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

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思虑半天,榴莲?苹果?葡萄?好像都还行,一时之间难以定论。

那你最讨厌的水果是什么?西瓜,简直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拿着那么沉,吃着还要吐籽儿,又不容易挑到好吃的,尤其那种看着很红,吃起来肉是囊囊的,那种甜又是可疑的甜味剂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现在一个人,要一个吃不完,拿不动。要半个,感觉是暴露在空气很久的,一股子福尔马林的味道。

飘荡在整个童年里的西瓜香

有关西瓜的回忆,要从幼年算起。当时,老家的二伯和三伯家都有一片西瓜地,放暑假正是西瓜成熟的季节。为了防止有人偷瓜,农民在西瓜地里搭了一个个看瓜的棚子,偶尔和小堂姐去替个班。

夏日的太阳很热烈,躺在瓜棚里其实并不舒服,满身大汗。可是听着小表姐讲着农村里的一些小故事,鼻子里闻着西瓜特有的香味儿,也能消磨大半天。

二伯人很和善,对小孩子很好,也很慷慨,常常拿最好的西瓜给我吃,他家里种的是那种黑皮西瓜,略长,类似现在的黑美人。

三伯就相对严厉点儿,他的口头禅是:好瓜要留着卖钱的,自己吃不熟的、不好的。他种的是那种传统的西瓜,绿皮花纹,奇怪的是,虽然我们这些孩子都不喜欢他,他种的西瓜的味道却要好过二伯的。

那些堂哥堂姐倒是很疼我,常常背着他给我挑熟的西瓜吃,被他发现都会臭骂一顿。他的西瓜沙瓤黑子,汁液丰富,不用打开就能闻到浓烈的西瓜香味儿。

把西瓜破开,一丝白瓤都没有,汁水四溢。吃过西瓜,那些沙瓤会挂的满嘴满脸都是。

上中学了,不太回老家过假期了。倒是西瓜成熟时节,堂哥会进城卖瓜,然后会在我家留下很多西瓜。

我记得老姐的房间很是阴凉,老妈就把西瓜统统滚到她的床底下。那段时间,老姐很少跟我们一起吃饭,倒是老妈经常从她房间里取出半个半个的瓜皮。

因为一个人,

再也不爱吃西瓜了

有一年春节没有回家,在公司和同事一起厮混。她是上海人,很漂亮。一次吃完饭,她拿出水果招待我们,一看见西瓜,想起要满嘴满脸都是,我就下意识要躲。

结果,她拿起水果刀,把西瓜切成一角一角的,然后在上面刷刷的切了几刀,最后在瓜皮和西瓜之间轻轻的划了一刀,于是西瓜就分成一小片一小片的。

她拿起牙签,分给大家,每人斯文的用牙签串起一小片,轻轻地放入嘴里。

后来,男友去到广州工作,一次去探望他。第二天中午,他说要煮饭给我吃,做了白灼虾和红烧鸡脚。

最后的水果也是西瓜,他的做法和那位女上司一样,不过最后加了一个步骤:把切成片的西瓜左右推了一点儿,于是一片片西瓜错落有致地站在瓜皮上。随后他用牙签戳了一块递给我,那一瞬我倒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不一样了。

再后来,我们来到北京,住在一个叫霍营的地方。周围是一片庄稼地,围着一个个小区,只有一路公交车到小区门口,这样的地方蔬菜水果比较新鲜便宜。

男友是特别喜欢吃西瓜,只是苦于太大,我们吃不完,每次只能买半个。一朋友来看我们,自告奋勇要跟着一起买菜。朋友说,人多买个西瓜好了,别担心,我来拿!

等拿到西瓜的时候,朋友倒吸一口凉气,这儿的西瓜一个足有20多斤,体型略长,颜色是那种淡淡的绿色。看我们付了钱,他把嘴里的烟狠狠地嘬了一口,丢了,一俯腰把西瓜扛在肩上。

那天,西瓜特别特别好吃,沙壤、黑籽儿、自然的水果甜,瓜皮很薄。

那时候的夏天,最喜欢和男友一起吃冰冻西瓜,晃悠着就过了一个季节。

再后来与男友分手,又搬了新家,超市里再好的西瓜也勾不起我的兴趣。偶尔一次买了半个,估计是不新鲜,半夜又拉又吐。从此以后,我对西瓜是愈发不爱了,也盼着夏天来得慢点,再慢点。

Reddit问答版:有什么听上去匪夷所思到让人怀疑它是虚假的却依然是事实的事情?

-曾经有一种名为‌‌“Radithor‌‌”的带有放射性的饮料,从1918年至1928年在美国市场销售了10年,以致于一些顾客直到去世时尸体仍然带有放射性,不得不被安置于铅制造的棺材里。

-巨型鱿鱼有一个甜甜圈形状的大脑,而它们的食道是从中间传过去的,如果它们尝试一次性吞食太多的食物,就会存在受到脑损伤的风险。

-如果你用手拍打一张桌子超过5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次,那么至少会有一次,你的手掌会和组成桌面的所有分子完全错过,你的手会穿透桌面。当然了,这是一个量子物理学的理论假设,在理论上,它是正确的。

-你可以用明火煮开一个纸杯里的水。

-格陵兰岛位于冰岛的东边、西边、南边和北边。

-部分肥胖症患者可以在绝对饥饿的情况下生存,1973年,有一名体重207公斤的患者在严密控制下接受382天的饥饿饮食治疗,在这期间只有摄入维生素和水,没有接触任何蛋白质、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他的体重在382天后减少到了88公斤,且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损伤。(禁止模仿!!!)

-美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三多的国家,然后,如果砰的一下,美国凭空多出了10亿人,那么,它仍然是地球上人口第三多的国家。

-有人故意感染疟疾以治愈他们的梅毒,而开发这种治疗方法的人Julius Wagner-Jauregg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疟疾感染的极高热量杀死了梅毒细菌,然后患者用奎宁治愈了疟疾。)

-长颈鹿也是吃肉的。

-在纳粹德国,因为制造V2火箭而死的人数比V2火箭在战场上杀掉的人数还多。

-黑洞的重力足以扭曲它周围的光线,所以,如果你能够以某种方式站在黑洞附近并直视前方,你会看到自己的后脑勺。

-有一只名为Wojtek的重达500磅的棕熊曾在二战期间入伍波兰军队,它在里面学会了吸烟和喝啤酒,并帮助波兰人赢得了残酷的蒙特卡西诺之战,最后被提升为下士军衔。战争结束后,Wojtek退伍并在苏格兰颐养天年,直到去世。

-萨达姆·侯赛因写过一部爱情主题的小说。

-如果整个地球上的人类,全都同时参加了一场石头剪刀布的比赛,两两配对,胜者晋级,败者淘汰,那么,你成为冠军的总胜场将是33次。

-斯大林、希特勒、铁托、托洛茨基、弗洛伊德曾在同一时期居住在维也纳。

-在等比缩放的算法下,一颗原子内部,原子核和电子之间的距离,是太阳和冥王星之间的距离的16倍。

-只要你睁着眼,其实无时无刻都看到了自己的鼻子,不过你的大脑帮助你忽视了它。

-光的速度和观察者的速度无关。比如你乘坐一辆时速30公里的车,前面有一辆和你同方向的时速60公里的车,那么这辆车相对于你,其实是以时速30公里开走的。但是光速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你站着不动打开手电筒,光会以光速远离你。如果你在以99%的光速跑步的同时打开手电筒,光还是会以光速远离你。但是在旁观的我看来,你的奔跑速度和光的发射速度几乎一样快。

-因为松鼠忘记了它们埋藏坚果的地方,地球上每年会多出数百万颗树木。

-在一个小丑鱼的族群里,只会有一只雌性,如果很不幸的,这只雌性小丑鱼死了,那么最胖的那只雄性小丑鱼,会主动变性成雌性小丑鱼,造福族群繁衍。

-在大多数的医学调查问卷里,90%的男性阴茎长度高于平均水平。

-心脏这个器官的名字不是由心脏来命名的,舌头这个器官的名字不是由舌头来命名的,但是大脑这个器官的名字是由大脑亲自来命名的。

-英国现任首相当鲍里斯·约翰逊其实也符合竞选美国总统的条件,因为他出生在纽约。

-天生双眼失明的人,是得不了精神分裂症的。

-火烈鸟是因为吃虾吃成粉红色的。

-现任天主教教皇方济各年轻时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夜店里当过看场保镖,想象一下那副场景……

《千与千寻》这样的片子,就算不打情怀牌,也值得你静下心,再看一遍。

我还记得十几年前的密友,当时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之一,某天放学回家路上,眯着眼神秘兮兮的告诉我:敏儿,我昨天梦见小白了。

小白,日语名字HAKU,是影片的男主,教会女主千寻成长的最重要的人。

十几年后,宫崎骏的《千与千寻》重映。在我心里,只有这部片子能和《再见萤火虫》相提并论,相似的隐秘和伟大。四刷本片,才理解当年的奥斯卡最佳动画片绝不是颁给了一个励志爱情故事,影片所传达出的人文信仰、宗教意识,环保理念等等,都在宫崎骏画笔下——这个神隐的世界中一一呈现,力透纸背。

千寻还是那个千寻,电影没变,是我们变了,变得不再像从前一样只会用一维的眼光去判断,而学会用多元的思维去看世界。

(一)在爱面前,你更容易脆弱崩溃

千寻为了解救父母不得已在汤池谋求工作,无论多苦也从未退缩,当面对白龙送给她的特制饭团时,积压的情绪才让她失声痛哭,满脸的泪珠落在花丛深处。

很多时候,你看起来那么无懈可击,几乎很少展现自己的脆弱;你历尽挫折时不一定不会哭,却容不得别人对你真心的好——爱是一种本能,那种没有欲求的好,才真正让人崩溃。

(二)请永远不要忘记你本来的名字

‌‌“无脸男‌‌”是以前容易淡忘但此次观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角色。初入汤池,也许是千寻对人无差别的善意引发了无脸男的关注和喜欢,确切的说,是暗恋。他用取之不尽的黄金引发了汤池里所有人的狂热,也坚持用这种方式讨好千寻,向她表达自己的爱,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不需要。拒绝,让无脸男发怒,甚至吃人。

千寻说:是汤浴让他变坏的。一针见血。

汤婆婆为了禁锢千寻,抹去了她的名字,企图让她遗忘过去;无脸男为了接近千寻,百般适应汤池的法则,却在日日夜夜的挣扎中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当你弄清楚游戏规则,巧妙的让人人都围着你转,却发现自己最初心心念念的人和事不在掌控范围内,不知你会作何感想。

又有多少人,是真的还未如愿见到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了?

(三)遥远的相似性

当‌‌“腐烂神‌‌”光临汤池的时候,因其本身的恶臭遭到人人嫌弃,汤婆婆打发千寻临危上阵,最后发现原来‌‌“腐烂神‌‌”是大名鼎鼎的河神,千寻也从此迎来了‌‌“职业生涯‌‌”的小转折。即使是在日本神隐文化中地位很高的河神,在高速发展的社会面前,面对自然环境的荼毒与伤害同样会不堪一击、面目全非(包括如今以山清水秀著称的日本)。

对于这件残酷又讽刺的事,宫崎骏用了如此富有想象力的方式去演绎——从清丽的河神沦落为混浊的腐烂神,于汤池中在千寻的帮助下吐出大量的废旧钢铁轮胎垃圾等等,焕发新生。与此同时,千寻选择了认真去对待一件因为大家都不想做而被迫安排到自己头上的事情,坚持下来,反而变成了对自己影响很深远的事。

腐烂神的故事,今天的中国依旧在上演;千寻的故事,在你和我的身边,想必也常常体验,这就是遥远的相似性。

(四)魔法做出来的东西总是不管用

后半段出场的钱婆婆有点‌‌“扫地僧‌‌”的意思,深入简出,她对千寻说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魔法做出来的东西总是不管用。

可惜我们都太喜欢魔法创造的东西了,又快,又炫目。一年多前宋仲基和宋慧乔大婚的时候,全世界都说‌‌“你看,这就是嫁给爱情的样子,童话终成现实‌‌”,虽然我也相信,当时的爱,是真的,现在的不爱,也是真的,但我始终认为,那些看上去太过美丽的东西总让人感觉不真实,人和物皆如此。人无癖不可与其交,以其无深情也,毕竟最厉害的人和事,往往朴素到一剑封喉。

离开神隐的世界之前,千寻问白龙:我们还会再见面么?

白龙说:一定会。

凡心所向,素履可往,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你认真说出的再见必定后会有期。

是的,一定会。

1. 林清玄: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故常想一二,不思八九,则事事如意。

2. @我开心比苦恼多:误以为夏天很漫长,可转眼却已立秋了,窗外的知了有一些疲惫,我也有一些怅然若失的感觉。四季已过半,很多事都还没来得及做,说好要全身心地去学一项新技能,去追一部剧,去爱一个人,也都被自己的懒惰耽搁了,很遗憾。雨还在下,但夏天已经过去了。

3. 点灯、灭灯、封灯,我真的无所谓。我就是不明白,在这院里,人算个什么东西?像狗,像猫,像耗子,什么都像,就是不像人。——《大红灯笼高高挂(1991)》

4. @黄濑濑濑濑:每天喝八杯水觉得好难,但是换成八杯酒八杯奶茶八杯果汁八杯冰可乐跟玩儿似的。

5. 选择一个人,要看低处,而不是看高处。比如她不化妆的时候是不是还好看,发脾气的时候是不是还可以接受?怎么谈论自己的前任?如何应对自己讨厌的人而不是如何奉承上司,怎样对待陌生的服务人员,对待跟他完全没关系的人……通过这些,你能够看出一个人“低处”,推测他的人品。

6. @goodrick8964:台风过后停水停电,就算不吃不喝手机也要充电。因为你所有钱都在手机里,没有手机,你连块面包也买不到,这就是为什么日本地震之后没有人再愿意用电子货币支付的原因。欧美国家也不主张电子货币支付。

7. 人缘

8. @金融八卦女:韩国单身经济崛起:超市里有卖单身香蕉,按照成熟度的顺序一天吃一根,6天正好能吃完。西瓜也被培育成苹果的大小,一人独享也不会浪费。在过去的两年中,小包装大米的销量翻了一倍。商场里,有为独居者定制的“一人户”家用电器:15L的微波炉,小型冰箱、一人份电饭煲、迷你洗衣机。

9. 为什么夏天孩子们更加需要警惕中暑?

10. @阑夕:每一分钟过去,互联网产生的数据量。

讲两个真实例子,看能不能给你点启发。

1

我吧,以前住过一个隔音特别差的小旅馆。在房间里码字的时候,对面屋的东北大妈打两小时电话,我就硬生生听两小时东北话。

但这个小旅馆也有优点,就是便宜,90块钱一天。我住进来的时候,真的觉得这个价格很便宜,因为它破是破了点,该有的东西倒一样也不少。

可是呢,当天晚上,偏偏在我看综艺看得很开心的时候,旅店老板娘接电话的声音穿过走廊拐过弯劈开房门直接钻到了我的耳朵里。

她说的是:小伙子,90块钱还嫌多啊?那就80块一晚吧,你上哪儿找80块钱一晚的地方住啊?

你看,我本来嗨嗨皮皮的,一听到这话就不开心了。怎么了?大家都是小伙子,凭什么我90一晚,别人80一晚?难道我看上去更像个傻子?

正当我愤愤不平的时候,内心中另一个自我问了我一个问题,要是老板娘刚才给那小伙子的价格不是80,而是100,我会怎么想?

我当然会觉得很开心,毕竟别人亏了,我赚了嘛。可是我再一想,又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很蠢,因为我的快乐与否,居然完全建立在老板娘给别人的价格上。

试想,如果这家小旅馆的隔音做得很好的话,我当时应该完全沉浸在综艺中,压根就听不到老板娘的声音。也就是说,只要不去比较那种‌‌“虚幻的得失‌‌”,我是不会不开心的。

更何况,我在住进这家小旅馆时,就觉得它很便宜,因此这种盲目的比较毫无必要。这么一想,我就觉得舒服多了,继续嗨嗨皮皮地去看综艺。

2

有本书叫《思维盲点》,书的作者威廉·詹姆斯举了一个在我看来非常棒的例子。

威廉·詹姆斯曾经去过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山区,那个地方的自然风景非常漂亮,但是遗憾的是,有一部分风景被人为破坏了。

被破坏的地方现在充满了当地人开垦过的痕迹,到处都是庄稼地。

目睹这一切后,威廉·詹姆斯感到非常不舒适,因为美丽的森林正在减少,而光秃秃的土地正在变多。

进到当地人的屋子里后,他发现这些人屋里都有猎枪和斧头,威廉·詹姆斯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猎枪残杀了多少生灵,这些斧头砍倒了多少树木。

他对自己说,我要记住这一切,这样我就可以告诫其他人,我们人类需要回归自然。

但是他的想法很快就被改变了,因为当他问当地人到底是谁把这里破坏得如此不堪时,人们回答他:这里的所有人。因为他们要生存。

当地人从小到大就生活在这里,他们只有征服自然,才能活下去。所以威廉·詹姆斯眼中的破坏,在他们眼中其实是一种建设。

我为什么觉得这个例子这么棒呢,因为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像威廉·詹姆斯一样陷入自己的思维误区中,因为盲目地去揣摩别人而引发不快。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些男生在追妹子的时候,恨不得自己每发完一条消息,妹子都能立即回复他。

如果妹子没能做到这一点,他就要在那儿胡思乱想,猜妹子是不是讨厌他,想妹子是不是在跟别的男生一起玩,甚至能脑补出一部可以放在中央八套播的戏,他就这样自己给自己添堵,自己让自己不愉快。何必呢?

3

如何减少不开心?前面说了俩,一个是别瞎去比较,人确实都有损失厌恶,但你如果不主动去做一些无谓的比较,就能让自己舒服很多;另一个是别瞎揣摩别人,别因为不理解别人,而给自己制造不必要的不快

说完这两点还没完,因为它俩都属于‌‌“别做什么‌‌”,还要再聊一点‌‌“要做什么‌‌”。

要自在如风,要在不违反法律、不伤风败俗的前提下去尽情享受生活,享受自由。

我以前觉得那些走在马路上唱着歌还唱得不好听的人特别蠢,可是人家一点都不蠢,他唱歌的样子就能证明他很快乐。

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人家是真的开心,在跳舞的过程中,她们是心情愉悦的,不然谁会每天都准点跑去跳啊。

咱们也得好好对待自己,别老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人家路人其实压根就不在意你。