。末尾,一只挤眼睛的猫头,跃然纸上。

是唐小姐吧。

刘先森拿着那张便笺,进了屋,随手贴在玄关的穿衣镜上。他换了鞋子,回头又看了看,然后他像那只欢脱的猫头,会心地笑了。

Chapter4

有时刘先森会觉得,唐小姐就是有种让人欢欣鼓舞的气势,像学生时代的广播体操。俗是俗了点,但每次听到那句抑扬顿挫的‌‌“时代在召唤‌‌”,就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而前女友看起来,更像微博,一半装×,一半抱怨。看一眼,就仿佛生活在上档不久的《悲惨世界》里。

后来,就是夏天了,整座城市被阳光晒出,丝丝飞升的暑气。刘先森陪客户参观厂区,回程的路上,拐进一家咖啡店吹空调。

期间有三男三女,典雅愉悦的走进来。他惊异地在其中看到了前女友。言谈间,他们似乎在进行着比较流行的6人相亲。前女友小心翼翼地刺探着各位的身家。

刘先森向客户道了个歉,躲去洗手间打电话。他说:‌‌“Hey,是我。干什么呢?‌‌”

‌‌“和朋友在外面玩呢。‌‌”

‌‌“哦……‌‌”刘先森用温和的语速,拆穿了她的谎言。他说:‌‌“其实,相亲这种好事,你应该带上我的。‌‌”

至此,刘先森与前女友正式分手了。心里没有太多的悲伤,却有一种重获自由的解脱感。他好像在潜意识里一直期待着这样一个借口,终于让他遇见了。只是这一天,他的牙开始疼了,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后牙床里挤出来,誓要打破嘴里按部就班的整齐与平衡。

前女友在半夜,突然打来电话,她说:‌‌“你真想清楚分手了吗?‌‌”

‌‌“你都相亲去了,还用我想清楚吗?‌‌”

‌‌“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好好对我,我可以考虑……‌‌”

刘先森有点震惊于前女友的大脑,这是要多么强悍的逻辑才能说出来的话呢。他打断她说:‌‌“亲,这个好机会,你留给别人吧。‌‌”

刘先森放下电话,平平地躺在床上,忽然觉得真正轻松了。

Chapter5

刘先森最喜欢的天气,大概就雨过天晴了。下了一夜雨的天空干净远蓝,清新透明。刘先森吃了消炎药,牙齿也就没那么磨磨叽叽地疼了。

他刚刚洗漱完毕,就有人来敲他的门。是唐小姐。

他打开门说:‌‌“又要看房子?今天可不成。‌‌”

唐小姐递来一只保温桶说:‌‌“看你微博说牙疼,给你煲点粥。‌‌”

刘先森接过来,心里一瞬就熨贴地暖了。

他叫住赶去上班的唐小姐,说:‌‌“晚上一起吃饭吧。‌‌”

‌‌“我房子还没卖出去呢。‌‌”

‌‌“我请。‌‌”

‌‌“那好啊。‌‌”唐小姐忽然察觉到自己的坦白,慌忙改口说:‌‌“不,那……不太好吧。‌‌”

‌‌“好。‌‌”刘先森说:‌‌“你想吃什么?‌‌”

‌‌“自助餐。‌‌”她冲口而出,然后吐吐舌头笑了。

这一天,刘先森迟到了。

因为他吃粥吃的太慢,不只是因为牙疼,他还在仔细地考虑着一个有关人生的大事。据说,第一次见面,就挑自助餐的女人,属于没心没肺,不怕自毁形象的女人。

刘先森觉得,也许这才是他寻求的目标。每天已经够辛苦了不是吗?如果不够,还可以去糟心的网上看一看。其实人生苦短,为什么偏要一个抱怨女来终结自己的后半生?

晚上,唐小姐分秒不差地出现在自助餐厅门口,绝不迟到。她说:‌‌“其实我早就来了,怕你觉得我贪吃,在商场里转了三圈才过来。‌‌”

刘先森笑嘻嘻地看着她说:‌‌“就是你了。‌‌”

Chapter6

后来,唐小姐告诉刘先森,他是在她遭遇无数白眼后,第一个让她进屋看房子的人。所以,对他好感倍生。

再后来,她还告诉刘先森,她喜欢上他,才大着胆子送粥过来的,她说:‌‌“我的粥里,其实没安好心,你吃出来了吗?‌‌”

刘先森听了,心底喜滋滋地甜了又甜。

再后来,刘先森和唐小姐开始谈婚论嫁了。刘先森想,爱情啊,有时候就在你不经意的牙疼之时,由一碗平淡无奇的热粥,传递过来的。

午后,与友人在台北忠孝路点了两份套餐,蛤蜊意面和起司蘑菇意面。意面内心柔软,非常适合加在奶油类酱汁中。汤汁稠粘、芬香,吃起来柔和软糯,丰腴滑顺。

想起了一个流传甚久的故事,说意大利面是由马可·波罗从中国传入。几乎每个到意大利的中国人都喜欢拿这个‌‌‌‌“段子‌‌‌‌”来跟意大利人套近乎,这是意大利人最反感和最不喜欢听的。

意大利美食是全世界最古老的美食之一,其历史甚至可追溯至公元前4世纪。意大利民族也是一个美食家的民族,他们在饮食方面有着悠久历史,如同他们的艺术、时装和汽车,总是精心制作。

意大利美食典雅高贵,且浓重朴实,讲究原汁原味。当然菜品也是成千上万,比如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意大利面。

意大利面和酱料,才是完美搭档

意大利是意面的故乡,相传由马可·波罗从中国经由西西里岛传至整个欧洲。地道的意大利面都很有咬劲,也就是煮得半生不熟,咬起来感觉有点硬的状态。

各种形状的面条配上不同口味的酱料似乎可以满足所有人的口味。一般情况下,意大利面酱分为红酱(Tomato Sauce)、青酱(Pesto Sauce),白酱(Cream Sauce)和黑酱(Squid-Ink Sauce)。

意大利面不但滋味撩人,还凹得一身好造型

意大利人的天马行空和他们天生的设计才能,在意面的形状上体现的淋漓尽致。除了普通的直身粉外还有螺丝型的、弯管型的、蝴蝶型的、贝壳型的林林总总数百种。

意大利面VS中国北方面食

吃面条的国家中,唯一能和博大精深的中国面食文化相媲美的国家就数意大利了。

面食是意大利美食文化中一道不可错过的风景。虽然四处宣传意面之美、赛前必吃意面的Forza Azzurri ,还是输给了哥斯达黎加,但这丝毫不妨碍意面作为意大利人在审美上又一次统治世界的例证。

光是学会读意大利面那些多音节的名字,就已经够美丽的了。应该这么说,意大利面和中国北方的面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色。

中国人有把好手艺。我见过一个师傅做拉面,半分钟就把面团晃成了细细密密的面条,只见那面团上下翻飞,眼看快要垂到地面,却被师傅一把拽了回来。

动作太快,以至于旁人根本抓拍不到好的镜头,回过神时师傅已经呼哧呼哧喘着把面条甩在案板上了。

还有刀削面、扯面、猫耳朵甚至手擀面,靠的全是手感、力量和指尖微妙变化的技巧,相比之下,北方人对浇头或配料就不怎么讲究了。

再看看意大利面的品相,的确会觉得人家似乎更加热爱生活。

无论是宽面或者细面,对于好吃者的门槛都不高,他们还喜欢拿一些做烘焙时才常用的花边模具,刻出一张邮票形状的小面片,中间捏成一朵蝴蝶结,挺精巧,同时也能挂上更多的汤汁。

通常的意大利面条只用面粉和鸡蛋来和,但在配料上花的工夫特别地多。里面最常会配奶酪,有时候是马苏里拉搅拌进去,有时候撒一些帕尔玛奶酪末,被热面条的温度融化,也变得微微黏牙起来。

意大利还有品种繁多的西红柿,拿橄榄油炒软,再加白葡萄酒炖入蛤蜊,最后撒些欧芹碎或者一把鼠尾草,变成意大利南部地中海地区喜欢的海鲜面,这时又不该加奶酪,会夺了海鲜的鲜味。

橄榄油、葡萄酒、奶酪、火腿、各种香料,每一样拿出来都挺让人着迷的,这些都是意大利面里最常用的配料。

非常喜欢在米兰吃过的一种加了藏红花的宽面条,里面要用到牛肉、胡萝卜、欧芹和洋葱炖的高汤以及白葡萄酒,还有番茄奶酪也不可少,面条煮好之后拌在火上的配料里,让面条饱饱地吸收汤汁,吃起来颇有种丰腴之感。

造型不仅仅只是用来‌‌‌‌“养眼‌‌‌‌”

我觉得把意面称作‌‌‌‌“最符合人性‌‌‌‌”的食物,一点都不过分。维基百科上引述的来源说,世界上在册的意面有310 种形状之多,由于各国名字不同,意面的名字更有多达1300 种。

但你有没有也想过,为什么它们要有那么多形状?是为了迎合善变得可怕的人类?还是厂家玩的marketing 游戏?

都是,也不全都是。解答这个问题最适合的人,非‌‌‌‌“Geometry of Pasta‌‌‌‌”一书的两位主创莫属,亦即为该书撰写了大量菜谱的大厨Jacob Kennedy ,以及绘制了所有意面图谱的设计师Caz Hildebrand 。

他们经过研究发现,意面之所以有这么多种形状,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实用意义。我来搬运一些他们介绍过的例子。

例如Strozzapreti(手卷意面,通常是新鲜制作而不是干的,所以在国内不太常见)Strozzapreti 的字面意思是‌‌‌‌“弑牧师者‌‌‌‌”,传说因为这面过于美味、而其形状又非常便于快速吞食(由长面扭成),很多牧师因为吃它们而送命,而且很可能是被噎死的…所谓即现感啊。

当然,意面并不都是为了模仿某种形状或噎死牧师才长这样的。某些形状的意面会特别适合搭配某些酱汁。所以才会有厨师跑去研究‌‌‌‌“意粉几何学‌‌‌‌”。

从质地来看,意面常用酱汁分几大类:带肉块的浓稠酱汁,偏油的酱汁,汤类酱汁等等。而意面的表面有粗躁的也有偏平整的,有长的有短的,有大的有小的,对应何种酱汁,取决于你想不想让酱汁挂面、想创造何种口感等。

例如港式茶餐厅常用鸡肉清汤搭配通心粉(主要是用Gomiti ,弯弯的、腰子状的那种),如果搭配Lasagne 就比较奇怪,想想吃的时候不甩自己一脸汤才怪…

Penne(直管通心粉)可能是最常见、最容易被买到的干通心粉了。它有带条纹和不带条纹两种,但都以某个倾斜角度开口,区别是带条纹的更容易hold 住酱汁。为什么是斜开口呢?因为斜着的口可以让酱汁更容易滑入意面内部,尤其当你用匙羮舀意面的时候。

意大利面与番茄酱的搭配起源

意大利面与番茄酱的搭配第一次出现在1790年出版的一本烹调书里:这本书由罗马厨师Francesco Leonardi所著,名字是《现代Apicius(L'Apicio Moderno)》。

在番茄酱与意大利面的搭配被人们广为接受前,人们应当是用手直接拿起意大利面来吃的(如图);但有了液体的汤汁,就需要用叉子来吃了。不过,那时只有富人才买得起餐具。

番茄起源于墨西哥,并且随着西班牙殖民美洲的步伐被带往世界各地。这就好像英国人将波尔多葡萄酒和干邑的美名带往他们的殖民地如新加坡、以及曾经的香港一样。

意大利语中,番茄的说法是‌‌‌‌“pomodoro‌‌‌‌”,可以翻译为‌‌‌‌“金苹果‌‌‌‌”。这是因为,第一次被带到意大利的番茄是黄色的,而不是红色。

不可思议的是,如今销往意大利的番茄酱最大的源头其实是中国新疆。

意大利转而将普拉达(Prada)、古奇(Gucci)、托德斯(Tod’s)、布里奥尼(Brioni)、杰尼亚(Zegna)、玛莎拉蒂(Maserati)、兰博基尼(Lamborghini)和法拉利(Ferrari)输入中国,作为‌‌‌‌“回礼‌‌‌‌”。

待续

又近中秋。挂在画室中的宣威火腿,已在艺术中浸润出几分灵性了。衍之要回甘肃老家过中秋,昨天下午下完课,特地把这只带有几分灵气的火腿拿到店铺中分解,一块块用真空包装装好,寄回甘肃老家,想让远在他乡的亲人们尝尝特属于云南的味道。

我从小生活在昆明,每逢过年,都会有亲戚好友送来完整的宣威火腿来应应节气。平时的日子里,火腿并不是一道常见的食物。自己从小都不爱食腌腊食物,所以家里的餐桌上也很少能见火腿。

每年一到中秋前,家里就会堆满了用火腿剁碎后,制成馅儿的云腿月饼。云南人中秋前送月饼,只会送云腿月饼,认为其他款式的月饼都拿不出手。每次都对云腿月饼嗤之以鼻。母亲知道我的心思,虽家里月饼成灾,她还是会跑到街上买回些洗沙月饼。我回家找食时,母亲都会悄悄的跟我说洗沙月饼放在哪。

有一次,母亲的的朋友邀请我们全家去宣威玩。吃饭时,有大片的蒸火腿,我一直不愿吃。母亲的朋友以为我是客气,趁着帮我添饭,把巴掌大的几片火腿藏在了米饭下面。等我发现,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勉强吃了一片,悄悄把剩下的火腿片夹到了母亲的碗里。那位朋友见我碗里的火腿没有了,又极其迅速地夹了一片到我碗里。这段记忆让我至今难忘。每次跟母亲聊起这件事,母亲都会强调说:‌‌‌‌“我把一辈子要吃的火腿都在那一次吃完了。‌‌‌‌”现在想起那时的情景,都会觉得自己当时是多让人讨厌的一个孩子,只顾着自己不爱吃,也从没问过母亲到底是有多为难的吃下了那几片火腿。

近些年,口味上开始有了些变化,开始爱吃些腌腊食物了。发现家里的炒时蔬里,多了一味火腿丝的厚重味。咀嚼飘逸,清雅的甜味的时蔬时,突有一抹浓烈、厚重的咸鲜,霸道地刺激着味蕾,整个味觉感受变得瞬间饱满了起来。

母亲偶做豆焖饭或是洋芋焖饭时,也把火腿切成小丁,放入米里和豆或洋芋一起焖制。有一次心血来潮,一直挑着火腿丁吃,直到把一碗饭里的火腿都挑吃完了,才发现洋芋变凉变硬,不堪再食,只好将把一整碗没了火腿丁的洋芋焖饭倒掉。

昨天看师傅用刀分解火腿,有点好奇地问衍之:‌‌‌‌“火腿不是要用锯子锯开才行吗?‌‌‌‌”衍之不屑地回了一句:‌‌‌‌“你这个云南人呀,连分解火腿都觉得稀奇。‌‌‌‌”看师傅熟练地把腿骨从肉中慢慢的剔出来,很少参与这些劳动的我,想起了把火腿细心地切成片、切成丁、切成丝的母亲。

那一抹火腿的咸鲜,是母亲用心烹制的爱的味道。 

近几日也是雪花飘飘,白天胃口也同天气一般降到了冰点,一入夜却又无可奈何的作起妖来,什么萝卜糕、莲蓉卷、罗汉斋肠粉,油赞子都在记忆中闪上一闪。但这天气,却不如来上一碗热喇喇的,汤汤水水的东西来的实在,南洋的肉骨茶恰如其分,国服又暖胃。

最开始听说肉骨茶还小,以为是用茶叶炖的骨头汤,其实不然。茶归茶,肉归肉,吃完肉啃完骨,用红泥炭炉焙上一煲水,再来上一盏铁观音,快意!

肉骨茶发源于福建一带,却也像福建炒面、海南鸡饭这些一样,被当初下南洋的那一批人,带到东南亚发扬光大起来,而最正宗的,却要属离马来西亚吉隆坡一小时车程的巴生小镇。这发展史却有些传奇,起初只有肉骨而没‌‌“茶‌‌”,巴生又是个港口,那里的渔民又清一色的是潮州人。那时候老一辈的染上毒瘾的不少,除烟馆外,肉骨茶店就是他们来的最多的地方。当地老板也很有生意头脑的,一个李姓的金门华侨就拿出了一套套功夫茶具,让老汉们一边饮茶,一边啃啃猪脚、排骨,过一个写意的上午。

到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肉骨茶分为两派了,福建派和潮州派。闽南人比较注重养生,故在汤里放了诸多药材,加酱油。家家秘方不一样,但万变不离的是当归、枸杞、大蒜、辣椒、胡椒,胡椒必须要用黑胡椒才够惹味。辨别一碗肉骨茶是否地道,尝一口汤便知,胡椒味,辣椒味,酱油味,当归味,大蒜味都有,其他的菜式不会差。

前几个月还没吃过当地肉骨茶时,便在家中依据脑中所想的味道自行研制,采购肋排,剁成三段,出水后落当归一支,干辣椒,黑白胡椒粒多些,蒜头一颗,小茴香少少,桂皮一段,香叶三两片,山奈、甘草、陈皮包成药包放入锅内,加酱油和水炖之即可。酱油方面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我用本土出产的湖羊酱油就已够味。三小时后出锅,汤色黝黑却不油。

后来终于去到了马来西亚,必然会去尝试道地肉骨茶。

肉骨茶本是平民大众化的早餐,为劳苦人民服务,但南洋人没国人这般勤快,效率也不高,小贩已不会凌晨起身煲排骨,只有下午开始才能吃到。

那天白天刚好潜水回来,晚上来上一顿去去湿祛祛寒。排骨必定点上当地人的蘸料,碟中下些红辣椒丝,再倒上稠稠的酱油,味道略甜带些许焦糊味,因倒出时浓稠如滚珠,故称之为珠油。海南鸡饭也是如此配置,若店家所配酱油不是这般,即可判死刑。

光一份肉骨茶必是不够医肚饿,随之点上白灼木耳菜,豉汁蒸凤爪,黄酒灼猪腰,再试试香茅姜茶。一碗白饭落肚,已很满足,但还差点。麻烦店家加一碗汤,再点上一盘只有老饕才知道,不会写在菜单上的油炸鬼即油条,这一顿,朕已知足。

前两年在国内也试过几家店,都不是很满意,新华路上一家,厨师的确是峇峇和娘惹,但他们用的容器是瓦煲,里面加了菇类和腐竹之类,毫无胡椒味,属新派。失望,有些真的是连传统连基础都没掌握,就搞什么新派,fusion,融合,四不像!

另有一家在广州工人文化宫正大门斜对面,味道中规中矩,吃得过。就是福建炒面太油腻,另外还有烤榴莲,像我这种噬榴莲如命的人无所谓,嫌弃的人那真是煎熬。榴莲也是个奇怪东西,爱憎分明,无中间路线可选。

唉,在外吃不到正宗的,还是自己之后花点心思好了,但说那么多,还是现在吃不到,真的,来上一碗片儿川,不,拌川都好啊!

在网上看到一位家长说自己的孩子写作文很困难,连300字都凑不足。于是打算给孩子看我写的《虎皮青椒》,希望孩子能从中学习和借鉴。

这是很多家长经常会做的事情。孩子苦于无法完成作文,家长就找来一些他们认为的好文章,让孩子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的。所以,孩子不但要面对来自‌‌“别人家孩子‌‌”的压力,还得面对‌‌“别人家叔叔‌‌”的压力。作为别人家的叔叔,我并不赞同家长的这种做法,而且不相信这种做法能产生正面的效果。

接下来,我会以写作者的身份谈谈我的看法。首先,还是先看一下我这篇大约十年前写的文章:

《虎皮青椒》

作者:和菜头

百度知道上有一个问题:想做虎皮青椒,请问虎皮去哪里买?

问这个问题的人,你可曾想过一只青椒的寂寥?想它枯荣只在一岁之间,短暂的草本植物。想它曾在露水中幻想明天,在蟋蟀的鸣叫中入睡。却被拽下纸条,扔进柳条的框子,被送到陌生的菜市场。一双大手粗暴地抓起它来,随意扔到斑驳肮脏的秤盘里,在极为轻慢的语气里被倒进廉价的塑料袋。在厨房的角落里被遗忘,在冰箱的黑暗中受尽冷遇。等待最后的那一天到来,人们甚至不肯提及它的名字,因为它不过是配菜。

它在沙拉里跑过龙套,在披萨中扮演路人甲,最惨的是青椒炒肉了---它越是努力,人们骂得也就越是厉害,说这是肉炒青椒。毫无疑问,换了任何人躺在盘子里,也能从这个名字里听出明显的恶意和嘲讽。不错,这就是一只青椒,一个死跑龙套的,一个永远的餐桌配角。

如果你不明白这份寂寥,那么你也永远看不懂曾志伟,看不懂埃德·哈里斯,不明白一位万年配角的心情。你知道眼睁睁看着男主角一把抱住漂亮女主角,吻下去,吻下去,而你站在一边只能看着是什么感觉么?你知道人们把最慷慨的掌声献给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却半心半意地晃动手腕,希望最佳男配角的部分快点过去,甚至悍然切换成广告,站在舞台上是怎样的一种心酸和苍凉?你不知道,所以,你不知道一份虎皮青椒对于一只青椒意味着什么?

对于一只青椒来说,能够演出一部虎皮青椒,意味着一生中至高无上的荣誉。哪怕这道菜永远只能在普通餐馆上演,它也是当仁不让的主演。这一次,人们不再在意它是否榨出了丰美的汁液,甚至无需它继续展示翠绿的外形,更不会无视它的存在而讨论其他。人们眼里心里只有你,只有青椒,最多会要求来一点点醋,以消解它火热的激情。这一次,它不再是无名的‌‌“那个‌‌”,请叫出它的名字青椒,请大声叫出它的全名:虎皮青椒。因为,它是主演!除了青椒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存在。那是它的舞台,那是它的时刻,它就是世界之王!

你觉得一只青椒会在意去哪里买虎皮这种无聊问题么?不,它像一个真正的大腕那样保持着矜持的沉默。而把这种解释性工作留给经纪人,也就是我,对公众作出解答。

许多蠢货,这世界有许多蠢货,居然会想到虎皮青椒放糖的点子。你会在吃鱼翅的时候放咖喱么?你会在吃三文鱼的时候蘸白糖么?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做虎皮青椒最正宗的方法是用尖椒,而不是猥琐的灯笼辣,甚至是恶俗的柿子椒。柿子椒什么时候也敢称自己是辣椒了?记住了:它是水果!灯笼辣几时也敢穿虎皮了?看看它的身材相貌,武大郎也能穿虎皮裙么?

唯有尖椒,才拥有流线型的身材和炽热的内心。在热油中忍受烙伤,带着一身老虎斑纹的刺青被端上桌子。盐味、酱油味和焦糊味混合,浑然天成辣椒的香味。用来开胃,用来下饭,再合适不过。如果再加上一点点醋,味道的丰富程度和一位老水手的一生相差无几。用虎皮青椒下饭,许多人吃到热泪盈眶。

即便是在北京这样大而无当,人情冷漠的残酷所在,一份虎皮青椒也能让我们想起小镇里的童年,想起世间儿女,呼灯篱落,想起妈妈叫我们回家吃饭。想起爸爸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青椒在流光中用自己生命的汁液在歌唱,它在塑料盘子里歌唱,在铁皮盘子里歌唱,在豁了边的白瓷盘子里歌唱。民工听过,市民听过,白领也听过。

世界上没有不好吃的虎皮青椒,在每一次青椒可以担纲主演的机会里,它从未失败过。

在那么多年之后,我相信这篇文章还是能打动许多人,能让人产生无限的唏嘘感慨。当时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极为顺利,前后可能半小时就写完了。因为我在一早就已经想清楚了文章的结尾应该是怎样的。我想写一条骄傲的青椒,一条快乐的青椒,在所有人碗里放声歌唱,然后完美谢幕。想清楚了这样的结尾,开头和中段就变得非常容易。我只需要如实陈述青椒的命运不公,遭人冷落,最后的情感就一定能够强力抬升起来。

为什么我能做到而小朋友做不到?

因为家长看到的只是一篇文章而已,却看不到在这篇文章之前,我已经在网上写了七八年时间。如果算上学校里写作文的时光,前后加起来可能有十几年。所以,我拥有足够多的经验和技巧,准确地表达我想要表达的情感,也能够准确地把自己的情感传递给读者。小朋友呢?

这样的文章哪怕对于我而言,大概十年里也才会能写出一两篇来,并不是随时随地都能一挥而就。如果你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话,会发现它的情感从头到尾都是饱满的---因为在那么多年的人生经历里,我有这样的情感在一点点累积,我有一些话想要说出口,但是我苦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载体,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借口。直到有人问‌‌“想做虎皮青椒,请问虎皮去哪里买?‌‌”,这个带着戏谑味道的提问,一下子帮我找到了内心的出口。我决定要为青椒说话,也是为了我自己说话。

拿我十年一篇的文章让小朋友去看,让他们去学习,他们能学到什么?学文笔、学造句,还是学结构?《虎皮青椒》不是适合用来学习写作的对象,撑住这篇文章的是充沛的情感,打动人的同样是其中的情感。临摹他人作品是学习创作的第一步,但情感是临摹不了的。能临摹的是写作最基础的元素:如何描写和陈述,把一件事情给说清楚。

《虎皮青椒》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它只能在成人读者那里得到最多共鸣。成人读者觉得感动,乃是因为有类似的人生际遇,受过挫折,受过冷遇,也曾经独自飘零,孤苦无依。所以,才会很快笑着读出其中的隐喻,并且很快把自己代入那条孤独的青椒。对于成人而言,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无论小说、戏剧、电影,这样的阅读训练几乎每天都在进行。而对于孩子而言,他们并没有那么多人生阅历,也就不会通过阅读而产生类似的情感。

他们被家长指定阅读这样的文章,出于对家长的信任也好,对家长的服从也罢,孩子们能读完所有的文字。然后,对于家长所谓的‌‌“好文章‌‌”他们是这样理解的:写作文的要点就在于像这个作者叔叔一样,东拉西扯,写上一大堆比喻句、排比句,最后能够填满三页作文纸,就算是成功。他们不会觉得关于青椒的诸多描写有什么具体的意蕴,也不会觉得那是一种写作上的必须,那不过是为了凑字数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罢了。

成人所谓的‌‌“好‌‌”和孩子所认定的‌‌“好‌‌”,并不是一个概念。把成人认定的‌‌“好‌‌”强加给孩子,因为他们缺乏必要的理解力和兴趣,反而会引起误解和偏差,甚至打消他们尝试和学习写作的兴趣。为了满足家长和教师,他们会努力试着用各种所谓的‌‌“好文笔‌‌”套文章结构,套遣词造句,造出各种空洞无味的文章来,并且在毕业之后的余生里,远远避开任何有关写作的事情。

我们都有过孩子的时期,我们也都在那个时期学习过写作。不幸的是,无论学习成与不成,在我们变成成人之后,就会彻底忘记当年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学习过程中遇见的障碍,以及如何建立起来的写作经验。当我们身处高楼,看惯了窗外的风景,就会忘记当初的地基是如何一点点打下去的。我们拖着孩子的手,指点着窗外的风景要他们看,并且要求他们临摹的时候,浑然忘记了他们现在应该在地下室里先去数砖头,给自己打牢一个小地基。

既然我们都会忘记童年、少年时代的感受,那么唯一合适的方式就是从小朋友认定的‌‌“好‌‌”开始。小朋友也有小朋友认定的好文章,好故事,好小说,而且愿意在上面花时间。哪怕是一个4、5岁的小孩子,在睡前的故事时间,也会重复点播他喜欢的那几个故事。在那些孩子喜欢的故事里,同样蕴藏着所有的写作规律。它们之所以能够吸引孩子,就是因为这些写作规律在发生作用。而且,这些写作规律往往涉及写作最基本的部分:叙述。

它们能够精准地叙述事物,在最短的时间里利用比喻和描写建立起人物生动的形象。它们能巧妙地叙述故事,让小朋友忍不住追问后来呢?然后呢?一直专注于故事情节。它们能合理运用想象力,构建一个小朋友所能理解的世界,不会超过他们的理解能力和心智水平。

如果是作为写作参考的话,去拆解这样的作品,可能孩子的收获要远大于所谓的‌‌“范文‌‌”。因为他们喜欢,如果家长能够讲解这个故事何以好看,那么他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最传统的讲故事技巧。而有了必要的技巧和手段,他们就有可能去创造他们自己的文字世界。对于家长而言,在小朋友写作的早期,最应该关注的不是字数,也不是文笔,而是他们是否真的在观察,然后能否准确描述自己所见。字数永远只会是这个过程的副产品,如果的确有能力观察,那么要表达的东西只会超过字数限制。文笔也是同样,不好的文笔说明技巧不熟练,文字作为工具不顺手,只要写下去总是会自己升级换代的。

而把注意力放在文笔和字数上,只会败坏这种学习的过程。这一点不单体现在家长对孩子的要求上,更体现在许多成人对自己的要求上。两者的结果都一样,都是让人感到挫败和沮丧,造成太早放弃。在我这些年的个人经历里,经常有朋友拿了父母退休后偶尔写的文章来给我看。这些父母里,越是文化教育程度不高,越是不懂得如何写作的人,写出来的文字越是充满朴素的力量。

他们基本不会用修辞,或者用一些糟糕的修辞,但是每一个字都是他们想要说的,每一件事都是他们经历过的。他们的写作工具只是口语,如同面对面把一件事情说给你听。但是,这些事情已经在他们心里反反复复过了许多遍,也许在人前也讲过许多次,所以一旦成文,自然而然有一种简短、坦白、准确、凝练的风格,反而没有多少冗赘的部分。即便是家庭琐事,个人经历,也能让人读得津津有味。他们最大的优势是什么?是他们观察过生活,他们经历过人生,然后他们没有字数上的限制,对自己的文笔没有任何要求。

所以,我理解家长陪太子读书的痛苦,但我不认为其中的某些痛苦是必须的。对于家长,我认为需要在文字上做到两件事情:1、通过自己孩子喜欢的文学作品,了解自己孩子的喜好,并且有能力反向解析这些作品,指导孩子从中学习写作(讲故事)的技巧;2、自己应该拥有阅读上朴质刚健的审美,知道精准的描写是写作的最高标准,而非所谓的文笔好坏,字数多少。就像是一个建筑师,懂得如何欣赏建筑物的地基。学会在没有管线、没有装修、没有照明的情况下,看懂地基是否稳固坚实,鼓励孩子做好基础性的工作,而不是奢望第二天他们就能把作文装修得花团锦簇,貌似魅惑。

所谓的美文,对孩子的借鉴意义很少。在学习写作之初,孩子需要学习的是扎马步。而马步绝对不会是美的,绝对不会有多少人鼓掌喝彩。想到这里,我不禁疑心:其实许多孩子已经写过那些扎实准确的文字,却被家长错过,强拉着他们看隔壁家孩子在房顶表演轻功去了。

最后,如果说《虎皮青椒》这篇文章对于小朋友真的有什么价值,其实就只有一句话:试着用你描写的对象作为自己的视角,就是说,写青椒就想着自己是一只青椒,写蚂蚁就想着自己是一只蚂蚁,这样写出来的文章会给人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这的确是种有用的写作技巧,但也仅只是技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